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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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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應秀(?—?),伯毓,號栢都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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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廣東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1],戶部觀政,初授戶部浙江司主事,天啓元年德州管倉[2],二年升湖廣司員外郎、郎中,三年擢江西饒州府知府,崇禎元年補撫州府知府。三年官至江西糧儲道副使,四年降調,即告致歸隱。著有《九江草》[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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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黃觀富。祖父黃弘亨,庠生。父黃思垣,以子應秀贈副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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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進士履歷》:黃應秀,栢都,詩四房,丁酉九月十四日生。南海縣人,戊午五十九,會一百八十四,二甲二十三。戶部政,授戶部浙江司主事,壬戌升湖廣司員外,本年升郎中,癸亥升饒州府知府,戊辰補撫州府,庚午升江西付使,辛未降,甲戌考察。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十六》:天啓元年十一月,差戶部浙江司主事黃應秀德州管倉。
  3. ^ 《南海縣誌》
官銜
前任:
曾曰唯
明朝撫州府知府
崇禎年-年
繼任:
黃仲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