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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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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襟(?—?),字象南,號石年,陝西西安府鄠縣花原里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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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謹醇懿,篤於孝友,文學尤其所長。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陝西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三甲一百三十五名進士[1],刑部觀政,四十二年除知山東萊蕪縣,四十四年丁憂,四十七年補清苑縣,天啓元年順天同考,二年升禮部主客司主事,提督二館,崇禎元年升員外郎,二年升郎中,四年擢山西右參議,提督學政,兼按察僉事。時崇禎六年癸酉一榜舉領案三十一人,眾服識拔之精。崇禎七年考察去職。逆闖入關,強公以偽職,寧死不受,賊亦不加害也。清朝定鼎,優遊太平二十餘年乃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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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藩,教授。祖父張克儉,儒官。父張再興,鄉賓。

從弟張弘祚,字士昌,由進士知歷城縣,忠厚長者,處鄉黨如不能言。弘襟子國瑜,字元玉,由舉人知鄒縣,平恕有政聲,著有《暮存稿》。次子國璧,性行醇謹,不為岸異,由恩拔任山東新城知縣,新城疲邑也,前官緣逋賦革職者十三人,國璧自知不能有為,即告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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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張弘襟,石年,春秋房,乙未二月十三日生。鄠縣人,鄉試十六名,會試一百四十名,三甲一百三十五名。刑部政,甲寅授萊蕪知縣,丙辰丁憂,己未補清苑知縣,辛酉順天同考,壬戌升主客司主事,提督二館,戊辰升員外,己巳升郎中,辛未升山西提學右參議,甲戌考察。
  2. ^ 《鄠縣誌》
官銜
前任:
堵天顏
明朝清苑縣知縣
萬曆年任
繼任:
王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