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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弘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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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弘襟(?—?),字象南,号石年,陕西西安府鄠县花原里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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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谨醇懿,笃于孝友,文学尤其所长。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陕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三甲一百三十五名进士[1],刑部观政,四十二年除知山东莱芜县,四十四年丁忧,四十七年补清苑县,天启元年顺天同考,二年升礼部主客司主事,提督二馆,崇祯元年升员外郎,二年升郎中,四年擢山西右参议,提督学政,兼按察佥事。时崇祯六年癸酉一榜举领案三十一人,众服识拔之精。崇祯七年考察去职。逆闯入关,强公以伪职,宁死不受,贼亦不加害也。清朝定鼎,优游太平二十余年乃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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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藩,教授。祖父张克俭,儒官。父张再兴,乡宾。

从弟张弘祚,字士昌,由进士知历城县,忠厚长者,处乡党如不能言。弘襟子国瑜,字元玉,由举人知邹县,平恕有政声,著有《暮存稿》。次子国璧,性行醇谨,不为岸异,由恩拔任山东新城知县,新城疲邑也,前官缘逋赋革职者十三人,国璧自知不能有为,即告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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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一年癸丑科进士履历》:张弘襟,石年,春秋房,乙未二月十三日生。鄠县人,乡试十六名,会试一百四十名,三甲一百三十五名。刑部政,甲寅授莱芜知县,丙辰丁忧,己未补清苑知县,辛酉顺天同考,壬戌升主客司主事,提督二馆,戊辰升员外,己巳升郎中,辛未升山西提学右参议,甲戌考察。
  2. ^ 《鄠县志》
官衔
前任:
堵天颜
明朝清苑县知县
万历年任
继任:
王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