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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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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世法(?—?),号沧屿、又号竹山湖广荆州府公安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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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湖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兵部观政,四十二年授行人,四十七年擢吏部稽勋司主事,调验封司、考功司,四十八年升文选司员外郎、稽勋司郎中,在职五年,门无私谒。清峻绝物,凡投以书疏者,率原函还之,未尝启封。铨曹例有堂食,皆胥吏供顿,极丰腆。世法尽挥去,日饭脱粟而已。本年乞假归。天启七年(1627年)革职为民。崇祯二年己巳(1629年),起补原任,未至京,遣返,为言者所纠,谪戍常德,终于家。世法仪貌甚庄,见人不为殷勤,人亦未尝见其笑。家居被服褴褛,人不识其曾为吏部也。赴补至中途,适同年生杨嗣昌备兵中州,馈金四十,貂帽一,嘱其使曰:龚公必不受,可言过吾境,未有不相问者,吾无事扰铨政也。世法果坚辞,所亲方劝,始受其帽,寒甚,著以即路,人或观之,世法大悔,即封识递还之,其介如此[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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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龚如钊。祖父龚大瑚。父龚仲德,庠生。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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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荆州府志》
  • 《万历四十一年癸丑科进士履历》
  • 《湖广通志》
  • 《崇祯长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