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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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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孝(?—?),字子順,號慕庵湖廣宝庆府新化县白溪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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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1],吏部觀政,初授舒城縣知縣,有治声。二十二年署镇江府同知,二十七年升刑部员外郎,二十八年江西恤刑,三十一年升郎中,三十二年出为顺德府知府,三十三年丁憂。三十六年起補鳳陽府知府,四十年遷四川按察司副使,分巡马湖道[2],四十一年拾遺去職。四十四年降为汝宁府同知,四十七年升南京刑部员外郎,四十八年升郎中,天啓三年京察[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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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善。祖张解。父张楫。弟张大忠,字子良,號貞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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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张大孝,慕菴,書二房,壬戌四月二十四日生。新化县人,乙酉鄉試,三甲七十九名。吏部政,六月授直隶舒城知县,甲午升镇江府同知,己亥升刑部员外,庚子江西恤刑,癸卯升郎中,甲辰升順德知府,乙巳丁憂,戊申補鳳陽知府,壬子升四川付使,癸丑拾遺,丙辰降汝宁府同知,己未升南刑部员外,庚申升郎中,癸亥京察。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三》:万历四十年三月壬子,升文选司主事常澄为本司员外,升直隶凤阳府知府张大孝为四川副使。
  3. ^ 《宝庆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