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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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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余騰江

余思明(16世紀—17世纪),字述之,號騰江河南汝寧府固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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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河南鄉試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1],都察院觀政,七月丁憂歸。二十二年初授中書舍人,二十三年擢刑部员外郎,二十四年患病。二十七年起補员外郎,二十八年丁憂。三十三年起補原职,晉郎中,三十五年出爲太平府知府,後致仕辞歸。天启初,赵南星爲吏部尚书,薦起爲青州兵备副使,坚谢弗出。魏忠贤起東林黨案,以此矫旨逮入狱,詔撫按讯之,竟以无可网罗免。习养生,知医理,接人多滑稽隽语。潇洒旷怡,少見愠怒。享清闲之福者三十年,寿至七十而終[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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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余深。祖父余秀。父余爵,生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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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歷》:余思明,騰江,试一房,庚申七月十三日生。固始县人,丙子鄉試,三甲一百二十二名。都察院政,七月丁憂,甲午选中书,乙未升刑部员外,丙申患病,己亥補员外,庚子丁憂,乙丑補原职,丁未升太平知府,致仕,甲子起山东付使,乙丑养病。曾祖深。祖秀,父爵,生员。
  2. ^ 天启六年闰六月,河南巡按杨维垣奏问过犯官李若星、霍振芳、余思明等遣戍并徒杖有差。得旨:是李若星诰命已经追缴,其霍振芳、余思明并著一体追夺。
  3. ^ 《重修固始县志》:余述之先生传
官衔
前任:
王之彦
明朝太平府知府
萬曆三十五年-三十九年
繼任:
何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