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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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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捷春(1600年—1641年),字肇复,号剑津,明朝政治、军事人物,福建福州府侯官人。万历己未进士,曾官四川巡抚,因讨伐流寇失利,下狱,狱中自鸩而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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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乡试八十二名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庄际昌榜进士[1]。吏部观政,天启二年(1622年)授行人,七年顺天同考,崇祯元年(1628年)升吏部主事,历官考功司、文选司员外郎、稽勋司郎中。崇祯二年(1629年),升任四川右参政,分守川南,招抚蕃人高氏、杨氏,三年改任浙江按察使,却因得罪权贵,四年以考察去职。

崇祯十年(1637年),陕西流寇入蜀,被起用为副使,勇猛抗贼,得到蜀王朱至澍上书褒奖,朝廷用为监军,后升为为四川右参政

崇祯十二年(1637年),四川巡抚傅宗龙入京,捷春升为巡抚阁部杨嗣昌将湖广流寇驱赶入,又征调蜀兵,捷春认为四川即将失守,与杨嗣昌力争。杨嗣昌发捷春守重庆,要求捷春放弃大宁大昌以诱敌,捷春却畏贼深入,所以派了茂选覃思岱去防守,茂、覃素来不和。思岱进谗言,诱使捷春杀了茂选,茂选手下军士纷纷逃散,于是流寇深入,而后官军连战皆失利,涪江绵州皆陷。

崇祯十三年(1640年),捷春遭到嗣昌弹劾,朝廷派廖大亨监军,把邵捷春收狱,捷春为官清正严明,对百姓颇有德政,故百姓一度组织起来,不让朝廷拘捕捷春,蜀王朱至澍也赶紧上书向崇祯帝求情,但崇祯不理会,崇祯十四年(1641年),邵捷春在监狱中自杀。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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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剑津集》。编有《闽省贤书》。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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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邵槩,赠登仕郎。祖父邵应,登仕郎。父邵大端,征仕郎。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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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进士履历》:邵捷春,剑津,易房,庚子十二月二十七日生。侯官县人,戊午八十二,会二百二十二,三甲二年七十二。吏部政,壬戌授行人,丁卯顺天同考,戊辰升吏部主事,升考功司,调文选司员外,升稽勋司郎中,给假,己巳升四川参政,庚午升浙江按察使,辛未考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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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六十》,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傅宗龙
明朝四川巡抚
崇祯十二年(1639年)上任
继任:
廖大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