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兆元
外观
吴兆元(?—1644年),字公策,号复一,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明末政治人物,万历癸丑进士。
生平
[编辑]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福建乡试举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进士[1],授确山县知县,天启四年(1624年)累官至广东韶州府知府[2],七年升至广东参政[3]。崇祯元年(1628年),郡守卓异赐宴者四人,兆元第一。改江西参政,崇祯三年(1630年),升江西按察使[4]。崇祯四年(1631年),改广东右布政使[5]、随后任云南左布政使[6],上京入觐,军民土司送者至马不得行。崇祯十二年(1639年),任云南巡抚[7],召见平台,御赐银币,因面陈机宜,奖劳有加。甲申(1644年),闯赋陷阙,兆元痛哭勤王,鞠躬尽瘁,卒于官,临殁无一语及私云[8]。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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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翼轸 |
明朝韶州府知府 天启四年-天启七年 |
继任: 何廷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