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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受 (万历癸丑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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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受(?—1630年),号贞白湖广郧阳府房县民籍江西泰和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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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湖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1],礼部观政,授中书舍人,四十七年考选,四十八年官河南道监察御史,上建储、封藩诸疏,皆人所不敢言者。天启元年巡按河南,再差河东巡盐[2],三年闰十月巡按淮扬[3],天启三年八月为左副都御史赵南星疏议蔑旨市恩,夺俸三月。四年九月刘大受告发两淮巡盐御史崔呈秀贪秽,崔寻为左都御史高攀龙弹劾。六年四月,为左都御史周应秋弹劾出巡交代违限六个月,被削籍为民[4]。思宗继位,起复原职,崇祯元年九月,升太仆寺少卿添注,三年卒[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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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彬。祖父刘宣化,廪生。父刘遂,训导。兄刘大观、子刘之益、孙刘应环,咸列缙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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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一年癸丑科进士履历》:刘大受,贞白,易二房,辛巳五月二十七日生。房县人,己酉乡试十一名,会试二百二十二名,三甲三名。礼部政,授中书舍人,己未考选,庚申授河南道御史,辛酉河南巡按,癸亥淮扬巡按,丙寅为民,丁卯起原职,戊辰升太仆寺少卿,庚午卒。曾祖彬。祖宣化,廪生。父遂,训导。
  2.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十四》:天启元年九月,差浙江道御史吴应琦顺天巡按,河南道御史刘大受河东巡盐。
  3.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天启三年闰十月,命河南道御史刘大绶巡按淮扬。
  4.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天启六年四月,左都御史周应秋奏御史刘大受出巡交代违限六个月,比田唯嘉更多月分,应从重罢职;掌印御史王心一因其抱病代题宽限,实系无他,乞量加罚治。 上以刘大受恣意违限,王心一曲庇同门,都著削籍为民,当差追夺诰。
  5. ^ 《郧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