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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烜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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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烜奎(?—?),字子羽,號俶闇福建泉州府南安縣洪梅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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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福建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1],通政司觀政,初任桐城县知县,天啓二年调泰兴县,五年考察,降调河南按察司照磨,六年改青州府推官,崇祯元年升刑部主事[2],奉敕到广东恤刑[3],写有《恤狱疏》,剀切备至。五年转员外,历郎中,崇祯六年(1633年)升广东肇庆府知府,八年京察去職。洁己率属,赋法一清。谢政归,肇人祠之。烜奎素性坦荡,与人乐易。居家以名园胜景自娱,日与知旧谈论农事,足不履市,卒祀乡贤[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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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昆。祖父陳學潛,國子生。父陳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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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進士履歷》:陳烜奎,俶闇,書二房,丙申二月二十七日生。南安县人,乙卯八十九,会三百十九,三甲九十三。通政司政,授南直桐城知县,壬戌調太兴,乙丑考察,降補河南按察司照磨,丙寅升青州推官,戊辰升刑部主事,廣西恤刑,壬申升员外,升肇庆知府,乙亥京察。
  2.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崇祯三年正月,刑部主事陈烜奎报逸囚尽获。
  3.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四》:崇祯三年五月,遣刑部郎中梁中节往云贵、主事陈烜奎往广东、傅崇中往广西、郎中马珍往四川五省恤刑。
  4. ^ 《南安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