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時雍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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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時雍(?—?),號存肅,锦衣卫籍,湖广武昌府蒲圻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顺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1],礼部觀政,授南京太常寺博士,四十六年升兵部职方司主事,天啓元年(1621年)以代辅臣刘一燝递私书,为余大成所发,被山西道御史侯恂弹劾,俟计典议处[2]。三年降为長蘆運判,四年升任刑部山东司主事,天啓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熊廷弼被下令处斩,由张时雍入狱传旨,廷弼知不能免死,从容盥栉整衣而出,曰:吾大臣也,岂容草草。洗漱毕,欲上书,时雍曰:公不读李斯传乎?囚安得上书?廷弼张目怒视,曰:此赵高语也!时雍语塞。六年正月任漕运理刑刑部分司(驻淮安府)主事,崇祯元年改任户部山东司主事,歷升员外郎、郎中,丁憂歸。四年起补原职,升任河南府知府[3],五年降松江府同知,七年拾遺去職。
家族
[编辑]曾祖张彦夫。祖父张廷策,庠生、封户科郎,贈奉政大夫。父張書,戊辰進士,庶吉士。
参考文献
[编辑]-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張時雍,存肅,诗二房,癸未七月二十一日生。锦衣卫籍蒲圻人,丙午鄉試一百三十三名,会试九十四名,三甲八十二名。礼部政,授南太常博士,戊午升兵部职方司主事,癸亥京察,降长芦運判,甲子升刑部主事,乙丑漕运理刑,戊辰改户部山东司主事,升员外,升郎中,丁憂,辛未起户部郎中,升河南知府,壬申降松江府同知,甲戌拾遺。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十》:天啓元年正月,山西道御史侯恂疏论巡抚保定右佥都御史胡思伸贪鄙老惫,久滥锁钥,思伸具疏自辩,且引疾求罢,不许。恂疏又及易州兵备道蔡复一、兵部员外车朴、主事张时雍,得旨:该部分别议覆,恂疏言复一胆落边烽,奄奄垂泣;复一再揭自明,上命策励供职;朴以前所审放辽沈逃卒侯进孝等,皆遍体创瘢,且有总督文球印票可据,而恂为同官余大成所误参,其力庇奸细,抗疏具辩,且及大成;恂再疏参之, 上从部议,令张时雍俟计典议处,车朴照旧供职。时雍所坐以代辅臣刘一燝递私书,为余大成所发云。兵科给事中蔡思充亦言枢部募兵无法三千之众,竟同尘饭,主事张时雍、总兵杨愈懋职专招练,乃兵哗而不能戢;密云、永平道臣冯汝京、杜诗等操守曲谨,才术胶滞,当量调简僻,得旨:所司即与议覆。
- ^ 《河南府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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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楊玉國 |
明朝萊州府同知 1636年—1639年 |
繼任: 王爾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