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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明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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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明遇(1579年—1649年),字良孺(一字子良),號壇石山主人,江西南昌府進賢縣北山人(今屬江西南昌縣涇口鄉東湖村)。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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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三甲139名進士[1],吏部觀政,三十年任浙江長興知縣,三十六年行取禮部主事,三十八年考選,丁憂歸。四十一年除服,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擢兵科給事中,多所論劾,疏陳時弊,言極危切。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禮科給事中亓詩教懷疑熊明遇與東林黨通,上書彈劾他,建議將其外調。四十五年任福建僉事,四十八年升陝西寧夏參議。天啟二年(1622年)以尚寶司少卿進太僕少卿,不久,擢升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天啟五年(1625年)被魏忠賢革職,並牽連汪文言案,被貶到貴州平溪衛。

崇禎元年(1628年)起復,任兵部右侍郎,次年進為左侍郎,遷南京刑部尚書,崇禎四年(1631年)任兵部尚書,次年清軍入關劫掠,巡撫沈棨與中官王坤私自與清軍議和,被給事中孫三傑彈劾,明思宗將其解職,不久以兵部尚書銜致仕。致仕多年後又被人推薦起復為南京兵部尚書,改任工部尚書。後因病歸家,明亡後隱居不仕。順治六年(1649年),因小疾過世,享年70歲。

熊明遇在萬曆年間已與耶穌會人士龐迪我(Didacus de Pantoja, 1571-1618)、陽瑪諾(Emmanuel Diaz, 1574-1659)、畢方濟接觸,並與徐光啟往來。對於西方科學有頗爲深入的了解。在福建僉事任內,他曾向方孔炤方以智父子前展現他所接觸的西學。[2]方氏父子與熊明遇曾一同登臨遊覽太姥山並大談西學,可說是明末清初西學東漸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著作《格致草》和《則草》,是兩部介紹西學的重要著作,於萬曆末年刊刻的《則草》是第一本由中國士人完成與出版的西學作品。他又工詩善文,當時頗享盛名。著有《南樞集》、《青玉集》、《格致草》、《綠雲樓集》、《羅岕茶記》等。乾隆四十三年(1778),《文直行書》與《綠雪樓集》被列入禁燬書。

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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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著作有:格致草(則草)、南樞集、青玉集、綠雲樓集、羅岕茶記、文直行書。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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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熊瓚。祖父熊富。父熊儒。有子熊人霖,崇禎丁丑進士。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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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熊明遇,壇石,詩一房,壬午七月十六日生。進賢人,庚子十一名,會一百三十六名,三甲一百三十六名。吏部政,壬寅授長興知縣,戊申行取禮部主事,庚戌考選,丁憂,癸丑起服,乙卯授兵科,署本科印,丁巳升福建僉事,庚申升陝西參議,升尚寶司少卿,壬戌升太僕寺少卿,本年升南提督操江右僉都御史,革職,戊辰起兵部右侍郎,己巳轉左,升南刑部尚書,辛未升兵部尚書。
  2. ^ 方以智《物理小識.卷一.天類》:「萬曆己未(1619年),余在長溪,親炙壇石先生,喜其精論。」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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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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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五十七》,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聶傳
明朝長興縣知縣
萬曆三十三年-三十六年
1605年-1608年
繼任:
濮中玉
前任:
李養正
南京刑部尚書
1629年-1631年
繼任:
沈演
前任:
梁廷棟
明朝兵部尚書
1631年-1632年
繼任:
張鳳翼
前任:
余瑊
南京兵部尚書
1642年-1643年
繼任:
史可法
前任:
何楷
南明戶部尚書
1645年
繼任:
姜一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