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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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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思霈(1564年—1611年),何思歲星主人直隸夷陵(今湖北宜昌)人。明朝文學家,公安派成員之一。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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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思霈為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舉人萬曆二十九(1601年)中辛丑科進士,大理寺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一年授翰林院檢討,三十二年养病,三十六年補原职,三十七年福建鄉試主考,三十八年会试同考,三十九年养病[1],九月一日卒于里第。善吟詩,喜访名胜,写景抒怀。他不但與公安派主力袁宏道詩文理論相呼應,也主張為文應抒發當時代個人的真性情,應當“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2],反對「文必秦漢、詩必盛唐」說法。著有《百衲阁文集》、《荊州方輿書》。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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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雷涣,寿官。祖父雷九龄,贡士、安岳县丞。父雷应龄。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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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雷思霈,何思,诗二房,庚午三月初八日生。夷陵州人,丁酉七名,会二百二十名,三甲一百六十七名。大理寺政,改翰林院庶吉士,癸卯授检讨,甲辰养病,戊申補原职,己酉付建主考,庚戌同考,辛亥养病。
  2. ^ 雷思霈 《瀟碧堂集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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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鍾惺《告雷何思先生文》
  • 張少康,《中國文學理論與批評史》,2004年,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