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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重要度與質量評級的交叉篩選 6 2 Mbjpxncp7k 2024-05-07 18:00
2 請儘可能的協助金琪珠這個條目,只要不被刪除就行 2 2 EleniXDD 2024-05-06 01:16
3 協助修正Wikipedia:典範條目/四國 2 2 1F616EMO 2024-05-04 15:46
4 自已提出的優良條目重審, 是否可以自行歸檔 2 1 Wolfch 2024-05-03 14:50
5 沙盒文章移動至個人頁面 2 2 Wang31 2024-05-03 15:23
6 想要為學校建立一個維基百科詞條,總是不能通過審核,請問哪位大神有經驗啊? 6 4 YFdyh000 2024-05-11 19:52
7 我要建立新條目 2 2 世界解放者 2024-05-04 14:57
8 使用Template:EstcatCountry建立公元前年數分類出現錯誤 7 4 Kethyga 2024-05-08 12:47
9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4 06:41 2 2 Miyakoo 2024-05-04 15:10
10 請求協助變更資訊框內容 2 2 AlexLeeCN 2024-05-06 20:36
11 互聯網檔案館是不是崩了 3 3 YuCheinSYQ 2024-05-05 12:49
12 這理由:公開在中國的錄音是否違反了美國法律,從而違反了在世人物,合理嗎?另外,想請教下有必要再次請求傀儡調查 132 8 Miyakoo 2024-05-08 14:42
13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6 08:05 2 2 AlexLeeCN 2024-05-12 11:18
14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6 11:00 2 2 AlexLeeCN 2024-05-12 11:18
15 怎樣使用戶名顯示正常? 3 3 YFdyh000 2024-05-07 01:58
16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6 12:32 2 2 AlexLeeCN 2024-05-12 11:18
17 頁面破壞問題 6 2 Tifffanyyy 2024-05-09 10:30
18 關於WP:頁面分類 2 2 YFdyh000 2024-05-08 20:26
19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8 13:24 3 3 Nostalgiacn 2024-05-12 17:31
20 Libera.Chat IRC 無法使用 8 5 桐生ここ 2024-05-11 05:58
21 使用模板{{模板:血清素受體調節劑}}碰到問題 4 3 ThomasYehYeh 2024-05-11 17:50
22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10 00:59 2 2 AlexLeeCN 2024-05-12 11:18
23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10 02:04 3 2 AlexLeeCN 2024-05-12 11:18
24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11 13:49 2 2 AlexLeeCN 2024-05-1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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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度與質量評級的交叉篩選[編輯]

是否有一快捷的方法查詢如「評級為極高重要度的小作品條目」?如果能列出指定重要度的質量評級分佈,並插入展示在專題主頁就好了。Mbjpxncp7k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9:12 (UTC)[回覆]

可能需要一個比Module:Article count by project and class更強的功能。不知是否已存在。Mbjpxncp7k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9:45 (UTC)[回覆]
網站內功能,懷疑可行性和性能負擔。用Wikipedia:PetScan手動或者編寫腳本可以做到。找出極高重要度條目,輸出Plain text名單、替換去掉Talk:前綴,在找出小作品分類中填入Manual list並執行。--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9:50 (UTC)[回覆]
謝謝回復。我已試用了這個工具。不過我發現維基專題:物理學有複合分類,如分類:優良級極高重要度物理學條目。它是用到了模板:WPBannerMeta/hooks/qualimpintersect鈎子,既然有用例,那麼性能應該沒顯著問題吧。不過我欲修改的模板:數學專題處於模板保護,若有機會我去研究一下寫個草稿再請求合併。Mbjpxncp7k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5:36 (UTC)[回覆]
我已在此作出編輯:Template_talk:WikiProject_Maths,等待模板編輯員檢視。--Mbjpxncp7k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2:16 (UTC)[回覆]
已解決:此編輯已被合併。--Mbjpxncp7k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00 (UTC)[回覆]

請儘可能的協助金琪珠這個條目,只要不被刪除就行[編輯]

又用別的方式寫了一下,希望大家能幫助一下,只要這個條目不被刪除就可以了。--愛玩下三濫遊戲的雪之下雪乃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6:32 (UTC)[回覆]

我剛看到這個條目有韓語版本,已經連結--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5日 (日) 17:16 (UTC)[回覆]

「豐島等島嶼共同組成了}「四國地方」」這裏,多了一個「}」。--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00:53 (UTC)[回覆]

已經由Shizhao (討論)在修訂版本82416456中修復。--1F616EMO喵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7:46 (UTC)[回覆]

自已提出的優良條目重審, 是否可以自行歸檔[編輯]

我提出了陰道無菌說的優良條目重審,我之前有投{{noGA}}的投票,後來已刪除投票, 其他維基人有提意見, 認為條目符合優良條目資格,沒有{{yesGA}}或{{noGA}}投票。

我已經取消noGA的投票,並且想撤回重審,讓此條目仍然維持優良條目資格。是否可以自行將優良條目的討論歸檔?謝謝 --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01:36 (UTC)[回覆]

已有維基人協助歸檔了,謝謝--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06:50 (UTC)[回覆]

沙盒文章移動至個人頁面[編輯]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Mcx8202229/%E6%B2%99%E7%9B%92 我想把沙盒內容移動至個人用戶頁面,我該怎麼做?求教--Mcx8202229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05:39 (UTC)[回覆]

你指的是移動到User:Mcx8202229嗎?已完成移動操作至少需要自動確認用戶的權限。--古怪的Wang31討論 | 貢獻2024年5月3日 (五) 07:23 (UTC)[回覆]

想要為學校建立一個維基百科詞條,總是不能通過審核,請問哪位大神有經驗啊?[編輯]

想要為學校建立一個維基百科詞條,總是不能通過審核,請問哪位大神有經驗啊?我的微信號是:chongchongAI3,謝謝!--Zhixuan.Gong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5:51 (UTC)[回覆]

請說條目名,別人方便看原因。--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5:54 (UTC)[回覆]
我想問一句,請問維基百科有審核嗎?另外,維基百科中的主命名空間的頁面叫做「條目」而不是「詞條」,謝謝。--Gongxiang01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9:53 (UTC)[回覆]
如果途徑WP:AFC是有的。WP:詞條。--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9:57 (UTC)[回覆]
沒看到你的編輯歷史,頁面是被刪除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11日 (六) 11:48 (UTC)[回覆]
編輯次數1。可能在別的帳號下,或者被攔截。--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11:52 (UTC)[回覆]

我要建立新條目[編輯]

我想建立一個名為吉平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條目。--A19710210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4:30 (UTC)[回覆]

建立私人國家條目前請先閱讀Wikipedia:關注度,以確定是否符合收錄標準。還有你之前對條目吉平的編輯已經構成破壞。--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6:57 (UTC)[回覆]

使用Template:EstcatCountry建立公元前年數分類出現錯誤[編輯]

我建立了Category:前90年日本建立,但在內裏使用Template:EstcatCountry的時候,出現無法反映公元前年數的問題,請問如果解決問題?--Iflwlou ☯I♨I☀ 2024年5月4日 (六) 04:53 (UTC)[回覆]

英維en:Category:20s BC establishments in the Roman Empire使用了模板Template:Navseasoncats,可能要對中文進行適配。--Kethyga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9:07 (UTC)[回覆]
希望以後Navseasoncats模組可以完全適用於本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7日 (二) 07:35 (UTC)[回覆]
目前大概可以了,對於年和年代分類。--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8:21 (UTC)[回覆]
這個怎樣使用啊,有沒有範例?--Iflwlou ☯I♨I☀ 2024年5月7日 (二) 10:32 (UTC)[回覆]
直接放入{{Navseasoncats}}。不過,這沒有「此分類是關於」等內容。--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21:46 (UTC)[回覆]
看了下 StevenK234改造的Template:Chronology category template/EstCountry (76767849),在Category:前90年日本建立 (Special:Diff/82557011/82559547)放入{{EstCountry|year=-90|country=日本|continent=亚洲}}可以實現更豐富的功能,針對各年各大洲各國建立。--Kethyga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4:47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4 06:41[編輯]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 https://scontent.ftpe3-1.fna.fbcdn.net/v/t39.30808-6/437905313_8152817341401595_1811573960727658623_n.jpg?_nc_cat=111&ccb=1-7&_nc_sid=5f2048&_nc_ohc=JFKhZS-q-tAQ7kNvgHh0eMN&_nc_ht=scontent.ftpe3-1.fna&oh=00_AfCcOetUBTUHHGUV7lrMWsqqQArC6BxD4bZ1KUHySmHioA&oe=663B96B2, 想要使用在洪韻帆的<資訊框>。 --MrLucaQQ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6:41 (UTC)[回覆]

在世或假定在世人物不能使用非自由圖片。--Miyakoo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7:10 (UTC)[回覆]

請求協助變更資訊框內容[編輯]

請求根據最新2023年財報修改洛陽鉬業條目資訊框中營業額、經營收入、淨收入的相關數據。謝謝!--SandroP3l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1:04 (UTC)[回覆]

完成--傘木 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2:36 (UTC)[回覆]

互聯網檔案館是不是崩了[編輯]

--Dnaimfz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4:13 (UTC)[回覆]

沒有,正常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4:39 (UTC)[回覆]
已經恢復了--YuCheinSYQ留言 2024年5月5日 (日) 04:49 (UTC)[回覆]

這理由:公開在中國的錄音是否違反了美國法律,從而違反了在世人物,合理嗎?另外,想請教下有必要再次請求傀儡調查[編輯]

陳牧馳的頁面保護期限過了後,有新用戶以公開在中國的錄音違反了美國法律,從而違反了在世人物的理由,移除了內容,想請教下該理由適合嗎。Special:Diff/82523773 Special:Diff/82510313

另外,該條目討論頁有兩個用戶(同一天創號),幾乎同一天同時做出相似的討論 (Talk:陳牧馳),再加上上面的移除,讓我懷疑有新的傀儡帳號,該條目下的部分用戶有傀儡帳號的歷史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JunzuoL,有需要在這個沒結案的調查中請求再次調查嗎--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5日 (日) 16:14 (UTC)[回覆]

AliceYYin另開的相關討論頁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關於「陳牧馳」詞條下某爭議內容的近期編輯記錄,並且疑似傀儡帳號/真人傀儡部分可看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JunzuoL。我目前的觀點是同意Sakamotosan如果對於該站點整體的來源可靠性存在疑問,可以提報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進行討論。--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17:07 (UTC)[回覆]
有違反嗎?
聯邦法律要求至少一方同意,通話方之一的吳楚一不是同意了?--Miyakoo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7:00 (UTC)[回覆]
該用戶的edit說要雙方同意才合法--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5日 (日) 17:05 (UTC)[回覆]
那是州法,他的摘要裏也說了,
《聯邦竊聽法》,該法律要求至少一方同意才能錄音。在所有參與方都必須同意的州(如美國加利福尼亞),未經所有人同意的錄音是違法的。
錄音行爲都沒在美國發生,總不能按州法吧。--Miyakoo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7:24 (UTC)[回覆]
這位閣下,這幾天拜讀了您對於錄音行為發生中國而不是美國,因此不應遵守美國的州法的真知灼見,但是請您也認識且不要否認這樣一個事實,就是用戶@EleniXDD編寫陳牧馳詞條「相關爭議」的所在地是維基百科Wikipedia,而不是美國的哪個州,編寫的時候必須遵循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須遵守美國的法律。請不要混淆錄音的現實發生地和將「錄音」相關內容放入維基百科平台詞條內容必須遵守生者傳記方針中的美國法律這兩個概念。想必您也研究過維基百科詞條的方針政策才能在此振振有詞吧?--AliceYYin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1:40 (UTC)[回覆]
並須嚴格地遵循美國的所有適用法律以及我們的所有內容方針。
美國關於通話錄音的州法難道還適用於美國外?--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5:05 (UTC)[回覆]
您好,生者傳記的要求應該是須嚴格地遵循美國的所有適用法律以及我們的所有內容方針,請注意,是所有,這與事件發生地無關,這是維基百科的要求WP:LIVING--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1:21 (UTC)[回覆]
請不要過分在意所有而忽略適用
如果這是適用的,能否明確指出那個州哪項法律規定即使錄音行爲不發生在本州,錄音或公佈錄音仍然是違法的或者合法但錄音檔不能在該州出現?--Miyakoo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6:47 (UTC)[回覆]
也請不要過分在意法律而忽略生者傳記要求最高要求「私隱保護」和道德考量,這是寫的清清楚楚的生者傳記方針,如果閣下對生者傳記有建議可以去修訂生者傳記方針,法律問題是@AliceYYin的主張,我不是律師不必跟你深入糾纏這個問題,我更了解生者傳記,所有我們還有更重要最核心的分歧點, Special:Diff/82523773 也有提到,那就是關於公眾人物的私隱保護。--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1:44 (UTC)[回覆]
私隱問題請見類似的WP:BLPPRIVACYWP:LPNAME,都提到過曾在提及該人物的一個或多個可靠來源中發表過除非該等資料被第三方媒體公開報導則允許寫入。
如果認爲陳牧馳反對公開,請提供來源。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37 (UTC)[回覆]
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編者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是否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35 (UTC)[回覆]
所有的負面新聞都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甚至不是負面新聞也會。--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7:04 (UTC)[回覆]
陳牧馳的確反對了,請看聲明https://weibo.com/7718162759/4956739739322159強調了私隱權,
「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刪除、撤回已釋出涉嫌侵權或其他違法行為的全部內容」--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43 (UTC)[回覆]
這個是10月份的聲明,而這次是11月份的相關金錢糾紛事件,有侵權和違法嗎--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6:58 (UTC)[回覆]
如果陳牧馳的確反對,那麼應該刪除。
但是同時期陳牧馳也有二婚爭議,提到過將進行起訴且與影視圈扒姐有關係,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56130052014762
此聲明是對應錄音事件還是二婚事件?--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7:03 (UTC)[回覆]
我剛查了,是二婚事件
錄音是11月的事情--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7:05 (UTC)[回覆]
請仔細檢視聲明:任何未經授權、擅自釋出、傳播陳牧馳先生個人私隱資訊的行為以及惡意誹謗、侮辱陳牧馳先生的行為均構成侵權,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難道你的私隱聲明需要365天天天發嗎?閣下--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7:15 (UTC)[回覆]
針對任何私隱泄漏:請仔細檢視聲明:任何未經授權、擅自釋出、傳播陳牧馳先生個人私隱資訊的行為以及惡意誹謗、侮辱陳牧馳先生的行為均構成侵權,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我理解您也不需要每天釋出私隱聲明--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7:16 (UTC)[回覆]
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7:30 (UTC)[回覆]
沒反對聲明就是同意了。
不然應該把出生日期、出生地、本名、演員經歷等沒有他同意釋出聲明的個人私隱資訊全刪了?--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7:31 (UTC)[回覆]
閣下偏題了,出生日期、出生地、本名維基百科的確有明確要求,請您參考 WP:BLPPRIVACY WP:BLPNAME --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8:16 (UTC)[回覆]
沒有偏題,你認爲對二婚事件的聲明適用於錄音事件,那麼爲什麼不適用於出生日期、出生地、本名?--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8:26 (UTC)[回覆]
這恐怕不是二婚事件的聲明,也包含吳楚一相關的私隱照片泄漏,請閣下檢視第二條陳牧馳指控系虛假資訊與誹謗,也請看任何未經授權、擅自釋出、傳播陳牧馳先生個人私隱資訊的行為以及惡意誹謗、侮辱陳牧馳先生的行為均構成侵權,或者您可以找找陳牧馳有沒有授權吳楚一釋出單方面錄音,我認為出生日期、出生地、本名是已經授權了的,陳牧馳本人均有在公開報刊、場合提及--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8:38 (UTC)[回覆]
這不還是對二婚事件的聲明?
有一句通用句就是對其它事件了?
出生日期有,就寫在微博上,出生地和本名倒是沒找到。
你也可以找找陳牧馳有沒有授權出生地、本名的聲明,而不是「認爲」。--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9:15 (UTC)[回覆]
關於本名陳海亮,海亮是陳牧馳出道的名字,連結請查閱
https://star.tom.com/202012/1379402577.html
關於陳海亮三個字的提及,出自雜誌博客天下,「他本名叫陳海亮」連結請查閱https://weibo.com/6601404569/4952446951491597
https://weibo.com/6040047006/4951289957712517
有紙質出版物供查閱--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9:37 (UTC)[回覆]
所以他有授權嗎?
不都是他人提及,本人未否認?
而且你給出的三個連結都沒有提到過本名。--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9:51 (UTC)[回覆]
哦,最後一個連結的圖片提到過,但也沒有陳牧馳的授權,也不是由陳牧馳說出。--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9:54 (UTC)[回覆]
他本人的商業雜誌,閣下說沒有授權,這荒謬極了--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00 (UTC)[回覆]
他本人的商業雜誌指什麼?
博客天下是他的、這篇報道是描述他的、這篇報道是收了他錢的新聞稿?--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15 (UTC)[回覆]
請問您是認為,有關陳牧馳的雜誌都是陳牧馳自己掏錢請人專門誇他的?我是不是也可以認為相關爭議部分,所有的引用新聞稿都是吳楚一花錢用來抹黑陳牧馳的呢?因為根據您的觀點,雜誌就是收了錢,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認為,新聞稿也是收了吳楚一的錢呢?--Yangarui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51 (UTC)[回覆]
你在說什麼?你國語不好嗎?
我就是不明白你說的「他本人的商業雜誌」是指什麼?--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58 (UTC)[回覆]
不是我國語挺好的。。。我覺得我理解@Justice3651d的話理解的很到位啊,《博客天下》這篇雜誌寫了,他本名叫陳海亮,然後《公益頭條》這本雜誌寫了他出生地在新疆昌吉啊?但是你寫的
」他本人的商業雜誌指什麼?
博客天下是他的、這篇報道是描述他的、這篇報道是收了他錢的新聞稿?「
這句話難道不是在質疑這雜誌是收了錢的新聞稿?所以我才提出質疑,「如果陳牧馳的雜誌都是陳牧馳自己掏錢請人專門誇他的?我是不是也可以認為相關爭議部分,所有的引用新聞稿都是吳楚一花錢用來抹黑陳牧馳的呢?因為根據您的觀點,雜誌就是收了錢,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認為,新聞稿也是收了吳楚一的錢呢?」大家在互助客棧討論不就應該是就論點提出質疑嗎?你這個人好奇怪,怎麼還對人進行人身攻擊呢?怎麼還攻擊我說我國語不好。
不是我想請教各位維友,怎麼在互助客棧還帶有人身攻擊呢?我也是根據管理員@ATannedBurger的建議來這裏進行友好討論的,你這樣人身攻擊說我國語不好,是什麼意思?@Miyakoo--Yangarui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1:39 (UTC)[回覆]
我真的是在詢問他,他本人的商業雜誌指什麼。
如果博客天下是他的或者是收了他錢的新聞稿那可以視爲他有授權。
如果僅僅只是介紹他,那不應該預設他審查了這篇雜誌。--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1:47 (UTC)[回覆]
不明白你們爲什麼覺得我在質疑是收了錢的新聞稿。
這就是一個本名問題,收沒收有什麼關係……--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1:55 (UTC)[回覆]
那我認真的回答你,《博客天下》和《公益頭條》雜誌並不是他的或者是收了他錢的新聞稿,是官方的雜誌。《博客天下》創刊於2008年,是國內領先的綜合類新聞媒體,是時代進程的重要記錄者。堅持深度原創報道,其核心競爭力是對人物的深度寫作和圖片拍攝,是以紙刊、新媒體、視頻、線下活動等為形式和渠道的全方位傳播平台。主管單位是寧夏日報報業集團。[1]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D%9A%E5%AE%A2%E5%A4%A9%E4%B8%8B/2253488
《公益頭條》這個雜誌是一個公益組織,"公益頭條·星訪談"是《中華志願者》雜誌2021年正式開設的明星公益類訪談欄目,以「弘揚志願服務精神、宣傳志願服務活動、培育志願服務文化」為宗旨,通過明星藝人公益的正能量引導,影響更多愛心匯聚志願行動。[2]https://weibo.com/7529690552/JxlnSo3FP?type=repost
這兩個雜誌寫的東西是面向大眾的,大家是可以採用的。而且這兩本雜誌是有很多期的,也有很多封面人物,並不是只有陳牧馳一個人。
還有請問,您為什麼總是提到錢呢?@Justice3651d就說了一下提到陳牧馳原名和出生地的相關雜誌,你就直接說這個雜誌是不是他的或者是收了他的錢的新聞稿。你好像對陳牧馳有偏見吧?我看到了你在互助客棧這個帖子的多條回復,好像您本身就對陳牧馳有偏見,並不能保持中立的發言。這兩本雜誌很容易就能搜到,但是您的第一件事不是去了解雜誌,而是直接反問雜誌是不是他的或者是收了他的錢的新聞稿
看樣子你本來就對人家陳牧馳有偏見,討論討論着還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說我國語不好,真是奇怪的很。--Yangarui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2:13 (UTC)[回覆]
您好,請問您是否也可以在我的討論 關於刪除陳牧馳主頁爭議內容「私生活爭議、金錢糾紛」的討論,留下觀點,我的訴求是刪除整篇低質量內容,我已經提交了我質疑的內容,請閣下關注一下 --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2:39 (UTC)[回覆]
我對他能有什麼偏見?
在這個討論之前,我都不認識他。
我怎麼總是提到錢了?
唯一提到錢的也就這個評論。
你怎麼知道我沒搜尋博客天下?
我就是搜尋了。才不明白「他本人的商業雜誌」指什麼,
博客天下官網沒有說明與陳牧馳有關係,「他本人的商業雜誌」又不是「介紹他本人的商業雜誌」,
我要怎麼理解才能完全不與錢掛鈎?
你要說中立性,你與Justice3651d第一筆編輯就是有關陳牧馳,而且Justice3651d面對陳牧馳錄音泄漏與鄭爽錄音洩漏完全是兩個態度,你反而來質疑我的中立性?--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3:21 (UTC)[回覆]
hello,晚上好,我覺得您在模糊重點。這個話題的開端就是關於關於您說的:你也可以找找陳牧馳有沒有授權出生地、本名的聲明這句話的回覆,@Justice3651d該用戶在正常回答你的問題,《博客天下》這篇雜誌寫了,他本名叫陳海亮,然後《公益頭條》這本雜誌寫了他出生地在新疆昌吉。雜誌出版之後寫的內容自然是陳牧馳本人在訪談中說的內容,這需要授權嗎?他自己說的話要給自己說的話授權?這明顯是一個悖論吧?你自己說什麼話需要給你自己授權你才能說出來嗎?你看吧,你顯然不需要,因為這就是你自己說的,你也不可能在你說話之後每次都加上我給我自己這句話授權了。
還有就是兩個雜誌是官方的雜誌,他會邀請各種名人進行訪談,首先[1]《公益頭條》這個雜誌是一個公益組織,他就是通過明星藝人公益的正能量引導,影響更多愛心匯聚志願行動。[3],這個是一個公益組織,是為了宣傳正能量的,並不是你說的收了他錢的新聞稿的那種不正經雜誌。[2]《博客天下》這個雜誌邀請過很多明星以及各種有名人物。但是在那個上邊的用戶提到之後您卻直接反問他本人的商業雜誌指什麼?博客天下是他的、這篇報道是描述他的、這篇報道是收了他錢的新聞稿?這和錢有什麼關係?人家是正經雜誌,不是你想像的那種不正經的雜誌如果全都是收他錢的新聞稿,那我根據你的疑問,我是不是可以認為這兩個雜誌關於所有人的訪談都是收了錢的?譬如《博客天下》雜誌的以前封面人物:2020肖戰、周杰倫、時代少年團以及商界名流雷軍、王衛。是因為雜誌方收了肖戰、周杰倫、雷軍、王衛他們的錢所以才寫他們嗎?請問您真的有去仔細查過嗎?就像您說的說的你怎麼知道我沒搜尋博客天下?
我就是搜尋了。才不明白「他本人的商業雜誌」指什麼您還不明白什麼呢?如果你的基本思想就是只要是寫了陳牧馳的雜誌就是收了錢的,那所有提到陳牧馳的雜誌在你眼裏可能都是陳牧馳花錢買的新聞稿,這樣的話是你是不是想說這些雜誌社都是收錢辦事的不正經的雜誌社?譬如有陳牧馳內容的睿士ELLE MAN 等都是不正經雜誌嗎?
請問這是一種刻板印象嗎?這是對中國的刻板印象嗎?您是覺得在中國就是拿錢就可以辦一切事情的刻板印象嗎?甚至有錢都可以搞定總部在法國的ELLE雜誌嗎?--Yangarui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9:34 (UTC)[回覆]
不管是認爲我不中立還是您是覺得在中國就是拿錢就可以辦一切事情的刻板印象嗎?
你一直在對我進行惡意的揣測。
如果你的基本思想就是只要是寫了陳牧馳的雜誌就是收了錢的
在你說這句話之前,「你國語不好」或許是錯誤的,你說完這句話之後,說明你的國語確實不行。
「他本人的商業雜誌」又不是「介紹他本人的商業雜誌」
介紹他的商業雜誌雜誌與他的商業雜誌雜誌你覺得一樣?
雜誌出版之後寫的內容自然是陳牧馳本人在訪談中說的內容
所以Justice3651d給出的來源有提到「本名陳海亮」是陳牧馳親口說的嗎?
不就只是簡單的說「他本名叫陳海亮」?
Justice3651d要求明確授權允許釋出錄音才可以寫,我只是拿他的要求對待他,必須明確授權本名才能寫。
以及你爲什麼一直在說公益頭條?
有提到公益頭條嗎?--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20:00 (UTC)[回覆]
你好,請問您為何又對我進行人身攻擊,又再一次的說我國語不行,在你說這句話之前,「你國語不好」或許是錯誤的,你說完這句話之後,說明你的國語確實不行。,請問您有遵循維基禮儀的原則嗎?Wikipedia:禮儀在我認為你說我國語不行這句話,就和您對某個男士說,你那方面不行,有着同樣的意思,這種行為是對我進行的一種人格侮辱作為來維基百科不到一個月的用戶,就遭遇到您這種人格侮辱,這讓我對使用維基百科已經存在一些恐懼了,我真的很擔心我會遇到更多和您一樣的在互助客棧喜歡對別人進行人格侮辱的維友。鑑於您已經說過兩次我國語不行了,我不太想在互助客和您繼續討論了,請不要再回復我了,現在您的任何回復都是對我的二次傷害。謝謝!--Yangarui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4:08 (UTC)[回覆]
「謹記假定他人是善意的。」
「認清自我的偏見。」
請問你覺得你做到了嗎?--Miyakoo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6:42 (UTC)[回覆]
陳牧馳百度百科由本人進行編輯 https://baike.baidu.com/item/%E9%99%88%E7%89%A7%E9%A9%B0/53609038--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9:57 (UTC)[回覆]
籍貫在第三張 https://weibo.com/1748255981/NAV9OEJyU?refer_flag=1001030103_ 請閣下查閱,本人封面的公益頭條雜誌,也有實體供查閱,您要硬說明星自己的雜誌沒有明星授權或者審核,那真的太有趣,希望您對寫半可靠來源也這麼較真,一起為維護維基百科內容做出貢獻--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07 (UTC)[回覆]
我沒較真啊。
我的態度一直是本人沒有明確反對就可以寫。
我拿你的態度「沒有明確授權就不能寫」詢問你就是較真了?
所以還是沒有明確授權,只能合理地推斷已授權。--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12 (UTC)[回覆]
而且你們一直說侵犯私隱。
來源哪裏侵犯私隱了?
來源即沒有提供錄音檔也沒有透露什麼私隱資訊。
僅僅因爲文中的文字來源於錄音,所以侵犯私隱?--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23 (UTC)[回覆]
(節刪)祝您好運,原始資訊是私隱嗎?是不是轉述?我覺得您在詭辯,沒有什麼有價值的輸出,車軲轆話來回說,我已經耐心給你找了來源了,您要是質疑博客天下和公益頭條就去釋出不可信來源,你要成功了我也認,甚至在什麼是私隱的問題上也開始有懷疑,這麼多法律條款管他哪個國家的您不看嗎?你倒是找找這個錄音私隱的證據啊,維基百科規定您不看嗎?是不是私隱您自己捫心自問?希望您作為編者還是要有道德考量,感謝,也希望您此生不會被別人錄音截取曝光,聊天記錄滿天飛,這是我真心的祝福,哪怕閣下認為這不是您的私隱,不再回復您的討論,我認為您的觀點涉及了維基百科生者方針對私隱保護的底線--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36 (UTC)[回覆]
如果我的錄音或者聊天記錄滿天飛,我會採取法律行動,而不是默不作聲讓別人猜我對錄音或者聊天泄漏的看法。--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41 (UTC)[回覆]
閣下也知道這是違法的呢,我以為您不知道呢,謝謝認為這是違法的,當事人是否追究並不是維基百科生者傳記對私隱保護的考量。--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57 (UTC)[回覆]
採取法律行動等於違法?
我對你採取法律行動是不是等於你違法?--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1:04 (UTC)[回覆]
沒違法您採取法律行動做什麼?--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2:02 (UTC)[回覆]
不採取法律行動怎麼知道法庭會不會判他違法?--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3:31 (UTC)[回覆]
而且你知道你假設的「被人錄音並截取發上網,聊天記錄滿天飛的時候」是完全沒有假定是什麼錄音、聊天記錄嗎?
還是你覺得,我認爲該來源沒有侵犯私隱等於我認爲所有錄音泄漏均不侵犯私隱?--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3:36 (UTC)[回覆]
你也不要說讓我代入,我代入進去了,我作出的行爲就是正確的了?
我要代入進去後,會罵你,所以我罵你息是正確的?--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46 (UTC)[回覆]
讓人代入是很愚蠢的爭論方法。--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47 (UTC)[回覆]
這是確保閣下還保留「道德考量」的一個好方法,沒有結論,結束討論--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51 (UTC)[回覆]
什麼道德考量?
指面對陳牧馳錄音泄漏絕不退讓,
面對鄭爽錄音泄漏,「她違法了」的道德考量?--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56 (UTC)[回覆]
原本我是沒興趣回復你的,不過我現在有了。
如果我是陳牧馳,我不僅反對公佈這個錄音,還希望刪除維基百科上我的條目,尤其是條目中的本名、出生地、出生日期。
所以我代入進去了後做出的行爲說明了什麼?
陳牧馳反對錄音公佈,希望刪除維基百科上陳牧馳條目?
很明顯這不是陳牧馳的想法,所以讓人代入是很愚蠢的爭論方法。--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20:20 (UTC)[回覆]
哪怕違法也是錄音本身違法,報道可靠性另論。編者成法官了,隨意宣佈二手論述違法無效。--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7:05 (UTC)[回覆]
所以那位用戶的理由不合理吧?主要是他/她移除的內容是整件事的結尾,移除了就沒後文了--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5日 (日) 17:09 (UTC)[回覆]
不合理,就算在美國網站公佈在中國未經雙方同意的錄音真的違反美國法律。
理由也不應該是因爲錄音違法,所以來源不可靠。--Miyakoo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7:28 (UTC)[回覆]
編者是否有證據證明錄音有第三方權威機構審核其真實性的證明,比如錄音是否經過剪輯,是否存在斷章取義的可能。生者傳記是非常嚴謹的,尤其是維基百科在生者傳記方針中指明:「維基百科條目上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會影響到其本人的生活」,所以維基百科編者在處理此類條目時,應負責任地去考量其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和道德影響。譁眾取寵不是維基百科的目的,維基百科也不應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在將在世人物的傳記內容添加到任何維基百科頁面時,編者應特別謹慎。編者需要對此等資料保持高度的敏感,並須嚴格地遵循美國的所有適用法律以及所有內容方針,並且需要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AliceYYin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8:22 (UTC)[回覆]
所以你是認爲該來源違法美國法律,還是該來源不可靠(不考慮法律問題)?
法律問題請明確指出那個州哪項法律規定即使錄音行爲不發生在本州,錄音或公佈錄音仍然是違法的或者合法但錄音檔不能在該州出現。
是否可靠請另外討論。--Miyakoo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6:55 (UTC)[回覆]
您好,我剛檢視了生者傳記要求,關於您所說的「編者成法官了,隨意宣佈二手論述違法無效」這樣的觀點,我找到相關條例:「應移除受善意編者反對或對來源作出推測性解釋的任何無來源之內容,倚賴於自行出版來源(生者傳記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詳見下文)或倚賴之來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的內容亦應被移除。」--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1:33 (UTC)[回覆]
媒體報道中闡述的觀點(聲稱)不是自行出版來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7:51 (UTC)[回覆]
閣下提到了「聲稱」,這很好,也就是認同該來源只是轉述吳楚一自媒體主觀描述,這違反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性的要求,難道每一個針對公眾人物未經高質量可信第三方核查的主觀性負面指控的所謂「聲稱」都可以加入公眾人物的生者傳記?這明顯違反可供查證和中立性,應該移除,請仔細查閱生者傳記方針。
再者,該內容屬於私隱侵犯(根據陳牧馳本人聲明),這是生者傳記核心強調的內容,請核心回復私隱侵犯問題,尤其是一方已經聲稱其私隱被侵犯的陳牧馳聲明,堅持採信另一方觀點的意圖,因此應該先移除,生者傳記不是傳播他人私隱的八卦小報,請閣下再次仔細查閱生者傳記方針--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1:27 (UTC)[回覆]
媒體說A指控B如何如何,媒體來源已經是可供查證了,不需要編者評判指控是否真實、被指控方是否付諸法律,中立的介紹各方意見即可。WP:WELLKNOWN,「如果某一指控或事件是值得注意、切題並受到已發表可靠來源充分記錄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2:34 (UTC)[回覆]
請聲稱來源可靠的編者完成舉證,並不是有人報道就可供查證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原則要求: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35 (UTC)[回覆]
顯然您對可供查證的理解有問題。組織A宣佈對事件負責,有人質疑,所以添加者要證明這事真是組織A干的否則不得添加?只需證明「宣佈」有可靠出處,宣佈的內容是不需證明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04 (UTC)[回覆]
那就請去論述「可靠出處」,閣下可以去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進行提報,不再討論這個論點。--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37 (UTC)[回覆]
從條目內容來看,重點錯了?應該是對於我們專案而言,應該是考慮這個報道來源是否符合我們專案的來源要求,而不是報道的來源中的內容(關於錄音)是否符合伺服器所在法律,因為這是報道在描述中引述了錄音內容,報道本身我不認為不符合我們來源要求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6日 (一) 00:47 (UTC)[回覆]
違法而證據無效、違法而禁止傳播是兩個概念。如果媒體已經報道,沒有有效的法庭禁令禁止傳播,應無需自我審查,條目只陳述而沒有提供全文、原始資料等,只是轉述一種聲稱。--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1:48 (UTC)[回覆]
大致如此。如果來源報道提及的資訊來源存在違法,應該讓相應原告去提告報道機構,而不是在這裏自我審查。——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6日 (一) 02:07 (UTC)[回覆]
好的,謝謝,我就覺得邏輯怪怪的,那我把移除的內容先加回去--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06:24 (UTC)[回覆]
若編者持續將有爭議的內容添加進詞條且不引用大量可靠來源,持續違反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則可能存在惡意編輯公眾人物生者傳記的傾向,希望編者積極與持有不同意見人士溝通,在未達成一致前請不要單方面進行詞條編輯,避免影響大家進行充分且善意的溝通。--AliceYYin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7:59 (UTC)[回覆]
這事不是有結論了嗎
如果對於該站點整體的來源可靠性存在疑問,可以提報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進行討論。而不是自我審查--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14:26 (UTC)[回覆]
WP:CENSOR--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14:27 (UTC)[回覆]
您好,未看到有達成一致性的結論,這個也不光是來源的問題,我剛剛也回復了Cwek,我再貼一遍,您當前的宣稱和參考來源,所有標註的連結的信源本質上都是對於吳楚一自媒體直播帳號的轉述,沒有獨立的核實過程,所以全部文段的「信源」其實應當理解成吳楚一自媒體帳號言論,而直接引用的任何一個轉引網站不是「信源」。文段內容里大量「吳楚一說」「吳楚一認為」也明白地證明了,吳楚一的個人觀點、對事實問題沒有足夠依據之下的宣稱,並非的真實信源。而吳楚一對公眾人物陳牧馳的隨口指責,不應該成為陳牧馳生者傳記內容,否則未來將導致任何人對公眾人物有關事實的言論,即便真偽不明,都可以成為該當事人的傳記內容,這是荒謬的,我理解維基百科不會容許生者傳記會成為這樣的存在。--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4:35 (UTC)[回覆]
@EleniXDD 根據維基百科生者傳記的要求,「應移除受善意編者反對或對來源作出推測性解釋的任何無來源之內容,倚賴於自行出版來源(生者傳記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詳見下文)或倚賴之來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的內容亦應被移除。」如果某一主題得不到來自可靠第三方來源來的支持,則關於該主題的條目不應出現在維基百科上。舉證該來源是否可靠的人應該為閣下,我理解。關鍵這個不光是來源的問題,更涉及公眾人物私隱,這是維基百科生者傳記非常重要的要求。--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4:42 (UTC)[回覆]
請@EleniXDD不要再進行編輯戰不斷刪除用戶善意的討論,請您正面回應問題,回應該用戶的建設性討論--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5:09 (UTC)[回覆]
疑似傀儡帳號/真人傀儡
我覺得沒必要回覆
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JunzuoL
找到一個證據證明真人傀儡的可能,該微博發佈於4月26日(和大量4月25日創號的日期相近),內容如下: 行走的費洛蒙,哈哈!找灣灣一個鐵粉幫忙維基的事,灣灣給的答覆真的是令人欣慰
連結:https://weibo.com/6861640600/ObtlbpCNh?refer_flag=1001030103_
archive today: https://archive.ph/DCJNM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15:13 (UTC)[回覆]
非常符合 Wikipedia:傀儡賬戶的特點--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15:16 (UTC)[回覆]
您似乎不斷指控別人傀儡帳號/真人傀儡試圖封鎖他人,卻不願意回應質疑,我認為AliceYYin的討論和質疑是有建設性的,請先回到話題本身--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5:26 (UTC)[回覆]
@AliceYYin,由於已經有人這裏提出討論,我在這裏回應一下:根據站點的說明,閩南網是「福建日報報業集團主管,是福建主流媒體,閩南入門網站」,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應該屬於傳統的新聞組織的衍生站點,假定其報道或文章經過適當的整編和審核,如果對於該站點整體的來源可靠性存在疑問,可以提報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進行討論。Wikipedia: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更像是黑白名單,只能說明特定的來源站點不可用或者可以使用,在此之外的按照基本原則(即例如Wikipedia:可靠來源);對於該來源引述的內容(即所謂「錄音」)是否得到閩南網編輯的考證,那是閩南網的問題,而不是我們對此來源進行內容審查(WP:CENSOR)。且Wikipedia:生者傳記的章節「寫作風格」、「批評和讚揚」也對有可靠的第二手來源引述過的可以寫。所以回歸前面,先解決閩南網是否不符合可靠來源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6日 (一) 05:03 (UTC)[回覆]
感謝回復!如我稍早時在【描述討論區提交位置】所提交,我建議移除相關內容並非只基於「閩南網」是否為可靠信源這一點,而是基於如下詳細分析:
維基百科生者傳記規則規定「添加或恢復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之責,特別是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編者應能說明內容符合維基百科所有內容方針和指引的原因」。另外,「生者傳記應以中立和百科全書式的語調負責和謹慎地撰寫」,「維基百科對於在世人物的內容要求非常高,所有的負面資訊,尤其是涉及個人聲譽的內容,都需要被極其謹慎地處理。只有當這些資訊有充分的、高質量的來源支持,並且與公眾利益相關時,才可包括在條目中。 無資料來源或來源欠佳的內容,若可損及在世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容許保留在條目中,也不應移到討論頁。」
(1)對於知名公眾人物需要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來源來獲取內容,只有當這些資訊有充分的、高質量的來源支持,並且與公眾利益相關時,才可包括在條目中。此連結文章的來源為《閩南網》,但稍微閱讀此文章內容便可發現,其正文中數次將陳牧馳的名字寫錯成「陳牧池」、「陳牧場」,完全不符合正規新聞報導應具有的準確及可靠性,維基百科的詞條編者不應使用此類質量低劣缺乏可靠性的外部文章作為詞條內容依據,將來源欠佳且損及在世人物或聲譽的保留在條目中。
(2)維基百科不應譁眾取寵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工具,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該文章內容均為直接引述吳楚一直播時曝光的錄音。直播內容為一面之詞,聊天錄音未經陳牧馳同意公開涉及侵犯私隱,且來源文章明顯未對直播及錄音內容的真實性進行獨立審核。
綜上,我建議將相關內容移除。歡迎就以上問題以及內容是否符合方針指引進行討論。謝謝!--AliceYYin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8:04 (UTC)[回覆]
【描述討論區提交位置】為本人回復用戶Cwek的疑問。--AliceYYin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8:46 (UTC)[回覆]
當時註腳來源為[4](華龍網),其轉載自閩南網([5]),後尾還有提及來源為搜狐娛樂,然後嘗試找到這些([6][7],標記用戶就是「搜狐娛樂」),根據頁面顯示發表時間早於閩南網。先排除可能存在錯植字的可能,內容質量自行判斷。——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6日 (一) 09:24 (UTC)[回覆]
感謝回復。以下幾個問題請閣下回覆:閣下是否認為多次寫錯主角姓名的來源屬於高質量文獻?是否認為該來源符合生者傳記要求的「高質量文獻」?個人認為該來源不足以加入生者傳記的來源,尤其是爭議部分,編者應該審慎,這是編者的責任。本人擔心此來源問題導致他們繼續添加其他來源。另外,請編者繼續回復私隱侵犯問題。謝謝。--AliceYYin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9:54 (UTC)[回覆]
Cwek您好,正好看到大家在討論陳牧馳頁面,您當前的宣稱和新的參考來源,所有標註的連結的信源本質上都是對於吳楚一自媒體直播帳號的轉述,沒有獨立的核實過程,所以全部文段的「信源」其實應當理解成吳楚一自媒體帳號言論,而直接引用的任何一個轉引網站不是「信源」。文段內容里大量「吳楚一說」「吳楚一認為」也明白地證明了,吳楚一的個人觀點、對事實問題沒有足夠依據之下的宣稱,並非的真實信源。而吳楚一對公眾人物陳牧馳的隨口指責,不應該成為陳牧馳生者傳記內容,否則未來將導致任何人對公眾人物有關事實的言論,即便真偽不明,都可以成為該當事人的傳記內容,這是荒謬的,我理解維基百科不會容許生者傳記會成為這樣的存在。--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1:09 (UTC)[回覆]
綜上,我支持移除這樣的內容--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1:14 (UTC)[回覆]
我回退的原因是懷疑移除帶註腳來源的內容為疑似破壞,對於內容質量沒有執着考據。對於來源的資訊來源,上面給了一個分析。如果認為這個來源的資訊存在質量問題的話,可以在這裏說明清楚,如上面所述的,那就足夠了。至少幾方面:註腳來源的報道是否存在生者私隱侵犯或者伺服器所在地法律的問題與這個來源是否符合本站來源規範(如可靠來源等)並不關聯,來源中說的內容考察是來源方審核的問題,不是我們的問題;其次,暫時沒有名單或者考據認為相關來源站點(包括閩南網、搜狐娛樂)整體存在不符合本站來源規範(如可靠來源等)的問題,如果有這個疑問,請走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如果直接這個來源個例的話,可以考究是否存在問題,而且看得出已經聲明了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7日 (二) 02:00 (UTC)[回覆]
來源在維基百科中有下面三個含義:
  • 作品本身(文獻,報道等)
  • 作品的作者(作者,記者等)
  • 作品的發表者(某大學出版社,某新聞社等)
三者都可以影響內容的可靠性。參見WP:RELIABLE
如果一個連知名公眾人物名字都寫不對的來源(作品本身)被認定是可靠來源這無疑是滑稽且荒謬的,感謝認可,另外編者當然要注意資訊的質量問題,這是公眾人物生者傳記,是最高風險條目,想必各位編者不會做出如此傷害平台專業性的事情,所以該來源當然要移除,並且整段描述都需要被移除,且您列舉的所有來源基本都屬於無共識或者半可信平台,生者傳記爭議部分極為嚴謹,在沒有任何可信來源情況下,不應該出現這樣的內容在知名人物生者傳記中,生者傳記也不是要求所有半可信的來源都要加入吧?我認為您對生者傳記的理解似乎片面了,且整件事情都屬於個人私隱,無關公共利益。--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24 (UTC)[回覆]
另外舉證可靠性問題應該由恢復者或者編輯者完成,而非質疑方完成,請聲稱可信的編者自行完成可靠來源舉證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 WP:PROVEIT--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32 (UTC)[回覆]
關於來源的考據,我認為應該是從來源的審編是否對這個來源的最終內容是否進行判斷,或者他們是否確信來源可以考據。(由於下面這些來源的站點在Wikipedia: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都有名目,且或多或少偏向相關方面的資訊半可靠或者無共識,所以是否真實考據不作評價)像[8](星洲網)、[9](et新聞網)、[10](中時新聞網)、[11](雅虎平台轉三立新聞網)都有類似的報道,也就是多個新聞類站點的審編確信了原始來源的,所以或者可以考慮。不過,我認為如果轉述到這裏的話,建議是以「有報道引述吳楚一釋出的錄音」等類似的轉述式的描述,說明描述是來源如此引述,或者我的說法是「來源如是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7日 (二) 02:49 (UTC)[回覆]
您的中立意見很好,但是我認為該論述「放出聊天錄音」本身是基於私隱侵犯形成的,應該優先保護私隱: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是否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WP:LIVING 因此應該移除--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29 (UTC)[回覆]
域奇·羅塞略聊天記錄洩露,也在他的生者傳記
其實你們所謂的顧慮在於該條目是生者傳記,可以另開一個事件(像是肖戰事件),把內容移過去即可,不過儘管notability符合,我不清楚內容的長度夠不夠事件--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5:34 (UTC)[回覆]
您的觀點不合理,首先域奇·羅塞略的是政治人物,其過激言論影響公眾利益(侮辱他人、發表反同性戀言論,歧視女性甚至嘲諷瑪利亞颶風災民),且有相關可信媒體報道「瑞士廣播電視集團」,你所說的陳牧馳事件似乎沒有類比性--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40 (UTC)[回覆]
金·卡戴珊 肯伊·威斯特 的爭議也有錄音事件,他們也是明星
我還是那句話,如果覺得來源不可靠,對該來源另作討論比較合理--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5:45 (UTC)[回覆]
您更應該參考的是泰勒·斯威夫特的主頁,而非釋放錄音的人,您將陳牧馳這個受害者與已經公開被認為是加害者的金·卡戴珊 肯伊·威斯特 相提並論的觀點似乎帶有惡意與偏見,不能苟同--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51 (UTC)[回覆]
這句話證明了你對事件的看法不中立,該條目陳牧馳是和別人有金錢糾紛,然後該錄音你不希望加入的內容是他承認收錢,那和別人有金錢糾紛,如何讓人看待他為受害者?--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6:00 (UTC)[回覆]
我所稱的「受害者」是單方面曝光錄音的「私隱侵犯受害者」,請閣下不要曲解我的觀點,陳牧馳欠多少錢是他和吳楚一自己的事情,無關公共利益。--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23 (UTC)[回覆]
論證來源是否可靠是閣下的事情--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54 (UTC)[回覆]
中時新聞網前身為《中時電子報》,於1995年創立,是全台第一家且歷史最悠久的網絡媒體,開啟新聞數位時代。
世界新聞網於1999年架設,為華人移民提供第一手的報導、客觀公正的新聞與評論。--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6:04 (UTC)[回覆]
您的論證應該圍繞
  • 作品本身(文獻,報道等)
  • 作品的作者(作者,記者等)
  • 作品的發表者(某大學出版社,某新聞社等)來進行,並去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完成
--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33 (UTC)[回覆]
拆分沒有用,WP:BLP是「傳記內容添加到任何維基百科頁面」,並非限於傳記條目。--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01 (UTC)[回覆]
好的,謝謝--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6:02 (UTC)[回覆]
先前的內容是吳楚一再發與陳牧馳的錄音,稱是時候結束這起事件了。您的意思是否將這句改為有報道引述吳楚一釋出的錄音,吳楚一稱是時候結束這起事件了--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5:29 (UTC)[回覆]
您好,個人認為對爭議內容這樣的修改意義有限,請先回應私隱侵犯質疑--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55 (UTC)[回覆]
您好,維基biography是收錄錄音的,不管是leaked還是發佈的,只要來源可靠(而我給出的來源整體存在不符合本站來源規範(如可靠來源等)的問題)
自主發佈的上面我也給你例子了 金·卡戴珊 肯伊·威斯特
籃球教練:Greg Gard英語Greg Gard
律師:Péter Magyar英語Péter Magyar--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6:21 (UTC)[回覆]
籃球教練, 律師那個錄音是leaked--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6:22 (UTC)[回覆]
如果內地明星的話,鄭爽也是個錄音爆光的例子--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6:27 (UTC)[回覆]
鄭爽那是代孕、棄養,違法的,謝謝--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29 (UTC)[回覆]
Greg Gard對隊員的批評錄音,Péter Magyar的家庭虐待指控和這個可以類比嗎?請問閣下,您舉的例子似乎越來不具參考性了--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28 (UTC)[回覆]
那該條目主角作為明星和別人有金錢糾紛,按你的判斷,程度比起批評隊員高。
然後我們作為維基人,不應該自行作為法官評論事件的嚴重性,只要來源可靠就可加入
而目前來源符合本站規範
我還是那個觀點,去討論來源,而不是在這自行評判事件是否值得加
事件有notability,又有可靠來源,就可加--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6:32 (UTC)[回覆]
他是籃球教練,批評隊員影響隊員職業發展,是球隊公共利益問題,且不論是否存在金錢糾紛,這事情有什麼公眾價值?--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46 (UTC)[回覆]
根據生者傳記,私隱侵犯,不能加,尤其是當事人已經釋出聲明的同時https://weibo.com/7718162759/4956739739322159,還選擇持續延長加害事件,我懷疑您不遵守平台規則--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48 (UTC)[回覆]
WP:FAITH--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7:01 (UTC)[回覆]
新建議:把相關爭議內容另開一個事件(像是肖戰事件),因目前顧慮在於該條目是生者傳記,而來源充足,不過儘管notability符合,我不清楚內容的長度夠不夠事件--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5:39 (UTC)[回覆]
您好,個人不同意,該事件沒有主流媒體報道,本質屬於八卦,無關公共利益,且侵犯主角私隱,且您沒有為陳牧馳頁面貢獻其他有益建設,只是不斷編輯負面內容,您似乎不符合中立原則--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44 (UTC)[回覆]
我之前幫該條目加過照片,雖然因版權原因下架了。作為一個中立的維基人,我應該加入相關有notability的內容
然後「負面」是很主觀的字眼,您違背了WP:FAITH--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5:51 (UTC)[回覆]
可以,感謝提醒,我改為「爭議」內容--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52 (UTC)[回覆]
當時加圖片的edit
這事有notability,然後來源可靠,所以我覺得應該加--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5:56 (UTC)[回覆]
生者傳記,是否侵犯私隱是首要考量--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59 (UTC)[回覆]
我覺的我還是有必要就刪除整個條目做出更大範圍的討論,您的標題有斷章取義的嫌疑,並且包含負面指控,實在不適合繼續--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01 (UTC)[回覆]
您可以檢視肖戰事件的來源,澎湃新聞、新京報、檢察日報等,這才是影響公眾利益的事件。--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47 (UTC)[回覆]
建議警惕此條目的利益衝突,警惕真人傀儡等可能性。--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7日 (二) 07:00 (UTC)[回覆]
我現在搞不懂真人傀儡的定義方式了,尤其是其中嚴厲地說「不要胡亂作出」,似乎意味着除非親眼看到招募,否則猜測分析均不能說,被指控者也常以此條為辨。但至少,本題有單一用途帳號在活躍,以及這好像是可以說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7:40 (UTC)[回覆]
這個能證明招募真人傀儡的可能性嗎,我在調查中提及了,可原因不足以受理:該微博發佈於4月26日(和4月25日大量在修目創號的日期相近),內容如下: 行走的費洛蒙,哈哈!找灣灣一個鐵粉幫忙維基的事,灣灣給的答覆真的是令人欣慰,連結:https://weibo.com/6861640600/ObtlbpCNh?refer_flag=1001030103_ archive today: https://archive.ph/DCJNM 並且,這些帳號回覆時間十分近,幾十秒的差異:主要是幾十秒之間回覆對方,很可疑,再加上4月26日那條微博,這堆帳號又是4月25日創的,說話語句又挺相似的。AliceYYin 和 Justice3651d相差46秒,Justice3651d 和 RHZY 相差 16秒和39秒,Yangarui 和RHZY 相差15秒--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08:01 (UTC)[回覆]
請閣下您例舉出維基百科具體的關於判定真人傀儡的條例,是否像您例舉的那樣是依據幾個賬戶的註冊時間間隔和編輯幾個詞條來判定,而且您居然能注意到賬戶編輯某一詞條的時間間隔,甚至精確到秒,足見您對陳牧馳相關詞條的監控盡心盡力。--AliceYYin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1:49 (UTC)[回覆]
您好,您沒有回覆我的@ ,請問您是否願意在我的新討論留下觀點?謝謝啦 關於刪除陳牧馳主頁爭議內容「私生活爭議、金錢糾紛」的討論,我的訴求是刪除整篇低質量內容--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2:37 (UTC)[回覆]
我不認為此章節參與討論的帳號就是傀儡,我只是看到微博上有使用真人傀儡的宣言,可能會有微博上的某人被招募為真人傀儡。--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8日 (三) 00:37 (UTC)[回覆]
本人不會在該求助帖和請求傀儡調查帖繼續回復,該討論話題存在斷章/背景資訊不明確,以及負面指控,不適合正式討論,也不會有任何結論,建議大家移步條目討論區,我的訴求是刪除全部爭議內容 關於刪除陳牧馳主頁爭議內容「私生活爭議、金錢糾紛」的討論 本討論帖缺乏廣泛的正反方觀點,影響力有限,不再回復,感謝各位編者,希望我們能就爭議達成一致,希望@薏仁將 可以合併該討論,包括 關於「陳牧馳」詞條下某爭議內容的近期編輯記錄這條討論,希望能夠聚合一下觀點我看到@AliceYYin本人已經同意合併--Justice3651d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8:44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6 08:05[編輯]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media.zenfs.com/ko/mirrormedia.mg/2aa617912cb01c39224b0efd9a02c010>,想要使用在四分衛的<資訊框>。 --劉子易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8:05 (UTC)[回覆]

駁回 駁回,非自由圖片,且不符合理使用要求。--傘木 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03:18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6 11:00[編輯]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www.epochtimes.com/b5/17/4/17/n9046287.htm>,想要使用在魏德聖導演的<個人照上>。 --Heart630412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1:00 (UTC)[回覆]

駁回 駁回,非自由圖片,且不符合理使用要求。--傘木 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03:18 (UTC)[回覆]

怎樣使用戶名顯示正常?[編輯]

我的用戶名是「鵝鵞䳘䳗」,但是一直顯示成「鵝鵝鵝䳗」,怎樣解決這一情況?--鵝鵞䳘䳗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1:35 (UTC)[回覆]

這三個字的簡體是這樣寫的,你可以把這三個字設為強制不轉換。--Txkk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4:33 (UTC)[回覆]
特殊:偏好設定中自訂簽名,填入如-{鵝鵞䳘䳗}-Help:進階字詞轉換語法#基本語法--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7:58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6 12:32[編輯]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cbu01.alicdn.com/img/ibank/O1CN01hd6MQX1tDaxxwob4w_!!3859715868-0-cib.jpg>,想要使用在鼠頭鴨脖事件的<後續段落>。 --IFIF1727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2:32 (UTC)[回覆]

駁回 駁回,圖片來源、版權狀態不明。--傘木 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03:18 (UTC)[回覆]

頁面破壞問題[編輯]

歌手2024之IP用戶220.138.126.224之編輯是否屬於頁面破壞呢?是否應申請頁面臨時保護?--Tifffanyyy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9:28 (UTC)[回覆]

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有人請求過。原創研究。「排名預測」我無語。--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9:49 (UTC)[回覆]
原來有人請求過了!那現在這樣是只能等管理員的結果嗎?還是我應該再去復原呢,感覺會引發編輯戰耶。(不過好像已經是了)Tifffanyyy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28 (UTC)[回覆]
也可送WP:VIP等佈告板催處理?--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6 (UTC)[回覆]
以前沒有檢舉過人,我來研究看看!Tifffanyyy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53 (UTC)[回覆]
閣下您好,IP用戶220.138.126.192似乎是IP用戶220.138.126.224更換IP後,重複於歌手2024進行原創研究與無可靠來源之編輯,如此有何解?(目前針對IP用戶220.138.126.224之檢舉以及對歌手2024之申請頁面保護尚無回應。)Tifffanyyy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02:30 (UTC)[回覆]

請教各位編者,抖音被劃入分類:被俄羅斯封鎖的網站分類:美國網絡審查這兩個涉及他國法律權力的分類,是否違反維基百科關於頁面分類的中立方針?(「分類條目時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觀點。除非顯而易見而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請您寧可先到分類的討論頁提出問題,也不要貿然分類。」)即使美國對TikTok實施網絡審查被字節跳動認定其違反美國憲法,請問這樣分類是否合規?--■■■■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59 (UTC)[回覆]

「被字節跳動認定其違反美國憲法」應該不影響「美國網絡審查」這個分類,只要美國確實做出審查要求且引發關注。「被俄羅斯封鎖的網站」疑似不當,因為目前是TikTok主動因法律原因暫停服務。網站主動對特定地區暫停服務是常見的,包括OpenAI、雅虎、領英等。--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2:26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08 13:24[編輯]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twitter.com/sally_amaki/status/1786382524434047430/photo/1>,想要使用在天城莎莉的<個人照片(因應本人想跟換照片)>。 --Angelagain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3:24 (UTC)[回覆]

駁回 駁回,非自由圖片,且不符合理使用要求。--傘木 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03:18 (UTC)[回覆]
我更換了另一張維基共享的圖片。不過這張是新用戶うえし在2024年5月7日上傳的,也是他唯一一張圖片,上傳後在日維條目使用。時機有點微妙。
題外話,原本的照片真的拍得很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9:31 (UTC)[回覆]

Libera.Chat IRC 無法使用[編輯]

我在使用IRC時,發現有錯誤:

Closing Link: [我的IP地址] (SASL authentication to a NickServ account with a verified email address is required to connect from your current network. Please see https://libera.chat/guides/sasl for configuration assistance.)

這是怎麼回事啊?能不能換成freenode啊?--Gongxiang01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5:15 (UTC)[回覆]

你的IP段被限制匿名發言了(猜測因為有人發垃圾資訊)。需要先在Libera Chat註冊賬戶登入後才能發言。可以參考它給的幫助連結。--碟之舞📀💿 2024年5月8日 (三) 15:57 (UTC)[回覆]
我都沒法進入聊天室我怎麼能註冊啊?NickServ我有個freenode的帳號註冊了。--Gongxiang01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7:44 (UTC)[回覆]
換ip註冊。--Miyakoo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8:16 (UTC)[回覆]
換IP直接不顯示了,一直加載卡住了。--Gongxiang01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6:52 (UTC)[回覆]
唯有只能換其他 IP,或者關掉 VPN 直連 IRC(基於私隱理由不建議)。再不然使用 Telegram 或者 Discord。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14 (UTC)[回覆]
可以註冊後再用VPN。--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10日 (五) 21:58 (UTC)[回覆]
以前是用這個,後來Freenode被篡奪了所有權,所以Freenode原來的員工建立Libera Chat,不建議繼續使用Freenode,因為該現在它的實際控制者的行為令人費解,他稱Freenode是「朝鮮帝國」的數字領土。--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9日 (四) 11:38 (UTC)[回覆]

使用模板{{模板:血清素受體調節劑}}碰到問題[編輯]

在沙盒中顯示的訊息是#invoke:navbox,不曉得是什麼問題。謝謝。--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01:03 (UTC)[回覆]

隱藏分類:​引用模板後大小超過限制的頁面。該模板的綠色連結過多導致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01:23 (UTC)[回覆]
使用單個模板不會出現錯誤,但閣下的沙盒裏同時出現了上述模板和{{腎上腺素受體調節劑}}。這倆模板都超多綠色連結接,全部展開到一個頁面後就會出錯。不用在意,等綠色連結接慢慢都轉成藍色連結接後就會好了。--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07:47 (UTC)[回覆]
收到,謝謝。我覺得有關藥物的模板中的許多確實是有超多的綠色連結。將來有人改進,或許問題就能解決吧。--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9:50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10 00:59[編輯]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12],想要使用在時代巡迴演唱會的<資訊框>中。--99.209.12.195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0:59 (UTC)[回覆]

駁回 駁回,無效的來源連結。--傘木 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03:18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10 02:04[編輯]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從某個網址下載,https://www.utm.edu.mo/about-utm/general-information>,想要使用在[[13]]的<資訊框內的logo>。 --UTM Public relations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2:04 (UTC)[回覆]

圖片網址應為:https://www.utm.edu.mo/images/default-source/default-album/utm-horizontal-vertical-logos_full-color-version-02.tmb-thumb200.png?sfvrsn=bdd5c3f5_1
謝謝!--UTM Public relations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2:06 (UTC)[回覆]
駁回 駁回,已有更高質量向量圖。--傘木 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03:18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5-11 13:49[編輯]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saltandlighttv.org/chinese/wp-content/uploads/2023/04/%E6%B2%88%E6%96%8C%E4%B8%BB%E6%95%99%E7%9A%84%E7%89%A7%E5%BE%BD-735x1000.jpeg>,想要使用替換沈斌的<牧徽>。 --Ttcath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13:49 (UTC)[回覆]

駁回 駁回,已有更高質量向量圖。--傘木 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03:1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