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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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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高拱宸

高斗光(?—?),剑符,又字拱宸[1]星垣山東兗州嘉祥縣嘉祥鎮北關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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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家贫,笃志好学。万历三十七年己酉科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中己未科进士,工部觀政,四十八年初授河南开封府尉氏县知县天啟二年(間)1622年),補南和縣知縣[2][3],五年升南京都察院经历,崇祯二年升南户部员外郎,本年升郎中,四年升保定府知府,六年升密云道副使。官至鳳陽總督崇祯十五年六月为张献忠所败,連失五城,被革职。

明亡仕清,順治二年七月,授偏沅巡撫,四年九月因蓄发,被降二级調用,五年八月革职。[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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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高学仁,医官。祖父高汝梧,廪生。父高爵,庠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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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兖州府志》:高斗光字拱宸,嘉祥人,登甲榜,兩爲縣令,絶苞苴,屏請托,折獄斷刑,不畏强禦。後歷居大位,愈恂謹,論者謂有萬石君之風。歲祲,出粟賑貸,存活者甚衆,卒祀鄉賢。
  2. ^ 《南和县志》:高斗光字星垣,嘉祥人。進士,四年任,慈惠清廉,不苛下,不堳上,胥吏澄清,盗賊屏跡。普均水利,裁革行户,施葯積穀,以濟困窮。陞應天府經歷,民攀轅泣送數百里,建生祠三處。歷任巡撫。
  3. ^ 清史列傳 ,79卷 ,11
  4. ^ 《大清世祖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实录卷之十九》:顺治二年乙酉秋七月,以故明凤阳巡抚高斗光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偏沅等处、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刑部右侍郎潘士良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等处、提督军务。
    顺治四年丁亥九月,偏沅巡抚高斗光坐将蓄发重犯不行,特参降二级调用。
    順治五年八月,偏沅巡抚线缙疏劾前抚臣高斗光,向带劣弁宋奇英、魏思德等擅用催饷旗号,遍诈商民,又代贼至汉口,侦探我军消息,叛情显露,今已密擒,请乞严加究治。疏入得旨:高斗光著革职,督抚按究拟具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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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李縉徵
明朝保定府知府
崇禎四年-崇禎六年間
繼任:
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