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讨论:封禁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添加话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建议编写客观条文限制 无限期封禁实施 和 管理员拒绝解封

[编辑]
INVALID:
This is going nowhere. 維基百科本就是人治,提案人顯然不熟悉社群環境,雪球關閉不可能有結果的提案。--西 2025年3月23日 (日) 04:35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对无限期封禁几乎没有什么硬性约束,任意一位管理员认为你的错误很严重就可实施无限期封禁。错误的严重程度比较主观,你认为很严重的 别人不一定这么认为。无限期封禁虽然不是永久,但除封禁你的管理员以外的任意一位管理员可以以任何他认为不合适的理由拒绝,理由甚至可以是“修改解封理由太多次”或是“我觉得你还没有理解”,一旦被拒绝,你要找一点新的理由解封,否则会以“没有提出新的理由”而被剥夺讨论页编辑权限,找出了新的理由,别的任意管理员仍然可以以任何他认为不合适的理由拒绝。换句话说,被无限期封禁的人必须做到天衣无缝,完美无暇,不被任何一个管理员找出任何他觉得不合适的问题,才有可能解封。根据现行方针与指引,无论中维还是英维,整个过程全程是主观的人治,且一票否决,解封事实上几乎不可能,无限期封禁实际上就是永久封禁。

建议编写客观条文限制 无限期封禁实施 和 管理员拒绝解封,使整个流程受客观条文限制,防止一位管理员滥用权利或者想法偏左右,账号就废了。

( π )题外话:我在英维被不限期封禁就是因为中维很有争议WP:DE,确实感觉像口袋罪,而且又不是像纯破坏那样一眼就能辨别,被不限期封个人感觉真的很过当了,解封又如此严苛,现在号基本是废了。

( π )题外话:希望能有人帮我去英维那边也提一下这样的建议,这实在是太主观了。

( π )题外话:抄送那位在英维封禁我的@0xDeadbeef和支持他成为中维管理员的@自由雨日

--ZLin2222留言2025年3月22日 (六) 17:31 (UTC)回复

別鬧了,WP:DEM,你自己都這副德性了還要扯什麼客觀不客觀,能被你所謂的口袋罪永封你還要感到榮幸哩,就你這麼幸運吃到口袋罪別人就不會吃到?(-)反对--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2日 (六) 17:56 (UTC)回复
很遗憾你没有办法说服审核你解封请求的管理员。实际上我都有点觉得Asilvering在处理解封时比较宽松,上一次就解封了一个我并不非常愿意解封的人(当然我也认可他的判断)。所以我不太认为题主应该以偏概全,将自己在英维被不限期封禁而一直无法解封的遭遇上升到在英维和中维的封禁方针都不合理的情况。还是希望题主反思一下其实是不是自己不合理,而不是自己周围的所有人不合理。--beef [talk] 2025年3月23日 (日) 01:21 (UTC)回复

先省其身而後責人。不論是中文維基百科還是英文維基百科,本質上就不是「法治」而是「人治」,是以常識行事的平台。你在英維多番作出多名編者都評斷是擾亂的行為被封鎖,獲解封後仍去動你受禁制編輯的頁面,兩次封鎖都不是「主觀」或「無合理原因」;申訴期間的行為也更進一步證明你並無去仔細理解自己行為的不妥之處,只想着如何開脫自己罪行。雖然中維可能某些管理員會過於佛心地給予解封,但在英維乃是社群所不容所謂此類行為。除封禁你的管理员以外的任意一位管理员可以以任何他认为不合适的理由拒绝同時也代表任一管理員可以以他認為合適的理由接受並解封。「修改解封理由太多次」更是合理到不行的拒絕理由,一旦提交解封請求即立刻可以有管理員接觸到,你完全可能在別人正在判斷的時候不斷修改自己的申訴——功課也不能交了再不斷改吧。不熟悉社群環境不能就這樣說是社群機制不妥。BTW,中維對DE有爭議不代表英維對DE有爭議。--西 2025年3月23日 (日) 04:33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關被不限期封鎖者的已知已停用多重帳戶的處置

[编辑]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6月17日 (二) 15:55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红渡厨提請連帶封鎖UjuiUjuMandan的已停用多重帳戶Inufuusen後,相關討論提到“捍粵者二在2024年被不限期封鎖後,我曾詢問管理員其主帳戶捍粵者是否同樣需要不限期封鎖,管理員的回應是‘主帳戶因聲稱密碼丟失而暫未見封鎖必要’”(本人的發言)與“(UjuiUjuMandan)更换账号並非密码丢失,而是主动更换”(MintCandy的發言)。考慮到被不限期封鎖者的已知已停用多重帳戶有著兩種不同的主要情況,即“密碼遺失而停用”與“主動停用”,建議在WP:封禁#不限期封鎖明確兩種不同的主要情況的具體處置方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00 (UTC)回复

非持有特別權限的用戶,而被封鎖人也非因破壞維基百科而被封鎖。如果棄用帳號被濫用以繞過封鎖會很容易被發現,屆時再封鎖即可,反正幾乎沒有什麼damage可言。--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13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我個人對於所有方案均持開放態度。我沒理解錯的話,你傾向於兩種不同的主要情況均採用不自動連帶封鎖的處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16 (UTC)回复
僅有當下明顯存在濫用風險的多重帳號有即時封鎖的必要吧。--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46 (UTC)回复
Ping一下新近在ANM那邊參與討論的@日期20220626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14 (UTC)回复
我认真考虑了一下,我认为路西法人说的是有道理的,我也同意将方针修订为“届时再封锁”。--——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5月18日 (日) 14:40 (UTC)回复
虽然我个人认为在个案中管理员可以决定“届时再封锁”,但是对于方针中这样规定则不太好,因为被永久封禁的用户多了之后分身账户难于管理,如果分身账户在沉寂一段时间之后做出比较正常的编辑,可能其他用户难以及时监测到。因此我还是支持在方针中规定管理员一并对分身账户进行永封。—远方传来风笛Talk/欢迎关注中国文化遗产专题电报交流群 2025年5月19日 (一) 00:25 (UTC)回复
這是當然,直接在方針寫出來確實不好。那麼索性不寫就是。--西 2025年5月19日 (一) 23:51 (UTC)回复
現階段留意到參與討論者主要分成兩派,一派傾向於所有情況均不自動連帶封鎖(LuciferianThomas红渡厨),另一派則傾向於所有情況均自動連帶封鎖(MintCandy),因此我感覺讓兩派現在先交換一下意見會是比較適合的舉措,希望此舉能盡可能地形成一個討論共識。我已在上方聲明我個人對於所有方案均持開放態度,我自己也感覺各種方案均有其好處,因此我暫時不會直接參與後續的討論,而僅負責(嘗試)總結討論情況。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9日 (一) 12:35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MintCandy红渡厨看大家現在的意見,我正式建議在WP:封禁#不限期封鎖末處開新自然段,並加入以下條文:

被不限期封鎖者的已知已停用多重帳戶僅在已被濫用或明顯存在被濫用的風險時方須即時予以不限期封鎖。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回复
我没有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5月29日 (四) 14:14 (UTC)回复
建議寫入傀儡方針而非封鎖方針,封鎖方針不用寫這麼仔細。--西 2025年5月30日 (五) 01:16 (UTC)回复
如果如此,那加入上面那句話的地方就會變成WP:傀儡#封禁“用作傀儡的IP位址也可能被封鎖”前,也不用開新自然段。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30日 (五) 02:53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30日 (五) 02:54 (UTC)回复
Ayup.--西 2025年5月30日 (五) 04:21 (UTC)回复
公示提案7日,具體提案為加入以下條文至WP:傀儡#封禁“用作傀儡的IP位址也可能被封鎖”前:

被不限期封鎖者的已知已停用多重帳戶僅在已被濫用或明顯存在被濫用的風險時方須即時予以不限期封鎖。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10日 (二) 15: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