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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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编写客观条文限制 无限期封禁实施 和 管理员拒绝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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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无限期封禁几乎没有什么硬性约束,任意一位管理员认为你的错误很严重就可实施无限期封禁。错误的严重程度比较主观,你认为很严重的 别人不一定这么认为。无限期封禁虽然不是永久,但除封禁你的管理员以外的任意一位管理员可以以任何他认为不合适的理由拒绝,理由甚至可以是“修改解封理由太多次”或是“我觉得你还没有理解”,一旦被拒绝,你要找一点新的理由解封,否则会以“没有提出新的理由”而被剥夺讨论页编辑权限,找出了新的理由,别的任意管理员仍然可以以任何他认为不合适的理由拒绝。换句话说,被无限期封禁的人必须做到天衣无缝,完美无暇,不被任何一个管理员找出任何他觉得不合适的问题,才有可能解封。根据现行方针与指引,无论中维还是英维,整个过程全程是主观的人治,且一票否决,解封事实上几乎不可能,无限期封禁实际上就是永久封禁。
建议编写客观条文限制 无限期封禁实施 和 管理员拒绝解封,使整个流程受客观条文限制,防止一位管理员滥用权利或者想法偏左右,账号就废了。
( π )题外话:我在英维被不限期封禁就是因为中维很有争议的WP:DE,确实感觉像口袋罪,而且又不是像纯破坏那样一眼就能辨别,被不限期封个人感觉真的很过当了,解封又如此严苛,现在号基本是废了。
( π )题外话:希望能有人帮我去英维那边也提一下这样的建议,这实在是太主观了。
( π )题外话:抄送那位在英维封禁我的@0xDeadbeef和支持他成为中维管理员的@自由雨日。
--ZLin2222(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7:31 (UTC)
- 别闹了,WP:DEM,你自己都这副德性了还要扯什么客观不客观,能被你所谓的口袋罪永封你还要感到荣幸哩,就你这么幸运吃到口袋罪别人就不会吃到?(-)反对--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2日 (六) 17:56 (UTC)
- 很遗憾你没有办法说服审核你解封请求的管理员。实际上我都有点觉得Asilvering在处理解封时比较宽松,上一次就解封了一个我并不非常愿意解封的人(当然我也认可他的判断)。所以我不太认为题主应该以偏概全,将自己在英维被不限期封禁而一直无法解封的遭遇上升到在英维和中维的封禁方针都不合理的情况。还是希望题主反思一下其实是不是自己不合理,而不是自己周围的所有人不合理。--beef [talk] 2025年3月23日 (日) 01:21 (UTC)
先省其身而后责人。不论是中文维基百科还是英文维基百科,本质上就不是“法治”而是“人治”,是以常识行事的平台。你在英维多番作出多名编者都评断是扰乱的行为被封锁,获解封后仍去动你受禁制编辑的页面,两次封锁都不是“主观”或“无合理原因”;申诉期间的行为也更进一步证明你并无去仔细理解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只想着如何开脱自己罪行。虽然中维可能某些管理员会过于佛心地给予解封,但在英维乃是社群所不容所谓此类行为。除封禁你的管理员以外的任意一位管理员可以以任何他认为不合适的理由拒绝
同时也代表任一管理员可以以他认为合适的理由接受并解封
。“修改解封理由太多次”更是合理到不行的拒绝理由,一旦提交解封请求即立刻可以有管理员接触到,你完全可能在别人正在判断的时候不断修改自己的申诉——功课也不能交了再不断改吧。不熟悉社群环境不能就这样说是社群机制不妥。BTW,中维对DE有争议不代表英维对DE有争议。--路西法人 2025年3月23日 (日) 04: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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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被不限期封锁者的已知已停用多重账户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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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渡厨提请连带封锁UjuiUjuMandan的已停用多重账户Inufuusen后,相关讨论提到“捍粤者二在2024年被不限期封锁后,我曾询问管理员其主账户捍粤者是否同样需要不限期封锁,管理员的回应是‘主账户因声称密码丢失而暂未见封锁必要’”(本人的发言)与“(UjuiUjuMandan)更换账号并非密码丢失,而是主动更换”(MintCandy的发言)。考虑到被不限期封锁者的已知已停用多重账户有着两种不同的主要情况,即“密码遗失而停用”与“主动停用”,建议在WP:封禁#不限期封锁明确两种不同的主要情况的具体处置方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00 (UTC)
- 非持有特别权限的用户,而被封锁人也非因破坏维基百科而被封锁。如果弃用账号被滥用以绕过封锁会很容易被发现,届时再封锁即可,反正几乎没有什么damage可言。--路西法人 2025年5月18日 (日) 14:13 (UTC)
- @LuciferianThomas:我个人对于所有方案均持开放态度。我没理解错的话,你倾向于两种不同的主要情况均采用不自动连带封锁的处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16 (UTC)
- 仅有当下明显存在滥用风险的多重账号有即时封锁的必要吧。--路西法人 2025年5月18日 (日) 14:46 (UTC)
- @LuciferianThomas:我个人对于所有方案均持开放态度。我没理解错的话,你倾向于两种不同的主要情况均采用不自动连带封锁的处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16 (UTC)
- Ping一下新近在ANM那边参与讨论的@日期20220626。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8日 (日) 14:14 (UTC)
- 我认真考虑了一下,我认为路西法人说的是有道理的,我也同意将方针修订为“届时再封锁”。--——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此举报。) 2025年5月18日 (日) 14:40 (UTC)
- 虽然我个人认为在个案中管理员可以决定“届时再封锁”,但是对于方针中这样规定则不太好,因为被永久封禁的用户多了之后分身账户难于管理,如果分身账户在沉寂一段时间之后做出比较正常的编辑,可能其他用户难以及时监测到。因此我还是支持在方针中规定管理员一并对分身账户进行永封。—远方传来风笛(Talk/欢迎关注中国文化遗产专题及电报交流群) 2025年5月19日 (一) 00:25 (UTC)
- 这是当然,直接在方针写出来确实不好。那么索性不写就是。--路西法人 2025年5月19日 (一) 23:51 (UTC)
- 现阶段留意到参与讨论者主要分成两派,一派倾向于所有情况均不自动连带封锁(LuciferianThomas、红渡厨),另一派则倾向于所有情况均自动连带封锁(MintCandy),因此我感觉让两派现在先交换一下意见会是比较适合的举措,希望此举能尽可能地形成一个讨论共识。我已在上方声明我个人对于所有方案均持开放态度,我自己也感觉各种方案均有其好处,因此我暂时不会直接参与后续的讨论,而仅负责(尝试)总结讨论情况。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19日 (一) 12:35 (UTC)
- @LuciferianThomas、MintCandy、红渡厨:看大家现在的意见,我正式建议在WP:封禁#不限期封锁末处开新自然段,并加入以下条文: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被不限期封锁者的已知已停用多重账户仅在已被滥用或明显存在被滥用的风险时方须即时予以不限期封锁。
- 我没有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此举报。) 2025年5月29日 (四) 14:14 (UTC)
- 建议写入傀儡方针而非封锁方针,封锁方针不用写这么仔细。--路西法人 2025年5月30日 (五) 01:16 (UTC)
- 如果如此,那加入上面那句话的地方就会变成WP:傀儡#封禁“用作傀儡的IP地址也可能被封锁”前,也不用开新自然段。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30日 (五) 02:53 (UTC)
- @LuciferianThomas。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30日 (五) 02:54 (UTC)
- Ayup.--路西法人 2025年5月30日 (五) 04:21 (UTC)
- 公示提案7日,具体提案为加入以下条文至WP:傀儡#封禁“用作傀儡的IP地址也可能被封锁”前: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6月10日 (二) 15:55 (UTC)被不限期封锁者的已知已停用多重账户仅在已被滥用或明显存在被滥用的风险时方须即时予以不限期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