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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鵬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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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鵬舉
大明清源縣知縣
籍貫直隸河間府景州東光縣
字號字圖南,號北溟
出生嘉靖八年(1529年)八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孫)莊憲祖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莊鵬舉(1529年—?),字圖南,又字萬里,號北溟直隸河間府景州東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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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順天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三名,三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2]。刑部觀政,授廣靈縣知縣,萬曆元年(1573年)謫寧羌州判官,升上蔡縣知縣,五年(1577年)以大班糾劾不免冠,下詔獄[3],謫山東鹽運司知事,升清源縣知縣,卒於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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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莊欽;祖父莊鐸;父莊敬,母劉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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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七》:萬曆五年辛亥,下上蔡知縣莊鵬舉于錦衣獄,以大班糾劾不免冠也。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