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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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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Firearms, Ammunition, and Knives Control Act
类型
  • 改组前类别:内政法规警政目
立法机关立法院
签署人蒋经国
签署日期1983年6月27日
施行日期1983年6月29日
立法历程
提案者内政部警政署
提案日期1983年2月22日
相关委员会内政司法委员会
内政司法委员会审议1983年4月28日(院总1187
二读1983年6月3日
三读1983年6月7日
修正历程
最新修正2020年6月10日(第14次修正)
相关链接
立法历程
状态:已施行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为中华民国规范人民使用枪炮弹药刀械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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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于民国72年(1983年)6月27日由时任总统蒋经国公布,其法全文 15 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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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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