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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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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編輯爭議可參看該條目討論頁。我的(!)意見是:舉報者完全是在撒謊、破壞條目、通過濫訴來迫害其他編者。請封掉他。--Cswquz留言2020年3月25日 (三) 08:15 (UTC)
茲反訴舉報者,已修改標題。--Cswquz留言2020年3月25日 (三) 08:17 (UTC)
(*)提醒舉報者:維基處罰的原則是以條目維護為中心,不是以懲罰編輯者為目的。如果你說我曾「挑釁管理員」(which 是撒謊),那麼我可以說,你是一個著名的訟棍,管理員應該都認得你,你翻別人的案底對你自己並無好處。--Cswquz留言2020年3月25日 (三) 08:45 (UTC)
Cswquz已由管理員Outlookxp  封禁3個月。--MCC214(Sign)#ex umbra in solem 2020年4月1日 (三) 08:42 (UTC)
「分割條目之後還有做了一些處理」不代表該筆「分割」不是剪切移動。--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0年4月3日 (五) 07:04 (UTC)
給我看看這個版本再說。我真的服了,一個簡單的事都被你搞得複雜化。--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7:08 (UTC)
顯然是你的剪切移動才使得問題複雜化。--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0年4月3日 (五) 07:11 (UTC)
[2][3]這兩個版本對比一下,很顯然是拆分,不是什麼剪貼移動。--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7:13 (UTC)
現在的版本不同不代表您當時做出的編輯是剪切移動,就像在一片強拆民房的土地上修建了博物館也不代表當時就沒有強拆。--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0年4月3日 (五) 07:15 (UTC)
進行「分割」時青春有你仍舊只有第一季內容。--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0年4月3日 (五) 07:21 (UTC)
因為條目太長,我又沒法一次性處理呀。我最終還是處理好了。--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7:24 (UTC)
      • 那我的建議是將青春有你的編輯歷史併入青春有你 (第一季),再從青春有你 (第一季)拆分適當內容另建青春有你條目。畢竟原本青春有你是描寫第一季的內容,不能將原本的編輯歷史弄丟。—AT 2020年4月3日 (五) 07:25 (UTC)
        青春有你回退至「分割」前內容,移動至青春有你 (第一季),再重建新的青春有你是不是合適的流程?--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0年4月3日 (五) 07:28 (UTC)
        • @AT因為《青春有你》一開始只有一季,當時的青春有你雖然寫着第一季的內容,但它從本質上來講其實就是一篇總括條目,名字寫「青春有你」,沒標註第一季。今年開設了第二季,因此將原先第一季部分從這篇總條目分割到第一季單獨成文條目是恰當的。--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7:31 (UTC)
        • @Dabao qian想聽聽閣下的意見。--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7:48 (UTC)
          • 我懂您的意思。也就是說青春有你在第二季推出之前就是跟第一季劃上等號,同時也是總括條目。在這情況下,我仍然建議採納我提出的意見,總括的意思是要將第一季和第二季的資訊都說一些,那才叫做總括,也就是說無可避免地總括條目不能單純繼承原條目的所有內容,而是需要添加新內容,那很明顯應該將總括條目視作新條目來處理。另外,第一季的內容由於可以直接繼承,那編輯歷史便應該歸到第一季,而不是總括條目。這跟有沒有標註第一季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因為青春有你本來就只有第一季,換言之本來在內容上就是對等的,因此新條目其實是總括條目,而不是第一季,編輯歷史也應該併至舊條目(即第一季),而非新條目。—AT 2020年4月3日 (五) 07:59 (UTC)
            • 剛剛看了一下蒙面唱將猜猜猜 (第一季),它一開始標題就是「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二季播出後也有用戶加了第二季內容。不過當時的編輯分割條目時是將包含大量第一季內容的「蒙面唱將猜猜猜」移到「蒙面唱將猜猜猜 (第一季)」,再把蒙面唱將猜猜猜改為總括。不論是移動也好,還是直接分割也好,我覺得兩種做法都是可以的。原先的青春有你既可以視為第一季的條目,因為寫了大量第一季節目內容;也可以視為總括條目,因為它在節目開播且尚未確定是否有第二季的情況下創建,文中沒有強調是第一季,用戶有權在第二季開播後往這篇條目加入第二季內容。我覺得處理這方面,其實就是兩種方案二選一,不分誰對誰錯。--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8:09 (UTC)
            • 提醒一點的是,青春有你的編輯歷史內在3月17日的該次編輯前完全是第一季節目的內容,毫無任何總括性內容。--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0年4月3日 (五) 08:23 (UTC)
  • @AT據我觀察,聲入人心這篇條目原先是寫第一季的內容,後來主編分割條目時也是採用直接分割,將第一季部分拿到聲入人心 (第一季),原先的位置改成「季度概述」[4]。--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8:28 (UTC)
    • 維基百科:別跟着闖紅燈--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0年4月3日 (五) 08:31 (UTC)
    • 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值得鼓勵的行為。而且,技術上仍然可以將相關歷史併回第一季。—AT 2020年4月3日 (五) 08:34 (UTC)
      • 看了一下我是歌手這篇條目,第二季節目推出之後也是將原先第一季內容拆分到我是歌手 (第一季)。原先條目保留賽制等內容,第一季的具體情況(例如賽程)則是分割。聲入人心差不多類似,也是分割第一具體內容(賽程、選手、導師),兩季節目概述以及兩季成員相關巡演等則保留。--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8:47 (UTC)
        • 這不是合理化的理由,可以只是單純未被發現而已,技術上完全可以將相關編輯歷史移回相關條目。—AT 2020年4月3日 (五) 08:50 (UTC)
          • @AT您的意思是說,管理員可以在不動條目文字的情況下調整頁面歷史?--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8:53 (UTC)
            • 可以。—AT 2020年4月3日 (五) 08:55 (UTC)
              • 也許是我這次分割的跡象不太明顯吧,讓人看起來像剪貼移動。畢竟我還不是很擅長寫電視節目條目。我看聲入人心我是歌手這兩篇,雖然是有分割內容另立條目,實際上拆分的東西在原先條目中也不是佔比很大(似乎就只有賽程、選手列表),而且保留下來的東西其實也不少(拿聲入人心來講,保留下來的「音樂作品」、「大型演出」、「《歌手2019》比賽成績」等佔了不少篇幅<這些內容僅留在聲入人心,第二季節目播出後也加了第二季的東西>)。而我分割後的青春有你 (第一季),除了分割的內容在原來的青春有你佔比過大之外,導言部分跟原來的也差不多,幾乎沒任何改動。--風雲北洋Talk 歌手》·《 2020年4月3日 (五) 09:04 (UTC)
  • @ATUser:DavidHuai1999已經同意合併歷史,煩請您將這一版本及以前的青春有你條目歷史合併到青春有你 (第一季)。--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0年4月3日 (五) 09:22 (UTC)
  1. 不少照片內容與眾所周知之影像幾近重合,這些照片的真實性當無疑議
  2. 六四有死亡者,是共識,不在本討論的範圍內。而亡者之照片,實際上也是廣為流傳的,但相對於上者較少,可與64wiki等多個信息來源相互印證;此外,照片上的影像可相互印證,如此圖https://blog.boxun.com/hero/64/60422.jpg與此圖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Tiananmen_Square_Incident,_1989.jpg,再如此圖https://blog.boxun.com/hero/64/60413.jpg與此圖https://blog.boxun.com/hero/64/60436.jpg;再者,憑藉照片中的條幅、着裝、設施等可判斷與當時情形吻合。我用的照片,無不可判者。
  3. 64memo這個網站行之有年,長期紀念六四,並無不可靠之證據。
  4. 如管理員認為照片可采,請對我的版本予以保護,而不必封禁A君。
  • 指引原文奉上:「一般而言,條目應該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如果條目不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但能滿足任何其他關注度標準(包括但不限於《人物收錄準則》等指引,但不包括論述或草案),且符合可供查證、生者傳記等方針的要求,那麼該條目同樣可獲得保留。當認定既未能滿足通用的關注度標準,也未能滿足其他的具體關注度標準的條目,可依未滿足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而對其提報刪除、合併或重定向。」--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9日 (四) 14:49 (UTC)

「假定」:意味着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只構成必要條件,而不能保證某主題一定能收入維基百科。即使某個主題符合上述標準,編者們也有可能達成共識,認為不應該為其另立一篇條目。

哪裏看不懂? 去年就給你講過,前面也給你講過,再三再四,還是看不懂?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4月9日 (四) 15:05 (UTC)
  • (!)意見:收到郵件說條目被保護了,才知道又打起來了😳。此問題起於溫亮亮條目的關注度問題,那討論的重點還是應該放在這方面為好。以下是我對於二位有關此事之編輯行為的個人意見,若言語有誤還請海涵:
  1. @UjuiUjuMandan我覺得此番因閣下此編輯而起爭議,也應由閣下負責道明為何溫亮亮條目適用於WP:GNG#假定一則或{{notability}}模板適用於本條目的原因。因此前我也曾參與過此條目的WP:DYK
  2. @DavidHuai1999雖然一直不知道上面那哥們中文到底該怎麼稱呼,但我覺得用「狗氣球」來代稱不是很合適(如果我搞錯了當我這條沒說);
  3. 此外,我覺得@UjuiUjuMandan先生可能對WP:GNG#假定一則有誤解,我認為這一則並不是用來判斷一個條目內容是否具有關注度的,而是用來提醒編者注意關注度並非維基百科條目符合錄入的唯一標準。參考原文表述(部分內容被我加了黑體):

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並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

——WP:GNG一節之導言

--舞月書生𐙼羊村村民雞條粉,近期關注COVID-19。𔒚 2020年4月9日 (四) 16:45 (UTC)

  • 您的觀點和他一樣。但您沒有理解我的觀點。說句白話,溫亮亮問題和李旦福問題是一回事。人物本身關注度不足,偏偏無視內容,並且片面理解WP:GNG。溫亮亮問題是李旦福問題的後遺症。
    1. WP:GNG本身:麻煩您讀讀WP:GNG的「假定」部分。您現在的做法實質上已經在斷章取義了。GNG的下文裏明確解釋了「假定」的意思。我上面貼過了,我不想再貼一次。
    2. WP:BIO:顯然人物不具備關注度。
    3. 使用常識:請問溫亮亮是作為什麼類型的人物被收錄的?他做為該類型人物的成就和影響是什麼?校園歌手?校園歌手本身就是關注度不足。有什麼著名作品?沒有。宣傳人員?有什麼知名宣傳成果?沒有。
    4. 如果您還是覺得中文版本的GNG文字寫得不清楚,請看看en:Wikipedia:Notability#General notability guideline。這部分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您可以看看英文什麼意思。中文維基百科很多方針指南是翻譯過來的,而且帶有翻譯腔。
    5. 如果您還是不相信,請您找所信任並認為條目內容能力強的維基人問問。風雲北洋非要說我的理解是原創研究,然而恰恰不是。您以為我是自己想出來的嗎?我至少和十幾個人討論過這個問題。只不過我認為拿「別人也這麼看」當理由特別不體面,所以才不說而已。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4月10日 (五) 01:02 (UTC)
  • (:)回應我覺得目前可能需要把問題一分為二來討論:
  1. WP:GNG部分的描述主體的認知。很明顯我們對於此理解有着非常大的分歧而且很可能無法說服對方。如您所說,我的確沒理解您的觀點,我的疑惑在於為什麼我的理解是錯誤的(看完了我仍然覺得自己是對的😅),可能還要麻煩你進一步闡述您的依據,如果屆時我們仍不能達成共識我覺得我們可以暫時擱置爭議先討論下一個;
  2. 溫亮亮條目是否符合維基收錄標準。簡單地說我覺得本條目現有內容作為在世男歌手的傳記是符合維基相關方針的(雖然可能剛過線)。另外,我覺得不能簡單地下結論把校園歌手作為關注度不足的依據,因為我記得好像有一種對華語樂壇影響很深的音樂風格就是校園(民謠?)歌曲,至於這二者是不是一回事兒我就不確定了(當然這於本條目無關)。

--舞月書生𐙼羊村村民雞條粉,近期關注COVID-19。𔒚 2020年4月10日 (五) 02:47 (UTC)

你既不理解,有不問問題的話,我說什麼都沒用。有問題才有答案。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4月10日 (五) 06:12 (UTC)
  • @舞月書生的分析非常到位。然而狗氣球仍然堅持原創研究,怎麼講都講不聽。當然,社群多數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不會被狗氣球的詭辯所誤導。--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10日 (五) 01:25 (UTC)
  • @AT蟲蟲飛關於溫亮亮這篇條目的關注度,我想徵求一下二位管理員的看法。--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11日 (六) 13:48 (UTC)
    • 似乎條目內的來源都是提及或並非獨立來源。—AT 2020年4月12日 (日) 09:43 (UTC)
      • @AT這兩份獨立來源構成了有效介紹[5][6]。第一份比較明顯;第二份較短,但從內容上來講也算有效介紹。--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12日 (日) 10:22 (UTC)
        • 單一事件關注度吧。—AT 2020年4月12日 (日) 12:56 (UTC)
          • @AT條目都在介紹人物生平、榮譽及作品,沒有提到人物事件。我在上方提到的那兩個來源年份不同,內容也不同。--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12日 (日) 13:35 (UTC)
            • 就是學校出資出專輯啊。—AT 2020年4月12日 (日) 13:38 (UTC)
              • @AT您看一下這篇報道[7],是從歌友會展開到介紹人物生平,講了人物的成名歷程等等,出專輯的事情則是末尾一句話簡單提及。這篇報道是2007年的,出專輯那篇是2006年的。--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12日 (日) 13:50 (UTC)
                • 那首異鄉就是他專輯的收錄曲啊,而且仍然持續圍繞西南交大,不見得校園歌手回母校唱唱歌又叫作有關注度,而且也沒有主流媒體來源,寫進大學條目已經非常足夠,沒必要分拆。—AT 2020年4月12日 (日) 13:58 (UTC)
                  • 通過中國教育新聞網、CCTV來源不難看出,《異鄉》很早就出了。他的那張專輯跟我們平時見到的普通專輯有所不同,它其實是一張精選輯,從他的40多首歌曲作品中挑選出十幾首作為專輯曲目。條目用到的主流媒體來源有:《成都商報》、《成都晚報》、《華西都市報》、中國教育新聞網、新浪娛樂、CCTV。人物活動軌跡、影響力絕不僅僅局限於西南交大。條目已經提到,人物在不少音樂比賽拿過獎(其中「中國大學生校園歌手大賽」還是國家級的),還上過CCTV電視節目。這是出專輯之前就已經有的,相關來源皆在條目中列出。可以看出當時報道的確不少,只是沒有真正對人物構成有效介紹,這一篇其實是在介紹他的組合。出專輯後,有關於他出專輯的報道,這是第一篇真正關於他個人的報道。2007年那篇中國教育新聞網的大篇幅介紹他的個人生平。還有,傳主不是一般的校園歌手,他的經典歌曲《相信我們會創造奇蹟》影響力非常之大,在中國的校園及單位廣為傳唱。帶着「相信我們會創造奇蹟」這個關鍵詞去搜索,會發現這首歌被許多校園文藝晚會、誓師大會等拿來做BGM或表演曲目(搜到結果不多的話也不用緊,因為有些是報紙上面的,搜尋引擎不易查找),經歷過學生時代的中國人十有八九都聽過,就算不知道歌名也知道旋律。--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12日 (日) 14:01 (UTC)
                  • WP:GNG來講,去掉西南交通大學的來源,依然有對其構成有效介紹的可靠來源。沒問題。拿常識判斷,有沒有什麼著名的音樂作品?答案是肯定的,《相信我們會創造奇蹟》這首是真的爛大街了[8][9][10][11][12][13][14]。--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12日 (日) 14:55 (UTC)
  • 提刪又不去提刪,UjuiUjuMandan盯着關注度那幾條指引里的「不一定」、「可認為」、「大致」、「假定」、「可比較好地」、「通常」、「可能更為適宜」、「大多數」、「不宜」、「一般」、「基本」這種模糊的用詞逼着人要「證明關注度的『充分』條件」,按我個人觀點這已經屬於GAME。提報人之前甚至曾在RFCU頁面索要「證明A不是B的傀儡的『充分』證據」,可能意味着其對方針指引理解全面性的不足。--
    {#(set-global-staff-size 12) c''4. e''8 e'8 g'8 a'8 c''8 e''1 \bar "|."}
    2020年4月12日 (日) 15:04 (UTC)
  • 根據以往經驗,UjuiUjuMandan基本上不會參與存廢討論,但多次在評審期的dykc條目掛關注度模板。基於假定善意,我推測他在所謂「假定」的應用方法和場所之理解尚有所不足。--
    {#(set-global-staff-size 12) c''4. e''8 e'8 g'8 a'8 c''8 e''1 \bar "|."}
    2020年4月12日 (日) 15:09 (UTC)
    • 回應風雲北洋:那您應該考慮去寫歌曲條目,歌曲有關注度不代表歌手就一定有。至於,主流媒體有主題介紹的話,請提供,我目前看到的似乎都是提及。上電視節目也不代表就有關注度,這不在關注度指引要求裏,得獎也是。—AT 2020年4月15日 (三) 12:31 (UTC)

Streetdeck與另一位用戶Billytanghh

(~)補充:此人還濫發警告模板。基於3RR,我暫時不會再回退他們兩人的編輯,但請管理員審視他們結案的過程是否合規,並要求重新開啟討論。--【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5日 (三) 11:46 (UTC)
  • 如果你沒有違反文明,別人怎麼會吃飽了沒事幹對閣下發警告模板?只允許閣下對別人發警告模板不允許別人對閣下發?--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18日 (六) 10:58 (UTC)
很不幸,他的警告跟文明沒有關係。合理的警告當然可以發給我,提醒我的錯誤。別人怎麼會吃飽了沒事幹對我發警告模板?這句我就不回應了,你自己想吧。--【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8日 (六) 14:49 (UTC)
  • 曾華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本次並非和該用戶及條目有關的第一次編輯爭議(第一次於2020年2月)。首先,該用戶加入過多瑣碎的資料,我亦曾向他表明,維基百科不是追星網站,不應收錄過多瑣碎資訊。

第二,於『武漢肺炎事件』一段落,他堅持使用不中立的字眼,包括『激進香港網民』等,他引用的資料來源亦沒有提及《南丁格爾誓言》(但他堅持保留)。另外,他又故意刪減是次事件中批評曾華倩的資料來源及段落。

之前本人第一次把曾經把編輯爭議提出來,他拒絕本人觀點。我承認,基於上一次提出爭議時,由於他未有回應最後的留言,而管理員亦未有任何決定性安排,我假設我對現行維基百科方針理解並無錯誤,所以認為他的做法不恰當,曾多次回退他的修改。

他亦曾提及,他加入有關內容的原因,是因為很多網民的說話非常難聽,並在無可靠資料來源以「屌你老母」作為例子,並因此混合其個人想法作出其研究結論,指這些屬於網絡暴力。但他無法提出任何維基百科被視為可靠的資料來源支持,只是聲稱『也在評論中也見過,無論臉書還是ins、微博,媒體沒摘抄』。

如果他認為內容不夠平衡,可以在有可靠資料來源的條件下,加入同意曾華倩言論的觀點/言論,但不應以『沒摘抄,但並不能代表不存在』勉強為自己開脫,或者自行定義事件為『網絡暴力』甚或定義對曾華倩批評者為『激進網民』。

我或者觸犯了回退不過三的做法,但我認為我的做法,只是傾重於維基百科對內容的要求和方針。但他明顯是出於無視維基百科對內容的要求,堅持加入偏頗內容,甚至指責我別有用意。

最後,由於有關用戶屬於屢勸不改,我建議對其作出不多於3日的封禁,以儆效尤。

其實故意刪減參考資料的行為,本身就已經係屬於破壞行為之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2020年4月19日 (日) 04:14 (UTC)
正確一點來說,是其實故意刪減可靠參考資料。我們斷不能隨便將社交媒體的連結就加進去,除非發言者有一定關注度(但肯定不是隨意的不知名網民)。Allen Uhomist留言2020年4月20日 (一) 04:57 (UTC)
討論仍在進行中,請不要強行結案。--【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5日 (三) 11:35 (UTC)
4月7日1233的共識沒有合理異議,而共識毋需尋求一致同意,而根據該討論,絕大多數意見均認同有關共識。--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0年4月15日 (三) 11:40 (UTC)
異議是否合理我還在和另一位用戶辯論中,共識毋需尋求一致同意不代表你可以無視合理反對意見。--【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5日 (三) 11:43 (UTC)
我給出的意見是:絕大部分編認為港人講地無法與蘋果日報相提並論,因為有本質上的分別。對我來說那只是新聞集散地。懂嗎。而且絕大部分編者不認為你的意見合理。--1233 T / C 2020年4月15日 (三) 11:45 (UTC)
「絕大部分編者」有幾位?(話說,你來得真快)--【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5日 (三) 11:47 (UTC)
除了你以外的(因沒人附和你的意見)⋯⋯--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4月15日 (三) 12:20 (UTC)
有幾位根本就沒有明確表態。--【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5日 (三) 12:38 (UTC)
還要注意。你最後的意見已經基本上和你公示的時候不一樣了。最初是說混有評論,但我指出蘋果日報同樣混有評論之後又改成了問題是「編輯部的成員是否公開,以及其聯絡方法」。--【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5日 (三) 11:48 (UTC)
我直接說好了:編者在撰寫條目的時候就算引用蘋果都會直接重寫:因為內容有立場(這裏不是說跑馬等體育項目/賽事)。但就算內容有立場,編者基本上都能夠分清事實和評論。可是港人講地不是,而且你強求將兩者比較基本上不合理。而且蘋果日報並沒有直接扭曲事實的問題(至少將前文後理簡略說明,但是社群另一個無視你的觀點的原因為;基本上所有的這些問題都是通病。你無法要求新聞機構只記載事實,且對比不合理。社群成員亦要求你為蘋果日報開新段討論其可靠度,但你沒有。我們討論A時你講B的問題,然後你說A和B的可信度差不多,所以不能結關於A的討論。那我當然說明A與B的差別,並說明兩者不能比較的原因,好嗎。所以我的目的是說服你為何兩者有本質上的差異。你的概念大概就是因為蘋果有agenda,港人講地有agenda,所以兩者應該是相同可靠度。那東方呢?文匯大公呢?星島呢?這些全部都有agenda,所以是否一樣可靠?來源可靠並不是只有一個標準的。--1233 T / C 2020年4月15日 (三) 13:57 (UTC)
@1233不,我想表達的其實是有用戶認為《港》有A、B、C問題,並僅以此為據,指其不可靠,並試圖公示,我則指出判定為半可靠的《蘋》同樣有有A、B、C問題,故「因有A、B、C問題,所以不可靠」是不成立的;當然你新提出的問題D(編輯的問題)可以進一步討論,但卻被關閉討論了「基本上所有的這些問題都是通病」正是我想指出的!你看看公示寫的:「《港人講地》有較多混合觀點報導列為通常不可靠來源」,不正是違反了你所說的「你無法要求新聞機構只記載事實」嗎?
至於你認為「港人講地和內容農場差別不大」這一點的討論則在進行中,故不應強行關閉討論!而且,我也沒有看見《港》有直接扭曲事實的問題(極個別例子除外,要說個別例子,《蘋》也有)。--【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5日 (三) 15:43 (UTC)
  • 共識並不代表一致通過。叧外,和平至上君在該討論不斷重複其觀點(與《蘋》有同樣問題和應與《蘋》比較),而其觀點似乎不被社群接納,在下認為有冗長辯論之嫌,謝謝。--SCP-2000 2020年4月15日 (三) 11:59 (UTC)
我已經向你解釋過必要性,而你當時也沒有進一步回應;所謂「不被社群接納」也只是被現時這幾位舉報我的人拒絕回應(有一位願意溝通,所以解釋中)。而且,他們覺得不可靠的理由就變了幾次,與公示時根本就不一樣了。--【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5日 (三) 12:05 (UTC)
同意SCP-2000君。蘋果日報或未算完全中立,但其偏頗程度和港人講地根本不能相提並論。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亦有提及。Allen Uhomist留言2020年4月19日 (日) 04:30 (UTC)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就是按照這個討論的所謂「共識」編寫的,用作舉例毫無說服力。「蘋果日報或未算完全中立」亦令我大開眼界,你不會覺得蘋果日報是中立的吧?(或者說,你不會覺得有媒體是「中立」的吧?)--【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9日 (日) 07:30 (UTC)
你的答案明顯就是不尊重共識。Allen Uhomist留言2020年4月20日 (一) 04:54 (UTC)
我在質疑時已經附上詳盡理據,非WP:POINT
未3RR,我在第三次回退後已經表明再回退就轉交互助客棧處理。
另外亦(!)抗議三人擅自移除討論,先前多番要求分開討論,現在卻「搬龍門」!--【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7日 (一) 12:24 (UTC)
幾位亦無視我在用戶討論頁留下的理據,進行車輪式回退,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7日 (一) 12:25 (UTC)
詳細過程可見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數位用戶車輪式回退本人的合理提案。--【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7日 (一) 13:03 (UTC)
我在冷靜一周後已經決定接納意見,謝謝。--【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43 (UTC)
  • 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2020年4月#D7777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0年2月至4月)說明編輯的原因的情況下被其在VIP污衊大量刪去不少重大事件的過程!附:我編輯--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27日 (一) 13:21 (UTC)
  • 提報人: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27日 (一) 13:21 (UTC)
  • 問題是你真的是在運動過程條目中大量刪去悼念活動,如每一個月的周梓樂墮樓事件元朗襲擊事件七個月靜坐,運動過程本身應該提及每月運動的過程,有助讀者了解該事件每個月仍保持關注度。而每個月行動也不同。沒有寫那些資料,那麼條目還有意義嗎?維基百科不只是讓現在的人閱讀,將來不了解運動的讀者可能認為當天沒有事發生。同曲解歷史有分別嗎?--Wpcpey留言2020年4月27日 (一) 15:31 (UTC)
    (:)回應在我提供了沒有刪去內容的情況下,閣下依然對本人進行不符合事實的指控,更何況2-4月都是在一個條目記錄(可能5月也會放在一起),我認為沒有必要下下都要列出,放到開頭一起描述有錯嗎?之前互助客棧的時候我也提過這樣的建議,閣下有理過我嗎?還有最近中聯辦和港澳辦動作不斷閣下為何不記錄?之前中聯辦和港澳辦換人的時候又唔見閣下出來寫進條目?怎麼不見閣下不提「反送中」關注度?還有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之前因為條目冗長導致模板不能正常顯示的時候,請問當時閣下又在哪裏呢?早年的「佔中」、「太陽花學運」少記錄一件事又唔見閣下出來說條目沒意義,曲解歷史?--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28日 (二) 13:14 (UTC)
    • (~)補充還有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台灣大選閣下有出面編輯過嗎?閣下又有什麼資格在這裏說我,還濫用VIP污衊我。--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29日 (三) 12:40 (UTC)
  • 處理:
該用戶拒絕在討論頁進行討論,並率先使用回退操作。本人對此行為深表遺憾。
關於台灣用詞問題,此前維基共識已考慮到台灣不屬世界衛生組織成員,故不受世衛組織約束之情況。因此,在zh-tw版本中使用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之標準名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作稱呼。
本人建議閣下應採取和平討論之方式處理問題,拒絕討論不能解決問題。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4月23日 (四) 17:48 (UTC)
該維基人於2020年4月24日 (五) 00:31的版本中率先動用回退選項;本人已於2020年4月24日 00:37的版本中建議該維基人進行討論,但該維基人對此置之不理,仍繼續回退。本人未予跟進回退,已充分恪守了編輯戰方針的相關規定。
本人對該維基人無視討論邀請的行為深表遺憾,並建議其以討論共識解決問題。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4月24日 (五) 00:55 (UTC)
  • 兩位均違反3RR,應處於相同封禁/禁制。--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4月24日 (五) 04:48 (UTC)
    • 本人已於2020年4月24日 00:37的版本中建議該維基人進行討論,並在其後停止了回退操作。根據3RR方針屬於主動化解爭議之舉措。
    • (~)補充:對本人的所謂「提報」是U:Streetdeck自行添加的。本人對U:Streetdeck未進行詳細調查、主觀作出的對本人的不恰當提報行為深表遺憾,並建議您採用合理討論之措施解決問題。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4月24日 (五) 06:03 (UTC)
      • 閣下明顯有參與編輯戰,而且閣下移除俗稱的所謂理由在部份(包括本人在內)的編者眼中亦不成立,我認為這明顯屬於恰當提報-某人 2020年4月24日 (五) 09:56 (UTC)
        • 若您認為理由不成立或理由尚存爭議,亦應當通過討論而不是舉報來解決問題。在此處進行舉報戰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合適方法。
        • Pktlaurence反覆採取回退措施以圖加入「武漢肺炎」之稱呼,加入此稱呼的所謂理由在部分編者眼中同樣不成立。「部分編者眼中」之說法本身就不是一個適當的理由。與此同時,既然此問題存在較大爭議,就更突顯了進行討論的重要性。
        • 本人已於2020年4月24日 00:37的版本中建議該維基人進行討論,並在其後停止了回退操作。根據3RR方針屬於主動化解爭議之舉措,已保持充分克制。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4月24日 (五) 13:24 (UTC)
(※)注意:請Pktlaurence通過討論解決問題。不要在解除保護後採取單方面行動。2020年4月25日 (六) 13:00的版本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4月25日 (六) 06:51 (UTC)
 警告:請Pktlaurence通過討論解決問題。不要在解除保護後採取單方面行動。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4月25日 (六) 12:18 (UTC)
嚴重 警告Pktlaurence:請Pktlaurence通過討論解決問題。不要在解除保護後採取單方面行動(如[17])。【警告:閣下已嚴重違反WP:3RR方針,請閣下自重】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4月25日 (六) 23:12 (UTC)
嚴重 警告Pktlaurence:請Pktlaurence通過討論解決問題。不要在解除保護後採取單方面行動。【警告:閣下已嚴重違反WP:3RR方針,請閣下自重】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4月26日 (日) 01: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