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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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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春抱元,号生府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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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1],礼部观政,三十年授知上高县,三十三年调海盐,均徭役,便贫民。有都谏子贩私鹾,捕之,反以石击杀指挥使,春逮治如法。诸司为之解,不从。三十四年本省同考,三十五年迁南京刑部主事,三十七年升本部湖广司郎中,遇事详鞫,务得其情,坐蜚语,当夺一官,遂告归里居。建桥筑堤,行旅称便。[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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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濮阳元贞。祖父濮阳镛。父濮阳滋,庠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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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履历》:濮阳春,生府,诗二房,癸亥六月二十四日生。宣城人,辛卯三十三名,会二百六十五,三甲一百七十三名。礼部政,壬寅授上高知县,乙巳调海盐,丁未升南刑部主事,己酉升本部湖广司郎中。
  2. ^ 《宁国府志》
  3. ^ 《宣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