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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廷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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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廷魁(1577年9月1日—1621年),字汝谦,号观欹山西大同威远卫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辛丑(1601年)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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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1600年)举人第七名[1][2],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都察院观政,本年六月授泾县知县,三十一年应天府同考,三十三年改任宁晋县。三十六年入为刑部贵州司主事,三十九年升员外郎,四十年关外审决,本年升郎中,四十一年历任归德府卫辉府知府,四十三年调河南府知府,四十四年升任陕西西宁副使,四十八年降黎平知府,本年迁山东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右参议,分巡辽阳[3]。在辽阳准备军队,与袁应泰多有不合,就是否要接纳因饥荒前来辽阳投靠之蒙古人一事争执不下。后沈阳沦陷,后金大军过河,其请半夜偷袭,袁应泰不听。后辽阳城池沦陷,何廷魁回到公署,怀抱公印投井自杀。其妾高氏、金氏从其一同自杀,婢仆六人同死。追赠大理寺卿,谥忠愍[4]

何廷魁与张铨高邦佐都是山西人,后诏书在宣武门外建造祠堂,命名“三忠”[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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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何青,祖何洵,父何严师,王府审理,性孤介,力学能文章,与兄馀师齐名,以贡判邠州;母项氏,慈侍下。兄锺秀、衍秀、廷秀、廷俊(选贡生)。娶刘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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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六十九·科目五》:万厯二十八年庚子科乡试……何廷魁 大同人进士
  2.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何廷魁 贯山西威远卫官籍,国子生,治《诗经》,字汝谦,行三,年二十五,八月二十日生。曾祖青,祖洵,父严师 王府审理,母项氏,慈侍下,兄锺秀、衍秀、廷秀、廷俊 选贡生,娶刘氏。山西乡试第七名,会试第二百四十四名。
  3.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履历便览》:何廷魁,观欹,诗五房,丁丑八月二十日生。庚子七名,会二百四十四名,三甲三十七名。都察院政,本年六月授泾县知县,癸卯应天同考,乙巳调宁晋知县,戊申升刑部贵州司主事,辛亥升员外,壬子关外审决,本年升郎中,癸丑升河南归德知府,本年卫辉知府,乙卯调河南府,丙辰升陕西付使,庚申降黎平知府,本年升辽阳付使,辛酉阵亡,赠光禄寺卿。
  4. ^ 明季北略》(卷2):“何廷魁,字汝谦,山西大同人,万历辛丑进士,授泾县知县,改令宁晋。入为刑部主事,升归德知府,擢西宁副使,降黎平知府,寻备兵辽阳,与袁应泰多抵牾,争纳降事不得,乃贻书家人曰:吾不知死所矣。沈阳陷,同事者争遣其孥,公曰:吾不敢为民望。大兵济河,请于应泰,乘半渡急击。不听。及薄城未合,请悉锐御之,又不听。城陷,还署,怀印自投于井。妾高氏、金氏从之。婢仆六人,一时同死。赠光禄寺卿,再赠大理寺卿,谥忠湣,荫一子,锦衣世百户,赐祭,祀昭忠。”
  5. ^ 明史》(卷291):“邦佐与张铨、何廷魁皆山西人,诏建祠宣武门外,颜曰三忠。”
官衔
前任:
翁汝遇
明朝卫辉府知府
万历年间
继任:
孙凤翔
山东举人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丘度
明朝归德府知府
万历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郑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