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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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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毓庆
大明中奉大夫广西右布政使
籍贯福建泉州府惠安县
出生万历三年乙亥六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

庄毓庆(1575年—?),征甫,号赤雉福建泉州府惠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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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福建乡试第七十四名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三甲102名进士,通政司观政,本年授松江府儒学教授,三十二年升南京国子监助,三十四年升户部主事,管江东宣课司,三十六年升本部郎中,三十八年升湖广长沙府知府,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调任松江府知府[1],四十五年丁忧。四十八年复除顺德府知府,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升广东按察司副使、备兵罗定[2]。四年补四川按察司副使、分守川东道,六年十一月加右参政衔,照旧管事。崇祯元年(1628年)升湖广按察使,三年升广西右布政使,四年考察。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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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庄璋,赠尚宝司丞。祖父庄应祯,丁未进士,广东布政使。父庄以荐,庠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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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2.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八》:天启元年三月,升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沈朝烨为江西按察使备兵赣州,福建布政使司右参议徐良彦为山东按察司副使疏理盐法,顺德府知府庄毓庆为山东按察司副使备兵罗定。
官衔
前任:
张文炫
松江府知府
1616年-1617年
继任:
张光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