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商业事件审理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商业事件审理法
Commercial Case Adjudication Act
司法类院本部部民事目目
立法院
签署人蔡英文
签署日期2020年01月15日
施行日期2021年7月1日
立法历史
相关委员会立法院会议
三读2019年12月17日
相关法例
劳动事件法
立法历程
修订后文本
状态:已施行

商业事件审理法》是中华民国政府为迅速、妥适、专业处理重大商业纷争,健全公司治理,提升经商环境,以促进经济发展,所制定的法律。共有八十一条。[1][2][3][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商業事件審理法 6 大重點一次讀. 联合报. [2020-04-04] (中文(台湾)). 
  2. ^ 公報內容. www.president.gov.tw. [2020-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3) (中文(台湾)). 
  3. ^ 朱真楷. 《商業事件審理法》三讀 商業訴訟統一交由商業法院審理. 中国时报. 2019-12-17 [2020-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8) (中文(台湾)). 
  4. ^ 林长顺. 张铭坤 , 编. 司法院:商業事件審理法自110年7月1日施行. 台北[市]. 中央社 CNA. 2020-08-03 [2020-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5) (中文(台湾)).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