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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命名常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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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更名:“Wikipedia:命名常规 (音乐)”→“WP:命名常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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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命名常规 (音乐)” → “WP:命名常规/音乐”:WT:命名常规#提議將所有子命名常規與命名常規提案頁面的名稱格式一概改為子頁面的名稱格式議決通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9日 (三) 04:50 (UTC)回复

中文or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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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音乐条目时,优先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命名。

音乐作品原名比中文译名更常用或不存在译名时可用原名。

在英语歌曲中,我感受到英语原名比中文译名要广泛使用得多,而维基百科选择了译名,让人感到困惑。这两个方针似乎有所抵触。应该哪一条优先?--ZLin2222留言2025年2月3日 (一) 11:40 (UTC)回复

我个人希望中文维基百科应对“中文”有优先度。我认为除非中文达到“罕用”的程度(比英语常用程度少一个数量级),否则应尽量使用中文命名。不过若有编者认为只要“英文比中文名称更常用,就使用英文命名”,我也不强烈反对。此外,这个问题上次讨论过类似的:WT:命名常规/音乐/存档2#提议修改维基百科:命名常规_(音乐)。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3日 (一) 11:47 (UTC)回复

提议使用拉丁原名作为歌曲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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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如下:

  1. 目前流媒体收听音乐几乎碾压传统的唱片音乐,而几乎所有的流媒体服务商都主显原名。使用几个中文汉字会使人感到陌生,是“易于识别”的违反,也不符合“使用常用名称”。有一种下位法违反上位法之感。
  2. 中文用户普遍认识26个字母,即使可能无法理解其含义并朗读,但普遍有能力拼写、传递和辨别是否同一单词。
  3. 维基百科编者为了符合这一要求,不惜代价地去寻找一个中文名称,最后还弄得读者看不懂,徒劳无功,质量还不高。
  4. 大部分译文质量不高,做不到“信达雅”,可能只是一些人为了填补“译名”字段空白的草率产物,也不一定是作者原意。
  5. 一些找不到译名的条目和隔壁某百科使用原文,看上去也没什么问题,甚至更美观易懂。

--ZLin2222留言2025年3月17日 (一) 17:08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命名音乐条目时,优先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命名。...

提議條文

命名音乐条目时,若歌曲原名由拉丁字母组成,使用原名,除非其译名已被更广泛使用于书籍、报道等。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运用以下规则:

优先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命名。...

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音乐/存档2#提议修改维基百科:命名常规_(音乐)似乎有一些讨论但没有达成共识。--ZLin2222留言2025年3月17日 (一) 17:08 (UTC)回复

我个人的观点是优先使用中文,但若可靠来源中常用原文比中文高出一个数量级或以上则使用原文。换句话说,如果中文并不比原文常用但也并未“罕用”,仍认为中文优先。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7日 (一) 17:43 (UTC)回复
鉴于目前原文名称普遍更常用(至少是流行音乐领域)的情况下,证明可靠来源中常用原文比中文高出一个数量级或以上可能带来很大工作量。--ZLin2222留言2025年3月18日 (二) 01:11 (UTC)回复
per 自由雨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8日 (二) 01:58 (UTC)回复
同意要求来源中使用原文的明显多过使用中文不少的才能以原文命名,当然具体多出多少可能不同人有不同看法,有的人觉得8:2,也有的人觉得7:3就够了。--💊✖️2️⃣3️⃣留言2025年3月18日 (二) 02:04 (UTC)回复
支持自由雨日的看法,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名还是应当优先使用中文。--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5年6月29日 (日) 06:51 (UTC)回复
我個人其實同意,我看到過太多不認識的中文名了。--MilkyDefer 2025年3月18日 (二) 02:45 (UTC)回复
目前流媒体收听音乐几乎碾压传统的唱片音乐[來源請求]至少從IFPI等訊息來看,他們是以市場價值判定,不過這裡姑且把價值換算成收听。按這標準只有2017年後的作品適用其規則(整合下載可以推進至2014年)。
譯文質量的高低和能否達到信達雅不是選擇原文的原因(例如歐美眷時常嘲諷Sweetener被翻譯成的甜到翻而不是甜味剂以及Ultraviolence怎麼從暴力美學變成极致美学等)。同樣,也不能因為某譯名較為信達雅就使用它。
雖說條目名稱根據常用規則能使用拉丁字母,但底下有NC:NCN,因此出現中文名也是很正常的。
命名常规沒規定只有26个字母,限制為26也太針對其他文字了吧。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3月18日 (二) 12:26 (UTC)回复
这得看中文用户的键盘了。——暁月凛奈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3:24 (UTC)回复
日文維基的這個條目也是用拉丁原名ja:Dynamite (BTSの曲)。--220.132.216.52留言2025年3月18日 (二) 15:37 (UTC)回复
WP:共识/讨论的发起位置#有关中文维基百科规则的讨论的发起位置搬運討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17 (UTC)回复
(+)支持,专辑名乃至乐队名也可以循此命名方式。大部分外文歌曲条目的优质来源90%以上都来自外文媒体,中文来源的唯一用途可能只是提供某个媒体的错译。--Hexexie 2025年4月17日 (四) 17:02 (UTC)回复
説到使用拉丁字母(原)名,倒有另一想法。在特定轉換組特定章節,例如特製源碼框定的人名組的人名部分、音樂/藝人組的歌名部分:
  • 若zh-hk、zh-mo皆未設定,則香港、澳門模式均顯示字詞轉換規則的原文部分(括弧、斜杠、分號等之前);
  • 若zh-my、zh-sg皆未設定,則大馬、新加坡模式均顯示字詞轉換規則的原文部分(括弧、斜杠、分號等之前);
    • 字詞轉換規則的原文部分(括弧、斜杠、分號等之前),例如Item('xyz (2020)', '{ type = 'item', original = 'xyz / xyzs', rule = '之中的xyz
  • 此二情境分別避免跟隨zh-tw/zh-hant、zh-cn/zh-hans地區詞,以求在個別方面貼近港澳星馬慣用拉丁字母(原)名的用語習俗。
當然,此法如要施行,人名組等的原文部分必先調整爲自然語序。--— Gohan 2025年4月21日 (一) 01:35 (UTC)回复
我覺得應該調整一下順序,並予以精簡,寫成「命名音乐条目时,應优先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命名,除非其外文原名使用更加廣泛」,這樣也不影響原修訂案意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4月30日 (三) 06:10 (UTC)回复
@Ericliu1912(雖說ZLin2222被不限期封鎖了,我無從得知他的實際意思,但)我推測ZLin2222提案的這種語序屬刻意為之,意在強調外文原名的優位性。這裏順道ping一下討論的其他參與者@自由雨日ShizhaoLiu116MilkyDeferMilkypine暁月凛奈Hexexie神秘悟饭,並詢問(包括前述Ericliu1912在內的)各位對此提案是否有任何進一步的意見或意見上的變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5月20日 (二) 09:44 (UTC)回复
「譯名」不宜不以中文為定語;「書籍、報道等」或許狹窄,可改爲「可靠來源」,以與其他方針指引保持一致。--— Gohan 2025年5月21日 (三) 08:53 (UTC)回复
(+)支持。雖然條文有一點點繞,但還是符合預期的。--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07:00 (UTC)回复
(+)支持:無論是從讀者還是從編者的角度,搜尋中文譯名的歌曲,都比以直接以拉丁字母搜尋麻煩。建議把「拉丁字母」的範圍定為基本拉丁字母拉丁字母補充。另外可以的話,日文是否也能作为歌曲標題?--Saimmx留言2025年6月25日 (三) 19:14 (UTC)回复
日文該如何處理,確實值得討論。直接打日文,還是用羅馬字?--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00:05 (UTC)回复
我日文方面也抓不准。用Google以繁體中文搜尋「愛♡スクリ〜ム!」的話,日文原名中文名稱多。但我不確定中國的情形:之前看到他們似乎會翻譯日文歌曲。另外,之前決定YAIMA丸的名字時,也是用羅馬字而非假名。所以不好說。
不過可以確定如果可靠來源針對某個條目命名有特定傾向,遵照那個傾向就是了。--Saimmx留言2025年6月26日 (四) 07:09 (UTC)回复
然而重定向即可解决“搜索麻烦”的问题。日文按NC:罗马化一般要罗马化,不过我不认为这符合中文实际(先前便有《かたばみ帖》等特例)。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6日 (四) 00:12 (UTC)回复
要是開了口子、讓假名不羅馬化,是否諺文也不羅馬化呢?「かたばみ帖」討論的終止,不過是因為Eager Lin被封禁了而已,目前的條目名稱仍然值得商榷。--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06:48 (UTC)回复
我覺得當時的討論應該給出一個結論,而不是擱置了。要麼就都允許使用原文,要麼就都羅馬化:
  • 對於尚未有「已被更廣泛使用於書籍、報道等」的譯名的事物,全都用原文,然後可以用羅馬字、字面中譯(各種可能的譯名)作重定向;
  • 或者,日文韓文都乖乖遵守NC:羅馬化,用羅馬字來表示,比如「かたばみ帖」可以把「帖」字一起羅馬化,就叫「Katabamichō」。
--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07:07 (UTC)回复
當然還有第三種就是「Katabami帖」。要是這種成為共識,我也不反對。--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07:13 (UTC)回复
我想了一下,這裡是討論「拉丁字母是否可作為標題」。我起初提日文時,本來希望看有沒有辦法順帶同意。不過看自由雨日那討論帖後,我覺得茲事體大,可能需要另一次徵求討論,以避免原本的「拉丁字母」失焦?因為至少目前為止,大家對拉丁字母案是有同意共識的,希望能先通過這案。--Saimmx留言2025年6月26日 (四) 07:23 (UTC)回复
也行。可以先通過本案後,再另開一討論串討論其他文種。--SuperGrey (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07:26 (UTC)回复
@SuperGrey:『“かたばみ帖”讨论的终止,不过是因为Eager Lin被封禁了而已』:完全不认同。Eager Lin的重点并不是用日语原文还是用罗马化,而是他非要用中文(原创译名)来命名,这显然不是一个频道的议题。再者如果讨论问题能到被封禁的程度,就意味实在是非常不正当合理的意见了,非正当合理意见显然构不成對共识的影响(且要是再有人坚持类似意见也会被封禁)。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26日 (四) 08:54 (UTC) 👍1回复
我說的「搜尋」,其實不是只有維基百科。在GoogleSpotify搜尋歌曲時,無論我是要聽歌還是要找資料,通常也都是用拉丁字母找。勉強給拉丁文用中文是否符合讀者與編者的習慣,我有疑問。--Saimmx留言2025年6月26日 (四) 06:56 (UTC)回复

提議取消對消歧義後綴「(EP)」的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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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8月10日 (日) 04:45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

本命名常規在建立之初,就引入了「(迷你專輯)」為規範消歧義後綴。在2021年9月對「MediaWiki:Titleblacklist」的編輯請求中,為配合命名常規的需要,「(EP)」被禁止作為消歧義後綴。

2024年1月在互助客棧的討論得出將「迷你專輯」改為消歧義、內容分拆為「EP」與「迷你密紋唱片」的結論後,中文維基百科內各處就停止了將「EP」翻譯為「迷你專輯」,以與「mini album」(迷你密紋唱片)做區別。根據當前的共識,是否應該修訂本命名常規?此處拋磚引玉提出2個方案:

方案一,考慮取消對「(EP)」的禁用,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用「(EP)」或「(迷你專輯)」。

方案二,考慮將當前非韓語、華語的EP由「(迷你專輯)」統一修改為「(EP)」;未來仍允許編者自主選用「(迷你專輯)」表示迷你密紋唱片。通過機器人可以實現。

副知命名常規的主要編寫者與所有相關討論的參與者@MilkypineSanmosaSoftyuPseudo Classes魔琴FactrecordorDavid XuangAbcet10Dabao qian。--SuperGrey (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8:15 (UTC)回复

(-)反对可译为环氧树脂专辑--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7月10日 (四) 23:04 (UTC)回复
「環氧樹脂」?Sanmosa DC23 2025年7月11日 (五) 00:18 (UTC)回复
我提议忽视Liuxinyu970226的这则意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7月11日 (五) 01:51 (UTC)回复
很顯然只有你會這樣認為(攤手--SunAfterRain 2025年7月11日 (五) 14:38 (UTC)回复
上次討論有結論?也沒有總結也沒有共識,不然從現在開始問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7月11日 (五) 00:27 (UTC)回复
確實需要給出總結。上次討論中David Xuang將「迷你專輯」改為消歧義、內容分拆為「EP」與「迷你密紋唱片」,並未得到反對意見,想必是上次的共識。本次希望大家確認是否應取消對「(EP)」的禁用;若有異議,本次討論亦可推翻上次的做法。--SuperGrey (留言) 2025年7月11日 (五) 16:52 (UTC)回复
上次僅討論單一條目,與之相關的內容完全沒有討論,例如infobox缺少參數以及還是迷你專輯的分類。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7月12日 (六) 06:22 (UTC)回复
那您怎麼看?我們這次可以把這些都再做討論。--SuperGrey (留言) 2025年7月14日 (一) 01:09 (UTC)回复
我觉得既然迷你专辑重定向到EP,似乎不会有太大的歧义?对其他问题和方案没有意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7月11日 (五) 01:54 (UTC)回复
个人想法是如果考虑放宽限制,可以考虑限制只对西方作品,乃至只对前CD年代的按照“原教旨”EP/mini-LP物理介质的作品禁用“迷你专辑”一词。因为至少在东亚语境下应该没有出现过迷你密纹唱片,经历的短暂的CD年代中“EP”已经经过含义扩展了,也没有实际区分“EP”和“迷你专辑”,数字化后这两者更是变成自由变体了。
这里本来的矛盾点其实是在mini-LP当年又被称作mini album,直译后与EP的常用译名撞车了,在介绍这两种介质本身的时候需要严格区分(所以做了分拆,重新绑定外语条目),但对于市场全面转向CD后发行的作品来说区分这两者其实必要性不大(所以最后“迷你专辑”还是偏置重定向了,mini LP实在是不常见,see also大概已经足够)。
唯一的麻烦点是从英语版条目来看至少韩语使用者将当代的“迷你专辑”字面上地认同到了的mini album(也就是mini LP)。尚不清楚这是否真的是当代韩语乐坛的常规,是否应当影响韩国音乐作品在中维的体例称呼。--DvXg 📬 2025年7月12日 (六) 05:42 (UTC)回复
我個人僅支持一個名稱,看是要都改EP還是維持用迷你專輯。分類都沒人維護整理更不說開放EP會更亂,看看吵了N年的書名號名稱。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7月12日 (六) 06:22 (UTC)回复
技術上可以讓機器人來完成改名。--SuperGrey (留言) 2025年7月12日 (六) 10:54 (UTC)回复
@SuperGrey然後後續出現維基人分別創建EP、迷你專輯,接著機器人又再改名?這不是我想看見的結果。就像我前面說的僅支持一個名稱,看你是想都改EP還是迷你專輯。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7月15日 (二) 09:41 (UTC)回复
「EP」無歧義,「迷你專輯」則具有兩重含義。我傾向於使用「EP」。--SuperGrey (留言) 2025年7月15日 (二) 09:45 (UTC)回复
@SuperGrey是否能提供具體的條文修改提議?Sanmosa DC23 2025年7月28日 (一) 01:37 (UTC)回复
現行條文

「 (迷你專輯)」:適用於迷你專輯。如果作品名稱包含「EP」,在撞名情況下不須加註「 (迷你專輯)」(例如:The Black EP英语The Black EPThe Black (迷你專輯)英语The Black (EP))。

提議條文

「 (EP)」:適用於EP。如果作品名稱包含「EP」,在撞名情況下不須加註「 (EP)」(例如:The Black EP英语The Black EPThe Black (EP)英语The Black (EP))。

--SuperGrey (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2:36 (UTC)回复
支持提案。Sanmosa DC23 2025年7月30日 (三) 01:00 (UTC)回复
(+)支持。話說要不要ping人?還是這是我們幾個沒問題就可以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7月30日 (三) 11:54 (UTC)回复
有道理。我再ping一遍大家:@MilkypineSanmosaSoftyuPseudo Classes魔琴FactrecordorDavid XuangAbcet10Dabao qian。如果沒有問題,就可以公示了。--SuperGrey (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4:38 (UTC)回复
對條文的修改 公示7日,2025年8月10日 (日) 04:45 (UTC)結束。--SuperGrey (留言) 2025年8月3日 (日) 04:45 (UTC)回复
對於一般讀者,可能光看EP不會知道是迷你專輯。像是Official髭男dism有一名為LADY的迷你專輯,如果命名LADY (EP)的話,呃,至少在我印象,好像還沒看過英文縮寫的消岐義後綴。 2025年8月3日 (日) 03:05 (UTC)回复
但是「EP」並無歧義,「迷你專輯」有歧義。--SuperGrey (留言) 2025年8月3日 (日) 04:43 (UTC)回复
按照原教旨主義EP不是迷你專輯。目前仍有不少(EP)消岐義後綴還未改成(迷你專輯),而維基也沒禁止消岐義採用英文或英文縮寫。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8月4日 (一) 19:2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