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中立的观点/存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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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NPOV翻譯成「中立」是存在歧義的
「中立」帶有「中間」、「擇中」、乃至「中庸」的意思,而NPOV指的是在編輯過程中所採用的觀點應當依照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中已經存在的觀點進行相應安排。
另外第一段中「平等地表達」這一用語也是有問題的。 「平等」似乎暗示著每種觀點的權重都相似,而NPOV要求每一種觀點所佔的權重應當與其在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中的顯著程度成相應比例。
Normchou(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05:39 (UTC)
这个世界上有没有“政治家”,能不能在不影响“政治人物”分类的情况下新增“政治家”分类?
我甚至想不通为什么这会是问题,为什么可以那么理直气壮地说不能新增政治家分类,要的话必须要社群先讨论批准,原来现在新建分类有这程序啊?--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01 (UTC)
- 政治家這種東西與政治人物之間界線很模糊,幾乎沒一個很確定的定義。‘「政治家」一般是指從事或積極投入政治的政治人物,且其有理想,能為國家與人民着想,其動機着眼於民眾的福祉、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條目中定義也說的很清楚,是不是一個‘政治家’也是非常主觀,支持的自然會用‘「政治家」’,反對的自然就有的吵,感覺這樣的東西不太適合做一個分類。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1:16 (UTC)
- 你们那里语种释义这么详细,我这儿就一句“有政治见识和政治才能并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多指国家、政党的领导人物”。--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19 (UTC)
- [1]‘有一定政治遠見和政治才幹、掌握着政黨或國家的領導權力並對社會歷史發展起着重大影響作用的領導人物。‘重大影響作用的領導人物’單是這也已經難處理了吧。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1:23 (UTC)
- ‘有政治见识和政治才能并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多指国家、政党的领导人物。 ’且前後兩句有衝突,國家、政党領導人物不一定就是有才能,百度百科上的原創東西不太可靠吧。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1:27 (UTC)
- 那么如果某国总统上任没多久就死了,没起“重大影响作用”,按贵地标准就不能叫政治家?那这听起来是地区差异,我们这儿你把省长市长叫政治家也没问题。--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29 (UTC)
- ‘我们这儿你把省长市长叫政治家也没问题。’所以說很主觀嘛。都沒明確標準,把這些東西放上維基肯定大有爭議。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1:32 (UTC)
- ‘重大影響作用的領導人物’而且這是從你百度來源找出來的,怎麼反問我。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1:34 (UTC)
- 那么如果某国总统上任没多久就死了,没起“重大影响作用”,按贵地标准就不能叫政治家?那这听起来是地区差异,我们这儿你把省长市长叫政治家也没问题。--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29 (UTC)
- 你们那里语种释义这么详细,我这儿就一句“有政治见识和政治才能并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多指国家、政党的领导人物”。--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19 (UTC)
- @Jarodalien:首先,本案只討論分類名字空間,不討論條目內容如何表述。
- 政治家當然可以是政治人物的子分類,但既然維基百科全站都應該遵守中立的觀點方針,誰是政治家誰不是,每個人的標準不同。若維基百科要做這樣的分類,就要讓社群達成共識、決定「誰是政治家,誰不是」。否則你覺得xxx是政治家,某人覺得不是,然後為了xxx要分進哪個分類而編輯戰,只是徒增爭議。
- 在中立方針下,「政治人物」已經是最中性的表述,可以容納所有政治工作者,無論他被評價為政治家或政客,也是相對沒爭議的分類方法。也因此,過去從Category:政治人物以下分類絕大多數都是用「政治人物」。這不只是基於「分類命名一致性」,也是基於中立方針而為的分類法。
- 我的立場是,只要有共識,那就照社群共識來辦。社群若達成共識,決定是否/如何歸類「政治家」,那要我手動修改相關分類都沒問題。先有共識再行動。而你則是用行動表達觀點,別人也就只能用行動回應。我想這並不是好的討論方式。
- 再來談談「政治家」可能可以怎樣分類。如果是在條目裡,我們可以根據參考文獻來寫:xxx被x國歷史學家OOO、&&&、***評價為當代偉大的政治家。而若此人評價有爭議,也可以根據文獻補充:然而,O國歷史學家AAA、BBB、CCC則認為xxx不過是個政客,原因____。但這種涉及好壞評價的概念,用到「分類」上就無法這樣表述。或許你可以創造兩個分類「x國認定政治家」、「o國認定的政客」,但何必這麼麻煩呢?如果「政治人物」就足以海納百川、所有政治工作者都可納入,毋須依其好壞另外分類,何必要創造這種可能引發爭議的分類樹?
- 大致以上。最後做個利益聲明:User:默然是User:燈火闌珊處的第二個帳號,用於維護工作。本案相關討論、操作,皆由User:默然作出,故以此帳號回覆。--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33 (UTC)
- 有 User:回首 這個人嗎?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1:37 (UTC)
- 本意是想默默做維護工作......而且那個應該是「驀然回首」。--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47 (UTC)
- ‘驀然回首’是啥東西來的?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0 (UTC)
- 辛棄疾〈青玉案.東風夜放花千樹〉:「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2 (UTC)
- ‘驀然回首’是啥東西來的?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0 (UTC)
- 本意是想默默做維護工作......而且那個應該是「驀然回首」。--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47 (UTC)
- 比如我觉得威廉·霍华德·塔夫脱身为史上唯一既当过美国总统,又当过美国首席大法官的人,还当过古巴临时总督、美国战争部长、菲律宾总督、美国副检察长,这样的人可以叫政治家,谁要非说不是那就争嘛。这种人叫政治家都还能争,那还有什么不能争的,没准这里还有人觉得电影电视等通俗文化不算艺术,要绘画雕塑音乐(还仅古典音乐)才算,还能禁止他争不成?--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45 (UTC)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觀愛好,比如我認為亞伯拉罕·林肯是偉大的政治家,但約翰·威爾克斯·布思想必不會同意我的觀點。如果大家都這樣一個一個爭,只是徒然消耗社群/個人精力而已。我並不覺得這對社群或百科本身來說是好事。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52 (UTC)
- 你这个例子嘛,我觉得和你们种族说看到残体字就反感、恶心没什么两样。我看到一国总统居然叫政治人物也是一样的感觉。在我看来任何“家”的成就都可能有争议,那就不如全改成数学人物、物理人物、天文学人物、化学人物、生物学人物。--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3 (UTC)
- 似乎數學家,化學家等等的‘家’指的是職業而不是如‘政治家’代表成就。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7 (UTC)
- 若你能舉證確實如此。「政治人物」並非全都是「政治家」或「政客」,後兩個詞有明確的定義和分野,至少詞典是有定義的,而且你自己也引述了。如果你在任何詞典裡找出不是每個「生物學家」都能稱「家」,有些人被貶稱為「生物學xx」,所以中性的用詞應該是「生物學oo」,那再來主張「基於中立方針,應該要有『生物學家』和『生物學oo』,大多數生物學oo除非其成就能稱為『生物學家』,否則應該稱『生物學oo』,以示中立」,也不遲。--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15 (UTC)
- “多指国家、政党的领导人物”至少说明国家、政党领导人可以称政治家。他人根本不需要贬称“生物学XX”,他人只需要“认为”A的成就算不上“家”就可以了。你连“認為亞伯拉罕·林肯是偉大的政治家,但約翰·威爾克斯·布思想必不會同意我的觀點”这种例子都举得出来,我倒觉得他人的认为比你有道理多了。--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23 (UTC)
- ‘於1865年4月14日刺殺了林肯總統。在逃脫的過程中被美國財政部衛隊標誌絆倒,跳到舞台上時,大叫:「這就是暴君的下場!」’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27 (UTC)
- 原文:「有政治見識和政治才能並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多指國家的領導人物」每個人各自認為某些「領導人物」有「政治見識」和「政治才能」,足以稱為「政治家」,那是個人的偏好。能否用在分類上,那是另一回事。討論到這裡又回到原點了,我就不再重複我最一開始的論點了。
- 至於「多指」的「多」,如果你需要人解釋的話,它的意思是「多半」:「如果使用這個詞,多半是用在國家的領導人物身上。」而「多半」這個詞呢,同一本詞典的解釋是「(數)半數以上;大半」。再怎麼樣也不會解釋成「至少國家、政黨領導人可以稱政治家」,我建議你還是釐清一下思緒再發言比較好。--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52 (UTC)
- “多指国家、政党的领导人物”至少说明国家、政党领导人可以称政治家。他人根本不需要贬称“生物学XX”,他人只需要“认为”A的成就算不上“家”就可以了。你连“認為亞伯拉罕·林肯是偉大的政治家,但約翰·威爾克斯·布思想必不會同意我的觀點”这种例子都举得出来,我倒觉得他人的认为比你有道理多了。--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23 (UTC)
- 你这个例子嘛,我觉得和你们种族说看到残体字就反感、恶心没什么两样。我看到一国总统居然叫政治人物也是一样的感觉。在我看来任何“家”的成就都可能有争议,那就不如全改成数学人物、物理人物、天文学人物、化学人物、生物学人物。--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3 (UTC)
- 政治家就是政治人物嘛。看您的定義,政治家就是比較重要的政治人物?可以理解爲「重要政治人物」分類?我覺得有些主觀,不大適合。關於能不能新增政治家分類,我的想法是,社群、方針沒有禁止就可以,而非社群批准才可以。有爭議才需要討論。 — XComhghall talk 2021年8月27日 (五) 11:57 (UTC)
- ‘以非定義性特徵為標準的分類應當避免。’‘政治家’應該沒有明確定義和標準。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3 (UTC)
- 明确定义,那好,请问:化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微生物学家、病理学家、天文学家、作家的明确定义和标准分别是什么?--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9 (UTC)
- ‘似乎化學家,作家等等的『家』指的是職業而不是如『政治家』代表成就。’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10 (UTC)
- O是嘛,那您上小学时那教四则混合运算的老师堪称“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同理?师资水平高啊。--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12 (UTC)
- ‘化学家一般是指从事于近现代化学研究的科学家,有专职和兼职之分’親你分的清楚化學家和老師的分別嗎?難道在你眼中老師就是做研究的?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14 (UTC)
- O是嘛,那您上小学时那教四则混合运算的老师堪称“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同理?师资水平高啊。--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12 (UTC)
- ‘似乎化學家,作家等等的『家』指的是職業而不是如『政治家』代表成就。’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10 (UTC)
- 明确定义,那好,请问:化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微生物学家、病理学家、天文学家、作家的明确定义和标准分别是什么?--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9 (UTC)
- ‘以非定義性特徵為標準的分類應當避免。’‘政治家’應該沒有明確定義和標準。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2:03 (UTC)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觀愛好,比如我認為亞伯拉罕·林肯是偉大的政治家,但約翰·威爾克斯·布思想必不會同意我的觀點。如果大家都這樣一個一個爭,只是徒然消耗社群/個人精力而已。我並不覺得這對社群或百科本身來說是好事。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1:52 (UTC)
- 有 User:回首 這個人嗎?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1:37 (UTC)
- 网上查了一下。 也认同“政治家這種東西與政治人物之間界線很模糊,幾乎沒一個很確定的定義。" 中维有政治家条目, 好像英维没有对应。 不知道能否从参考资料查得这种分类是否比较广泛认可,可不被认为是原创观点。--Gluo88(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51 (UTC)
- 上面有人说“化学家”指职业,不代表成就,难道化学教师的职业不能算“化学”,又难道只要职业是研究化学就能叫“化学家”?如果希特勒、林肯叫政治家都有争议,那也想不出哪个家会没有争议。--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3:00 (UTC)
- 你應該要問的是‘難道化學教師的職業不能算「化學家」’,而答案是理所當然。‘难道只要职业是研究化学就能叫“化学家”’你這是什麼問題?以做化學研究為職業的被稱為化學家是什麼好新奇的事嗎? 把一個教化學的化學老師與一個做化學研究的化學家掛鉤你其實在想什麼?不要強行模糊化化學家的定義。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3:27 (UTC)
- 以做化學研究為職業的人也可以是化学工作者,化学研究人员,或者是化学专业研究生,未必是化学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8月27日 (五) 14:41 (UTC)
- 很少有聽過‘化學工作者’這個東西。而(xx大學/機構)化學研究人員/團隊之類論述很多時候其實就等同(xx大學/機構)化學家,只不過是不同論述方式。至於‘化学专业研究生’請你想清楚研究生是不是在以‘化學研究為職業’。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6:59 (UTC)
- 研究生这个我考虑不周。但是我想你一定不是在研究机构工作,一般研究人员或工作者,是不会称为家的。家即专家之意。如果是工科性质或应用为主的机构,则一般是化学工程师,也不是化学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8月30日 (一) 02:30 (UTC)
- 很少有聽過‘化學工作者’這個東西。而(xx大學/機構)化學研究人員/團隊之類論述很多時候其實就等同(xx大學/機構)化學家,只不過是不同論述方式。至於‘化学专业研究生’請你想清楚研究生是不是在以‘化學研究為職業’。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6:59 (UTC)
- 以做化學研究為職業的人也可以是化学工作者,化学研究人员,或者是化学专业研究生,未必是化学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8月27日 (五) 14:41 (UTC)
- 你應該要問的是‘難道化學教師的職業不能算「化學家」’,而答案是理所當然。‘难道只要职业是研究化学就能叫“化学家”’你這是什麼問題?以做化學研究為職業的被稱為化學家是什麼好新奇的事嗎? 把一個教化學的化學老師與一個做化學研究的化學家掛鉤你其實在想什麼?不要強行模糊化化學家的定義。 Iridium(IX) 2021年8月27日 (五) 13:27 (UTC)
- 提供一個範例,6+和我都有引用:
- 政治家:有政治見識和政治才能並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多指國家的領導人物。
- 政客:指玩弄權術,從事政治投機以謀取私利的人。
- 出處:范利君, 李婷玉, 陳秀娟 (编). 60000詞現代漢語詞典. 成都: 四川辭書出版社. 2021: 1129. ISBN 9787557907051 (中文(中国大陆)).)--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2:56 (UTC)
- 至於政治家這個條目,英維是連結到statesman/stateswoman,這個詞在劍橋詞典的解釋是an experienced politician, especially one who is respected for making good judgments,詞典譯為「(尤指具有遠見卓識而受人尊敬的)政治家」。顯然是個正面的詞彙,而且也很主觀:「具有遠見卓識而受人尊敬」。附帶一提,這個網路詞典的著作權屬於劍橋大學出版社。--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3:08 (UTC)
- 可能很多人认同 "顯然是個正面的詞彙,而且也很主觀:「具有遠見卓識而受人尊敬」" , 我也认同。 由于定义“很主觀”,界线很模糊,似乎没一个很容易客观判定的定义。 是否把某政治人物放入,可能会有激烈的争议,难以有共识而浪费时间。英維好像没有该分类? 英維政治家條目,只是一句话:(A statesman or stateswoman is usually a politician who has had a long and respected career at the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level), 很简单甚至没有引用任何来源, 条目主要是在做“消歧义”。--Gluo88(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4:59 (UTC)
- 上面有人说“化学家”指职业,不代表成就,难道化学教师的职业不能算“化学”,又难道只要职业是研究化学就能叫“化学家”?如果希特勒、林肯叫政治家都有争议,那也想不出哪个家会没有争议。--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3:00 (UTC)
- 其實問題很簡單,真的看不出來為甚麼硬要爭。再有更中立的語彙可以使用的情況下,完全沒有必要用一個容易有爭議的分類。你可以在條目內加入"OOO被普遍認為是一名傑出的政治家"這樣的論述(當然前提是你要有足夠的來源),但是拿來當分類完全沒必要跟需要。至於數學家、化學家這些,根本就狀況不一樣,政治家是有政客這個對立反義祠的,其他的可沒有,不能因為用的是同一個字就硬要扯在一起。風鳴(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5:13 (UTC)
- 上面已经重复,如果希特勒、林肯叫政治家都有争议,那也想不出哪个家会没有争议。--7(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5:37 (UTC)
- 你舉例的這兩人,以及塔夫脫,後世對他們各有評價,我們該做的是在條目裡引用可靠來源、並陳這些評價,讓讀者自己決定此人好壞,而非自己下斷言。你仍然無法說明「如何在中立方針下客觀使用政治家分類,其分類依據、範圍為何,又有何必要性(已有中性分類為何不用)」。繼續牽扯科學家的分類也無助於此,我們在這裡是討論政治家而非其他的什麼家。而在政治家這個議題,討論到現在,你對你的原創論點只有情緒性言語、區解詞典解釋、離題轉移焦點、沒有提出任何自己找到的文獻,這實在不是好的討論態度。請冷靜一下吧,這裡沒有人指謫你偏好的政治家不偉大,使用政治人物分類也不會貶低或抬舉任何人,它就是個中性、行之有年、海納百川、有效降低編輯爭議的選項,如此而已。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7日 (五) 16:51 (UTC)
- 你能讲哪个家称家会不可能有争议?难道不可能有大堆化学家在他人眼中不过是“化学工作者”,“物理学工作者”,“种地的,not real sciense”?你要写政治人物,那是你的事,你非要说林肯不是伟大政治家,因为杀他的凶手会有意见,这不是抬杠是什么?没有人说你写政治人物有问题,是你在非说政治家有问题,不准别人用政治家,宣称建个分类还要先社群讨论,维基百科要求建分类前社区讨论的也只听过你讲。--7(留言) 2021年8月28日 (六) 00:50 (UTC)
- 涉及中立方針的事當然要拿出來討論,有何不對?「政治家」這個詞有多正面、多主觀,我不是都幫你找出來了嗎?你的依據又在哪裡?沒有,只有固執己見的原創研究和轉移焦點而已。
- 你如果按方針行動,誰也不會有意見。你發明一個有爭議、不中立的分類法,還不讓社群討論,這又是什麼道理?別人就不能對你做的事有意見了?林肯的評價你自己看條目內容吧,重點在描述他的經歷、引用文獻並陳正反評價,他是怎樣的人,讀者看完自有定見。維基人可以有自己的偏好,但不該拿偏好套用在應該保持中立的事情上。說到底,我們為什麼要在分類裡評價人物好壞?有任何必要嗎?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8日 (六) 03:01 (UTC)
- 就事論事,這個討論串是討論政治家的,即便你牽扯再多的什麼家進來,也不會改變「政治家」這個名詞的定義和主觀性質。你要談「政治家」的問題,那就聚焦在這上面。
- 你若真要討論其他什麼家的分類問題,你就另開討論串,讓大家討論你的意見。如果社群有共識、決定採納你的意見、重新安排其他什麼家的分類,那我也就尊重共識,照社群討論結果來做。--默然(留言) 2021年8月28日 (六) 06:34 (UTC)
- 你能讲哪个家称家会不可能有争议?难道不可能有大堆化学家在他人眼中不过是“化学工作者”,“物理学工作者”,“种地的,not real sciense”?你要写政治人物,那是你的事,你非要说林肯不是伟大政治家,因为杀他的凶手会有意见,这不是抬杠是什么?没有人说你写政治人物有问题,是你在非说政治家有问题,不准别人用政治家,宣称建个分类还要先社群讨论,维基百科要求建分类前社区讨论的也只听过你讲。--7(留言) 2021年8月28日 (六) 00:50 (UTC)
Wikipedia:OR:“维基百科只应使用在可靠来源中发表的断言、理论、意见与论点”,这类问题不应该都这样处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8月27日 (五) 15:54 (UTC)
- 感觉应该是这样。
- 按照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对已发表材料的总结并提出立场,由于维基不容许登载原创研究观点, 维基所以不容许“对已发表材料的总结并提出立场”(仔细地对来源内容进行不改变原意的概括或改述并不构成原创总结——反而是应受鼓励的做法。)
- 比如, 如希望在维基百科将希特勒称为政治家,那必须提供如此称呼的Wikipedia:可靠来源;如果,还有可靠来源反对将希特勒称为政治家, 那也应该一并指出,让读者了解争议的存在。 在没有可靠来源支持下,将希特勒称为政治家可能涉及“对已发表材料的总结并提出立场”。 关于林肯,简单查了一下, 可能有可靠来源支持将其称为政治家, 见书: “Abraham Lincoln, Philosopher Statesman Hardcover – April 29, 2014 by Joseph R. Fornieri (Author).”。
- 只要有可靠来源, 有争议的观点(不必是事实)是容许被登载在维基上, 只是需要指出争议,而且平衡这些观点的在条目中描述篇幅而已。
- --Gluo88(留言) 2021年8月28日 (六) 20:52 (UTC)
- 感觉应该是这样。
算一个比较长久的问题,现时对条目命名最直接影响的WP:命名常规,并没有提及POV的问题,而WP:POV对命名的观点主要是这样:
“ |
一篇维基百科条目须有一个确定的名称。防止分列观点的普遍限制同样适用于条目名称。如果与条目主题相关的命名争议的确存在,这一争议应当出现在条目内容当中,并以可靠来源加以证实。此外,维基百科编者不能为了解决非中立争议而使用标新立异的条目名称。将条目名称分段并列也是错误的做法,比如“地平说的地球/地圆说的地球”或“地平说的地球 (地圆说的地球)”的形式都是不正确的。合成词也可能是不适当的,如“地球的形状”或“地球 (形状上有争议)”;特别应注意不能为了解决分列的观点而刻意杜撰新名词。 有些时候,条目标题本身可能便是争议与对立的来源。特别是当描述性标题所表明的观点“支持”或“反对”某一特定议题时。中立的条目标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能确保文章的主题出现在合适的上下文中。因此,百科式的条目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条目可以在尽量少用感情词汇的情况下涉及相同的内容,或为了确保中立观点而涉及更多的内容(例如将“对毒品的批评”修改为“对毒品的社会观点”)。中立的标题鼓励多种观点以及负责任的条目写作。 当条目标题为姓名等专有名词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往往是应不应该使用某一特定名称。维基百科对此倾向于描述而非指定,应使用在可查证的可靠来源中找到的常见中文名称。如果对象是地理特征等没有生命的实体时,一般应使用中文出版物中最常见的名称。参见Wikipedia:命名冲突以获取进一步的指引。 |
” |
。
然后,在讨论一个条目命名的问题时,我跑去看了一下现时命名常规的来源(大概是?),en的en:Wikipedia:Article titles,然后留意到是有对POV的说明,初步翻译如右(User:Cwek/工作室/关于条目常规的一些备存),大概意思就是两类:如果来源够多,即使看上去用词不中立的现在常用的名称,可以用;或者可以创建一个使用中立词语的描述性用语。POV在en关于命名的章节也初步翻译过(意见:大致相似,但有部分差异)。另外,也列出了部分涉及是否考虑POV的命名常规讨论。
所以,我们是否考虑在命名常规中考虑POV的需要?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0月20日 (四) 08:35 (UTC)
- 补充,en命名常规关于POV的说明,初步找到是2010年5月时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0月20日 (四) 08:44 (UTC)
- @Ch.Andrew、Shizhao、Reke、Mewaqua、Gakmo:,提及一下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0#关于修改维基百科:命名常规的建议_2有参与讨论仍有活跃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0月21日 (五) 01:16 (UTC)
- @Peacearth、蘇州宇文宙武、Happyseeu:,提及一下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1#提議:命名常規不應違反中立性原則有参与讨论仍有活跃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0月21日 (五) 01:18 (UTC)
- @Chiefwei、Silvermetals:,提及一下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1#中文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引起的問題有参与讨论仍有活跃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0月21日 (五) 01:20 (UTC)
- 我的理解,所谓描述性用语是指那些非专有名词类的条目标题,例如“对xxx的批评”,“xxx争议”,“20xx年xxxx事件”,这一类不太会在其他出版物中使用的短语。所以,“如果来源够多,即使看上去用词不中立的现在常用的名称,可以用;或者可以创建一个使用中立词语的描述性用语。”。在我看来二者并不是“或”的关系,而是对两类标题的两种规范方式(专有名词:常用,可以POV;其他的描述性用语:应当尽可能NPOV),是并行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21日 (五) 02:18 (UTC)
- @Shizhao:,这个问题,一来命名常规早就讨论过几次,二来是来源于西藏和平解放的问题,因为一直有编辑认为需要体现POV(或者是他们的主观“中立”),需要更换命名,但我认为根据现有命名常规并没有POV的要求,而且POV对于命名中有提到这类有争议的有专有名词的,可以跟随命名常规的常用性。按照现有规则,这个命名暂时不需要修改(满足命名常规的常用,处于争议状态下的最后一个正常命名,而且属于POV排除情况)。但考虑这些编辑对于POV的执着,我看了en的做法,留意到en对于POV是有这样的表述,刚好对应提及的两种情况:“西藏和平解放”是(可能)不中立的但常用,他们也挑选了“中国吞并西藏”(我认为可以选择更中性的“中国占领西藏”)符合中立的描述性用语。
- 如果考虑修正命名常规和POV(由于涉及专有名词部分应该是排除性条件),则可以考虑上面两个方案再选择合适的命名,如果不修正的话,则可以说明“命名常规不需要考虑POV,POV即使作为支柱之一是可以忽略的(而且它的确有一个豁免条件)”,那除非挑战“西藏和平解放”的常用性(用其他更好的可以量化的判断方法),否则以POV作为命名调整的依据是不成立的。
- 这个改动可能影响广泛,大量现时以中国大陆观点并且满足命名常规常用原则的条目,就都可以POV来挑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0月21日 (五) 03:14 (UTC)
- 可以加入說明,但我也同意如書生所言,應該沒什麼衝突。就我的理解是如果專有名詞本身帶有POV,仍以常用為主。比方說國共內戰的許多戰事都有雙方命名,各在兩岸為常用語,此時無論用何者為主條目命名都POV,而維基並不能自創一個NPOV的名稱。但如果是描述性的標題,就要儘量NPOV。--Reke(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03:27 (UTC)
- 如果追求名称绝对中立,也许意味着命名忌用入侵等负面词汇(如同条目中忌用感叹号),不局限于中国大陆问题。广泛原创出不常用命名的后果,恐怕很糟。使用文献中最常见、广泛的称呼,并在序言阐明,应能应对大多数情况,也利于读者搜索和对应概念。
- ( π )题外话,偽滿皇宮博物院、伪满洲国交通部旧址等本身是事物专有名称(保护建筑)但同时是事物描述的条目命名,又是否要“中立化”。后者如果改掉条目名,序言写清事物名称就比较啰嗦了。前者改名等于原创命名或变更主题。
- 另应参考WP:NPOVFAQ、WP:YESBIAS,绝对中立的后果可能是,伪科学叫“未被主流认可的科学体系”。
- --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03:56 (UTC)
- @YFdyh000:,根据我对en对于命名对中立观点的表述的理解,应该分为“不中立但常用的标题”和“非判断性的描述性标题”,而后者的举例是“吸烟对健康的影响”等类似“XXX的影响”、“XXX的反应”等无实事物的虚概念的命名,应该是不带褒贬的判断。而前者就对应存在实事物、形成一个专用用语、并且被大部分文献来源使用的。所以偽滿皇宮博物院等是事物专有名称的,不是属于像“影响”、“反应”等虚概念的,就可以第一个观点。而且从zh对于中立对命名的表述,看上去也体现了这两个观点,但不如en在命名常规中具有明确可行的描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1月9日 (三) 04:49 (UTC)
- 基于西藏和平解放的问题,1.我们需要为命名常规和POV添加关联性;2.如何行文?因为命名常规的POV注意是在“常用”中提及并单独一章,而en的POV也提到只要常用,就算对于某些人来说是非中立的,或者POV,也是可以的;3.如果确立了命名常规和POV的关联性,这个个例这样使用?是用可能是非中立但常用的“西藏和平解放”,还是略常用、非中立、带有描述性(?)的“中國吞併西藏”,还是一般常用、中立、带有描述性的“中国占领西藏”?关于常用的搜索引擎检查,这里一个记录:User:Cwek/工作室/西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0月21日 (五) 04:56 (UTC)
- 作为百科全书,应该考虑检索问题。可以常用名称优先,即使它很偏离主流立场;如果有多个立场相互冲突的常用名称,则“先到先得”,或者用{{NoteTA}}处理,禁止无故移动条目名称。至于标题名称的问题,可以放到导言里面去详细讲述。--高文海(留言) 2022年10月26日 (三) 06:31 (UTC)
- WP:TITLE和WP:POV綜合理解說就應當是以通用兼描述性地標明相關稱謂,但基於WP:地域中心等系統的影響而言有關實踐並在本地議題是否完滿,包括結論本身是否合乎通行維基尺度而言是很難定論的。
- 如有關WP:VPD可能仍存有爭議之個別裁判所命名問題,在主推議案人限定以中文圈之地方法院潛在導致一統本地既有或未來所有裁判所命名情況,該如何判定相關引用基礎之中立客觀?唯一強調法則即如以單一時限之中文文獻優先,不考慮日文與中文長久相互貫通因素、且有關術語亦並非罕見而見諸於中文文本自身含專業層面,是以強調採編仍以一統使用中文地區命名而限制有關客觀中立立足之下,命名優先之選擇問題,恐並非基於使用是否廣泛或是否合乎通常認知、語文沿襲習慣等法,而全賴於當期主事強調之時所採用之壓制化路線是否得以成型而定。
- 個案而言,有關通行規則本身在部分個案內被單獨孤立依照其本身採編單一意向而孤立援引之時,在如既已有既定之非以合乎綜合材料觀點研判、非以合乎參議之時所通俗理解或通常使用邏輯知識,僅以如whataboutism及變相堆砌無異議之單一意向氛圍下而強調合乎一切所謂商議並自行定論,有關命名移動等皆已無可挑戰、是以相應社區及社羣實際並未有適切比例地落實到一直以來需要各使用者盡力之協作及適當參與等維基要義。
- 方針問題即在於實際採用之時,是為基於合乎方針背後維基核心之超越系統局限而顯維基多元及廣泛知識面,或基於與之相反路線,矛盾不加制約,則可繼續舊往。--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6日 (三) 07:39 (UTC)
具体问题
作为重要的的方针问题,居然没人关注,只能说太麻木了。
如果在不考虑具体个案的话,不需要具体的评论,我们应该怎样决定:
- 是否在涉及条目命名的命名常规中,考虑明显地体现中立的方针,而且是两边都需要互相提及,如同en所做的?是或否?
- 如果否的话,那怎样在两个方针体现这个观点“命名常规不考虑中立性”?
- 如果是是的话,同样,怎样在两个方针体现这个观点“命名常规考虑中立性”。是否参考en的做法,在“常用性”中提到要考虑中立性,而且对于这种情况有“不中立但常用的标题”和“非判断性的描述性标题”两种具体的操作情况?
- 如果还是保持沉默的,是否意味这维持现状:“ 命名常规没有明显地考虑中立的观点,但中立的观点对于命名上存在‘条目标题本身可能便是争议与对立的来源。特别是当描述性标题所表明的观点“支持”或“反对”某一特定议题时……因此,百科式的条目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条目可以在尽量少用感情词汇的情况下涉及相同的内容,或为了确保中立观点而涉及更多的内容(例如将“对毒品的批评”修改为“对毒品的社会观点”)。’和‘当条目标题为姓名等专有名词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往往是应不应该使用某一特定名称。维基百科对此倾向于描述而非指定,应使用在可查证的可靠来源中找到的常见中文名称。’两种观点”?
以上。也请不要说一些打太极的话。——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1月9日 (三) 04:19 (UTC)
- 與其說沒人關注,不如說話題「太大」,難以總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1月9日 (三) 07:59 (UTC)
- 所以我举出en的说法。en是命名和NPOV都互相提及对方,然后作为影响命名最直接的命名常规就说明了如何操作。但zh只有NPOV提及到在命名中关于NPOV的问题,也给出两个方案的概要,其中一个方案还是指向命名常规的常用,命名常规没有提及。所以如果遇到条目命名中提及以“中立性”(或者NPOV的话)为理由,怎样操作?单靠每次的条目共识解决?或者遇到解释不清的问题怎样解决?而且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我列出了好几次的讨论。
- 所以我认为,参考en的命名常规、NPOV对于命名的处理:NPOV提到不能制造分立观点式的命名、可以对于虚概念制造描述性命名、但专有用词常用的话就跟随常用,即使POV的;命名常规则提到两种命名方式,常用但不中立的命名和非判断的描述性命名,正好对应NPOV的第三、二点。zh的NPOV基本上对应en的NPOV的说法,主要是命名常规怎样处理,是否定或不认同NPOV,还是参照en的做法补充相应的说明?——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1月9日 (三) 09:35 (UTC)
- 可以英語維基百科的Article_titles作為參考,擴充漢語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 -- 月都 ※ 2022年11月14日 (一) 07:46 (UTC)
- (+)贊成Eric_Liu,難以概括地用於所有情況,通常以命名常規作為參考;維基百科的規則不只有中立的觀點,有些時候以含義或知名度作為參考,需要透過共識解決。 -- 月都 ※ 2022年11月14日 (一) 07:54 (UTC)
- 共识无法解决的话?或者说方针可能出现冲突时,讨论双方都自持方针为依据,怎样解决?en在命名常规和NPOV上的说明我认为足够合理并提供了可行的操作方案,但zh这边实在难以操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1月14日 (一) 09:33 (UTC)
- 誰在這個網站朋黨最多,本身時間最多,或是嘴砲最強,就能贏--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55 (UTC)
- (:)回應:命名標題只能選擇一個,因此才會引起較大的爭議;如果遇到未能解決的爭議,尋求第三方提供意見,採用理據較強的觀點。 -- 月都 ※ 2022年12月19日 (一) 23:31 (UTC)
- 共识无法解决的话?或者说方针可能出现冲突时,讨论双方都自持方针为依据,怎样解决?en在命名常规和NPOV上的说明我认为足够合理并提供了可行的操作方案,但zh这边实在难以操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1月14日 (一) 09:33 (UTC)
- (!)意見:個人條目寫作經驗薄弱,僅嘗試依方針內容和綜合經驗針對站友論題表達個人觀點。
- 1.熱心站友可考慮正式提案,個人傾向無迫切必要;否,需仰賴每次的條目共識解決,而共識體現此平台和社群於特定時期或時空背景下之階段性結論。
- 1.方針「命名常規」中的「命名原則」章節中,已將「常用」和「易於識別」作為多數時候的通用原則,亦言及「所有條目命名都應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使用者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同時儘量確保其他人可以簡單且符合常識地連結到這些條目。」。此外,導言談及「因方針不完善而出現條目命名爭議時,應按照命名爭議的處理一節所列的方式處理。」;而「命名爭議的處理」章節中亦言明,若「不能通過解釋、調解、討論命名方針達成共識,則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在共識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換言之,出現個案爭議時仍回歸討論共識決定。
- 而方針「中立的觀點」的「條目命名」一節中,談及「不能為了解決非中立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特別應注意不能為了解決分列的觀點而刻意杜撰新名詞」,明確規範編者不得原創字詞,已否決個人自行排組文字另創詞彙之可能性。下方段落敘及「百科式的條目標題應能表現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條目可以在儘量少用感情詞彙的情況下涉及相同的內容,或為了確保中立觀點而涉及更多的內容(例如將「對毒品的批評」修改為「社會對毒品的觀點」)。中立的標題鼓勵多種觀點以及負責任的條目寫作。」;此外,站友翻譯的英文版命名常規談及:「在某些情況下,為主題選擇的名稱可能會產生偏見。雖然中立術語通常更可取,但這必須與清晰度相平衡。如果一個名字在可靠來源中被廣泛使用,因此很可能被讀者很好地識別,即使有些人可能認為它有偏見,它也可能被使用。....用於主題的最佳名稱可能取決於提及它的上下文。」。結合以上內容與中文版「命名常規」方針綜合考量,個人將相關段落內容視為期許、鼓勵或提倡編者將「中立的觀點」納入考量;若需強制以中立性字詞命名,實務上未必能兼顧命名原則的「常用」和「易於識別」外,有時也可能造成讀者的困擾,亦即既可能無明顯裨益於搜尋查找,也恐怕難以第一時間明確揭櫫條目主題。或因如此,條目命名可能通常以反映條目「內容主體的指涉範疇」和「收錄選用的資料來源」之易識性和普及性為考量基礎。
- 2.社群往往以動態競逐發聲。當條目主題及其用字涉及「價值評斷」,而此類「評價」又建立在龐雜的「事實認定」之上,加上眾編者對於不同遣詞用字之說文解字、認知情境和語感差異各有所見時,命名對於「中立的觀點」相關規範如何取捨,若僅以機械式做法貫徹,個人認為似乎過於不人性化。
- 更何況,所謂「中立的觀點」於方針中之定義為「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然而字數有所限制的命名用字擇取,不時涉及「話語權」之競逐,在客觀條件限制下又該如何在標題用字同時體現「平等」和「重要」呢?而何種觀點又是否比其他觀點更重要呢?此類實務上(只要有人類的地方),往往為「不同社群和觀點的競合角力,最終達致妥協」的動態過程,亦可能隨著時勢遷移持續發展演變,因此要求編者於創建條目時以區區數字的條目名稱,完美體現方針精神又兼顧實務需求,以希冀徹底實現「中立」精神,除了要求的智性門檻過高、強人所難,也恐怕大大減損用戶編寫條目和參與此平台的樂趣和初衷了(笑)。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 2022年12月7日 (三) 00:48 (UTC)
- (+)贊成Kriz Ju之言。我认为现有的中立观点方针和命名常规方针足矣,没有必要在命名常规中再加入有关POV的内容。--CuSO4 2022年12月9日 (五) 22:57 (UTC)
重新確立並修訂WP:VILLAIN共識
禁止以個人觀點標記影視作品角色忠奸是2010年的討論結果,我想重新確認社群仍支持此共識。個人覺得該共識還有調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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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歡迎給予意見。--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4日 (三) 09:02 (UTC)
- 2023年6月15日 (四) 04:40 (UTC)修改
- (=)中立此共識原意應為防止作者自己OR角色忠奸,有如電影《雪國列車》的Wilford、《飛躍蜘蛛宇宙》中的Miguel是否「奸角」因人而異-某人✉ 2023年6月14日 (三) 09:26 (UTC)
- 即使是有可靠來源也不應加入反派角色這種詞彙?--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6月14日 (三) 13:40 (UTC)
- 樓上是不是沒看到新內容有寫「編者仍可在有可靠來源佐證時使用「反派角色」、「對立角色」或「兩面角色」等描述直接敘述角色性質」。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6月14日 (三) 13:44 (UTC)
- 他大概是質疑句而非疑問句。@日期20220626:我是認為有可靠來源也不妨寫,不是每個都像AINH君指出的例子版有爭議。原先的討論是組織「以自己的觀點」(即同時是原創研究及可能不中立的觀點),那有來源本來就不符合「以自己的觀點」。--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4日 (三) 14:52 (UTC)
- 因為我是考慮到來源中出現不中立的情況很常見,來源的作者也會根據個人喜好來判別角色的好壞,也許不同來源對角色的評判標準都不見得一致。--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6月14日 (三) 15:15 (UTC)
- 他大概是質疑句而非疑問句。@日期20220626:我是認為有可靠來源也不妨寫,不是每個都像AINH君指出的例子版有爭議。原先的討論是組織「以自己的觀點」(即同時是原創研究及可能不中立的觀點),那有來源本來就不符合「以自己的觀點」。--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4日 (三) 14:52 (UTC)
- 樓上是不是沒看到新內容有寫「編者仍可在有可靠來源佐證時使用「反派角色」、「對立角色」或「兩面角色」等描述直接敘述角色性質」。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6月14日 (三) 13:44 (UTC)
- (!)意見認為修正案意必要可明確回自行標記表述,因為如引入列明,容許使用者按照本地衡常程序採用來源觀點對虛構身份做出特定表述,亦應當嚴格地限制容許編輯之範圍,應當明確採編提供之身份定義是完全按照來源完整呈現意思所表述,而並非自行依據編輯立場或片面斷言、斷章取義地嫁接來源和評說,而做出身份定義表述。明確所限制模棱兩可之行為,是不限於沒有提供來源或自行嫁接來源、自行斷章取義地為自行標記而截取斷言等等做出同一行為。以上為暫定提供意見。--約克客(留言) 2023年6月14日 (三) 13:51 (UTC)
- 冗餘,WP:PROVEIT:
參照的來源須明確支援條目中出現的資訊
;WP:NOR: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裏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
。此共識不會使該二核心方針條文失效,沒必要重複寫進去。--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4日 (三) 14:57 (UTC)
- 冗餘,WP:PROVEIT:
- 改了是比較貼近實際情況,畢竟大部分角色的忠奸並無爭議,貼標簽有助理解。然而我猜這一條款的目的是避免編輯戰,改回來的影響不好說。--Temp3600(留言) 2023年6月14日 (三) 16:43 (UTC)
- 同上。建议“佐证且无争议”,有争议时禁止加入,或者必须表述为明确的观点。而且“可靠来源”不那么好评估。--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15日 (四) 03:50 (UTC)
- @Temp3600、YFdyh000、日期20220626:已按意見新增「無爭議」要求。--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5日 (四) 04:40 (UTC)
- 可以附加述明是同時合乎WP:PROVEIT、WP:NOR等如閣下舉例之細則,以上為微調版本後之暫定意見。--約克客(留言) 2023年6月15日 (四) 08:40 (UTC)
- @Temp3600、YFdyh000、日期20220626:已按意見新增「無爭議」要求。--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5日 (四) 04:40 (UTC)
- 僅適用於虛構作品嗎?所以〈吾土吾民 (1975年電影)〉適用,而〈英烈千秋〉不適用?-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3年6月15日 (四) 09:03 (UTC)
- 不是事實性的documentary的都是fiction((--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5日 (四) 09:14 (UTC)
- @LuciferianThomas:制作方发布的内容解释可以作为描述的参考,但是“作品一经发布,解释权就不在作者”“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意見 作品偏向娱乐的,且作品中人物表现全是负面的,可使用“xx一般被认为是反派”而不需要来源。除此之外,不宜做角色性质的评价。--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16日 (五) 14:10 (UTC)
- 我觉得视情况而定,在有可靠来源(比如文学评论)佐证的情况下应当可以标注,比如威尼斯商人里的Shylock,给这位标个大奸角合情合理。至于其他情况我觉得仍然按原本的规则来。--Aggie Dewadipper 2023年6月19日 (一) 02:32 (UTC)
- 「大[多大?]奸角」。--路西法人 2023年6月20日 (二) 02:37 (UTC)
- 視乎來源的描述。假如來源的描述真的是寫「大奸角」的話,那就忠於來源的描述。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9:39 (UTC)
- 「大[多大?]奸角」。--路西法人 2023年6月20日 (二) 02:37 (UTC)
“宣传”一词是中性词汇还是贬义词
根据英语版新建的分类category:法轮功宣传从建立伊始便被marvin2009,wetrace等人反复一再清空,wetrace给出的理由认为宣传不是个中立词汇,只有出版物才是中立的词汇,但是像新唐人电视台,神韵艺术团这些带有明显宣传性质的组织,根本也不适用【法轮功出版物】的分类,英语版中是将法轮功的媒体都列入宣传分类,本人认为没有问题故建立中文版的分类,无奈遭遇反复的回退和破坏,其中marvin2009已被举报无故清空内容遭遇封禁。在这里望社群能够讨论该分类的问题。--虹色分子☞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00 (UTC) 我的这次编辑工作本质上在翻译英语版分类,至于英语版为什么把falungong的媒体归入propoganda,则不是我的行为,所以wetrace应该去英语版发起讨论而不是在这里质问我,我并没有认为所有媒体就理应应该放入propoganda的分类,但是我赞同英语版的分类客观且中立。因为propoganda本来就是指“有意进行不公正的宣传”,而法轮功的媒体宣传完全符合这一性质,所以人家英语版这么分类也是完全符合逻辑的。类似的情况是,英语版Category:Chinese cults和日语版中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国により邪教に認定された団体都列入了法轮功,唯独中文版只要进行这样的分类就会立马被各种阻挠和回退--虹色分子☞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2:28 (UTC)
- (*)提醒--是虹色份子先清空「分類:法輪功出版物」並提交快速刪除,後被管理員快速保留。請問虹色份子說的「propoganda」一詞是中性詞彙還是貶義詞?虹色份子,建立「分類:法輪功宣傳」還納入「分類:虛假宣信息活動」---請問這是中性還是貶義?----當在下今天貼出WP:頁面分類---虹色份子才在說這是中性詞彙。
- 依據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條目归类。請您寧可先到分類的討論頁提出問題,也不要贸然分類。」、「空的分類與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因沒有功能性,請儘量不要建立」
- 用戶虹色份子持續針對法輪功議題,無理據無討論,是否透過「分類」方式繞過條目編輯的過程方式?虹色份子之前清空且提刪「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已被管理員快速保留),並建立「分類:法輪功宣傳」。
- 在下撤銷後,虹色份子回退並稱宣传本身也是中立词,不要认为宣传是贬义词。---然而虹色份子昨天回退時,是這樣說的:请你先分清publication和propoganda是什么意思再来撤销别人的编辑,电视台是出版物吗?--亦即虹色份子的宣传指的是「propoganda」,這顯然並非正面且涉及整體定性,不符合WP:頁面分類的基本要求。
- 虹色份子在過程,頻頻自我矛盾。對Marvin的舉報指控,是否恰恰反映虹色份子自己做的尤其爭議不當也無實質理由、無實質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5:02 (UTC)
- 宣传这个分类定到propoganda并不是我所为,你可以去问将category:宣传连接到维基数据category:propoganda的人是什么意思。如果你认为不准确。你可以将目前的cat:宣传一并清空--虹色分子☞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06 (UTC)
- (:)回應-英文維基的分類現況,還沒有被挑戰,並不是強加中文維基社群的理由。依據WP:頁面分類:頁面分類应明確具體、中立...除非顯而易見而且沒有爭議,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不要贸然分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5:13 (UTC)
- (*)提醒-虹色份子稱他人一再清空。建議可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3年6月#Marvin_2009》,在下摘錄一些討論意見:
- 虹色份子,發起刪除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31#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理由是「空的分類」。在下疑惑這一長期存在的分類為何被刪除,因此去留言表達疑問。
- 虹色份子所做,是否「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虹色份子做出這一系列的變動,沒有列出任何理由與討論。在下查閱編輯紀錄,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 的原分類內容,被用戶虹色份子全部清空,他另外建立Category:法輪功宣傳分類。然而這未經討論,將中性的事實描述 出版物、媒體、團體,一概透過分類變更為「宣傳」,這並不合理。
- Marvin所撤銷,是否「惡意清空分類」?-----在下初步看,不認為能迅速得出「Marvin惡意」的判斷。用戶Marvin2009,撤銷了虹色份子的變更分類,但Marvin有列出理由,例如「不应添加没有依据的宣传」。
- 本案情況,就像一般條目的編輯爭議,當一方編輯沒有任何理由、其他用戶認為有問題時就可能撤銷回退,但並未形成編輯戰。如果這是在條目編輯中,Marvin所做的,是一般維基用戶經常做的;虹色份子所做的,無理由、無依據,很可能被認為「原創研究」。-----然而,虹色份子在分類上,無理由無依據下,變更「長期存在的合理狀態」,且該分類直接涉及「實質定性、是否中立的問題」,當Marvin撤銷,有些也附上了說明。為什麼Marvin是「惡意」?虹色份子是「正常」?
- 從另個角度來看,虹色份子,把「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刪除,一概改為「分類:法輪功宣傳」,還把「分類:法輪功宣傳」、「分類:法輪功」都歸入「分類:虛假訊息活動」-----虹色份子把法輪功、法輪功所有出版物都歸類「虛假訊息」,請問這依據是什麼?第三方可靠來源?虹色份子這樣做怎麼會是「正常」?為何不同意見的Marvin就是「惡意」?
- 每一個語種的維基百科,都是各自社群獨立編寫貢獻。沒有說以哪一個語種的編輯、分類做為「標準答案」,而延伸到其他語種維基百科,畢竟這些編寫都是用戶們自願做的、不同語種參與的用戶不一定都懂都是專家,中文維基的用戶當然可以有自己的討論與作法。否則,也可以反過來說,中文維基長期是怎麼分類的,英文維基也必須比照中文維基,英文維基人若有異議而撤銷,該直接被認定為「惡意」嗎?
- 請教虹色分子,您把法輪功的書籍《转法轮 (书)》條目,沒有任何理由,移除「分類:法輪功出版物」,請問您原因為何?這樣是否「回退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您這些編輯問題,是否反過來印證,Marvin並非去追蹤您,而是您的分類編輯並非「正常」?
- 虹色份子您指控 Marvin「惡意清空分類」,但您自己
先行無理由無理據「清空分類(註:把相關條目刪除其分類)(分類:法輪功出版物)」,並且把該長期分類提刪,新建「分類:法輪功宣傳」。Marvin對您的作法有疑慮、寫了理由(多項例如[2]);如果Marvin這樣是「惡意」,那麼您比他早先清空,意味什麼?【台北時間6/2 凌晨2點半更正-在下Wetarce沒注意到時間序,刪除「先行」、「比他早先」。在下當時上線,發現問題時、這些事情都是已發生,就這一點誤會了時序,但這誤會並非「造謠(惡意捏造)」。且虹色份子系列作法仍然有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5:10 (UTC)
- 请你不要认为长篇大论把你发表的所有看法全部复制粘贴过来狂轰滥炸一番就可以遮盖你恶意清空分类的事实,我的编辑并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因为出版物是孤立分类,而现状是已经得到保留且我没异议,但是将出版物增加分类cat:宣传就得到你的一味罔顾事实反对。--虹色分子☞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16 (UTC)
- (:)回應--(1)不經討論、無理據,就清空長期存在分類、甚至刪除「分類:法輪功出版物」的,發起這一整個過程的,是您虹色份子。(2)在下貼過來是因為,您的說明,並未說明前面的過程。在下並沒有「惡意清空」,都提出了理由。(3)您對Marvin做出的是不是明顯惡意推定?對於不同意見者,還隨意扣上傀儡質疑,浮濫提出傀儡調查。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6:02 (UTC)
- 「宣傳」一詞本屬中性,只要是公開傳播宣揚,以使眾人知曉,那就可以叫做「宣傳」。當然「宣傳」一詞也被部分人士用於貶抑,但這不影響分類本身的中立性質。維基數據項目連結更多是為了方便,而沒有什麼主觀的成分,畢竟不同語言之間本來就存在差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05:53 (UTC)
- (!)意見-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條目归类。請您寧可先到分類的討論頁提出問題,也不要贸然分類。」、「空的分類與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因沒有功能性,請儘量不要建立」
- 虹色份子的作法,一不符合「WP:中立的觀點」,二不符合「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
- 「宣傳」在維基系統所連結的是Propaganda,而不是Publicity,Propaganda詞彙在英文帶有明顯的貶意。,---這在維基跨語種的環境,將導致許多的誤解與誤讀,不明確、也不中立。
- 「中共宣傳」更也讓「宣傳」一詞在中文世界趨於負面。
- 虹色份子,將「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分類:法輪功媒體」「兩個分類」,列入「分類:法輪功宣傳」,這顯示這一個「宣傳」新分類,並沒有什麼分類的需求及「功能性」,只是增加一個「偏向負面意義、也不顯而易見、有爭議的『標籤』」。:::##法輪功書籍或出版物,也不是一般、正面或負面意義的「宣傳」,例如「教科書」、「教學書」都不是宣傳,這樣的分類是有爭議的。法輪功學員成立的媒體,基督徒成立的媒體,就是媒體,我們應該把媒體都列入「宣傳」?虹色份子還把整個「分類:法輪功宣傳」列入「分類:宣傳機構」,這些都顯然不符合WP:頁面分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6:17 (UTC)
- (*)提醒-謝謝Ericliu1912的交流,您說「公開宣揚宣傳」的動詞,在這裡分類屬於名詞,而且,如您所說「宣傳」一詞有被用於貶抑,並非只是部分人士,且現在Propaganda一詞普遍連結「宣傳」一詞,虹色份子所建立「分類:法輪功宣傳」直接連結英文「Propaganda」,這在英文明顯貶抑。
- 大陸的中文知乎---「[3]」---連「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都早已把英文名Propaganda改成了Publicity,共產黨的「宣傳部」都用Publicity,何以一個氣功、或者信仰者所參與的媒體,會被用Propaganda?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7:47 (UTC)
- 造谣就是造谣。wetrace在昨天的破坏举报页面中声称【如果Marvin这样是“恶意”,那么您比他早先清空,意味什么?】。然而事实是marvin将cat:法轮功宣传分类无理由清空且反复多次,在时间上并不存在wetrace所称的我比marvin先提删cat:法轮功出版物。[4] [5]。这些细节可能完全不会被人注意到,所以wetrace的造谣行为不仅无中生有,而且完全违背文明、礼仪、agf,他自己却率先装作无辜者,营造一种好像我无理由就对他进行攻击。事实就是wetrace造谣在前,而我违背一定礼仪在后对他进行反驳在后,这种事实不可能被他的长篇大论所掩盖。--虹色分子☞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1:55 (UTC)
- (:)回應-您好,在下已經於上面更正,向您致意說聲抱歉,那是一個時間序的問題誤會,並非「造謠」也非「無中生有」,不致影響整個事情的脈絡。請您注意,您在過程中持續強烈的惡意推定。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18:46 (UTC)
- 我說的確實是名詞。從其他宣傳相關分類看來,「宣傳」及其對應的「propaganda」並非全然貶義,只是陳述一種為使大眾知曉而進行的傳播活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16:02 (UTC)
- (!)意見-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條目归类。請您寧可先到分類的討論頁提出問題,也不要贸然分類。」、「空的分類與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因沒有功能性,請儘量不要建立」
- 出现共识前应维持原样,不要大规模变更分类,将名称及范围的定义弄清楚再做。为什么不能以“出版物”指宣传品?“宣传”有时是中性词汇,但默认且当前维基分类体系中仅包含正面宣传,否则宣传下还要分成正面宣传、负面宣传(将凯风网放进去),然后“宣传”分类不能有反_宣传的父分类。如果(正面)宣传下放一个负面宣传子分类感觉怪怪的,虽然日常语言是这样。如果虹色认为“xx出版物”不能体现利益相关,是否考虑“xx团体出版物”,但我不确定这是否合适,而且有时团体声称独立性。--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07:54 (UTC)
- (*)提醒-其他用戶給虹色份子留言,提醒文明、不要人身攻擊。但虹色份子您回覆時,聲稱在下Wetrace「造謠」,這是明顯人身攻擊。請問虹色份子,在下一一誠懇的列舉說明過程與事實、主動溝通,哪一句話「造謠」?虹色份子您在過程中,對在下及不同意見用戶 強烈惡意推定,浮濫提出傀儡調查;您這樣的作風,還讓在下想起幾位讓人印象深刻的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7:59 (UTC)
- 如果wetrace不造谣就不会遭致反驳,逻辑就是这样。您造谣在前,别人举出事实反驳您,您还反咬人家是人身攻击,请问那您为什么选择造谣呢?只有您无中生有,认为5月31日10:42早于5月31日09:44。--虹色分子☞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2:02 (UTC)
- (:)回應-您編輯的許多問題被指出來,您抓其中一小個時間序的誤會問題,這些蓋不了您編輯的爭議問題。在下已經於上面更正,一個時間序的問題誤會,那並非「造謠」、更非「無中生有」,也不影響整個事情的脈絡。請注意您持續強烈的惡意推定。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18:49 (UTC)
- 您不也抓住一次编辑行为就持续恶意推定,现在这个分类没有达成共识就被提删,您满意了吗😊--虹色分子☞游客中心 2023年6月2日 (五) 01:07 (UTC)
- (:)回應-您編輯的許多問題被指出來,您抓其中一小個時間序的誤會問題,這些蓋不了您編輯的爭議問題。在下已經於上面更正,一個時間序的問題誤會,那並非「造謠」、更非「無中生有」,也不影響整個事情的脈絡。請注意您持續強烈的惡意推定。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18:49 (UTC)
- 如果wetrace不造谣就不会遭致反驳,逻辑就是这样。您造谣在前,别人举出事实反驳您,您还反咬人家是人身攻击,请问那您为什么选择造谣呢?只有您无中生有,认为5月31日10:42早于5月31日09:44。--虹色分子☞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2:02 (UTC)
- 我目前將相關分類同時分類到「法輪功」及「法輪功宣傳」作為折衷,僅體現其部分宣傳性質,這樣就不至於因為純粹成為「法輪功宣傳」的子分類產生疑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15:58 (UTC)
- (:)回應-Eric您好,在下切磋意見交流如下:
- 本來長期分類是 「法輪功」---「法輪功相關媒體」--「法輪功相關媒體出版物」。以及「法輪功」---「法輪功出版物」
- 您維持虹色份子的新建分類「法輪功宣傳」,把「法輪功相關媒體」、「法輪功出版物」都列入其下;同時分類到「法輪功宣傳」「法輪功」認為這是「折衷」;但在下擔心,客觀上恐怕達不到「折衷」的效果,還可能更加強「法輪功宣傳」的「標籤化」指涉,也會衍生「以偏概全」的作用,效果上 將裡面條目所指涉相關「一概定性為宣傳」,這與WP:頁面分類的規範有所衝突。
- 此外,您把幾個條目移除了「法輪功相關媒體出版物」(清空該分類的條目),改歸入「法輪功出版物」分類,但這確實有差別(在下之前編輯中已說明),若再加上您上述方案,綜合起來似乎更強化「法輪功宣傳」的指涉標籤化。----兩者差異在哪?例如,「九評共產黨」是大紀元出版、「自由中國」是新唐人參與,這是「法輪功相關媒體出版物」,大紀元、新唐人是法輪功學員創辦的大眾媒體 ;「法輪功出版物」指涉應是 功法書籍例如條目「轉法輪」----如果把電影、九評書籍一概列入「法輪功出版物」,並不符合事實情況,這不符合WP:頁面分類規範的「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 您提到「『宣傳』及其對應的「propaganda」並非全然貶義」---那麼也就是並非WP:頁面分類要求的「WP:中立性」、「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況且,您可查閱看看,大量來源都指涉propaganda的貶意、還有強烈貶意的,連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部 都改掉了「propaganda」;在下於上面也表示 對應的外語維基就是「propaganda」,這標籤化所可能帶來的「以偏概全」、「負面指涉」效果不小。
- 換個角度思考,如果、是不是對所有各家媒體、所有宗教或信仰、氣功、團體、公司、學校,全部都放上一個「分類:OO宣傳」?會是如何?
- 因此在下擔心認為,這項「折衷方案」,客觀上效果恐怕達不到「折衷」、反而可能強化 負面指涉「宣傳propaganda」的效果,呈現效果並非「顯而易見而且沒有爭議」,而且在下以為,分類不需要這樣「折衷」。依據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條目归类。請您寧可先到分類的討論頁提出問題,也不要贸然分類。」、「空的分類與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因沒有功能性,請儘量不要建立」。
- 感謝您的交流。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19:09 (UTC)
- 我認為法輪功系媒體都有很強的宣傳性質,尤其是對於中共的反對,這應該極為明顯了。我想閣下應該也注意到包含美國政府在內,各國都有宣傳組織或機構,這並不是什麼特殊的事情。我向來堅決反對北平政權,但這不影響我判斷法輪功相關媒體及出版物之性質。大不了就不要連結維基數據項目,雖然我認為是小題大作。(順帶回覆Sanmosa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日 (五) 01:36 (UTC)
- (:)回應-Eric您好,在下切磋意見交流如下:
- (*)提醒-其他用戶給虹色份子留言,提醒文明、不要人身攻擊。但虹色份子您回覆時,聲稱在下Wetrace「造謠」,這是明顯人身攻擊。請問虹色份子,在下一一誠懇的列舉說明過程與事實、主動溝通,哪一句話「造謠」?虹色份子您在過程中,對在下及不同意見用戶 強烈惡意推定,浮濫提出傀儡調查;您這樣的作風,還讓在下想起幾位讓人印象深刻的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7:59 (UTC)
- 不是不是,上面的那些人你們是不是都搞錯了些甚麽?「宣傳」跟「propaganda」這兩個詞語的意思其實是有分別的,一般意義上的「宣傳」跟「推廣」是一個意思,所以比較合適的對應英文詞語是「promotion」,而「propaganda」的實際含義是“政治宣传”。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0:57 (UTC)
- @虹色分子、Wetrace、Ericliu1912。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0:58 (UTC)
- Sanmosa您好,「宣傳」一詞在語境上往往就被解讀為「政治宣傳 Propaganda」之類,google 宣傳、Propaganda就有很多。也因此需留意,WP:頁面分類的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2日 (五) 02:55 (UTC)
- (:)回應-Ericliu1912您好,關於虹色份子建立的「分類:法輪功宣傳」。對於您上面的意見,在下切磋交流如下:
- 依據WP:頁面分類的規範:「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 如您提到「各國有宣傳組織與機構」,但那主要都是「政府官方」的,分類中應也是如此;法輪功學員成立參與的「媒體」是「民間」的,這不能相提並論,「媒體」在民主憲政理論中是第四權,有其主體特別內涵。「記者無國界」、「史丹佛大學哈佛研究所」研究中共滲透全球與美國媒體的報告,都指出大紀元、新唐人是剩下很少數的獨立媒體。相對於其他中文媒體,大紀元新唐人較多報導中共問題,因為中共問題本來就很多,現在許多媒體的報導量也增加了。
- 您前面說認為「宣傳是中性」,現在提到「對中共的反對」;「宣傳」是您認為的評價與印象,「媒體」是客觀中性的事實,WP:頁面分類 原則是「中性」、「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您評價大紀元新唐人對中共的反對有宣傳性質,這「宣傳」如何定義?是否中性?許多想知道更多中國人權被壓迫情況的人,不認為這是「宣傳」、更不會是Propaganda。大紀元新唐人對於人權與壓迫問題的大量媒體報導,您使用「宣傳」一詞時,就有了不同的意涵。這樣的分類,並不符合WP:頁面分類的規範:「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 許多媒體有自己的主張,「紐約時報」大力推動左派議程等等、「蘋果日報」立場反共、「自由時報」等等各媒體有自己的倡議主張或傾向,傳遞民主自由價值的,這是很普遍的....等等等等,那維基百科同一標準,是不是都要加上「宣傳」?對所有各家媒體、所有宗教或信仰、氣功、團體、公司、學校,全部都放上一個「分類:OO宣傳」?讀者感覺會是如何?
- 從中國共產黨角度,常評價攻擊西方媒體、海外媒體 是「反華『宣傳』」、「國際反華宣傳」之類,中共有這樣的評價。那麼海外媒體、西方媒體,是不是也都要加上「宣傳」分類?
- 如果這樣,恐怕也可以把所有維基條目中的「評價、觀點」,去建立「分類」。例如:小明是壞人,建立並納入「分類:壞人」。
- 將「法輪功出版物」也當作「宣傳」,這也有「以偏概全」的情況,法輪功功法書籍、教學書籍 為何是「宣傳」?
- 維基數據,「宣傳分類」傳連結到「propaganda」,您提到「大不了就不要連結維基數據項目,雖然我認為是小題大作」。
- 但是,您不連結,您無法約束他人現在或未來不要連結,也無法明確讓讀者不會誤會成propaganda。
- 這應該不是「小題大作」,跨語種的維基人,在翻譯時可能就跟著翻譯,他們不知道其中的區別、不知道這討論過程。何況 虹色份子稱他是依據英文維基的,以此理由否定他人的異議。---也因此,WP:頁面分類的規範是:「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 每一個議題,不同用戶提出來認為重要看法,對其他領域的用戶可能是小題。維基百科的存在與累積,就是在無數的小題小題累積下才成為大作,無論是小題、大作,都依循維基規範來累積成為「之所以為維基百科」,這也是維基社群貢獻,對於維基讀者的責任感,也因此我們在這裡交流。
- 感謝您的交流。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2日 (五) 02:55 (UTC)
- 民間媒體也能為特定組織宣傳;法輪功系媒體正有這樣的性質。法輪功相關出版物多數都是宣傳品。如果閣下堅持認為不應該為特定分類(例如法輪功相關出版物)添加宣傳分類,那至少也應該改成個別為宣傳性質明顯事物之條目添加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1日 (日) 19:12 (UTC)
- (:)回應-Ericliu1912您好,關於虹色份子建立的「分類:法輪功宣傳」。對於您上面的意見,在下切磋交流如下:
- 我倒不是這樣想的。畢竟這是分類,自然要越準確越好,而「法輪功宣傳」這個名字對於不了解法輪功的人而言易生誤解。所以這裏的討論實際上牽涉3個問題:「法輪功宣傳」分類的命名是否失當?相關法輪功媒體及/或出版物可否被認定為政治宣傳?相關法輪功媒體及/或出版物可否被認定為一般意義上的宣傳?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4:26 (UTC)
- Sanmosa您好,「宣傳」一詞在語境上往往就被解讀為「政治宣傳 Propaganda」之類,google 宣傳、Propaganda就有很多。也因此需留意,WP:頁面分類的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2日 (五) 02:55 (UTC)
- 我觉得cat:宣传应该改名cat:政治宣传以免与一般性的商业/公益推广或展览混淆。从正式的学科布置而言政治宣传、商业推广、科学普及本质是是基于不同目的的传播,应该统一在上级分类cat:传播,像是宣传技巧里很多东西本身也是新闻传媒的报道手法,常见于黄色新闻,今天仍是屡见不鲜,cat:吉祥物显然也不属于政治宣传范畴。----Cat on Mars 2023年6月2日 (五) 05:52 (UTC)
- (!)意見-謝謝樓上幾位參與交流。
- @Ericliu1912:您好,還想請教您回應在下6月2日上述的疑問,
- 您認為虹色份子的設置作法,是否符合----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8日 (四) 01:21 (UTC)
- 我個人認為這項要求窒礙難行。只要有爭議就不分類,這是不實際的。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憑可靠來源之說法來分類;只要有一定可靠來源證實特定事物之屬性,那麼就可以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9日 (五) 06:39 (UTC)
- (?)疑問-Ericliu1912您好,您上述說法,沒有回應「虹色份子的設置作法,是否符合WP:頁面分類」這一問題。另外,一個規範是否窒礙難行?或者是誤解了維基百科「分類」的功能與本質?分類屬於「觀點」?還請您就在下6/2上述6大點對您的回應,提出您的看法。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0日 (六) 03:30 (UTC)
- (?)疑問-@Ericliu1912:您好,在下6月2日上述提出6大點,回應了您先前的看法。您尚未回應這6大點,還請您談談您的看法。另外,Sanmosa、CatOnMars都提出見解,請問您的看法。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9日 (五) 13:13 (UTC)
- (?)疑問--關於虹色份子在這裡的編輯爭議,舉報Marvin案,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封鎖申訴1週尚無人處理,請求管理員處理,尚無管理員處理。Ericliu您對這區塊的編輯有看到些,不知能否冒昧請問您,做為管理員,怎麼看這一案件?虹色份子的舉報理由充分足以封鎖Marvin嗎?虹色份子不附理由的改變分類長期現況,Marvin所做的像編輯爭議?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9日 (五) 13:23 (UTC)
- 一個程序、理由都有爭議的封鎖案,過了一個多星期,當事人的封鎖申訴,沒有得到任何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0日 (六) 03:49 (UTC)
- @Sanmosa、CatOnMars:兩位好,過了一週,在下連續請Eric就上面的6大點、以及 Sanmosa、CatOnMars提出的問題點,提出看法。
- Eric 6月9日在個人討論頁回應是目前我沒有更多意見。---但,在下沒有看到什麼實際的意見。
- Eric 認為WP規範「窒礙難行」。在下期望Eric能就上面6大點的提問、以及Sanmosa CatOnMars兩位用戶的問題點,回應看法。在下沒有看到 WP規範如何的「窒礙難行」。
- 如果Eric認為虹色份子這樣的作法是合理、反過來是維基百科長年規範「窒礙難行」,那麼更期盼Eric就上面6大點的提問,請問Eric,虹色份子這樣的標準,能否適用到在下舉的例子?以及Sanmosa CatOnMars的疑問,您怎麼看?------或者,是否虹色份子的標準,才是「窒礙難行」、誤解並違反了維基規範?WP:頁面分類的規範:「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0日 (六) 03:49 (UTC)
- ...叫我干什么,我也感觉这是政治宣传,只是分类命名太模糊。----Cat on Mars 2023年6月10日 (六) 06:44 (UTC)
- CatOnMars您好,只是通知一下您討論的進度。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1日 (日) 13:41 (UTC)
- @Ericliu1912:您好,還請您回應在下6月2日對您意見的回應。感謝!也又一次請問您,「虹色份子的設置作法,是否符合WP:頁面分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1日 (日) 13:44 (UTC)
- 符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1日 (日) 19:12 (UTC)
- 請問Ericliu,「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您沒有就何以符合的理由具體說明,在下前面6月2日提出6的疑問回應您,您也還沒有回答。在下認為是有高度疑義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9日 (一) 13:14 (UTC)
- 符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1日 (日) 19:12 (UTC)
- @Ericliu1912:您好,還請您回應在下6月2日對您意見的回應。感謝!也又一次請問您,「虹色份子的設置作法,是否符合WP:頁面分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1日 (日) 13:44 (UTC)
- (?)疑問-Ericliu您好,在下6月2日提出6點疑問,以回應您,多次留言請您回應,持續等待,至今仍未等到。這關乎您參與編輯的一系列動作,包括該分類、以及出版物等系列歸類編輯。還請您能說明。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29日 (四) 17:45 (UTC)
- CatOnMars您好,只是通知一下您討論的進度。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1日 (日) 13:41 (UTC)
- @虹色分子、Wetrace、Ericliu1912。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0:58 (UTC)
- 我是觉得除非整个维基社群决定重修法轮功相关条目,不然任何修订都会因为被几个人的小团体把持而窒碍难行。--The Puki desu(留言) 2023年7月5日 (三) 05:45 (UTC)
- 中文"宣传"一词应该是中性的,Propaganda应该对应“政治宣传”--The Puki desu(留言) 2023年7月5日 (三) 07:57 (UTC)
- 好简单的答案。propaganda是贬义,publicity有褒义也有中性,中文的宣传并不只能对应propaganda,也可以对应publicity,不然中宣部难道自己在骂自己?那么多企业讨论宣传策略难道在骂自己?然而我感觉这个词的性质确实和讨论的核心问题无关,当然有时候我也觉得wetrace真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涉法轮功条目中立编写者,而是propaganda者--向乌鲁木齐中路的英雄儿女致敬! 2023年7月17日 (一) 18:54 (UTC)
(!)意見 "宣传"一词,一般来说是中性的 (见: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第三版 "宣传" ), 但也可以是贬义, 取决于具体情境。
- "宣传"一词的中性与否取决于具体的语境和使用方式。
- 一般来说,"宣传"是中性的,指的是通过广告、宣传材料或媒体等手段来传达信息、推广某种观点、产品或服务。
- 然而,"宣传"也可以具有贬义的含义,特别是当它被用于指代不实、夸大或误导性的宣传活动时。在这种情况下,"宣传"被视为一种不诚实或欺骗性的手段,旨在误导公众或推销虚假信息。因此,是否将"宣传"视为中性还是贬义,取决于所描述的具体情境和使用方式。
- "宣传"翻译为英文"Propaganda"是一种可能的翻译,但它常常带有贬义的含义。"Propaganda"通常指的是有目的性地传播特定观点、思想或政治宣言,常常与欺骗、操纵或政治宣传有关。因此,根据具体的语境和使用情况,将"宣传"翻译为"Propaganda"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贬义色彩。如果想要避免贬义的含义,可以考虑使用其他更中性的翻译选项,如"promotion"(推广)、"publicity"(宣传)、"advertising"(广告)等,具体选择取决于具体语境和所要传达的意思。
- 維基數據,将有可能中性用法「宣傳分類」連結到 贬义「propaganda」或许不准确,可能将中性的情况翻译成贬义的情况。
--Gluo88(留言) 2023年7月4日 (二) 01:01 (UTC)
- (!)意見+(*)提醒--現在討論的問題是「頁面分類」。依據維基規範如下,在下上面提出 6點說明回應,一個多月來多次請求另方用戶回應,但沒有得到內容回應。
- 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 维基百科:过度分类:定义性特征是可靠来源通常且一致地将某主题定义为具有某特征。例如:“地球 是一颗 有卫星的 行星……”,如果此类例子较为通常,那么“有卫星的”(形容词)、“行星”(名词)就都可以是定义性特征。
- 參照維基分類規範,無論「宣傳」所指是中性、貶抑,在「頁面分類」中並不適用於該條目主題。如果要適用,那麼建議反過來想,一概適用到所有組織機構,是否適合呢?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9日 (日) 05:50 (UTC)
- (?)疑問-依據維基相關規範,在下於6月2日提出的六點說明,但遲遲沒得到另兩位編輯用戶的具體回應,儘管在這期間在下多次提出詢問。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18日 (二) 02:12 (UTC)
- (!)意見-依據上述的維基規範,是相當清楚的。但在下依據規範所提出的多項說明及回應,一個多月來沒得到另方用戶的具體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5日 (二) 13:42 (UTC)
- (!)意見+(*)提醒--現在討論的問題是「頁面分類」。依據維基規範如下,在下上面提出 6點說明回應,一個多月來多次請求另方用戶回應,但沒有得到內容回應。
政治家称号是否应当全部改成政治人物?
中立叙述的话应该不能在人物第一段以“政治家”称呼吧。在中文里这个词明显有褒义
如果是陈述各方观点再在下面加“匪首”“独裁者”这样的称呼和政治家并列算是中立观点吗?--Dadalda(留言) 2023年8月23日 (三) 06:57 (UTC)
是否應當在「命名常規」中,增加大陸、香港、臺灣事物禁止地區詞轉換的規定?
在條目命名的案例中,部分用戶主張不能同意大陸、香港、臺灣事物的條目使用地區詞轉換。例如,假若同意臺灣和香港分別顯示「六四事件」、「八九民運」,將被某些人要求在大陸顯示「反革命暴亂/春夏風波」,所以不能開放轉換。然而,這主張與當前規範完全不同:
- 「中立的观点」方針:「當條目標題為姓名等專有名詞時,可能出現的爭議往往是應不應該使用某一特定名稱。維基百科……應使用在可查證的可靠來源中找到的常見中文名稱。如果對象是地理特徵等沒有生命的實體時,一般應使用中文出版物中最常見的名稱。」
- 「命名常规」方針:「各地區的用詞習慣不盡相同,命名時常出現有衝突的情形。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圈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根據使用者設定的轉換模式而變化……。」
- 「地区词处理」指引:「條目名遵從『名從主人』原則,使用條目描述事物(人、物、事件等)所在地的最常用用法;但其他地區語言版本依然顯示該地區的最常用用法。」
在理論上,當前規範已經能宣告不適合某主題參考的來源,亦能阻止與條目主要觀點相違背的名稱出現。但即便臺灣、香港已有不同常用名稱,部分人仍主張因為「中國因素」(而非既有規範),要禁止對條目標題做地區詞轉換。對於這項新要求,我們是否應直接在「命名常规」方針中,增加大陸、香港、臺灣事物(人、物、事件)禁止地區詞轉換,或以其他明文方式規範、或是反對這種主張?--KOKUYO(留言) 2024年1月3日 (三) 16:43 (UTC)
- 另外補充一下,過往其實存在臺灣與大陸使用地區詞轉換的歷史條目案例,例如「江西剿共戰爭/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北平淪陷/北平和平解放」、「南昌暴動/南昌起義」,不同地區呈現不同政治脈絡的常用名稱。但近期似乎較為少見。--KOKUYO(留言) 2024年1月3日 (三) 17:06 (UTC)
- 反送中和反修例都可以看作简称,互相转换即可,简体版本应该视作无对应简称而保留原文。江西可以叫中央苏区围剿战争,北平叫北平易帜;南昌确实没好的想法,起义重定向到举事,但是有说“南昌举事”的吗🤔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4年1月3日 (三) 18:51 (UTC)
- 如您所說,反送中運動的條目標題可以顯示「反送中運動」(臺灣常用)和「反修例運動」(香港常用)的轉換,但部分人會主張大陸簡體將被要求顯示「反修例風波/黑暴」,故不應使用地區詞轉換。假若這種禁止地區詞轉換確實是當前的普遍做法,那麼應把這編入「命名常規」等方針,而非繼續與現有規範衝突(或以忽略規則辯護)。但若要直接整併成一個名稱,確實經常遇到使用少用名稱、乃至原創名稱的情況,而這又違背既有規範。--KOKUYO(留言) 2024年1月3日 (三) 19:13 (UTC)
- 此前遇到过类似情况,翻出来供参考。涉及的页面是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我当时根据WP:PB移除了和平解放与易帜的转换(Special:Diff/76424940)。覆盖全文而没有具体解释其背后的政治观点及其来源的话显然是违背NPOV与PB的,字词转换也提到是要提供符合语言习惯的转换。既然可以对东北使用易帜一词,那么对新疆不使用就不能说是语言习惯问题。——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月3日 (三) 19:20 (UTC)
- 確實,條目名稱的地區詞轉換只涉及該主題條目、而不涉及其他條目,這是一種思路模式。不過現在還新增即便使用可靠來源確定某地最常見的名稱,仍被要求不得進行地區詞轉換的情況。--KOKUYO(留言) 2024年1月3日 (三) 19:51 (UTC)
- @Ericliu1912、Liu116、LuciferianThomas、Newbamboo。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3日 (三) 23:52 (UTC)
- 另外也提一個與提案相關但與「中國因素」關係不大的例子:一般意義上的“連儂牆”中的“連儂”會加入轉換(zh-cn:列侬;zh-hk:連儂;zh-tw:藍儂;),因為“Lennon”本身是個人名;但在提及香港(式)的“連儂牆”的時候“連儂牆”中的“連儂”不會被轉換(但不妨礙作為人名的一部分的“連儂”進行轉換),甚至臺灣的人在稱呼香港(式)的“連儂牆”的用詞也是“連儂牆”(參蔡英文提及香港(式)的“連儂牆”時的原話)。這或許也代表著就算沒有「中國因素」,這類規定其實也應該設置起來。
- 假如真的要訂立如此規定,我傾向於這僅限於整個名稱屬於專有名詞的情況(比如我這裏提到的“連儂牆”;還有上面提到的一系列事件的名稱;另外還有比如“臺北轉運站”之類的地名,作為“臺北轉運站”名稱的一部分的“轉運站”不適合進行轉換),而不妨礙一般性名稱的轉換(比如“臺北轉運站”條目中不作為“臺北轉運站”名稱的一部分,而僅為一般意義上的“轉運站”仍舊進行轉換)。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00:01 (UTC)
- 您所舉「香港連儂牆」的例子,既有規則中的常用名稱就可以解套。但這樣修改,沒辦法解決上面提到的「江西剿共戰爭/中央蘇區反圍剿戰爭」這類專有名詞為何當初這樣設定的問題。--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0:17 (UTC)
- 我記得我之前寫反修例運動有關的條目的時候有一次提到了香港(式)的「連儂牆」,有臺灣用戶向我表達了應該讓「連儂牆」一詞在臺灣模式中顯示成「藍儂牆」,所以對於“使用常用名稱”規則是否存在不可質疑的解套作用這點,容許我依舊保持疑慮。
- 就你説到的「江西剿共戰爭/中央蘇區反圍剿戰爭」一類的情況,我傾向於先看看還有沒有其他可靠來源舉出任何其他合適的名字(這個例子似乎存在可靠來源舉出其他合適的名字,比如“圍剿戰爭”),但如果其中真沒有合適的名字的話,恐怕也只能自己弄一個中性的名字出來了(讓我來擬的話,我會寫成“圍剿中央革命根據地戰爭”,因為“中央革命根據地”是專有名詞,而且國共雙方都同意這次戰爭的性質是“(被)圍剿”)。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00:34 (UTC)
- 可能要看您們討論的時間,但現在確實臺灣來源是以「連儂牆」為主。至於我說沒辦法解決當初設定的問題,是因為這類條目就是經長期爭執與妥協,才產生此結果。而假若要創造新的中性名詞,會直接觸及「不能為了解決非中立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規定,而違背「中立的觀點」方針宗旨。目前「中立的觀點」方針允許的描述性標題,僅是指「對XXX的影響」這類條目。--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0:44 (UTC)
- 为了“中立”而在已存在专有名词的情况下再原创名词似乎不是好的方法。在以前类似的问题(西藏和平解放)上,我曾经提过我们zh的命名常规与中立观点在描述上的不协调性,也提过en有这方面的双向对应描述,但没人感兴趣。en的做法是两边都提到:如果存在专用名词的话,选常用,即使这个名词对于某些方面观点来说不符合他们的“中立”;如果针对类似“XXX的影响”等类似虚概念条目,就要考虑平衡性的中立。——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4日 (四) 01:13 (UTC)
- 這裏一同回應上面兩個留言:我的留言裏有説明“自己弄一個中性的名字出來”的前提是“先看看還有沒有其他可靠來源舉出任何其他合適的名字”但“真沒有合適的名字”,我認為無論如何優先做的應該是找出其他可靠來源舉出的合適的名字,以避免新造名字。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01:39 (UTC)
- 我认为这里涉及的,是已有多个符合可靠来源但由于意见持有者的差异易产生的命名差异;或者为了彰显或者坚持自己的意见符合(自己认为的)“中立”,在已有符合可靠来源但不太常用的情况下而为了虚假平衡而本地原创的命名(包括但不限于翻译外文名)。所以我提出根据en在命名和中立上的互相提及,引入两个判断例子:1、已有的常用专有名词;2、对非实物的概念(或者称为虚概念)的本项目内原创中立(或者aka,平衡)命名。对于涉及这部分的,一般很容易就通过1来解决(结合命名一直以来的常用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5日 (五) 06:06 (UTC)
- 這裏一同回應上面兩個留言:我的留言裏有説明“自己弄一個中性的名字出來”的前提是“先看看還有沒有其他可靠來源舉出任何其他合適的名字”但“真沒有合適的名字”,我認為無論如何優先做的應該是找出其他可靠來源舉出的合適的名字,以避免新造名字。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01:39 (UTC)
- 您所舉「香港連儂牆」的例子,既有規則中的常用名稱就可以解套。但這樣修改,沒辦法解決上面提到的「江西剿共戰爭/中央蘇區反圍剿戰爭」這類專有名詞為何當初這樣設定的問題。--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0:17 (UTC)
- 或者需要更清晰的表述,是:针对由于用词在不同政治观点差异巨大的情况下,不应该使用书写模式转换(a.k.a.,字词转换)来做超出技术需要的观点差异化表达。或者说“字词转换”的操作指导不应该在命名常规中出现,用来指导条目命名位置(URL的位置)及相关的标题用语(H1的书写显示)、导语词(导语段的加粗主题指引词)的操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4日 (四) 00:41 (UTC)
- 過去曾經有一種主張是地區詞轉換限於外國語言到中文的譯名,但這在「地區詞處理」指引臨時方案有所改變:「根據討論結果,臨時解決方案為:條目名遵從『名從主人』原則,使用條目描述事物(人、物、事件等)所在地的最常用用法(如新馬簡體版本马哈迪);但其他地區語言版本依然顯示該地區的最常用用法(如大陸簡體版本马哈蒂尔),在內文以『地區詞轉換』方式顯示名稱。」--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0:53 (UTC)
- (題外話,地區詞轉換相關規定大概不屬於命名常規管轄)整體而言,似乎政治詞彙爭議最大(且涉及中立的觀點問題,最顯著的例子就是新疆「再教育營」;另外,「臺灣當局/中華民國政府」之類亦屬於此範疇),所以若要限制大概也是從這方面著手。部分詞彙已經有兩岸四地用語格式手冊規範,可以其為基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4日 (四) 05:36 (UTC)
- 既有規範早就能處理您提的案例,只是當前多人基於「中國因素」,想要直接主張禁止地區詞轉換,避免出現特定詞,因此需要明確此事。--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7:46 (UTC)
- 另外,該指引的上位方針「避免地域中心」已經提到:「條目的命名仍應該採用中文可靠來源中最常使用的名稱,所以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一個名詞在中文地區被廣泛使用,譬如南海、東海、中南半島等原生詞彙,則無論它的地理性質是否具有地域中心均可採用,相關說明請參見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不應製造指引反對方針的情況。--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8:14 (UTC)
- 既然都討論到這裏來,我覺得潛在可被修改的對象也可以包括《避免地域中心》,要是有可能出現“指引反對方針的情況”的話,那連帶方針一同修訂就是了。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08:52 (UTC)
- 也可以都不修改,並更加明確允許各地依照最常用名稱進行地區詞轉換。因為現有的規範本來就沒有多大矛盾,彼此都是遵循來源最常用名稱的基調。反之,禁止顯示各地常用名稱是未被方針指引提到的要求,這類主張能否超越既有規範(及案例),是這邊要討論的。--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9:09 (UTC)
- 但如果不修改的話,那也必須考慮到“要求社群不再將該類來源視為某個主題的‘可查證的可靠來源’”這件事情實際上是否可行。我其實不太想在這裏這樣表達,但為了更好地説明我具體憂慮的事情,我還是不得不如此表達:部分中文維基百科用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共產黨或兩者的(官方)意識形態有極高的認同感,並以這種認同感凌駕於他們的理性行事與本應該要遵守的方針指引之上,雖説OA2021以後明目張膽地在(幾乎)所有議題上這樣做的人應該接近零了,但在部分特定議題上依舊如此的人不能説少,而現在的管理員似乎並不願意或不具備相應的能力處理這種事情,導致當一個來源顯然地不能作為某個主題的“可查證的可靠來源”的時候,“要求社群不再將該類來源視為某個主題的‘可查證的可靠來源’”依舊不可能做得到。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11:58 (UTC)
- 這樣看來,我一開頭的描述並無誤,您還是回到「中國因素」的現實問題,並以此會影響百科既有命名規範、來源評估、條目組織機制,所以禁止地區詞轉換(即便這與現行規範與案例不符)。但還是那個問題,過去不同地方的人可以各自顯示最常用的名稱,不需重複爭執名稱,只要關心條目發展;現在部分人要求只能用同一個名稱,其他地區的就只能用不常用的名稱。而現在的討論是要選擇何種做法。--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12:17 (UTC)
- 但如果不修改的話,那也必須考慮到“要求社群不再將該類來源視為某個主題的‘可查證的可靠來源’”這件事情實際上是否可行。我其實不太想在這裏這樣表達,但為了更好地説明我具體憂慮的事情,我還是不得不如此表達:部分中文維基百科用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共產黨或兩者的(官方)意識形態有極高的認同感,並以這種認同感凌駕於他們的理性行事與本應該要遵守的方針指引之上,雖説OA2021以後明目張膽地在(幾乎)所有議題上這樣做的人應該接近零了,但在部分特定議題上依舊如此的人不能説少,而現在的管理員似乎並不願意或不具備相應的能力處理這種事情,導致當一個來源顯然地不能作為某個主題的“可查證的可靠來源”的時候,“要求社群不再將該類來源視為某個主題的‘可查證的可靠來源’”依舊不可能做得到。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11:58 (UTC)
- 也可以都不修改,並更加明確允許各地依照最常用名稱進行地區詞轉換。因為現有的規範本來就沒有多大矛盾,彼此都是遵循來源最常用名稱的基調。反之,禁止顯示各地常用名稱是未被方針指引提到的要求,這類主張能否超越既有規範(及案例),是這邊要討論的。--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9:09 (UTC)
- 既然都討論到這裏來,我覺得潛在可被修改的對象也可以包括《避免地域中心》,要是有可能出現“指引反對方針的情況”的話,那連帶方針一同修訂就是了。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08:52 (UTC)
- 另外,該指引的上位方針「避免地域中心」已經提到:「條目的命名仍應該採用中文可靠來源中最常使用的名稱,所以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一個名詞在中文地區被廣泛使用,譬如南海、東海、中南半島等原生詞彙,則無論它的地理性質是否具有地域中心均可採用,相關說明請參見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不應製造指引反對方針的情況。--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8:14 (UTC)
- 既有規範早就能處理您提的案例,只是當前多人基於「中國因素」,想要直接主張禁止地區詞轉換,避免出現特定詞,因此需要明確此事。--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7:46 (UTC)
- 建議加入規則如下:
- 如果存在兩個或以上指涉同一兩岸四地事物而同等符合命名原則的名稱(下稱「此等名稱」),在中維六地常用程度差異顯著,並不存在其他更符合命名原則的名稱,而且此等名稱——
- 對此事物主要當事各方的中立程度相當:
- 則可對此等名稱使用地區詞轉換;(例如「反送中運動」、「反修例運動」可轉換;「黑暴」中立程度不相當,不應納入轉換)
- 對此事物主要當事各方的褒貶程度不分高低,且不存在更為中立的名稱:
- 則可對此等名稱使用地區詞轉換;(例如「北平淪陷」、「北平和平解放」分別貶損、擡高中共,程度不分高低,可轉換)
- 對此事物主要當事各方的褒貶程度不一,或合乎事實的程度懸殊:
- 則不使用地區詞轉換,而取用此等名稱中最爲中立、合乎事實的名稱。
- 對此事物主要當事各方的中立程度相當:
- 當中判定字詞中立/褒貶程度——
- 判定單字習詞,應以可靠的字、詞、辭典為主要標準,以便簡易可行;
- 判定複合語詞,或在判定單字習詞時缺乏可靠的字、詞、辭典佐證,應以聲譽卓越的評審團隊所認可或專家所寫的可靠論著為準,以免刻板印象先入爲主。
- 若經證明字詞在中維六地部分地方屬於中性、部分地方不屬中性,則以在中維六地中最多地方屬於中性的字詞所在的此等名稱為宜。(例如「斃命」在中國大陸相比新馬港澳臺獨具貶義)
- 如果存在兩個或以上指涉同一兩岸四地事物而同等符合命名原則的名稱(下稱「此等名稱」),在中維六地常用程度差異顯著,並不存在其他更符合命名原則的名稱,而且此等名稱——
- 不符合、不適用本規則(前提)之例:
-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或許側重於政局的變動,若無可靠論著證明主要是指社會運動,則不符合與八九民運「指涉同一兩岸四地事物」的前提。
- 「戡亂戰爭」與「解放戰爭」:存在其他更符合命名原則的名稱「(第二次)國共內戰」,不符合「不存在其他更符合命名原則的名稱」的前提。
- 以上刨除地區詞轉換,亦可簡潔寫成命名常規一條規則。--— Gohan 2024年1月4日 (四) 10:39 (UTC)
- 「送中」跟「修例」中立程度不相當吧?反而感覺差得挺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4日 (四) 11:14 (UTC)
- 由編者依靠自己感覺提出的「中立程度」,並不是一般條目命名的規範,而僅適用於「XXX的影響」這類條目。實際上,「中立的觀點」方針已經提到「中立」是「根據觀點在可靠來源中的流行程度來確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維基百科編者來確定的。」因此,維基百科編者把自己對名稱的感覺當成命名理據,並不符合規範。
- 但同樣地,我們確實可以依照現行規範,把某些基於特定政治立場的用語,進行更為細緻的處理。這包括類似神秘悟饭所言,當某個名稱的來源所陳述的內容和觀點,對整篇條目內容來說是少數觀點、邊緣學說或不同脈絡事物,就不應將其視為條目名稱(參考「中立的觀點」組織條目內容的做法)。又或者,評估部分來源對某主題的可靠性,以此確定這類來源不應做為條目名稱的依據(參考「常見有爭議的來源」評估來源的做法)。--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11:43 (UTC)
- 説實話,這「中立程度」其實不該叫「中立程度」而該叫「中性程度」,「中性」可不一定「中立」。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11:50 (UTC)
- 我無法理解您的「中性」是指什麼,還有其依照的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為何?請具體說明一下。--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12:19 (UTC)
- 「中性」就是兩個對立立場的中間值的意思。假設一個詞語的極端值的範圍是-1至1,極端值的絕對值越接近1,該詞語越偏向於某個立場或越對對立立場存有敵意。現在有兩個對立立場的詞語A與B,他們分別有a與b的極端值,設a為正、b為負,「中性」就在極端值量表的正中間,它的極端值就是0。正如我上面所説,「中性」可不一定「中立」,所以這並不存在於現行維基百科方針指引之中。我之所以提「中性」這個説法,是為了呼應你這裏提到的“‘中立’是‘根據觀點在可靠來源中的流行程度來確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維基百科編者來確定的’”這點。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12:43 (UTC)
- 確實。雖然兩者理論上應該要是同等的,多數情況卻不一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5日 (五) 14:33 (UTC)
- 我無法理解您的「中性」是指什麼,還有其依照的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為何?請具體說明一下。--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12:19 (UTC)
- 説實話,這「中立程度」其實不該叫「中立程度」而該叫「中性程度」,「中性」可不一定「中立」。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11:50 (UTC)
- 可換一個例子,但是「感覺」不可靠、人人迥異,應以以上所謂的「聲譽卓越的評審團隊所認可或專家所寫的可靠論著為準」。--— Gohan 2024年1月4日 (四) 11:57 (UTC)
- 確實依照方針的規範,是依照可靠來源決定條目名稱、內容,並依照情況可要求提高使用來源的可靠性(和獨立性)。不過,現在是有人覺得這個評估機制會因「中國因素」失效,所以要直接禁止地區詞轉換。--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12:24 (UTC)
- 「送中」跟「修例」中立程度不相當吧?反而感覺差得挺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4日 (四) 11:14 (UTC)
- 你在说什么?釣魚臺/钓鱼岛不转换了是吗? --MilkyDefer 2024年1月4日 (四) 05:57 (UTC)
- 依照前面提到的「連儂牆」例子,新規範假若是制定成禁止三地事物地域詞轉換,就確實不應轉換(除非主張島是日本的,所以屬於譯名)。假若新規範是明確開放依各地來源最常用名稱進行轉換,那當然就可以轉換。--KOKUYO(留言) 2024年1月4日 (四) 07:53 (UTC)
- (-)反对不利于其他地区理解。--苞米(☎)💴 2024年1月4日 (四) 07:58 (UTC)
- 如果可以的話,請具體説明一下相關情形。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08:50 (UTC)
- 比如“巴紐外交公款侵吞案”、“台湾自由行”等--苞米(☎)💴 2024年1月5日 (五) 12:04 (UTC)
- 如果可以的話,請具體説明一下相關情形。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4日 (四) 08:50 (UTC)
IFPI香港唱片銷量大獎 中这些内容是否符合中立原则?
对于"王菲應僅得一金(二萬五千),當時曾有一說法,該唱片只有一萬多銷量“这部分描述缺乏可靠来源,疑似主观言论。对于"縱然有認證,但實際銷量仍成迷,3.5萬 ,4萬, 亦能算成一白金。 當時報道有誇大之嫌“这部分描述纵有引用来源辅佐其言论,但其提供的来源并不支撑这段带有负面意味的描述。--Evan12138(留言) 2024年1月29日 (一) 04:35 (UTC)
关于列表条目中,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是否符合中立观点
如题。之前讨论可见《Talk: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特色列表评选》。我的意见是违反WP:比重,不过其他用户有些不同意见,现提交至互助讨论,尚祈各位编者判断。希望以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有个共识可以参考。———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 粗略地看了一些特色列表,目前来说,除了几个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没有这样做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26 (UTC)
- 那要看你是採用狹義認定還是廣義認定,如果是後者的話,那明朝年號列表放明宣宗敕諭、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放宣統帝退位詔書也符合你所説的情形。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0 (UTC)
- 而且,就算你採用的是狹義認定,你看的過程確實還挺粗略的,香港跨海大橋列表把其中三座大橋置頂,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把平成大叔與令和大叔置頂,中國大陸各省區的国际友好城市列表在章節部分也有類近處理,“除了幾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沒有這樣做的”之說完全不符現實。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9 (UTC)
- 所以阁下对于这种用法是什么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
- 我覺得沒有任何合理的邏輯或具體理由支持社羣干預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羣真的要干預這方面的事情,而且還採用廣義認定的話,這意味著明朝年號列表與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諭都放上去,然而這顯然並不務實,而且強人所難。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
- 其实不放一样也可以,图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
- 並非如此,參見WP:特色列表標準第5b項。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
- 我前面这句话没有在说特色列表。不过既然说到特色列表,我个人觉得类似于《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奥林匹克运动会乒乓球奖牌得主列表》这种,在侧边列出部分图片的做法,是合理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6:50 (UTC)
- 並非如此,參見WP:特色列表標準第5b項。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
- 其实不放一样也可以,图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
- 我覺得沒有任何合理的邏輯或具體理由支持社羣干預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羣真的要干預這方面的事情,而且還採用廣義認定的話,這意味著明朝年號列表與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諭都放上去,然而這顯然並不務實,而且強人所難。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
- 所以阁下对于这种用法是什么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
- 如果一定要评价的话,我个人倾向认为“自行选出部分项目”是不符合中立观点的,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政府名单中每一批次的第一个单位,比如只列出最高等级即全国级单位的图片,等等)选出置于顶端的图片才比较合理。--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5日 (三) 02:45 (UTC)
- 刚刚注意到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针#使用守则:
在条目所使用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及影片;下同),应与条目有密切关连,且在条目内文有所提及。在条目内使用的档案内容,亦须符合中立的观点,客观叙述档案所展现之各方事实或观点。违反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或使用之字词违反社群共识的文字、音讯等资讯不应出现。与文字相同,档案所体现的观点比重需合理,以免损害中立性及客观性。条目应仅保留具代表性之档案,而档案数量应保持适中,使档案不影响文章排版和读者阅读观感,亦不违反维基百科不是档案集与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等方针。
———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3:23 (UTC)- 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條文恐怕應該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
- 阁下不妨具体谈谈你的理解?--———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
- 就說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情況吧:
- 列表裏的圖片顯然“與條目有密切關連”、“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
- 相關圖片本身並不牽涉“各方事實或觀點”,因此“違反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或使用之字詞違反社群共識的文字、音訊等資訊”與“檔案所體現的觀點比重需合理”的規定與相關圖片無關;
- “檔案數量應保持適中,使檔案不影響文章排版和讀者閱讀觀感,亦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集與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等方針”的規定意在防止用戶大規模羅列檔案,FradonStar的處理是在節選部分圖片放置,恰好符合該規定不大規模羅列檔案的意旨。
- 因此我才會認為這條文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當時增加這條文的事情我自己也有參與,我能不清楚它在説甚麽嗎?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7:29 (UTC)
相关图片本身并不牵涉“各方事实或观点”
←不认同,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无异于暗示读者该项目的重要性。但作为维基百科,应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
(《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语)--———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8:25 (UTC)- 我觉得图文混排举例配图可以,但选出部分作画廊或单独介绍而没有充分原因,引起争议,容易牵扯中立、比重、宣传工具。--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6日 (四) 14:50 (UTC)
- 我觉得这里所谓“中立”意见和图片的选择并无关联,如果觉得选图有问题,请跟原始编辑商讨图片选择。或者干脆“干掉人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3:07 (UTC)
- 请问“干掉人质”是指不展示顶部图片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7日 (五) 03:09 (UTC)
- 如果无法就图片的使用双方意见者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干脆就不保留了,因为配图并不是必要内容,多一个问题点就会整天为配图选择而发生可能的编辑战或者不必要的时间讨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6:04 (UTC)
- 请问“干掉人质”是指不展示顶部图片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7日 (五) 03:09 (UTC)
- 就說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情況吧:
- 阁下不妨具体谈谈你的理解?--———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
- 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條文恐怕應該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
目前本讨论基本已经没人参与了,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讨论已经形成了“不保留顶部图片作画廊式罗列”的共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11日 (二) 11:17 (UTC)
- 重复个人意见(对所有类似条目):若放图没有争议,则没必要去除画廊罗列,没必要上升到“不中立”的角度;若有争议,则应先达成一个较符合常识的中立的“放图规则”,如在顶部放置最重要的国家级单位的图片,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单中的第一个单位,等等,以避免“编者个人爱好或情感”;实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那就考虑直接去除顶部图片罗列。--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2:07 (UTC)
- 最重要的评判可能主观。“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单中的第一个单位”我倾向无意义,除非是自动化实现。--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16 (UTC)
- 我这里“最重要”就是特指“国家级”(嗯,如果借用英语语法分析,就是这个“最重要的”是“非限制性定语”而非“限制性定语”,并不是“在(国家级)单位中的最重要的”的意思,我不会用汉语语法分析了
囧rz……),当然不一定非是“国家级”,只要是“能通过列表中的表面信息直接得到的判断‘重要性’的客观标准”就行,比如这里“国家级单位”显然比“省级单位”重要,至于国家级单位是不是确实被其他可靠来源或当地人认为“最值得保护”“最有名”等等,这些则是“主观标准”,不在考虑之列。“每一批次第一单位”则是一种比“国家级”之类的更“中立”的解决方式,就是为了避免“人为选择”。--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52 (UTC)
- 我这里“最重要”就是特指“国家级”(嗯,如果借用英语语法分析,就是这个“最重要的”是“非限制性定语”而非“限制性定语”,并不是“在(国家级)单位中的最重要的”的意思,我不会用汉语语法分析了
- 最重要的评判可能主观。“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单中的第一个单位”我倾向无意义,除非是自动化实现。--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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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阅读断句为“非‘中立争议’”——既中立性以外的争议禁止原创名称,中立性争议则隐含允许。--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YFdyh000(討論|貢獻)於2024年7月16日 (二) 10:01 (UTC)加入。
- 英文維基百科早於2010年10月淘汰有關條文。與其小修小補,中維應全面重新檢討是否應跟隨英文維基百科更新《中立的觀點》方針條文。--路西法人 2024年7月17日 (三) 04:14 (UTC)
- 如果考虑修葺中立的方针和命名常规的问题的话,参考这些: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7#关于WP:命名常规与WP:POV的冲突、User:Cwek/工作室/关于条目常规的一些备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17日 (三) 05:37 (UTC)
- 支持此修訂。另外,由於本站原創命名問題特別嚴重,且漢語命名格式本較英語多樣,更易孳生爭議,故現階段不建議取消條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7日 (三) 08:21 (UTC)
- 首先何謂「標新立異」已經極度模糊,更易產生爭議。--路西法人 2024年7月18日 (四) 08:22 (UTC)
- 很明顯指脫離命名常規等一般命名規則的標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4 (UTC)
- 這裏我倒是認同LuciferianThomas的説法(這也是我下面說“短期內”的原因),畢竟隨著社會觀念的轉變,一些以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的東西在現在已經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那可想而知一些現在被認為是「標新立異」的東西在未來也有可能會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或許社羣對命名常規等一般命名規則的理解在未來也會有一定程度上的轉變。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9 (UTC)
- 此處僅為概括規範,主要是得為社群發起相關討論提供法源,其實踐自然是由社群個案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2日 (一) 14:45 (UTC)
- 這裏我倒是認同LuciferianThomas的説法(這也是我下面說“短期內”的原因),畢竟隨著社會觀念的轉變,一些以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的東西在現在已經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那可想而知一些現在被認為是「標新立異」的東西在未來也有可能會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或許社羣對命名常規等一般命名規則的理解在未來也會有一定程度上的轉變。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9 (UTC)
- 我的理解是原创或者仅少数来源使用的罕用命名。“在未来”常见就留到未来再改,不然有维基百科影响传媒的问题。--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18日 (四) 16:24 (UTC)
- 如果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类似的具有争议事务中,为了达到所谓某些人的主观中立,而排除一些该事物已有(并且有可靠来源彰显的)的直接专有名称(排除一些来自其他语源的来源并翻译后的中文名称),而在本项目另行创造的名称,作为条目命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19日 (五) 01:30 (UTC)
- 所謂「為達致中立而自行創造名稱」反而是英文維基百科容許的標題取法,非「奇」非「異」,更是當前中維條文對應的英維條文在2010年被汰除後容許的行為,而「常用但不中立」的標題則只是「可以」(may)而不是「必須使用」。光從這一點已經展現「標奇立異」的說法存在極大模糊和操作空間,應從方針中移除此等模糊不清的描述。--路西法人 2024年7月22日 (一) 09:33 (UTC)
- 但en中立方针对于命名的方面,列出允许的模式就是:常用但不中立的名字,或者描述性名字(en举例为“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大溪地的恢复)”、“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oston Massacre(茶壶山丑闻案的政治影响)”)。后者可能针对一些非实体事物时的一种概括性“虚”体的命名方法。现时一些针对主观性“中立”的命名争议上,会可能根据编者的主观思想,另外草拟一些非描述性或者尝试对实体事件一个定向定性,而且并不是具有实际来源的名称,我认为如果要完善或者避免这种类型的情况,可以考虑将en中立与命名常规这部分相互照应的部分引入,来解决这类的命名争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2日 (一) 09:54 (UTC)
- 所以說「標奇立異」的表述過於模糊,限制就該明確而非模糊不清。--路西法人 2024年7月23日 (二) 04:24 (UTC)
- 可能这个说法最核心的观点就是:排除已经存在专用用名的情况,在没有来源直接支撑下,为了“中立”而原创命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3日 (二) 05:37 (UTC)
- 所以說「標奇立異」的表述過於模糊,限制就該明確而非模糊不清。--路西法人 2024年7月23日 (二) 04:24 (UTC)
- 但en中立方针对于命名的方面,列出允许的模式就是:常用但不中立的名字,或者描述性名字(en举例为“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大溪地的恢复)”、“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oston Massacre(茶壶山丑闻案的政治影响)”)。后者可能针对一些非实体事物时的一种概括性“虚”体的命名方法。现时一些针对主观性“中立”的命名争议上,会可能根据编者的主观思想,另外草拟一些非描述性或者尝试对实体事件一个定向定性,而且并不是具有实际来源的名称,我认为如果要完善或者避免这种类型的情况,可以考虑将en中立与命名常规这部分相互照应的部分引入,来解决这类的命名争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2日 (一) 09:54 (UTC)
- 所謂「為達致中立而自行創造名稱」反而是英文維基百科容許的標題取法,非「奇」非「異」,更是當前中維條文對應的英維條文在2010年被汰除後容許的行為,而「常用但不中立」的標題則只是「可以」(may)而不是「必須使用」。光從這一點已經展現「標奇立異」的說法存在極大模糊和操作空間,應從方針中移除此等模糊不清的描述。--路西法人 2024年7月22日 (一) 09:33 (UTC)
- 很明顯指脫離命名常規等一般命名規則的標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4 (UTC)
- 首先何謂「標新立異」已經極度模糊,更易產生爭議。--路西法人 2024年7月18日 (四) 08:22 (UTC)
- (+)支持。--BigBullfrog(𓆏) 2024年7月17日 (三) 13:43 (UTC)
- 不反對這個修訂,至少在短期內是有作用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7日 (三) 14:04 (UTC)
- 會不會把「非中立」三字刪去更簡單?所有命名爭議都應該先尋求共識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19日 (五) 01:17 (UTC)
- 確實,什麼是中立的爭議啦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7月21日 (日) 10:33 (UTC)
- 此处无关寻求共识,是说共识不该走向原创或非常用名称。有些条目是会使用非常用名称的。例子暂时想不起。--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05 (UTC)
- @YFdyh000:(抱歉習慣不訂閱討論,過了一星期才看到)所以索性說「維基百科編者不能為了解決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就好啦--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0日 (二) 03:17 (UTC)
- 我认为有“热门名称”而选用较冷门名称是一种标新立异,而Wikipedia:COVID-19等某些共识可能符合“为了解决争议而使用标新立异的条目名称”。--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30日 (二) 07:20 (UTC)
- @YFdyh000:(抱歉習慣不訂閱討論,過了一星期才看到)所以索性說「維基百科編者不能為了解決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就好啦--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0日 (二) 03:17 (UTC)
- 確實,什麼是中立的爭議啦
关于中英骚乱命名的中立性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同样是被当局政府认定的骚乱,为何命名不叫2019年香港骚乱?而同样是英国政府认定的骚乱2024年英国骚乱,为什么不叫反对穆斯林和反移民运动?这样的不同命名标准是否因遵循了编辑者意志或者政府意志而失去中立性?--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2日 (一) 07:25 (UTC)
- Wikipedia_talk:中立的观点#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条目命名微调建议,另外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7#关于WP:命名常规与WP:POV的冲突、User:Cwek/工作室/关于条目常规的一些备存。我的想法按只照命名常规解决命名问题,除非有考虑过如何解决与NPOV的契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2日 (一) 08:27 (UTC)
- 命名取決於民意是否有制度化的方式能影響政府政策。英國議員是民選的,民意透過選舉能影響政府政策,法律也保障示威遊行的自由,因此沒有理由使用暴力抗議。香港立法會並不反映香港民意,行政部門聽北京的,限制示威遊行。把兩種完全不同的情形相提並論才是不中立。清末政府把革命黨叫成「亂黨」,維基百科難道要照搬?--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8月12日 (一) 13:07 (UTC)
- 提醒阁下这个讨论并非在讨论中英政体和国情的差别,无论中英有多大差距,世界上所有政府的表态都仍然可以认为是一种主观的态度,而非维基百科精神中强调的客观的陈述,正如阁下提到的清政府认定革命党人为乱党一样,都不可能是客观陈述。而至于为什么维基百科应该使用辛亥革命而不是1911年中国骚乱这种标题,是属于涉及命名常规的问题,大多数历史上已经普遍接受和惯用的词汇,已经是成为中文中的词汇,所以不需要考虑pov问题,但是新近发生的新闻动态,还不属于历史上已经被广泛接受的中文词汇,所以才需要考虑pov问题。阁下应该看到前者后者的不同,在后者的命名权上,我认为遵循pov方针应该是排除双方用词后得到的一个结果。( π )题外话例如越南战争就属于一个非常好的符合pov方针的命名,比北越入侵南越,抗美战争或者剿共战争都更加符合方针。同理我虽然反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但根据真正的pov方针语气,现在发生在乌克兰的战争也应该命名为乌克兰战争才能排除双方的主观态度。--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02:52 (UTC)
- Happyseeu的理論也是原創研究。俗話說「蓋棺定論」,當代事是很難客觀評判,持份者太多。就算是歷史事件也會因為當地政治需要而改變,典型如各種民間叛亂變成起義,還有一堆轉型正義的翻案。這些情況下可以看出「中立」也是隨著時間變化。說到底條目名是跟命名常規,可靠來源主流用那個就用那個,當然在爭議的話題上,最後不免變成話語權爭奪的遊戲。
- 就Happyseeu舉例的英國而言,英國可是貢獻最多國家獨立日的帝國。過去看著老女王還給些面子,現在就算了。--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8月14日 (三) 02:22 (UTC)
- 非常中肯。不过个人还是认为命名常规和pov方针中有一些无法调和的因素存在,不过其实也无可厚非。只是会对维基百科的中立性无法一视同仁上感到遗憾,毕竟这是任何人都可以编辑的百科全书。虽然维基百科之类的网站可以让广大网民的信息不平衡得到缓解,不过现实中命名权和话语权本身依然还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说到提到转型正义其实就想到个离题的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后对中华民国的掩盖是不是也是一种过渡司法,毕竟在中华民国彻底消失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某种程度本身依然还是可以认为仅仅只是中国政府换代的过渡时期而已,就算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这个外交承认也还没有达到100%的进度,所以民进党和共产党的“转型正义”在我看来还是有很多类似之处--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3:15 (UTC)
- 提醒阁下这个讨论并非在讨论中英政体和国情的差别,无论中英有多大差距,世界上所有政府的表态都仍然可以认为是一种主观的态度,而非维基百科精神中强调的客观的陈述,正如阁下提到的清政府认定革命党人为乱党一样,都不可能是客观陈述。而至于为什么维基百科应该使用辛亥革命而不是1911年中国骚乱这种标题,是属于涉及命名常规的问题,大多数历史上已经普遍接受和惯用的词汇,已经是成为中文中的词汇,所以不需要考虑pov问题,但是新近发生的新闻动态,还不属于历史上已经被广泛接受的中文词汇,所以才需要考虑pov问题。阁下应该看到前者后者的不同,在后者的命名权上,我认为遵循pov方针应该是排除双方用词后得到的一个结果。( π )题外话例如越南战争就属于一个非常好的符合pov方针的命名,比北越入侵南越,抗美战争或者剿共战争都更加符合方针。同理我虽然反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但根据真正的pov方针语气,现在发生在乌克兰的战争也应该命名为乌克兰战争才能排除双方的主观态度。--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02:52 (UTC)
- 把香港的事一律寫為騷亂似乎暗示其他沒有參與暴力的人也是騷亂者,同樣不中立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3:49 (UTC)
- 正是因为我没有认为2019年香港骚乱是中立的表述,所以我也不认为2024年英国骚乱是中立的标题--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4日 (三) 07:51 (UTC)
- @重庆轨交18:兩事本質不太一樣,甚至連背景成因都不同,本來就沒有可比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5 (UTC)
- (~)補充:或者說得具體一點:香港這件事政府屬於當事人,加上只有少數參與者涉及暴力,不能說是騷亂;英國這件事政府其實不是當事人,而且是平民針對其他平民的暴力事件,政府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定性,這時說騷亂就說得過去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8:20 (UTC)
- 不敢苟同,英国政府怎么就不是当事人了?英国境内大量穆斯林移民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进入英国的,如果不是因为有相当多公民不认同政府的移民方面政策,为什么要上街反对?
- 同样香港2019年也没少见平民之间的暴力吧,有大量非警民之间的冲突都是因为政见不同吧?港府如果不是推出逃犯条例,又怎么可能引发大量香港居民的不认同?
- 您“只有少数参与者涉及暴力”的陈述也让人匪夷所思,请问同是英国的商铺,建筑物,英国警察遭到袭击和破坏,就等于有多数人涉及暴力,而香港的商铺,建筑物,香港警察被袭击和破坏就等于只有少数人涉及暴力?
- 还是您认为只要十来个人就可以去占领立法会,令港铁大量车站停运和瘫痪,让大量商场停业,而英国得要动员几千万人参与,才有能力去袭击一些小清真寺吗。--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4日 (三) 11:21 (UTC)
- 英國的事件從頭到尾都是
衝著針對穆斯林社群,不是衝著針對政府。香港就不多說了,我不想說錯話令自己的人身自由受威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14:00 (UTC) - (~)補充:從您的言辭,我感到您還是有把所有曾參與香港事件的香港人都跟有進行破壞者全部歸為同一類人(大約就是民建聯、工聯會的說法)的傾向。所以我覺得再說下去很危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14:03 (UTC)
- 示威者中本身就不是铁板一块,各种小派别比比皆是,全世界任何地方的骚乱中有混入一些单纯只是趁火打劫的暴徒,这本身就是家常便饭的常识。就单从这一常识出发,我就不可能认为所有破坏者都是同一类人,阁下却反复强调我是在将参与者一视同仁,让人感觉非常奇怪,这样强行对我的看法进行总结归类的做法让人感到遗憾,不知道您是想达到什么目的,我从来不认为我倾向于建制派或者中共,但如果您只是单纯想证明中英这两场骚乱就是不可以互相比较,又觉得您的言论会遭受国安法威胁,那您出发点本身就和这个讨论没有关系了--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2:54 (UTC)
- 「
全世界任何地方的騷亂中有混入一些單純只是趁火打劫的暴徒
」──就算依您的觀點,應該是混入了之後才叫「騷亂」吧? - 其他方面,我認為@Rastinition的比喻,比我之前嘗試用真實事例發表可能構成危險的言論更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4:22 (UTC)
- 那您的观点是香港除了那些包围政府建筑物的示威者可能不算在您认为的暴徒范围之内,那为何又有商场和港铁遭受冲击,难道港铁和商场也是可以送中的吗,这些非政府建筑物被破坏难道不就是因为有人趁火打劫?在您认为香港平常没有示威活动的时候,独狼也会冒着很快被逮捕的风险去打砸商铺吗。--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4:49 (UTC)
- 「
除了那些包圍政府建築物的示威者可能不算在您認為的暴徒範圍之內
」──據我所知,香港政府建築物附近空間並不是那麼大,粗體字段只佔參與示威者的(極)少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14 (UTC)- 重庆轨交18的观点似乎是承认“包围政府建筑物示威者”并非暴徒,他的重点是您如何看待商场、港铁的那些“趁火打劫”的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21 (UTC)
- @自由雨日:您不明白,問題是大部份參加者根本不屬於他所述的任何一類。現在他要把整件事說成跟現在英國騷亂同等,那是不是這些人也是騷亂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1 (UTC)
- @Patrickov:他并没有说那些人(即既没包围政府也没打劫商场、港铁等)是骚乱者吧?他的意思是,不论哪场示威,都总有(也一般只有)少数趁火打劫的暴徒混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5 (UTC)
- @自由雨日:您重新看看他的開場白吧。他是認為香港發生的整件事跟英國現在的騷亂一樣,認為兩者命名應該趨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7 (UTC)
- @Patrickov:他并非本人认为香港事件和英国“骚乱”一样,而仅仅是从“政府都命名为骚乱”这一角度出发,谈维基百科的中立性问题而已。其实和Interaccoonale的论述有点相似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3 (UTC)
- @自由雨日:您重新看看他的開場白吧。他是認為香港發生的整件事跟英國現在的騷亂一樣,認為兩者命名應該趨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7 (UTC)
- 政府定性騷亂應該不需要百分之百都是趁火打劫的暴徒才有資格定性吧?相信英國政府同樣知道騷亂裡有很多和平示威的人,那為什麼政府依然要定性騷亂呢,定性騷亂為何就等於政府必須將暴徒和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或者一視同仁?--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6 (UTC)
- 您現在是另一個極端,把一件包含很多不同事件的事一概用騷亂命名呀--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8 (UTC)
- 您可能又誤解了。從一開始我就沒認為這些標題符合pov方針。我只是發現在命名上維基的雙重標準讓人感到遺憾。你當然可以說騷亂只是翻譯英文版riot,那也是從一開始英語版的編輯者就沒有遵循pov方針,而僅站在政府一方考慮問題。我會傾向於使用事件一詞,目前只有事件的感情色彩是中立的,而運動/革命/起義,和騷亂/暴動/暴亂都是包含參與者雙方的主觀態度在內。--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6:54 (UTC)
- ( π )题外话:话说香港事件政府有定义为“骚乱”吗?反正我看我国中央政府一直是定义为更加严重的“暴乱”(另如[6])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7:00 (UTC)
- 閣下參考這篇報道。政府的態度向來也是影響事件進展的原因之一。英國政府定性暴亂在我看來,也是激化英國右翼不滿情緒的重要原因,在很多右翼觀點看來,這已經是等同於英國從穆斯林的政治正確出發對英國示威者進行暴力鎮壓。--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7:10 (UTC)
- 華文媒體(中港臺皆然,也包括因時局而停刊的幾家香港媒體)一向頗有立場,而且現在的香港媒體為了回應移民潮必然傾向採用對英方不利的報導,壓抑仍在香港的人的外移心理,不能照單全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7:21 (UTC)
- 閣下參考這篇報道。政府的態度向來也是影響事件進展的原因之一。英國政府定性暴亂在我看來,也是激化英國右翼不滿情緒的重要原因,在很多右翼觀點看來,這已經是等同於英國從穆斯林的政治正確出發對英國示威者進行暴力鎮壓。--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7:10 (UTC)
- 「運動」據詞典定義是「社會中有目的、有組織而規模較大的群眾活動」,並不是您所列舉的褒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7:18 (UTC)
- 您是否有发现这个定义是遵守了pov方针的定义,所以让你看不出来是褒义还是贬义?但是运动在中文中依然含有进步的含义,要不然您认为五四运动、洋务运动、农民运动、平权运动、扫盲运动这些词中的运动是什么含义呢?--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7:26 (UTC)
- 您是否有听说过仇恨运动、闭关锁国运动、愚民运动、维稳运动、保皇运动这样的词呢--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7:30 (UTC)
- 有啊……頹廢主義運動;另外大躍進到現在即使被否定,仍然以「運動」稱之(見人民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8:20 (UTC)
- 无论如何运动这个词都不会是贬义,您既然举的颓废主义,又是否留意到文中声称一些作家反而自称颓废派,难道是因为颓废是个贬义词吗?您可以去看英文版也有陈述“used the word proudly to represent a rejection of what they considered banal "progress"”,同样的大跃进也不被当时的发动者认为是贬义词,尽管中共现在承认这是一个错误,但不代表要将历史用词重新定义。同理,香港示威者在当年被很多内地舆论宣传为废物青年,就像颓废一词一开始在法国也是贬义,但请问这些示威者是否接受,又是否有人骄傲的接受宣布自称废青?颓废确实是贬义词,但是法国的文艺界人士将其变成了一场特别流派和文艺运动,是否有香港示威者和趁火打劫的暴徒发展出一个废青主义运动,让废青不再是一个贬义词?
- 总而言之,运动这个词在发动者推动者看来肯定自认为是前进的和进步的,正如白纸运动和反送中条例运动如此这般被命名一样,如果照您的观点,为什么参与者不会自称白纸骚乱和反送中条例骚乱呢?--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9:29 (UTC)
- 騷亂是貶義,這比喻屬滑坡謬誤(您既然說「自稱」,自稱當然不會用貶義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0:13 (UTC)
- @Patrickov:“
另外大跃进到现在即使被否定,仍然以“运动”称之
”:您是否想过为什么“‘大跃进’”要打引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2:00 (UTC)- @自由雨日:沒有關係,重點是這個例子可以證明「運動」本身是中性而非褒義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4 (UTC)
- @Patrickov:这个例子恰恰证明“运动”是褒义词(所以才要打引号),“文化大革命”同理,参考这篇文章。--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7 (UTC)
- 不同意。連結裏打引號的是「大躍進」,不是「運動」(或者不是連著「運動」一起打引號)--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48 (UTC)
- 您如果认为运动是中立词汇,那您应该同意反穆斯林运动这样的命名,因为骚乱肯定不是中立词汇。除非您本来就无视pov方针。觉得英国政府的态度可以直接用来书写维基百科。那就无需在这里多言了。--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0 (UTC)
- 题外话,刚刚简单翻了下我国的中央官媒,《人民日报》好像未报导,《光明日报》倒是也定性为(暴力)骚乱(补充:[7])。--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8:26 (UTC)
- @重庆轨交18:您又滑坡了。如下面@NovaSpark451所言,兩件事目標清晰度也有很大分別。我也一直想表達兩事暴力成份佔比、動機以至對象都有分別。我是堅持兩件事定性不是一樣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19 (UTC)
- @Patrickov:“
两件事目标清晰度也有很大分别
”“两事暴力成分占比、动机以至对象都有分别
”这其实完全是您的原创研究了(这种定论连学者都很难下,更别说是在我们维基百科了)。@重庆轨交18在我的理解看来主要是想说,既然英国事件被英国政府定性为骚乱并且在中维作了条目标题,那么香港反送中就算不用“骚乱/暴乱”来命名,也至少应当创立重定向,这才符合POV方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7日 (六) 05:28 (UTC)- @自由雨日:他本來想直接改名,NovaSpark451留言之後他才改說重定向。當然,重定向頁本來就代表那個命名不是最廣泛接受的,反倒沒甚麼--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2 (UTC)
- 再次提醒阁下不要试图用您自己的想像去断言别人本来怎么样,然后又怎么样。每个人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留着记录的,您可以引用已经发表的内容,而不是凭空想象别人没做过的事情,还代替别人声明别人本来从未有过的声明。--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5:47 (UTC)
- 那您一開始第一句「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同樣是被當局政府認定的騷亂,為何命名不叫2019年香港騷亂?
」是甚麼來的?討論中間也沒有任何地方有提到重定向(我還特意只找「重」字,因為我也擔心有甚麼詞彙定義問題令我遺漏了甚麼)。再說,我也不認為您有甚麼惡意,只是我不認同那個建議而已,而那條留言之後我也立刻發表了我對重定向的看法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58 (UTC)- 这仅仅是提出一个问题而已。这个问题为什么就等于我是在改名标题呢?--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2 (UTC)
- 中間加了一個「想」字,意指您有此願望,不是說有所實行(不然您也不會開此討論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6 (UTC)
- 我的愿望其实也多次表述了,虽然我不强求所有类似条目都得到一视同仁的中立命名,但是至少在我能看到范围内,我会尽量去修正很多条目的pov语气,因为维基百科从来都不是只给某个地方的人看的,而是全世界使用中文和学习中文的人的共同空间。开这个讨论就是为了讨论这几种在我看来都有问题的表达。如果自认为符合方针,并且能预料到社群巡查肯定也不会出现什么争议的情况下我才会直接跳过条目探讨--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6:28 (UTC)
- 中間加了一個「想」字,意指您有此願望,不是說有所實行(不然您也不會開此討論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6 (UTC)
- 这仅仅是提出一个问题而已。这个问题为什么就等于我是在改名标题呢?--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2 (UTC)
- 那您一開始第一句「
- 再次提醒阁下不要试图用您自己的想像去断言别人本来怎么样,然后又怎么样。每个人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留着记录的,您可以引用已经发表的内容,而不是凭空想象别人没做过的事情,还代替别人声明别人本来从未有过的声明。--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5:47 (UTC)
- @自由雨日:他本來想直接改名,NovaSpark451留言之後他才改說重定向。當然,重定向頁本來就代表那個命名不是最廣泛接受的,反倒沒甚麼--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2 (UTC)
- 标题并不是在定性。而是表述结果。骚乱就是骚乱,在英国纵火和打砸就是骚乱,在香港纵火和打砸就不是骚乱,您很明显在滥用双重标准。您这样的陈述就好比俄罗斯入侵乌克兰自诩特别行动,乌军进入俄国马上又大喊入侵一样。但是维基百科考虑的是,无论双方怎么各执一词,军队之间爆发大规模持续冲突,那就是战争。--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1 (UTC)
- 烏克蘭那個很早就被描述成「俄烏戰爭」(而且說「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太累贅)。其實二戰也很明顯是軸心國入侵為主,也沒有說成是「軸心國入侵世界」。現在烏克蘭也光明正大地反攻俄羅斯,改名完全恰當。但此例跟您現在所提的事並不是同一類比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5 (UTC)
- 战争和骚乱当然不是同一个东西。以上是意在指出您对结果为同一类型给出的不同定性是以国情为由,那是否每个国家的骚乱都应该先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参与者施暴比例,必要时发明一个专用词汇来替代骚乱,而不可以将出现的纵火和打砸一概而论。那本事就和普京将入侵战争发明出特别军事行动一词来替代一样,是对战争结果的有意无视。--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5:59 (UTC)
- 「
每個國家的騷亂都應該先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參與者施暴比例,必要時發明一個專用詞彙來替代騷亂,而不可以將出現的縱火和打砸一概而論
」──移除「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八字、以及將「必要時發明一個專用詞彙替代騷亂」一句改為「採用相應的詞彙描述相關事件」後我會答「是」--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5 (UTC) - 為甚麼政府民主程度無關:孟加拉也是民主國家,近來發生甚麼事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10 (UTC)
- 「
- 战争和骚乱当然不是同一个东西。以上是意在指出您对结果为同一类型给出的不同定性是以国情为由,那是否每个国家的骚乱都应该先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参与者施暴比例,必要时发明一个专用词汇来替代骚乱,而不可以将出现的纵火和打砸一概而论。那本事就和普京将入侵战争发明出特别军事行动一词来替代一样,是对战争结果的有意无视。--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5:59 (UTC)
- 说起这个,我早就想将“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改成“俄乌战争”了。虽然我国媒体仍然几乎都是用“俄乌冲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6 (UTC)
- 其實用衝突也有道理,畢竟雙方並未正式宣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1 (UTC)
- 天哪,您这么说我确实是很惊讶,我以为非内地的朋友会强烈不认同“俄乌冲突”这种名称(我本人肯定是和中央政府立场保持一致,赞成这一名称)。当然,我并不会在维基百科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条目“下手”(也几乎从不编辑俄乌相关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5 (UTC)
- 另開一串討論應該沒問題。不過當然,為了「保全元氣」,等這邊完結或者由其他人發起討論可能更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8 (UTC)
- 天哪,您这么说我确实是很惊讶,我以为非内地的朋友会强烈不认同“俄乌冲突”这种名称(我本人肯定是和中央政府立场保持一致,赞成这一名称)。当然,我并不会在维基百科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条目“下手”(也几乎从不编辑俄乌相关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5 (UTC)
- 其實用衝突也有道理,畢竟雙方並未正式宣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1 (UTC)
- 烏克蘭那個很早就被描述成「俄烏戰爭」(而且說「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太累贅)。其實二戰也很明顯是軸心國入侵為主,也沒有說成是「軸心國入侵世界」。現在烏克蘭也光明正大地反攻俄羅斯,改名完全恰當。但此例跟您現在所提的事並不是同一類比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5 (UTC)
- @Patrickov:“
- 您如果认为运动是中立词汇,那您应该同意反穆斯林运动这样的命名,因为骚乱肯定不是中立词汇。除非您本来就无视pov方针。觉得英国政府的态度可以直接用来书写维基百科。那就无需在这里多言了。--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0 (UTC)
- 不同意。連結裏打引號的是「大躍進」,不是「運動」(或者不是連著「運動」一起打引號)--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48 (UTC)
- @Patrickov:这个例子恰恰证明“运动”是褒义词(所以才要打引号),“文化大革命”同理,参考这篇文章。--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7 (UTC)
- @自由雨日:沒有關係,重點是這個例子可以證明「運動」本身是中性而非褒義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4 (UTC)
- 有啊……頹廢主義運動;另外大躍進到現在即使被否定,仍然以「運動」稱之(見人民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8:20 (UTC)
- 词典应该没有pov方针吧……@Patrickov:“运动”在各大词典中确实是您说的定义,但@重庆轨交18说的也非常有道理,如《现代汉语词典》的例句“
五四运动|技术革新运动
”、《现代汉语学习词典》的例句“新文化运动|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加技术革新运动
”等等都是显而易见的褒义用法。另外,在大陆语境中,“群众”一词应该是自带褒义的,所以如果在大陆词典中释义带“群众”我觉得可以认为这词至少在大陆语境中就是褒义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7:38 (UTC)
- 您是否有听说过仇恨运动、闭关锁国运动、愚民运动、维稳运动、保皇运动这样的词呢--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7:30 (UTC)
- 您是否有发现这个定义是遵守了pov方针的定义,所以让你看不出来是褒义还是贬义?但是运动在中文中依然含有进步的含义,要不然您认为五四运动、洋务运动、农民运动、平权运动、扫盲运动这些词中的运动是什么含义呢?--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7:26 (UTC)
- ( π )题外话:话说香港事件政府有定义为“骚乱”吗?反正我看我国中央政府一直是定义为更加严重的“暴乱”(另如[6])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7:00 (UTC)
- 您可能又誤解了。從一開始我就沒認為這些標題符合pov方針。我只是發現在命名上維基的雙重標準讓人感到遺憾。你當然可以說騷亂只是翻譯英文版riot,那也是從一開始英語版的編輯者就沒有遵循pov方針,而僅站在政府一方考慮問題。我會傾向於使用事件一詞,目前只有事件的感情色彩是中立的,而運動/革命/起義,和騷亂/暴動/暴亂都是包含參與者雙方的主觀態度在內。--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6:54 (UTC)
定性騷亂為何就等於政府必須將暴徒和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或者一視同仁?
-- 我是真的擔心有些有權力的人這樣想--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0 (UTC)- 这种事情上有权力的人其实聪明得很……并不会通过“想”来定性来做出行动,而单纯只会看如何定性(包括如何对待示威不同派别)会对自己更加有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6 (UTC)
- 正是如此。我怎知道別人覺得甚麼對自己比較有利呢?--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6:08 (UTC)
- 那就需要极强的头脑分析不同群体(尤其是掌握权力的人)的利益和这些利益的实现方式了……当然这跟维基百科关系不大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6:12 (UTC)
- 正是如此。我怎知道別人覺得甚麼對自己比較有利呢?--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6:08 (UTC)
- 这种事情上有权力的人其实聪明得很……并不会通过“想”来定性来做出行动,而单纯只会看如何定性(包括如何对待示威不同派别)会对自己更加有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6 (UTC)
- 您現在是另一個極端,把一件包含很多不同事件的事一概用騷亂命名呀--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8 (UTC)
- @Patrickov:他并没有说那些人(即既没包围政府也没打劫商场、港铁等)是骚乱者吧?他的意思是,不论哪场示威,都总有(也一般只有)少数趁火打劫的暴徒混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5 (UTC)
- @自由雨日:您不明白,問題是大部份參加者根本不屬於他所述的任何一類。現在他要把整件事說成跟現在英國騷亂同等,那是不是這些人也是騷亂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1 (UTC)
- 重庆轨交18的观点似乎是承认“包围政府建筑物示威者”并非暴徒,他的重点是您如何看待商场、港铁的那些“趁火打劫”的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21 (UTC)
- 「
- 那您的观点是香港除了那些包围政府建筑物的示威者可能不算在您认为的暴徒范围之内,那为何又有商场和港铁遭受冲击,难道港铁和商场也是可以送中的吗,这些非政府建筑物被破坏难道不就是因为有人趁火打劫?在您认为香港平常没有示威活动的时候,独狼也会冒着很快被逮捕的风险去打砸商铺吗。--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4:49 (UTC)
- 「
- 示威者中本身就不是铁板一块,各种小派别比比皆是,全世界任何地方的骚乱中有混入一些单纯只是趁火打劫的暴徒,这本身就是家常便饭的常识。就单从这一常识出发,我就不可能认为所有破坏者都是同一类人,阁下却反复强调我是在将参与者一视同仁,让人感觉非常奇怪,这样强行对我的看法进行总结归类的做法让人感到遗憾,不知道您是想达到什么目的,我从来不认为我倾向于建制派或者中共,但如果您只是单纯想证明中英这两场骚乱就是不可以互相比较,又觉得您的言论会遭受国安法威胁,那您出发点本身就和这个讨论没有关系了--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02:54 (UTC)
- 英國的事件從頭到尾都是
- 正是因为我没有认为2019年香港骚乱是中立的表述,所以我也不认为2024年英国骚乱是中立的标题--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4日 (三) 07:51 (UTC)
- 我再黄婆买一次瓜了:en对于命名与中立性的论述,是两边都相互对应的说法。一类是类似实事件的专有名词,只要引用的所在语言(en就是英文、zh就应该是中文,而且应该排除了译文)来源显示某个名词足够常用,则可用,即使是“不中立”;另一类似虚事件的描述性事物,举例的“大沼泽区的恢复(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茶壶山丑闻案的政治影响(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oston Massacre)”、“XXX 的批评”、“社会对 XXX 的看法”等,可能不明晰地指代特定的事物,而是描述其事物所带来的域外作用“描述”,这部分对于描述的名词有期望中立性的说法。但zh这里,中立方针有论述这部分,但原则上和en对应的类似(区分专用名词和描述性事物),而命名常规主要涉及常用,但中立的体现不明晰,如果从就近主题的话,或者只考虑命名常规来处理。我认为上述两个事物对应的条目应该属于实事件,并且似乎具有专用名词,应该考虑命名常规中是否符合常用等规则优先,即使从中立方针来看,也是允许特定的专有名词的存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4:18 (UTC)
- 僅提出其他觀點(~)補充,針對命名常規的部分。對上面不管任一帳號的意見均不表示支持、反對或其他任何意見,這個位置剛好是topic最下方所以放在這邊
- "伸出爪子抓擊"這個行為
- 物種A作用於狩獵
- 物種B作用於止癢
- 物種C作用於求偶
- 物種D作用於交配
- 物種E作用於表演
- 物種F作用於採食
- "伸出爪子抓擊"這個行為
- 統一將"伸出爪子抓擊的行為命名"為"物種A止癢"、"物種F止癢"是莫名其妙的,僅針對"U"相同,所以針對"I"統一命名的要求提出觀點--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8月14日 (三) 12:16 (UTC)
- 僅提出其他觀點(~)補充,針對命名常規的部分。對上面不管任一帳號的意見均不表示支持、反對或其他任何意見,這個位置剛好是topic最下方所以放在這邊
- 本人想集中講述有關2024年英國騷亂的命名中立問題。首先,英國對於是次事件的官方定性是「極右翼暴行」或「暴行」(英語:thuggery),而並非純屬「騷亂」。再者,普遍媒體報道及網上評論(包括中英文傳媒)都認同「騷亂」的定性,合乎「常用」及「容易識別」的要求。雖然騷亂參與者多數是針對穆斯林、(非法及合法)移民等人士,但他們大多的訴求並無統一或概括的範圍,甚至多數衝突都只能描述其破壞性行為但無法形容他們的目的。當然假資訊、英國移民問題、種族及宗教歧視等原因都能可以解釋為事件的導火線,但亦論證到事件並不能單純以「反穆斯林/反移民」來作識別。
目前的名稱並不會違反命名常規或中立性的問題。--NovaSpark451(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2:11 (UTC)- 那个词本来就是我的原创词汇。我本意并非在认为2024年英国骚乱条目名应该改名,而是在我看来反对逃犯修例运动这种词也很明显是民间主观原创的,只不过被媒体广泛转述罢了。我现在认为本站pov方针无法被一视同仁是也是情有可原的。所以应该按理以政府表态建立一个2019年香港骚乱的重定向至反对逃犯修例运动以供后世搜索者快速找到对应条目,其实也是符合方针的。--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3:05 (UTC)
- 這些問題簡而言之可歸結爲無關維基百科命名的兩點:
- 香港特區政府及時任特首在反送中/反修例運動期間對此整體定性多爲「社會運動」/「運動」/「社會事件」/「風波」,對個別單一事件才有「騷亂」/「暴動」等之説。整體與局部不應混淆。
- 在有可靠研究前,不宜將不同事件在「騷亂」尺度上相提並論。若以伯暴力程度或參與暴力的比例論,不少教科書讚頌的「運動」等之暴力甚於反送中運動,包括近代中國的某些「運動」。
- 以及有關維基百科命名的兩點:
- 任何當局對非其主導的事態的稱謂在維基百科條目命名上不具任何立足之地。維基百科條目標題取用可靠來源最常用、較少歧義、易於識別的中文名稱。若僅有英國當局及少數來源如此疾呼,而多數可靠來源不將整件事認定「騷亂」,英文維基百科大概不會將條目命名為「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中維在此等名稱上多屬跟隨英維罷了。相似近例包括「旺角騷亂」、「黃背心運動」。
- 如有既成專有名詞指稱,則不應自創名稱以解決爭議。「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則屬尚無既成專有名詞;若有,應更名。何況,主流、可靠來源乃至當時的香港特區政府對反送中運動的「運動」一語都無爭議。「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不更名為常用的「反送中/反修例運動」,則是中維社群的痼疾,不宜與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類比。
- --— Gohan 2024年8月20日 (二) 09:58 (UTC)
- 看出来阁下还是做了不少功课,非常钦佩。对于是否可以追随英维的内容本身也是长期时不时有零星讨论的,不过鉴于英语版本更为多元化的用户群体,英维确实在多数情况下更为可靠。典例有法轮功的英维条目与中维条目的语气和内容差距至于您提到港府的定性,很明显是有考虑到避免激化参与者情绪的目的在内。上面自由雨日阁下有指出中央政府的态度基本上只定性为暴动/暴乱,对参与者也几乎以暴徒一概而论。所以我想说的是非中立的命名最终总是会造成其中一部分群体的情绪产生反弹。正如许多香港示威参与者会反感被定性为骚乱以及被视为暴徒,许多英国示威参与者也同样反感政府以骚乱定性这次事件。所以能考虑到避免所有情绪波动的最好命名仍然是那些本身就为中立的词汇。--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6:41 (UTC)
- @重庆轨交18:上文有些换行问题,已代為修正,请检查有没有误改,谢谢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2日 (四) 07:47 (UTC)
- 無需顧慮名稱會否觸怒參與者,只要是多數可靠來源常用、無歧義、易於識別的名稱,即可使用。我相信,如果「反对穆斯林和反移民运动」是多數可靠來源最常用的專有名稱,那麽無論當局如何定性(甚或暴×),社群大概都不會反對更名至「反对穆斯林和反移民运动」——除非此事發生在中國,涉及中國的事件命名總比他國事件更麻煩。而當局如何定性,如上所説,在維基百科命名中沒有立足之地;或者,若屬可靠,充其量只是一種可靠來源以作參考,其分量長期以來在社群討論中被過度高估。--— Gohan 2024年8月23日 (五) 07:28 (UTC)
- 看出来阁下还是做了不少功课,非常钦佩。对于是否可以追随英维的内容本身也是长期时不时有零星讨论的,不过鉴于英语版本更为多元化的用户群体,英维确实在多数情况下更为可靠。典例有法轮功的英维条目与中维条目的语气和内容差距至于您提到港府的定性,很明显是有考虑到避免激化参与者情绪的目的在内。上面自由雨日阁下有指出中央政府的态度基本上只定性为暴动/暴乱,对参与者也几乎以暴徒一概而论。所以我想说的是非中立的命名最终总是会造成其中一部分群体的情绪产生反弹。正如许多香港示威参与者会反感被定性为骚乱以及被视为暴徒,许多英国示威参与者也同样反感政府以骚乱定性这次事件。所以能考虑到避免所有情绪波动的最好命名仍然是那些本身就为中立的词汇。--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6:41 (UTC)
文革引号之疑
不算《“文化大革命”简史》等个别条目,其他条目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词汇的处理,并未统一。例如:
南京事件,或稱南京反「文革」勢力運動,是1976年在南京發生的反對「文化大革命」、支持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進行經濟建設政策的活動……
此处的文革打了引号,但也有打和不打皆有的情况:
傷痕文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0年代末「撥亂反正」時期出現的文學創作思想,是中國大陸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出現的文學潮流,一度成為1980年代文學思潮的主流。傷痕文學主要表現文化大革命為人們帶來的精神、物質上的巨大傷害……
——伤痕文学
虽维基百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但窃以为统一用法,对于权威性还是较为重要的。望提出看法,不任区区向往之至。--WPCD-DTV 2024年7月31日 (三) 14:15 (UTC)
- 南京事件 (1976年)中是原创命名、应是“文革势力”?伤痕文学等条目中,感觉不必要,尤其是有内链时。--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4:57 (UTC)
- 文革引号可能是受大陆出版物影响?因为大陆官方要求所有出版物该词都必须打引号。(前几天刚好提到过)用在维基百科我觉得应该是不中立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01 (UTC)
- “文革引号”的处理方式明显违反Wikipedia:NPOV,原因可参见此链接。--—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1:13 (UTC)
- 这是不是您从文革条目ref里找的(那些内容就是我写入的
)不过也可能不是,毕竟Google也非常容易搜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1:22 (UTC)
- 这是不是您从文革条目ref里找的(那些内容就是我写入的
- 其實更廣來說,本站編者對於專有名詞是否一律加引號尚無共識,所以通常是隨編者個人偏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日 (四) 16:40 (UTC)
- 专有名词为何要一律加引号??别说“一律加”,“加”的情况都很少,难道有任何中文文献会为“台中市”“美国”“鲁迅”“长江”这些词打上引号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6:47 (UTC)
- 那我就不知判斷標準從何而來了。反正就是有人喜歡給名詞加引號,有人不喜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04:02 (UTC)
- 一般情况下,能给文革加引号的编者,其对文革的编辑几乎都是对prc参考文献内容的微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5:53 (UTC)
- 人名、地名、组织名加引号的不多,相对来说事件中加引号的多。此处的引号可以理解为着重强调特定词语。例
「蘆溝橋事變」發生於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
,见台版的《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本--Kethyga(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8:28 (UTC)- “特別指稱”不能叫“着重强调”(如着重号)吧。是引号内内容不仅仅是词汇的通常含义。--YFdyh00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8:43 (UTC)
- “台独”顽固分子怎么说?--Kethyga(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1:59 (UTC)
- 个人认为是定义权,如果没有引号,任何人或机构都可按自己的标准判定。--YFdyh000(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8:06 (UTC)
- 第71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1日 (日) 08:08 (UTC)
- 加引号就是规定如此,就跟书籍需要加书名号一样。就像台风名需加引号就是规定一样,有些人就是硬要解读出“引号是台风名一部分”“引号为了表示强调”之类的含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1日 (日) 08:10 (UTC)
- “台独”顽固分子怎么说?--Kethyga(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1:59 (UTC)
- 然而prc规定给文革加引号,其目决不是为了强调特定词语。根据某新闻的解释:像文革这类从前的概念,今天理解又都是负面的,所以必须加引号。可见给文革加引号绝对是违反npov方针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9:12 (UTC)
- 在中国大陆,引号(“ ”)除了表示引用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表示反讽、嘲弄、否定等态度。--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9:15 (UTC)
- 臺灣也有的,引號也有表示「所謂」的功能。我覺得此種情況,至多開頭用一兩次(也算是強調),正文一般不用引號,或疑慮較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13:29 (UTC)
- “特別指稱”不能叫“着重强调”(如着重号)吧。是引号内内容不仅仅是词汇的通常含义。--YFdyh00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8:43 (UTC)
- 那我就不知判斷標準從何而來了。反正就是有人喜歡給名詞加引號,有人不喜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04:02 (UTC)
- 专有名词为何要一律加引号??别说“一律加”,“加”的情况都很少,难道有任何中文文献会为“台中市”“美国”“鲁迅”“长江”这些词打上引号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6:47 (UTC)
- 個人認為,兩例中,除了第一例的第一個「文革」可能涉及官方用詞需要加上之外,其他幾處的引號都應該移除。即使是第一例,也應該加上註釋和來源,說明引號的出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16:33 (UTC)
当前共识显示,对“文化大革命”一词加引号有不中立之虞,除引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中国大陆文献及其他个别情况外,文革应避免使用引号包裹。另@Patrickov、向史公哲曰、自由雨日、Ericliu1912、Kethyga、YFdyh000。--WPCD-DTV 2024年8月23日 (五) 13:25 (UTC)
赞成。(见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3:28 (UTC)- 自由亚洲电台的
涉及“文革”、“劳改营” 张艺谋影片《一秒钟》未获准首映
,应该不是“否定义”、“不中立之虞”吧。还有[8]、[9]。倾向于Ericliu1912的,可以用来强调,本来就是中文标点符号的用法,但是无需多次强调。--Kethyga(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14:37 (UTC)- 这不是“强调”(4.8.3.2)吧?而是“
4.8.3.3 标示语段中具有特殊含义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如别称、简称、反语等
”(标点符号用法)。上面的例子也均是将“文革”(简称)打的引号而非将“文化大革命”打的引号。所以应当说成是:“文化大革命”(全称)不应加引号,“文革”则可以加引号(表示简称)。(见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4:49 (UTC)- 「文化大革命」上加引號,中國大陸之外也有用的,比如[10]、[11]、[12]。“不中立之虞”的措辞比较主观。--Kethyga(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15:43 (UTC)
- 这些大多是第一次出现时加引号,而非“一直加引号”,这应该就是“
4.8.3.2 标示需要着重论述或强调的内容
”了。那么应当说成是:“文化大革命”“文革”应当根据一般的事件类专有名词来对待,即用于“标示需要着重论述或强调的内容”或用于“表示简称”时可以加引号,但不应像中国大陆要求的那样永远加引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5:56 (UTC) - “不中立之虞”不主观,因为大陆要求“永远加引号”的原因就是“对其彻底否定”(甚至连《中国大百科全书》条头都带引号:《“文化大革命”》),那这个引号显然包含评价/态度在内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6:05 (UTC)
- 这些大多是第一次出现时加引号,而非“一直加引号”,这应该就是“
- 「文化大革命」上加引號,中國大陸之外也有用的,比如[10]、[11]、[12]。“不中立之虞”的措辞比较主观。--Kethyga(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15:43 (UTC)
- 这不是“强调”(4.8.3.2)吧?而是“
- @CreeperDigital1903:本人無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15:22 (UTC)
- 支持--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3日 (五) 15:23 (UTC)
- 不同意一律禁用,因為是否給特定事件專有名詞加引號屬於編者個人選擇(至少我認識的就有@Aizag君等會用)。但是,如果「祇」單獨給「文化大革命」加引號,那就確實不該有。個人建議是在條目行文格式維持一致或第一次提到而強調時,仍得使用引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2:36 (UTC)
那就这样:
对于“文化大革命”一词,首次提及时可加上引号以示强调。惟鉴于该用法在中国大陆表示“对其彻底否定”,有违反中立原则之虞,故除强调及引用原文等情况下,不建议以引号包裹“文革”“文化大革命”等词,但如为保持行文格式一致,则可例外。
--WPCD-DTV 2024年8月24日 (六) 12:57 (UTC)
- @CreeperDigital1903:同前,本人無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4: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