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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仲裁/請求/案件/Mafalda4144、Tisscherry傀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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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仲裁委員人间百态留言Borschts留言ZhaoFJx留言

案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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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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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旨在處理社群未能定論的Mafalda4144Tisscherry傀儡調查案件,調查Mafalda4144與Tisscherry兩個帳號之間是否確實是傀儡關係,並調查該宗傀儡調查中的用戶行為。同時,亦會就Mafalda4144曾提出的封鎖申訴,複檢在過往一年與Mafalda4144有關的兩宗傀儡調查案件。

涉案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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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 經仲裁委員會動議增列

過往協調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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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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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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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立案時擬議各方提供的陳述記錄於此頁面

受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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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員對案件的意見(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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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包含監管員均有參與之傀儡調查都難以定論,個人比較懷疑仲委會有足夠的技術能力處理此事,畢竟有多少先前傀儡調查所涉額外證據還是個問題。我想除非既有社群程序完全失效,仲委會也不欲輕易繞過逕行代之。還是說提案人自身持有明確相關證據需要呈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6日 (四) 09:09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既然「『調查是否傀儡』也不是『共識』可以定奪」,且本會專業並非傀儡調查,那末必須有該討論所未涉及之足夠外部證據,賦予本會就相關方針與指引提供裁判意見之信心,否則若變成判斷過往傀儡調查討論去向,那就依然像是「共識定奪」。另君所說若干站外證據我也看過,顯然現階段那些很難用以擔保徹底撇除傀儡可能,否則當早有定論矣。故除前述證據外,我想若要仲委會受理此案,最好應當有足夠跡象證明存在充足證據可供使用(特以當事人預先明示為宜),並於立案後主動提交予委員會,而非聲稱「可能存在(其他)證據」,待立案後方由仲委會方面自行蒐羅之。至於其餘問題,本人亦贊同Reke所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6日 (四) 09:55 (UTC)[回复]
    (其實若涉及線下問題,不考慮真人傀儡的話,個人覺得能物理證明他們是兩個人,比起任何其他證據都要容易還人清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6日 (四) 09:58 (UTC)[回复]
    鑑於目前社群已相當程度認為此案有格外釐清之必要,本人同意受理此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13日 (四) 21:14 (UTC)[回复]
  • 剛才略看此案,初步認同剛才Ericliu1912君和之前傀儡調查中助理和管理員的一些觀點,然在此我有幾點希望能夠得到釐清:
    一、(因為幾位最後留言的管理員似並未明確表達觀點)活躍的傀儡調查助理和經常參與傀儡調查的管理員是否有對「如何處理Tisscherry」達成大致的共識?若有是什麽樣的共識?若無則是否有進一步討論以達成共識的空間?
    二、(就「是否有處理的必要」這一點而言)Tisscherry在其活躍期期間,是否有違反方針和指引的不當行為?若有其程度如何?是否構成封鎖或禁制的條件?
    同時在下於此呼籲所有當事方及時在本頁面發言,提供更多論據和觀點以便我們進行初步判斷。--🎋🎍 2025年3月6日 (四) 10:58 (UTC)[回复]
    這樣看來,此案其實有兩個問題:一是兩人是否為分身帳號關係?二是應否(或如何)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6日 (四) 11:39 (UTC)[回复]
    其實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現有證據是否能證明兩個賬號為一人操縱,若能則(在當事人不承認的情況下)應予封鎖,若無法證明則不應有任何行動。--🎋🎍 2025年3月6日 (四) 11:51 (UTC)[回复]
    在目前該案的傀儡調查方面,調查助理認為目前的狀態僅為極為少數的編輯傾向與軌跡的重疊交集,然而這些極少數的編輯傾向似乎無法斷定二者有關聯或者是同為一人,所以目前的狀態屬於混沌膠著狀態。--薏仁將🍀 2025年3月6日 (四) 22:06 (UTC)[回复]
    修正一處筆誤。--🎋🎍 2025年3月6日 (四) 12:22 (UTC)[回复]
  • 考虑到上方社群意见、傀儡调查与互助客栈,同查仲裁方针§1.1所述的严重用户冲突中担任最高争议解决机关,作出具约束力的裁决;调查助理及部分管理员均已介入讨论,然意见分歧尚未能达成一致;监管员给出的查核结果亦模糊暧昧。考虑到仲裁委若能同意审理此案,可进一步调查以使该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是故,我谨同意立案。——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3月11日 (二) 13:26 (UTC)[回复]
    @Lemonaka 可以,仲裁动议模板就是自动计算的;我这几天处理完仲裁立案相关模板后,就会改进请求模板中的“最低同意”参数,也欢迎其他维基人帮忙改善。——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3月13日 (四) 15:41 (UTC)[回复]
  • 同ZhaoFJx的意見。雖然仲裁委員會處理傀儡的經驗並不豐富,但我相信仲裁委員會會根據既有證據做出妥當的結論。另就本案的scope問題,我個人認為不僅應包括T君是否為傀儡,還應包括在T君是否為傀儡時產生的爭議。--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3月11日 (二) 14:26 (UTC)[回复]
  • 審慎閱讀各方陳述意見後,本席認為此案應被受理。此案涉及三個重大且具複雜性的站務實務議題:包括用戶查核結果的解讀、傀儡調查的認定及其延伸的封鎖決定和覆核請求。經查,數則與本案相關的傀儡調查請求亦已經過合理充分的討論,本席認為社群已於切實可行的範圍內,滿足嘗試通過其他渠道解決爭議的要求。由於本案的性質複雜,牽涉相對多的用戶隱私,現存的站內機制未能妥善有效地處理本案涉及的證據,本席認為仲裁委員會作為最高爭議解決機關,應行使調查權,決定是否需要採取跟進措施。--Borschts+ 2025年3月11日 (二) 15:46 (UTC)[回复]
  • 同ZhaoFJx君的意見,雖然在涉事的傀儡調查案件當中,管理員、調查助理均有參與協助釐清,且監管員也給與客觀的意見,但是由於相關可查證的行為事證大多屬於細小的細節,又其CU的結論屬於曖昧與保守性質和言詞,雖然本仲裁委員會處理相關傀儡經驗或者調查部分不足,但是作為其爭議最高解決調解機構與渠道,在相關大原則與前提之下,社群既然認為仲委會應該有必要瞭解並協助釐清相關事件,那麼應該謹慎的受理。--薏仁將🍀 2025年3月11日 (二) 21:43 (UTC)[回复]
在上方管理員Manchiu君有指出本人因有深度的參與相關的調查事件討論,為了其確保相關程序與立場客觀與公正性,個人請求迴避,案件轉由其他仲裁委員接手關注,抱歉,謝謝。--薏仁將🍀 2025年3月12日 (三) 21:07 (UTC)[回复]
我沒什麼特別的意見,整體案件經過各方討論仍沒有明顯的結論,顯然仲裁委員會是可以介入的,作為有簽屬NDA的仲裁員,我也十分樂意提供相關協助。~~Sid~~ 2025年3月17日 (一) 02:28 (UTC)[回复]

受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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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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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 Mafalda4144被指控在2023年12月起違反《傀儡方針》,在未登錄狀態及操作TofugamayTisscherry等分身帳號(「傀儡」)參與維基百科編輯,涉嫌偽造民意及繞過封鎖編輯。社群經充分討論後未能就一宗有關的傀儡調查案得出處理共識,LuciferianThomas(提報人)提交本委員會審理。本委員會依據《仲裁方針》受理本案及作出具約束力之裁決。
  2. 本委員會須調查Mafalda4144與Tisscherry兩個帳號之間是否確實是傀儡關係,並調查該宗傀儡調查中的用戶行為。同時,本委員會亦就Mafalda4144曾提出的封鎖申訴,複檢在過往一年與Mafalda4144有關的兩宗傀儡調查案件,並審視爭議各方的行為是否符合規範。
  3. 經審理,本委員會確認Mafalda4144違規操作傀儡,對其實施禁制措施。另外,本委員會亦對其他與本案有關的人員作出提醒兩項、正式警告一項。

案情說明

  1. Mafalda4144註冊於2021年9月23日,封鎖前累計編輯28,842次;Tisscherry註冊於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累計編輯20,390次。
  2. Patlabor Ingram於2024年2月6日,懷疑Mafalda4144使用多個IP地址,在未登錄狀態參與同一條目之編輯及討論,並提報至本地傀儡調查程序(下稱SPI)。傀儡調查助理LuciferianThomas於翌日(2月7日)提交用戶查核請求至元維基的監管員用戶查核請求佈告板(下稱SRCU)。監管員Sotiale即日接納請求,在分析用戶查核數據後認為Mafalda4144「曾大量登出編輯,且部分編輯被認為不具建設性」,時任管理員Mys_721tx即依照用戶查核結果,對Mafalda4144實施不限期封鎖。Mafalda4144不服,即日提出封鎖申訴,宣稱未曾在未登錄狀態編輯。經監管員Sotiale進一步說明後,時任管理員Mys_721tx當日即駁回Mafalda4144之封鎖申訴。Mafalda4144同日再次提出申訴,管理員AT隨即駁回,並認定Mafalda4144濫用用戶討論頁申訴渠道,禁止Mafalda4144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3. Mafalda4144在被封鎖後曾向Reke跟進Mafalda4144的案件,提供證明清白的證據,但最終無下文。
  4. Patlabor Ingram於2024年4月25日,懷疑Tofugamay為Mafalda4144被封鎖後操作的傀儡,並將兩個帳號提報至SPI。傀儡調查助理LuciferianThomas於同年5月9日提交用戶查核請求至SRCU。監管員Sotaile翌日(5月10日)接納請求,在分析用戶查核數據後認為Mafalda4144與Tofugamay技術上「很可能」相關,時任管理員Mys_721tx隨即封鎖Tofugamay。
  5. 自由雨日於2025年1月22日,懷疑Tisscherry為Mafalda4144操作的傀儡,並將兩個帳號提報至SPI。時任傀儡調查助理Dbeef(立案時使用用戶名0xDeadbeef)於2月17日提交用戶查核請求至SRCU。監管員Sotiale於2月19日接受請求,在分析用戶查核數據後認為Mafalda4144與Tisscherry技術上「可能」相關,並提醒社群依行為證據判斷是否為傀儡。經社群討論無法得出定論後,傀儡調查助理LuciferianThomas於同年3月6日正式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審理

過程

  1. 本委員會於2025年3月16日絕對多數決定受理本案,並委任人间百态BorschtsZhaoFJx為本案主任仲裁委員。
  2. 在審理期間,接獲三名用戶提交公開證據,以及數名用戶向仲裁委員會郵件列表提交非公開證據。經仲裁委員會討論確認並採納。

證據

  1. 行為證據方面,Mafalda4144及Tisscherry均活躍於台灣條目類,尤以鐵路相關條目重疊最為顯著,雖Tisscherry亦編輯為Mafalda4144未涉獵之動畫條目及內容評選,但Tisscherry亦有繼續編輯Mafalda4144曾與他人發生編輯爭議的條目。
  2. 兩帳戶對期刊文章是否作為可靠來源持相同態度。雖於編輯摘要使用頻率和文件命名方式上存在差異,但討論縮進及標點符號使用風格一致。Tisscherry曾詢問其他用戶是否懷疑其為Mafalda4144傀儡。
  3. Mafalda4144及Tisscherry分別為在計軸器卡寇條目懸掛維護模板而曾進行編輯戰。
  4. 非公開的證據亦指向Mafalda4144及Tisscherry間的行為相似性。
  5. 用戶查核由元維基監管員Sotiale執行,根據其表述,在行為證據足以支持傀儡認定時,技術證據隨之成立。
  6. 就2024年2月及4月用戶查核結果,本委員會未接獲任何與Mafalda4144原先申訴有關,足以推翻原先查核結果的證據。

答辯

  1. 調查期間,Mafalda4144未作回應。Tisscherry未公開就傀儡指控作出實質否認,亦未主動回應社群質疑,但在與本會委員通過電郵聯絡時,承認操作傀儡繞過封鎖,並表達悔意及配合意願。

原則

维基百科的宗旨

  1. 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是共筑百科全书之地。其宗旨是在贡献者之间友好氛围中,创建一个高质量、内容自由的百科全书。即使贡献者出于善意,如果其行为有损于维基百科的宗旨,亦可能被要求停止并受到制裁。
    多數同意通過(5/0/2)

假定善意

  1. 维基百科的原则之一是假定善意,即除非有明确的证据,不然应假定编者秉持善意的动机,而非恶意动机。
    多數同意通過(5/0/2)

多重帳號

  1. 一般而言,任何註冊用戶只得使用一個帳號編輯中文維基百科,僅有部分情況可以額外建立帳號。多重帳號不得用作繞過封鎖、偽造民意、逃避監察等誤導和妨害協作的行為。
    多數同意通過(6/0/1)

傀儡調查和用戶查核

  1. 截至2025年3月,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查核權監管員代行。在傀儡調查程序中,調查助理負責將具有適當查核理由的用戶查核請求轉交至元維基請求監管員進行查核;此外,社群亦可經討論取得共識,轉交查核請求。調查助理可根據經驗,在行為證據不充分、行為證據充分而無疑點、過往用戶查核結果足以推斷結果、直接要求得知用戶與IP位址的關聯等情況,不予轉交查核請求。調查助理處理存爭議請求時應通過基于方针、常识和經驗的理由來说服他人。
    多數同意通過(4/0/3)

傀儡調查和用戶查核

  1. 用戶查核是通過比對一個以上的帳號的局部技術資訊的相似度,為調查用戶使用不當使用多重帳號提供技術證據。惟有眾多因素可影響用戶查核結果,故用戶查核結果應與行為證據一同推斷。用戶查核結果為「確認」不代表兩者必然為傀儡,而只代表「技術特徵相符」;結果為「不相關」亦不代表兩者必然不為傀儡。雖然社群可以就用戶查核結果進行討論和推斷,但由於用戶查核涉及一般用戶無法接觸的敏感資訊,不能透過共識逕予解讀查核結果。
    多數同意通過(5/0/2)

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適用情況

  1. 本委員會接受社群意見,依照《傀儡方針 § 以新帳號重新開始》規定,「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做法只適用於舊帳號未被封禁或禁制的情況,而且不可涉及身份迷惑,尤其是在編者曾使用舊帳號編輯的页面。依此規定,被封鎖或禁制的用戶不得使用新帳號隱匿原有身份。

事實認定及裁決

Mafalda4144、Tisscherry

  1. 綜合行為與技術證據及其自白,本委員會確認Mafalda4144違反《傀儡方針》,在2023年12月至今在未登錄狀態以及操作Tofugamay、Tisscherry兩個帳號,其行為構成該方針明文規定偽造民意、逃避監察(繞過封鎖)及編輯計畫命名空間頁面等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
  2. 本委員會就其濫用傀儡、持續一年試圖迷惑身份,並在多次發言中扮演被迫害者的行為予以譴責。
  3. 本委員會確認該名編者在來源問題上屢次違反《編輯戰方針》,包括但不限於無合理原因大幅刪除內容、來源,以及重複添加維護模板等。
  4. 本委員會決定對該名編者實施以下禁制
    1. 帳號禁制(無限期):即使符合《傀儡方針》的規定,該名編者未來亦不得在未經仲裁委員會批準的情況下於未登錄狀態下編輯或操作任何多重帳號。鑒於Mafalda4144帳號久未使用,本委員會規定該名編者須使用Tisscherry帳號;
    2. 主題禁制(一年):禁止移除任何期刊來源及引用期刊來源的內容,包括發表於期刊的論文,如有合理需求須透過編輯請求提出;禁止發起或參與來源可靠與否的討論,包括添加提出來源可靠性爭議的模板。
  5. 本委員會考慮到該名編者對維基百科內容的持續貢獻,決定以公開道歉聲明及上述禁制為條件,不實施封鎖。由本裁決生效日起,該名編者須在其用戶討論頁和仲裁頁面公開發表道歉聲明,並承諾遵守傀儡方針及其他方針指引。置於用戶討論頁的聲明可在兩個月後存檔,期間不得刪除或隱藏。
  6. 本委員會督促該名編者理性與其他編者討論,避免再以任何不合規範的行為妨害正常協作。

LuciferianThomas

  1. LuciferianThomas在此案的身分為傀儡調查助理。在2024年2月及4月的傀儡調查請求中,該名助理合理將用戶查核請求轉交監管員處理;在2025年1月的傀儡調查請求中,該名助理合理根據經驗和疑點(如其在提交的證據所述)暫緩提交查核請求。
  2. 本委員會確認該名助理行為妥當,但提醒其應在傀儡調查案件中更清晰表達其根據經驗的判斷的理由。

Dbeef

  1. Dbeef(原稱0xDeadbeef)在此案的身分為傀儡調查助理。在2025年1月的傀儡調查請求中,該名助理合理將用戶查核請求轉交監管員處理。

ATannedBurger

  1. ATannedBurger在此案的身分為傀儡調查助理。在2025年1月的傀儡調查請求中,該助理依據經驗和疑點不予判斷而結案並非草率,亦無不妥。然,其以助理身份之部分發言無關根據行為及技術證據的傀儡判斷。
  2. 本委員會提醒該名助理在傀儡調查中,以專業的表述說明判斷的理由,避免情緒發言。

自由雨日、Patlabor Ingram、HanTsî、Hierro

  1. 自由雨日、Patlabor Ingram、HanTsîHierro在傀儡調查案中提交證據合理合規,並就其聲稱合理提供論述。

Reke

  1. Reke作為台灣維基媒體分會祕書長,跟進該地區的維基人相關事件並無不妥。

阿南之人

  1. 阿南之人在2025年1月的傀儡調查請求中,指控調查助理ATannedBurger「包庇」Mafalda4144/Tisscherry。本委員會認為「包庇」須是在主觀意識上,無合理理由利用權勢阻礙不當行為受適當制裁;包庇一方須清楚其袒護的一方是過錯方。
  2. 本委員會理解該名編者不同意對方的結論並欲提出質疑,但該指控實未包含任何符合「包庇」指控的論證。本委員會認為,基於當時情勢及該名助理的發言,不認為其當時有條件傀儡判定認定過錯方,亦不認為其行為在任何程度上構成主觀故意。本委員會謹此認定該發言構成輕率指控,予以正式警告。

Mys_721tx

  1. Mys_721tx在2024年2月及4月的傀儡調查中身分為管理員,其根據用戶查核結果實施之封鎖措施合理。
  2. 2024年2月Mafalda4144的第一次封鎖申訴,時任管理員基於用戶查核結果以及監管員後續說明而駁回對自己執行的封鎖之申訴,委員會認為該操作對於後續濫用傀儡的認定,並無實質影響。

AT

  1. AT在2024年2月Mafalda4144的第二次封鎖申訴的身分為管理員,其駁回與證據事實不符的封鎖申訴的操作合理。

通用執行條款

  1. 用户违反仲裁委员会颁布的规定和限制均可被封锁。仲裁委员会或执行管理员将按违规持续时长、影响是否严重等因素决定实施何等制裁措施。
    根據流程規定,此條款無需投票。

澄清及申訴程序

  1. 任何用戶如對本裁決條款有疑問或異議,可依照仲裁程序提出澄清或覆議申請。被制裁方如提出解封或權限恢復申請,須遵循既有流程,不得以新帳號或匿名方式繞行程序。

仲裁委員意見書

(仲裁委員Borschts)

本席作為本案主任委員,茲就本案裁決補充意見如下:
本案核心爭議在於,當技術證據與行為證據均指向同一結論時,應否直接認定傀儡關係。
在本案,Mafalda4144已坦承違規,並表達悔意,社群亦無進一步受損。考慮到維基百科重視內容貢獻及社群和諧,故本席不反對其以新帳號繼續參與,但須嚴格監督其行為。作為參考,應否予以適度寬容,屬委員會是否行使酌情權的考量。於本案中,用戶於調查過程中主動認錯,並無惡意隱瞞,故暫且不反對從輕發落。若委員會日後遇到需要考慮是否寬容處理的案件,應仔細考慮此舉是否以社群利益為重,並且必須有明顯的悔意。委員會必須對社群發出不會容忍及妥協任何違規行為的信號,故此掌握好裁決力度的輕重十分重要,以免削減仲裁委員會的聲望。
本席認為,雖然假定善意非常重要,但假若技術和行為證據均表明用戶存在違規行為,則可考慮採納對其不利之推論,此舉亦無損當事人自證清白之權利。

--Borschts+ 2025年6月6日 (五) 21:48 (UTC)[回复]


(仲裁委員Newbamboo)

在下作為仲裁員,兹根據仲裁委員會成員在站外進行的進一步討論共識,對部分章節進行修改,並已獲得三位已投票的仲裁員同意,是以為記。--🎋🎍 2025年6月10日 (二) 10:3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