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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鍾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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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鍾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地方
籍貫江西贛州府贛縣
直隸隆慶州民籍
字號字伯魁
出生成化十二年(1476年)囗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馮氏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黃鍾(1476年—?年),字伯魁直隸隆慶州(今北京市延慶區)民籍,江西贛州府贛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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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登辛未科第二甲第十四名進士[1][2]。六年八月授户科給事中,十年五月升工科右,十一年二月升兵科左,十二月升吏科都,十三年七月升順天府府丞,丁憂服闋,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復除原職,添注管事,九年十一月升南京光禄寺卿,十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十一年九月因病乞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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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黃澂,曾任知州;祖父黃㫤;父黃寧。前母田氏;母傅氏。慈侍下。弟鏜、鋭[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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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