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繼祖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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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繼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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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少保工部尚書 | |
籍貫 | 山東兗州府濟寧州鄆城縣 |
字號 | 字孝甫,號雙嵒 |
出生 |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二月十四日 |
逝世 |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
配偶 | 娶張氏 |
親屬 | (曾祖)樊敬 (子)樊士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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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繼祖(1480年—1558年),字孝甫,號雙嵒,山東兗州府濟寧州鄆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山東鄉試第二十九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第二十名進士[1][2]。授臨潁縣知縣,十一年(1516年)正月升山西道監察御史,十三年(1518年)巡視陝西茶馬,嘉靖元年(1522年)奉命查勘畿輔皇室莊田,清出侵占民田二萬餘頃,四年(1525年)養病,五年(1526年)起為河南按察司副使,九年(1530年)四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同年十一月丁母憂。服闋,十二年(1533年)起為江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同年十月大同總兵李瑾被亂兵所殺,大同巡撫潘倣被論劾罷職,樊繼祖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抵禦外敵有功,升右副都御史,十六年(1537年)五月升兵部左侍郎,十七年(1538年)四月與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王杲、左春坊左諭德張治清理軍職謄黃,十八年(1539年)明世宗南巡時,整飭薊州山海關等處邊備,十九年(1540年)十二月升兵部尚書,蔭一子入國子監,二十年(1541年)七月改總督宣大,二十一年(1542年)二月被論劾坐視虜寇塗炭生靈,掩飾敗績,三度謊報大捷,回籍聽勘,二十二年(1543年)三月起為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差往湖廣採發大木,十二月加太子少保,二十四年(1545年)十二月吏科給事中李文進、貴州道監察御史趙炳然奏宣大二鎮邊餉侵折數多,乞治經管諸臣之罪,致仕歸里,三十七年(1558年)卒於家[3][4]。
著作
[编辑]著有《秋霽元吟》、《南國漫興》、《金丹百詠》、《雙嵒奏議》、《雲朔行稿》、《懸弧徵志》諸集。
家族
[编辑]曾祖樊敬,刑部左侍郎;祖父樊玘,七品散官;父樊沂。母侯氏。慈侍下[5]。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山東通志》:樊继祖字孝甫,郓城人。正德辛未进士,授临颍知县。流寇猖獗,修城严备,寇不敢犯。召为监察御史,世庙即位,疏请劝学勤政,奉命查勘畿辅庄田,清出侵占民田二万馀顷,一时权贵为之敛迹。升河南副使,剿平剧贼,稍迁江西参政。值大同兵变,超拜右佥都御史,往抚其地,继祖力主招抚,设方略擒其首恶,重镇以宁。晋兵部侍郎,上南幸,提督边备。晋兵部尚书、总督宣大,时寇骑充斥,纵掠关南,继祖督兵应敌,多所斩获,后以太子少保谢政,家居卒。所著有《秋霁元吟》、《南国漫兴》、《金丹百咏》、《双嵒奏议》、《云朔行稿》、《悬弧徵志》诸集。
-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339):樊繼祖,字孝甫,號雙嵒,鄆城人,敬曾孫。正德六年進士,屢擢僉都御史,巡撫大同。西邊警聞,總制督戰有功。終工部尚書,謝政歸卒。有雲朔行稿、南園漫興。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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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本淳 |
明朝臨潁縣知縣 1511年 |
繼任: 孫孟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