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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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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鎮方,字定甫,號翰垣河南汝寧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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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官年)二月初二日生。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1][2],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三名,廷試三甲第八十一名進士,刑部觀政,八月初授陕西南郑县知县,二十九年五月升南户部山西司主事。三十四年江西监兑,三十六年升员外郎、郎中,出为镇江府知府,四十年十月升山东副使[3],四十一年养病。天啓二年(1622年)起陕西副使,三年升湖廣分守道參政[4],五年考察去職。崇祯二年再起湖廣副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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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霍冲。祖霍忠晓。父霍坤,敕封文林郎南鄭縣知縣、赠陕西副使。母王氏,敕封孺人。具庆下。弟崧方、存方。娶戚氏,敕封孺人。子峤、岫、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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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2. ^ 《光州志》
  3. ^ 万历四十年正月,升镇江府知府霍镇为山东副使。
  4. ^ 《湖廣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