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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孟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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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孟震
大明通政使司左通政
籍貫山東濟南府淄川縣
字號字啟胤,號筠蒼
出生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十一月十九日
逝世崇禎九年(1636年)十月初七日
配偶娶贾氏
親屬(子)王鐻、王鎔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王孟震(1563年—1636年),字啟胤,號筠蒼山東濟南府淄川縣三台莊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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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第十名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名,廷試三甲第二百二十八名進士。[1]都察院觀政,丁母憂歸。服闋,二十六年始謁選授行人司行人,二十八年(1600年)任貴州鄉試主考官,三十二年(1604年)丁父憂歸,三十五年(1607年)起補原職,奉命迎葉向高入朝,升浙江道監察御史,三十八年(1610年)奉敕巡按遼東,未行而例轉。四十一年(1613年)出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巡冀寧,四十三年(1615年)調山西按察司副使、分巡河東,四十五年(1617年)考察罷職,天啟三年(1623年)起復工部營繕司主事,四年(1624年)升工部都水司員外郎,升郎中,改光祿寺丞,五年(1625年)升尚寶司卿,八月升通政使司左通政[2]魏忠賢擅政,以黨附異類,竟削奪歸。七年(1627年)崇禎帝即位,復舊職。鐫一石章自號霞鄰主人,搆一別墅,約二三故舊效香山九老之社,刻觴政曰:“勿談席外事,勿牽席外人,勿以禮相繩,勿以言相上”,犯者罰以金谷酒數。尤善為小品歌曲,興至輒命家僮歌以侑酒,奮袖低昂,蹋足為節,不自知其拓落不偶也。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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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經,壽官;祖父王宗道,主簿;父王度,號方嶼,县丞、贈左通政。前母李氏,母蘇氏,贈恭人。妻賈氏。子王兆生、王蕃生、王福生、王寅生、王東生,俱邑庠生。晚年育幼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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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履歷》:王孟震,筠蒼,易一房,戊辰十一月十九日生。淄川县人,甲午十名,會試一百二十名,三甲二百二十八名。都察院政,戊戌授行人,庚子貴州主考,乙巳丁憂,丁未補原职,行取,戊申八月授浙江道,己酉巡视北城,本年巡视東城,庚戌巡视皇城,本年遼東巡按,癸丑升山西河东道參議,乙卯升本省副使,丁巳京察,癸亥降河南布政司理问,本年升营缮司主事,甲子升员外,本年升都水司郎中,升光禄寺丞,乙丑升尚寶司卿,本年升左通政,为民。
  2. ^ 《中憲大夫通政使司左通政筠蒼王公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