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檔案存廢討論
新增話題
關於「Image:南峰社區衛星圖片.jpg」
[編輯]我是Image:南峰社區衛星圖片.jpg的上傳者,是被通知參與該圖片提報存廢的討論的。
疑惑的是,維基聲稱「對於每個提報的檔案,各位編輯者都可以用以下投票發表去留意見,但投票者必須是自動確認用戶或是被提報檔案的上傳者」,「根據投票規則,投票者必須為自動確認用戶資格,但原作者不在此限。」
既然如此,為何我無法參與討論?我的頁面中,並沒有可「編輯」的字樣,所以,只好把我的意見寫在這裡。
管理員稱此圖片需要討論刪除的理由是「不是網頁截圖,侵犯著作權」。我原來以為google earth的全屏幕截圖,應該是算網頁截圖,而且上傳的圖片中,並沒有將google earth的版權資訊刪除,因此並沒有侵犯google earth的版權。
另一方面,關於該上傳圖片上的其它信息,是作為上傳者的我本人所加,應該是不涉及其它人的著作權。
如果管理員認為google的截圖不能上傳,或者可以上傳,但禁止在圖像上添加其它信息(google earth本身有此功能);或者24小時內沒有人對此發表意見,請管理員刪除此圖片。—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zochithin(對話|貢獻)於2008年9月21日 (日) 15:05加入。
- 已修正編輯按鈕不能顯示的問題。還有注意的是,網頁截圖只許作「論證和評注與該網站有關的問題」用途,就算這圖片是網頁截圖,但是目前並非用作評注網站問題,也是不符合規定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9月22日 (一) 19:02 (UTC)
可以修改敘述嗎?
[編輯]提報檔案的存廢檢討的「壹。在檔案描述頁在放置刪除標籤在欲提報之檔案的描述頁頁頂加上「 {{subst:vfd/auto}} 」。
語法改為{{vfd|刪除理由|time=2012-4-26}},這樣如何呢?因為我剛剛用上面的語法無法輸入理由。
謝謝。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4月26日 (四) 12:16 (UTC)
頁面存廢討論結束時,建議管理員除記錄「刪除」或「保留」決定之外,也記存最後決定的理由
[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每一討論結束時,記錄存廢決定和簡短理據,以備將來查詢和參照,避免不必要的重複討論。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06:19 (UTC)--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06:19 (UTC)
- (+)支持--—— 紅渡廚(留言・貢獻・歡迎監督紅渡廚是否仍有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若有請點此舉報。) 2025年2月23日 (日) 10:31 (UTC)
- 傾向支持,但對結案管理員是多花時間的事情,以及可能少數例子管理員不想明確表態(持續爭議,或者避嫌)。對討論過於公式化或無意義的簡短理據建議避免。--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0:42 (UTC)
- 實際存廢討論是按討論共識判定的,管理員不會作出與共識相反的決定?-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09 (UTC)
- (!)意見:存廢討論中常常出現有關支持保存或刪除的各種理由;這些不一定包括在提刪者列出的理據內。如果影響存廢決定的主要理由能被記存,對社群會有長期參考意義,避免類似或同一條目的重建或重複提刪,也有利於以後充實、改進Wikipedia:刪除方針。而由管理員憑主觀印象對意見是否明顯所判斷的「共識」則可能隨時過境遷而漂移,造成以後「共識內容」難以查詢。 P.S. 同樣道理也適用於維基百科:存廢覆核、維基百科:封禁等:在結案做出決定之時,應該列出主要理由。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04:07 (UTC)
- @Shizhao,通知常活躍的管理員--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10 (UTC)
- per 千村狐兔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4日 (一) 02:55 (UTC)
- 管理員作出與討論完全相反,在討論中完全沒有提及過的決定也不是一兩次的事--某人✉ 2025年3月8日 (六) 13:34 (UTC)
- 可能最常出現的理由:per nom--東風(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15 (UTC)
- 請說明一下nom指什麼。--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35 (UTC)
- 基於Easterlies的意見有一個提議:是否可以規定如果關閉理由僅為per nom的話可以略去關閉理據,但理由並不僅為per nom的話則不可略去?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31 (UTC)
- 強制要求所有討論給出理據並不合理。對於有爭議或較冗長的討論,管理員結案時本來就通常會多給理由,省得被找碴(當然不能完全避免就是)。亦可以料想若堅持推動此案,不過是新條目推薦候選支持票理由「有說等於沒說」一事重演罷了。其餘意見同YFdyh000、Manchiu、Shizhao及Easterlies。——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4日 (一) 15:20 (UTC)
- 如果提案是建議(指引),應該沒有強制,只是希望管理員意見態度能被參考、有助後續討論。書生的不少結案沒給理由。有時給理由容易被認為可反駁(找弱點,或者繼續說服)或者在站隊,所以才不給或者只給含糊理由了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21 (UTC)
- 結案時多一個操作,對管理員來說,當然是添了點麻煩。但從社群發展而言,程序有據可循、可查應該是一個長遠目標。而如果能減少某些條目或模板(如Template:新興技術)因類似原因的重建、反覆提刪,應該能夠減少社群資源的浪費。況且在一些常見情況如上面提到的 per nom ,可考慮列出理由操作的一概省略減免。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23 (UTC)
- 如果有人不服管理員結案時沒給出理由,直接詢問或者提請存廢覆核。--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58 (UTC)
- 印象里這樣的詢問通常得不到置理,很難說是理想結果。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6:00 (UTC)
- 得不到置理的大部分都是無理取鬧,忽略所有鬧劇,時刻保持冷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6日 (三) 03:03 (UTC)
- 順便在這裡詢問一下:決定刪除Template:中國瀑布模板,獲得共識的理由是什麼? --Zhenqinli(留言) 2025年3月12日 (三) 04:09 (UTC)
- 得不到置理的大部分都是無理取鬧,忽略所有鬧劇,時刻保持冷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6日 (三) 03:03 (UTC)
- 印象里這樣的詢問通常得不到置理,很難說是理想結果。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6:00 (UTC)
- 如果有人不服管理員結案時沒給出理由,直接詢問或者提請存廢覆核。--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58 (UTC)
- 能寫當然是最好,然而實際上管理員根本沒時間寫什麼結論。--Ghren🐦🕖 2025年2月27日 (四) 11:27 (UTC)
- (+)支持建議指明所依據的理由或用戶。— Gohan 2025年3月3日 (一) 09:36 (UTC)
- (+)支持更清晰。 -Lemonaka 2025年3月6日 (四) 05:58 (UTC)
- (+)支持:更清晰。--WiiUf 2025年3月8日 (六) 10:43 (UTC)
七日內無明確反對意見, 公示七日,2025年3月15日 (六) 10:47 (UTC)結束。—WiiUf 2025年3月8日 (六) 10:45 (UTC)
- 同Ghren。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3月8日 (六) 13:22 (UTC)
- @Zhenqinli:公示似乎已經通過,因此容我確認一下哪些頁面的哪些地方需要修訂,以明確社羣的決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4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