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档案存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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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mage:南峰社区卫星图片.jpg”
[编辑]我是Image:南峰社区卫星图片.jpg的上传者,是被通知参与该图片提报存废的讨论的。
疑惑的是,维基声称“对于每个提报的档案,各位编辑者都可以用以下投票发表去留意见,但投票者必须是自动确认用户或是被提报档案的上传者”,“根据投票规则,投票者必须为自动确认用户资格,但原作者不在此限。”
既然如此,为何我无法参与讨论?我的页面中,并没有可“编辑”的字样,所以,只好把我的意见写在这里。
管理员称此图片需要讨论删除的理由是“不是网页截图,侵犯著作权”。我原来以为google earth的全屏幕截图,应该是算网页截图,而且上传的图片中,并没有将google earth的版权信息删除,因此并没有侵犯google earth的版权。
另一方面,关于该上传图片上的其它信息,是作为上传者的我本人所加,应该是不涉及其它人的著作权。
如果管理员认为google的截图不能上传,或者可以上传,但禁止在图像上添加其它信息(google earth本身有此功能);或者24小时内没有人对此发表意见,请管理员删除此图片。—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Dzochithin(对话|贡献)于2008年9月21日 (日) 15:05加入。
- 已修正编辑按钮不能显示的问题。还有注意的是,网页截图只许作“论证和评注与该网站有关的问题”用途,就算这图片是网页截图,但是目前并非用作评注网站问题,也是不符合规定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9月22日 (一) 19:02 (UTC)
可以修改叙述吗?
[编辑]提报档案的存废检讨的“壹。在档案描述页在放置删除标签在欲提报之档案的描述页页顶加上「 {{subst:vfd/auto}} 」。
语法改为{{vfd|刪除理由|time=2012-4-26}},这样如何呢?因为我刚刚用上面的语法无法输入理由。
谢谢。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4月26日 (四) 12:16 (UTC)
页面存废讨论结束时,建议管理员除记录“删除”或“保留”决定之外,也记存最后决定的理由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建议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每一讨论结束时,记录存废决定和简短理据,以备将来查询和参照,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讨论。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06:19 (UTC)--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06:19 (UTC)
- (+)支持--——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此举报。) 2025年2月23日 (日) 10:31 (UTC)
- 倾向支持,但对结案管理员是多花时间的事情,以及可能少数例子管理员不想明确表态(持续争议,或者避嫌)。对讨论过于公式化或无意义的简短理据建议避免。--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0:42 (UTC)
- 实际存废讨论是按讨论共识判定的,管理员不会作出与共识相反的决定?-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09 (UTC)
- (!)意见:存废讨论中常常出现有关支持保存或删除的各种理由;这些不一定包括在提删者列出的理据内。如果影响存废决定的主要理由能被记存,对社群会有长期参考意义,避免类似或同一条目的重建或重复提删,也有利于以后充实、改进Wikipedia:删除方针。而由管理员凭主观印象对意见是否明显所判断的“共识”则可能随时过境迁而漂移,造成以后“共识内容”难以查询。 P.S. 同样道理也适用于维基百科:存废复核、维基百科:封禁等:在结案做出决定之时,应该列出主要理由。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04:07 (UTC)
- @Shizhao,通知常活跃的管理员--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10 (UTC)
- per 千村狐兔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4日 (一) 02:55 (UTC)
- 管理员作出与讨论完全相反,在讨论中完全没有提及过的决定也不是一两次的事--某人✉ 2025年3月8日 (六) 13:34 (UTC)
- 可能最常出现的理由:per nom--东风(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15 (UTC)
- 请说明一下nom指什么。--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35 (UTC)
- 基于Easterlies的意见有一个提议:是否可以规定如果关闭理由仅为per nom的话可以略去关闭理据,但理由并不仅为per nom的话则不可略去?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31 (UTC)
- 强制要求所有讨论给出理据并不合理。对于有争议或较冗长的讨论,管理员结案时本来就通常会多给理由,省得被找碴(当然不能完全避免就是)。亦可以料想若坚持推动此案,不过是新条目推荐候选支持票理由“有说等于没说”一事重演罢了。其余意见同YFdyh000、Manchiu、Shizhao及Easterlies。——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2月24日 (一) 15:20 (UTC)
- 如果提案是建议(指引),应该没有强制,只是希望管理员意见态度能被参考、有助后续讨论。书生的不少结案没给理由。有时给理由容易被认为可反驳(找弱点,或者继续说服)或者在站队,所以才不给或者只给含糊理由了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21 (UTC)
- 结案时多一个操作,对管理员来说,当然是添了点麻烦。但从社群发展而言,程序有据可循、可查应该是一个长远目标。而如果能减少某些条目或模板(如Template:新兴技术)因类似原因的重建、反复提删,应该能够减少社群资源的浪费。况且在一些常见情况如上面提到的 per nom ,可考虑列出理由操作的一概省略减免。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23 (UTC)
- 如果有人不服管理员结案时没给出理由,直接询问或者提请存废复核。--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58 (UTC)
- 印象里这样的询问通常得不到置理,很难说是理想结果。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6:00 (UTC)
- 得不到置理的大部分都是无理取闹,忽略所有闹剧,时刻保持冷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6日 (三) 03:03 (UTC)
- 顺便在这里询问一下:决定删除Template:中国瀑布模板,获得共识的理由是什么? --Zhenqinli(留言) 2025年3月12日 (三) 04:09 (UTC)
- 得不到置理的大部分都是无理取闹,忽略所有闹剧,时刻保持冷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6日 (三) 03:03 (UTC)
- 印象里这样的询问通常得不到置理,很难说是理想结果。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6:00 (UTC)
- 如果有人不服管理员结案时没给出理由,直接询问或者提请存废复核。--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58 (UTC)
- 能写当然是最好,然而实际上管理员根本没时间写什么结论。--Ghren🐦🕖 2025年2月27日 (四) 11:27 (UTC)
- (+)支持建议指明所依据的理由或用户。— Gohan 2025年3月3日 (一) 09:36 (UTC)
- (+)支持更清晰。 -Lemonaka 2025年3月6日 (四) 05:58 (UTC)
- (+)支持:更清晰。--WiiUf 2025年3月8日 (六) 10:43 (UTC)
七日内无明确反对意见, 公示七日,2025年3月15日 (六) 10:47 (UTC)结束。—WiiUf 2025年3月8日 (六) 10:45 (UTC)
- 同Ghren。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3月8日 (六) 13:22 (UTC)
- @Zhenqinli:公示似乎已经通过,因此容我确认一下哪些页面的哪些地方需要修订,以明确社群的决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43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