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車邦佑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車邦佑
大明湖廣道監察御史
籍貫廣東惠州府博羅縣軍籍
出生弘治十六年十月初十日
逝世嘉靖二十七年戊申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嘉靖十年乙未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車邦佑(1503年—1548年),翊卿,號鶴岑廣東惠州府博羅縣泰美鎮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弘治十六年(1503年)十月初十生,苦讀力學,嘉靖十年(1531年)中式乙未科廣東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登乙未科會試第六十九名,廷試三甲第二百十八名進士,初授山東行人司行人嘉靖十九年十月,選任浙江道試監察御史,「為人狷介,好任氣」,又任京都五城御史,「巡南城,督京輔屯政,風紀振肅」[1],不畏強權,彈劾武定侯郭勛,遷湖廣監察御史,升北京巡城御史,與曾守約曾舜漁、利賓被稱為「惠州晚明四御史」。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正月,因兵部侍郎兼總督陝西三邊軍務曾銑上《重論復河套疏》,為嚴嵩所誣,邦佑「義憤所激,申救甚切」,被廷杖,旋卒[2]

家族

[編輯]

曾祖車毅。祖父車廣運,官廣西橫州知州。父車霆。母黃氏;繼母韓氏、周氏。具慶下。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博羅縣誌》
  2. ^ 道光《廣東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