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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樂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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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樂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左參議
籍貫湖廣辰州府盧溪縣
出生六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继娶董氏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李樂(1499年—?),字和仲,號鹿泉湖廣辰州府盧溪縣人,軍籍,治《易經》,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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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湖廣鄉試第十三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登乙未科會試第八十六名,廷試第二甲第五十四名進士[1][2]。初授南京户部主事,歷官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七月升河南左參議[3]。歷雲南、河南副使、山西參政,官至太僕寺少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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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李昕;祖父李時舉;父李廷鵬,曾任知縣。母龔氏。严侍下[4]。從弟李棟,嘉靖戊戌進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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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一》:嘉靖二十四年七月甲戌,升湖广右布政使姚文照为浙江左布政使,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李乐为河南左参议。
  4. ^ 龚延明主编 (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