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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樂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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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樂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左參議
籍貫湖廣辰州府盧溪縣
出生六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繼娶董氏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李樂(1499年—?),字和仲,號鹿泉湖廣辰州府盧溪縣人,軍籍,治《易經》,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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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湖廣鄉試第十三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登乙未科會試第八十六名,廷試第二甲第五十四名進士[1][2]。初授南京戶部主事,歷官南京吏部文選司郎中,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七月升河南左參議[3]。歷雲南、河南副使、山西參政,官至太僕寺少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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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李昕;祖父李時舉;父李廷鵬,曾任知縣。母龔氏。嚴侍下[4]。從弟李棟,嘉靖戊戌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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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一》:嘉靖二十四年七月甲戌,升湖廣右布政使姚文照為浙江左布政使,南京吏部文選司郎中李樂為河南左參議。
  4. ^ 龔延明主編 (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