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數(irrational number)是指有理數以外的實數,當中的「理」字來自於拉丁語的rationalis,意思是「理解」,實際是拉丁文對於logos「說明」的翻譯,是指無法用兩整數之比來說明的無理數。
非有理數之實數不能寫作兩整數之比。若將它寫成小數形式,小數點後有無限多位,並且不會循環,即無限不循環小數(任何有限或無限循環小數可表示成兩整數的比)。常見無理數有大部分的平方根、π和e(後兩者同時為超越數)等。無理數另一特徵是無限的連分數表達式。
傳說中,無理數最早由畢達哥拉斯學派弟子希伯斯發現,他以幾何方法證明
無法用整數及分數表示;而畢達哥拉斯深信任意數均可用整數及分數表示,不相信無理數存在,後來希伯斯觸犯學派章程,將無理數透露給外人,因而被扔進海中處死,其罪名竟然等同於「瀆神」。另見第一次數學危機。
無理數可以通過有理數的分劃的概念來定義。
1.73205080…
=0.47712125…
2.71828182845904523536…
0.70710678…
3.141592653589793238462…
- 無理數加或減有理數必得無理數。
- 無理數乘以或除以不等於0的有理數必得無理數。
- 無理數的平方根、立方根等次方根必得無理數。但無理數的無理數次冪不一定是無理數,如
是有理數。
無理數與無理數的四則運算的結果往往不知道是否無理數。如
,
都是無理數與無理數進行四則運算得到有理數的例子。只有一些特定形式的數,如
,可以證明是無理數。而
、
等數未知是否是無理數,事實上,對於任何非零整數
及
,不知道
是否無理數。
我們亦不知道
、
、
、歐拉-馬歇羅尼常數
、卡塔蘭常數
和費根鮑姆常數是否無理數。
無理數集是不可數集(有理數集是可數集而實數集是不可數集)。無理數集是不完備的拓撲空間,它與所有正數數列的集拓撲同構,當中的同構映射是無理數的連分數開展,因而貝爾綱定理可應用於無數間的拓撲空間。
,
選取正實數
使
。
經由遞迴處理

證明
是無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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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
是有理數,且
,
是最簡分數。
兩邊平方,得
。將此式改寫為
,可見
為偶數。
因為平方運算保持奇偶性,所以
只能為偶數。設
,其中
為整數。
代入可得
。同理可得
亦為偶數。
這與
為最簡分數的假設矛盾,所以
是有理數的假設不成立。
此結論可進一步推廣,當
為正整數但不是完全平方數時,
是無理數。一般地,根據有理數根定理,對於方程式
,
是整數,
,方程式的有理數解
必須滿足
是常數項
的整數因子以及
是首項
的整數因子,而其他的解是無理數。
證明
是無理數
[編輯]
假設
是有理數,且
,那麼有



因為
是偶數,
是奇數,所以得到矛盾,因此
是無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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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數集 |
- 自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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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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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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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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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代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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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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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萊-迪克森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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