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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必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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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必鏡,號湛明,直隸延慶衛(今北京延慶縣)人,清朝初年政治人物。明崇禎年間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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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順天府鄉試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三甲進士。[1]都察院觀政,十一年任山東樂安縣知縣[2],十三年考察去職,十四年補大同府知事。清順治三年(1646年)出任松江府華亭縣知縣一職,順治五年(1648年)由張廷琦接任[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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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潘必鏡,曾祖相,歲貢、州判;祖烈,壽官;父丕,廣平府訓導。湛明,詩五房,庚子十二月十一日生,延慶衛人,丁卯一百二十三名,會二百一十八名,三甲一百十二名,都察院觀政,戊寅授楽安知縣,庚辰考察,辛巳補大同府知事,癸未口州府知事。
  2. ^ 《樂安縣誌》·卷之九:潘必鏡北直延慶州人,進士,崇徵十一年任
  3.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銜
前任:
朱芾煌
樂安縣知縣
1638年-1640年
繼任:
喬尚質
山西舉人
前任:
陳鑑
華亭縣知縣
1646年-1648年
繼任:
張廷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