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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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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同德
大明工科右給事中
籍貫河南祥符縣
出生嘉靖己未(1559年)九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

張同德(?—?),號明寰,河南開封府祥符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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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河南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五十五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二十二年授吏科給事中,二十三年五月仕至工科右給事中[1][2]。二十四年因費甲金一案革職為民。天啓二年(1622年)贈光祿寺少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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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誠;祖父張繼先;父張恩,府同知致仕,贈奉政大夫[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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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