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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于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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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于汴
大明資德大夫正治上卿都察院左都御史
籍貫山西安邑縣
字號字自梁,號貞予
出生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逝世崇禎七年(1634年)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山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共發編》14卷
  • 《仰節堂集》4卷

曹于汴(1558年—1634年),字自梁,號貞予山西平阳府安邑縣明朝政治人物。萬曆辛卯山西解元,聯捷進士。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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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西鄉試第一名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進士[1][2],授淮安府推官。二十六年行取考选,升吏科給事中,遇事敢言。三十年巡视光禄寺,巡皇城,升刑科右給事中,本年管十庫。疏劾南北两京兵部尚書田樂邢玠及雲南巡撫陳用賓,樂、玠被迫引病去職。吏部郎中趙邦清被刑科给事中張鳳翔、贵州道御史沈正隆交章论劾,邦清号哭禁门叫冤,声称是同僚鄧光祚侯執躬及堂官李戴诬陷,给事中田大益、御史左宗郢李培皆支持凤翔、正隆,而于汴則支持邦清,认为光祚、致躬应一同议处,神宗全部留中不报。三十一年二月告病乞休。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二月起補刑科右給事中,八月与翰林院检讨趙用光主考江西鄉試,本年巡青,三十五年七月升刑科左,三十六年巡十庫,三十七年七月升吏科都,三十八年正月掌管官员拾遺考察,同考禮部會試。三十九年三月京察,吏部尚書孫丕揚与侍郎蕭雲舉、副都御史許弘綱总领其事,考功郎中王宗贤、吏科都给事中曹于汴、河南道御史湯兆京、协理御史乔允升佐理。湯賓尹劉國縉等被察,而以年例出王紹徽喬應甲岳和聲於外。由此引发東林黨、宣黨、昆黨、秦黨互相黨争攻击。曹于汴在管两次考察後,因不便再管,屡疏乞归,神宗皆未理会,不得已出城候命,經葉向高奏请,四十年十二月升太常寺少卿致仕。

明光宗即位,詔起太常寺少卿,熹宗即位,泰昌元年十二月任太常寺添注少卿,天啓二年(1622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十月升左僉都御史、协理院事,佐趙南星主天啓三年癸亥京察,事竣,三月升左副都御史,八月吏部会推南京吏部尚书和吏部右侍郎,熹宗上点用余懋衡和曹于汴,于汴四次請辭不得,遂引疾歸。四年十月起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因劉紹徽、喬應甲依附魏忠賢,受其排斥,五年正月稱病請辭,七月御史石三畏疏論京察三變,指李三才和曹于汴为東林邪黨,被削籍为民。

崇禎元年(1628年),召拜左都御史,明年掌管己巳京察,將魏忠贤阉党盡數淘汰。崇祯三年,工部主事陸澄原弹劾于汴朋奸六罪,陸被贬,于汴亦称病致仕,崇禎七年(1634年)卒,年七十七。學者稱真予先生。《明史》有傳。[3][4][5]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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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共發編》、《仰節堂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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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曹玘,寿官;祖父曹司民,生员;父曹希舜,字伯孝,號雲津,生员;前母喬氏,母張氏[6]。子曹良。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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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五十四》,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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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謙益撰,《資德大夫正治上卿都察院左都御史贈太子太保安邑曹公神道碑》,《二學集碑傳》,2冊62卷,139-147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履歷》:曹于汴,真予,春秋房,甲子七月初十日生。安邑人,辛卯鄉試,三甲十八名。工部政,六月授淮安府推官,戊戌行取考选吏科給事中,壬寅巡视光禄,巡皇城,升刑科右給事中,本年管十庫,告病。丙午江西主考,本年巡青,丁未升本科左,戊申巡十庫,己酉升吏科都,庚戌同考,壬子升太常少卿,养病,甲子起原职,壬戌升大理寺右少卿,本年升都察院左佥都,癸亥升左付都,本年升吏部右侍郎,本年养病,甲子起南都察院右都御史,乙丑养病,本年为民,戊辰起左都,庚午患病。
  4. ^ 《明史》:曹于汴,字自梁,安邑人。萬曆十九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淮安推官。以治行高第,授吏科給事中。疏劾兩京兵部尚書田樂、邢玠及雲南巡撫陳用賓,樂、玠遂引去。吏部郎趙邦清被誣,于汴疏雪之。謁告歸,僦屋以居,不蔽風日。起歷刑科左、右給事中。朝房災,請急補曠官,修廢政。遼左有警,朝議增兵。于汴言:「國家三歲遣使者閱邊,盛奬邊臣功伐。蟒衣金幣之賜,官秩之增,未嘗或靳。今廢防至此,宜重加按問。邊道超擢,當於秩滿時閱實其績,毋徒循資俸,坐取建牙開府。」進吏科都給事中。給事中胡嘉棟發中官陳永壽兄弟奸,永壽反訐嘉棟。于汴極論永壽罪。故事,章疏入會極門,中官直達之御前,至是必啟視然後進御。于汴謂乖祖制,洩事機,力請禁之。三十八年典外察,去留悉當。明年典京察,屏湯賓尹、劉國縉等,而以年例出王紹徽、喬應甲於外。其黨羣起力攻,于汴持之堅,卒不能奪。以久次擢太常少卿,疏寢不下,請告又不報。候命歲餘,移疾歸。光宗立,始以太常少卿召。至則改大理少卿,遷左僉都御史,佐趙南星京察。事竣,進左副都御史。天啟三年秋,吏部缺右侍郎,廷推馮從吾,以于汴副。中旨特用于汴。于汴以從吾名位先己,義不可越,四辭不得,遂引疾歸。明年起南京右都御史,辭不拜。時紹徽、應甲附魏忠賢得志,必欲害于汴,屬其黨石三畏以東林領袖劾之,遂削奪。崇禎元年召拜左都御史。振舉憲規,約敕僚吏,臺中肅然。明年京察,力汰匪類,忠賢餘黨幾盡,仕路為清。溫體仁訐錢謙益,下錢千秋法司,訊不得實。體仁以于汴、謙益座主也,幷訐之。于汴亦發體仁欺罔狀。帝終信體仁,謙益竟獲罪。先是,詔定逆案。于汴與大學士韓爌、李標、錢龍錫,刑部尚書喬允升平心參決,不為已甚,小人猶惡之。故御史高捷、史范熷土素憸邪,為清議所擯,吏部尚書王永光力薦之。故事,御史起官,必都察院咨取。于汴惡其人,久弗咨。永光憤,再疏力爭。已得請,于汴猶以故事持之,兩人遂投牒自乞。于汴益惡之,卒持不予。兩人竟以部疏起官,遂日夜謀傾于汴。中書原抱奇者,賈人子也,嘗誣劾大學士爌。至是再劾爌及于汴并及尚書孫居相、侍郎程啟南、府丞魏光緒,目為「西黨」,請皆放黜,以五人籍山西也。帝絀抱奇言不聽。而工部主事陸澄源復劾于汴朋奸六罪。帝雖謫澄源,于汴卒謝事去。及辭朝,以敦大進規。七年卒,年七十七。贈太子太保。于汴篤志正學,操履粹白。立朝,正色不阿,崇奬名教,有古大臣風。
  5.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06:曹于汴(1558-1634)字自梁,號貞予,安邑人。萬曆二十年進士,以推官徵授吏科給事中,遇事敢言。熹宗立,遷左僉都御史,佐趙南星主京察,力扶善類,為魏忠賢所斥。崇禎初拜左都御史,振擧憲規,臺中肅然,于汴篤志力學,操履粹白,立朝不阿,有古大臣風。致仕,崇禎七年卒,年七十七。著有共發編、仰節堂集。學者稱真予先生。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