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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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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仲士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陝西省西安府耀州三原縣
出生嘉靖丙寅十二月十七日
親屬曾祖周兆,祖周顯,父周以庠
出身
  •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舉人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

周仲士(1566年—1625年),號純所(毓所),四川成都府仁壽縣陝西西安府耀州三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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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四川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九十六名進士。刑部觀政,授南直隶寧國府太平县知县,二十一年調合肥县,保留太平县,二十三年降河東運司经历,二十四年升湖广枝江县知县,二十九年降徐州判官,三十年升襄城知縣,三十一年補順天府儒學教授,三十二年升國子監博士,三十三年仕至刑部主事。[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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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周兆,苑马寺监正;祖周顯,歲貢;父周以庠,舉人、知州。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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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治《尚書一房》,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二十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九十六名進士。丙寅十二月十七日生,曾祖周兆;祖周顯;父周以庠。中式四川戊子鄉試舉人。仕至刑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