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允升
外观
喬允升 | |
---|---|
大明刑部尚書 | |
籍貫 | 河南孟津籍 |
字號 | 字吉甫,號鶴皋 |
出生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四月初一日 |
逝世 | 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 |
出身 | |
|
喬允升(1553年—1631年),字吉甫,號鶴臯,河南河南府孟津縣籍,洛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進士。天啟、崇禎間兩任刑部尚書。
生平
[编辑]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河南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三十六名[1][2][3]。吏部觀政,十二月除山西聞喜縣知縣,萬曆二十二年調為太谷縣知縣。在任期間督民夫修復酎泉渠,並在各村開荒十餘頃,又修學宮、均賦役、實倉儲、嚴保甲、禁淫汰、懲姦蠹、抑豪強,二十六年以治行高等行取入京,三十三年被擢升為江西道御史。[4]後來,他歷任宣、大、山西、畿輔等地的巡按御使,並著風采。[5]
萬曆四十年(1612年)喬允升累遷至順天府丞,四十四年升順天府尹,但當時正值齊楚浙黨掌權,黨政激烈,因而他于次年稱病歸里。天啟初年,起太常寺卿,天啓三年(1623年)歷官刑部左右侍郎,進刑部尚書,魏忠賢逐吏部尚書趙南星,以其為南星同黨,落職閒住。崇禎初,官復原職,并糾正了崇禎帝一些過激的訟獄[6]。崇祯二年(1629年)冬十月,后金皇太极率兵由喜峰口入关,逼近京師,在押囚犯刘仲金等狱囚一百七十人乘机越狱。崇禎帝震怒,诏令逮捕乔允升,論死,因年老改遣戍边卫。崇祯四年(1631年),允升被押解至戍所,不久卒,年七十八。[7]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太谷縣志》:(喬允升)任聞喜知縣,二十二年調繁太谷,情操惠政為一時冠。 本縣南酎泉渠歲久雍枯,允升督民夫開浚追侯城諸村田十餘頃。 修學宮,均賦役,實倉儲,嚴保甲,禁淫汰,懲姦蠹,抑豪強,在縣五年以治行高等徵授禦史。 天啟中歷官順天府尹,刑部侍郎,尚書。崇禎初坐法戍邊,未幾卒,民立祠祀之
- ^ 《明史》(喬允升傳):「喬允升,字吉甫,洛陽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太谷知縣。以治行高等征授御史。歷按宣、大、山西、畿輔,並著風采。」
- ^ 《明史》(喬允升傳):「崇禎初,召拜故官。時訟獄益繁,帝一切用重典。允升執法不撓,多所平反。」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675:喬允升,字吉甫,洛陽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太谷知縣,擢御史,累遷京兆尹。值三黨用事,移疾歸。天啟初起歷刑部左右侍郎,進尚書,魏忠賢逐吏部尚書趙南星,以允升為南星黨,落職閒住。崇禎初召拜故官,時訟獄益繁,帝一切用重典,允升執法不撓,多所平反。後以詿誤戍邊,未幾卒,天下惜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