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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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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奇(?—17世紀),元夫,號象六福建漳州府龍巖縣晉江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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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奇是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五十名舉人[2],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青浦知縣,再調任江都[3]。他不易投合他人,在江都以清明自矢,因此被彈劾歸鄉;家居時取與不隨便,操守為人所不能及[4]隆武年間他得起用為戶部陝西司郎中,但後事不詳[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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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器,祖吳順忠,父吳一相。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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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隆武)時戶部司官:……吳之奇,字元夫,龍巖人。崇禎十年進士。授青浦知縣,調江都,忤上官歸。起陝西司郎中。
  2. ^ 光緒《龍巖州志·卷十一·選舉志》:崇禎六年癸酉(舉人) 陸希詔榜 ……吳之奇 龍巖人,順天中式,丁丑進士。
  3. ^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吳之奇,曾祖噐,祖順忠,父一相。象六,易二房,丙午十一月十六日生,龍巖縣籍,晉江縣人,癸酉五十名,會九十九名,二甲三十二名,刑部觀政,本年授南直江都知縣,戊寅降調,己卯補瑞州府炤磨,庚辰考察。
  4. ^ 光緒《龍巖州志·卷十二·人物誌上》:吳之奇,字元夫,龍巖人,崇禎丁丑進士。性落落寡合,為江都令清操自勵,以不能逢迎被劾,歸里家居,取與不苟,其持守為不可及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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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 光緒《龍巖州志》·卷十一·選舉志
  • 光緒《龍巖州志》·卷十二·人物誌上
官銜
前任:
游正中
明朝青浦縣知縣
1637年-崇禎年間
繼任:
李煒
前任:
顏胤紹
明朝江都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歐陽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