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國楠
外觀
汪國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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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布政使司參政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婺源縣 |
字號 | 字仲木,號斗崙 |
出生 | 嘉靖丙寅三月二十二日(官年) |
逝世 | 萬曆四十二年甲寅 |
配偶 | 娶曹氏 |
親屬 | (子)胤昌、胤昇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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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國楠(?—1614年),字仲木,號斗崙,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十八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十一名,廷試三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2]。禮部觀政,本年六月授知浙江蘭谿縣,徵輸有法,課士有方,修義倉,行保甲。二十八年升南兵部車駕司管馬快舡主事,疏論花木不宜濫進,內臣不宜擅差。三十一年升員外郎,本年改南禮部,升儀制司郎中,三十四年出知真定府。郡滹沱河決口,工費叵測,無敢言築堤者,國楠堅請用鐡鍋連鎖載石沉水法,堤遂成。三十六年丁憂,三十九年起改江西南昌府知府,四十年五月升江西南瑞道副使[3],四十一年二月升山東東寧兵備參政[4],次年卒於官[5]。
家族
[編輯]曾祖汪盛全。祖汪欽,主簿。父汪激,庠生。母俞氏。慈侍下。[6]
參考文獻
[編輯]- 《金華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