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咸
外观
沈伯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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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国子监监丞 | |
籍贯 | 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人,秀水县民籍 |
出生 | 弘治丙辰四月十五日 |
配偶 | 妻张氏,继妻徐氏、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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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咸(1496年—1555年),字公甫,号鹤湖,浙江嘉兴府秀水县民籍嘉善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第四十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百四十四名,廷试三甲十四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行人司行人,十四年十一月选授户科给事中,十五年五月差往福建核对钱粮,十二月升礼科右,十六年八月升刑科左,十八年(1539年)二月升宁国府知府,不乐外任,乃疏讦文选司郎中黄祯,降为南京国子监监丞[1][2][3][4]。
家族
[编辑]曾祖沈真卿;祖沈达,寿官;父沈潮;母缪氏。具庆下。兄伯艮。子沈三锡。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一》:嘉靖十八年二月,升刑科左给事中沈伯咸为宁国府知府。伯咸不乐外任,乃疏讦文选司郎中黄祯前为考功郎中时朝觐考察诸不公不法事,且连及太仆寺少卿李邦直,诏都察院参看,不许隐护。院覆伯咸所指悉无据矧,当昨岁考察时,伯咸正居言职,寂无一语,今已奉旨升任,累日复冒科御具弹文,事属面谩,当罪。得旨:伯咸在职不言,升官后乃挟私妄奏,以原职降一级用,遂降为南京国子监监丞。
- ^ 《嘉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沈伯咸,字公甫,治《书经》,丙辰年四月十五日生。秀水县籍,嘉善县人。观都察院政,授行人,升礼给事,右给事,宁国知府,未任降,南国博,丞止。号鹤湖。曾祖真卿;祖达,寿官;父潮在;母缪氏。兄伯艮。子三锡。壬午乡试四十名,会试一百四十四名,廷试三甲十四名。
-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1783:沈伯咸,字公甫,号少泉,浙江秀水人。嘉靖十一年进士,由行人选户科给事中,迁直隶宁国府知府,寻改南京国子监丞,十八年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