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褒善
外观
史褒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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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褒善朝服像》,濮陽縣檔案館藏 | |
大明誥授通議大夫大理寺卿致仕 | |
籍貫 | 直隸大名府開州 |
字號 | 字文直,號沱村 |
出生 | 弘治己未十二月初十日 |
逝世 |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 |
配偶 | 娶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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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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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褒善(1499年—1562年),字文直,號南渠,又號沱村,直隸大名府開州(今河南省濮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大理寺卿。
生平
[编辑]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一名,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進士。吏部觀政,授行人,十五年五月實授監察御史,二十一年巡按湖廣,有平麻陽盜功,弹劾平蛮将军新宁伯譚綸諸罪状。又論承天守備太監傅霖驕橫,与留守李翱等不和,傅霖則訐褒善擅用響器鐵煉,驚擾陵寝,由此忤旨,二十二年五月降职为滁州判官。
不久,升國子監博士。調南京任吏部主事,升郎中,期間與楊繼盛同官,每日商議國事。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遷江西按察使司副使,歷官浙江右參政,三十一年十月升本省按察使,遷河南右布政使。倭寇猖獗,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七月,史褒善以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奏設沿山守備,又條陳江防六事,切中機宜,建瓜州城,倭寇至,生民得以保全。三十四年十一月升南京大理寺卿,给事中楊巍乞还褒善原职,世宗认为楊巍所言为是,遂令褒善仍督操江。倭寇自浙西突至,褒善自芜湖往徽宁避之,给事中张师载论劾褒善选愞失职,三十五年六月令闲住。三十六年三月升大理寺卿致仕。有《沱村集》。[1][2]
紀念
[编辑]濮阳县原有“八都坊”,建于明万历年间,紀念纪著、侯英、王綖、李珏、赵廷瑞、史褒善、吉澄、董汉儒八位明代开州籍官员。文革期间拆毁,现已重建。
著作
[编辑]- 《登望京楼和韵之一》
- 翠微掩映夕阳幽,尺五天边见此楼。
- 势接医闾隆地轴,影浮辽海静胡丘。
- 断鸿风度朱廉暮,化鹤丹归紫雾收。
- 数点云山横朔漠,长安西望自迟留。
家族
[编辑]曾祖史敬,祖史英,父史記,前母王氏;馬氏;繼母孫氏。弟揚善;旌善。子史燦;史煇。
参考资料
[编辑]-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1091:史褒善,字文直,號沱村,大名人。擧嘉靖十一年進士,歷監察御史,巡按湖廣,有平麻陽盜功。以論守陵璫驕橫忤旨,旋與楊繼盛同官,日以國事相砥勉。倭寇猖獗,奏設沿山守備,又條陳江防六事,切中機宜,建瓜州城,倭至,民賴以全,終南吏部郎中。有沱村集。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民籍,治《易經》,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進士。十二月初十日生,行一,曾祖史敬;祖史英;父史記;前母王氏;馬氏;繼母孫氏。嚴侍下,妻張氏,弟揚善;旌善,子燦;煇。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四十三名。觀吏部政,陞御史,降滁州判官,陞國博,南吏主事,郎中,江西副使,浙江參政,按察使,河南右布政,操江,右僉都,陞南大理卿,尋奉旨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