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咸
外观
沈伯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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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國子監監丞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秀水縣民籍 |
出生 | 弘治丙辰四月十五日 |
配偶 | 妻張氏,繼妻徐氏、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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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咸(1496年—1555年),字公甫,號鶴湖,浙江嘉興府秀水縣民籍嘉善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十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四名,廷試三甲十四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行人司行人,十四年十一月選授戶科給事中,十五年五月差往福建核对钱粮,十二月升禮科右,十六年八月升刑科左,十八年(1539年)二月升寧國府知府,不樂外任,乃疏讦文选司郎中黄祯,降为南京國子監监丞[1][2][3][4]。
家族
[编辑]曾祖沈真卿;祖沈達,壽官;父沈潮;母繆氏。具慶下。兄伯艮。子沈三錫。
參考文獻
[编辑]-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一》:嘉靖十八年二月,升刑科左给事中沈伯咸为宁国府知府。伯咸不乐外任,乃疏讦文选司郎中黄祯前为考功郎中时朝觐考察诸不公不法事,且连及太仆寺少卿李邦直,诏都察院参看,不许隐护。院覆伯咸所指悉无据矧,当昨岁考察时,伯咸正居言职,寂无一语,今已奉旨升任,累日复冒科御具弹文,事属面谩,当罪。得旨:伯咸在职不言,升官后乃挟私妄奏,以原职降一级用,遂降为南京国子监监丞。
-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沈伯咸,字公甫,治《書經》,丙辰年四月十五日生。秀水縣籍,嘉善縣人。觀都察院政,授行人,陞禮給事,右給事,寧國知府,未任降,南國愽,丞止。號鶴湖。曾祖真卿;祖達,壽官;父潮在;母繆氏。兄伯艮。子三錫。壬午鄉試四十名,會試一百四十四名,廷試三甲十四名。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1783:沈伯咸,字公甫,號少泉,浙江秀水人。嘉靖十一年進士,由行人選戶科給事中,遷直隸寧國府知府,尋改南京國子監丞,十八年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