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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 (万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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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16世纪—17世纪),仲鲁,号念塘山西平阳府襄陵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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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是平凉训导李遇春的曾孙、沔县知县李兰的孙子,在万历十六年(1588年)中戊子科乡试第五十五名举人[2],二十三年(1595年)成进士,通政司观政,二十四年二月获授定兴知县[3],九年内视民事如家事,入祀县内名宦祠;升任礼部精膳司主事,三十三年八月调任祠祭司主事,提督太医院药库,三十五年八月考选,三十六年八月改官工科给事中,十二月上铨政七条,极力弹劾工程太监陈永寿与其兄邦彦剥削商户,侵吞钱粮。三十八年四月充正使,册封韩府建宁王。四十年正月升兵科右给事中,七月与检讨郑以伟负责浙江乡试,得人为盛。八月升为工科左给事中,管盔甲、王恭二厂,四十二年巡青,九月再升为吏科都给事中,有《三垣奏疏》万言,写下国家忠臣事绩。四十五年以纠正年例请告辞官。

光宗继位,起升李瑾为太常寺少卿,天启元年(1621年)升为顺天巡抚右佥都御史,上陈保卫边疆的策略,二年七月加兵部右侍郎衔,照旧巡抚,十月回部管事,二年升兵部添设左侍郎,三年三月补本部左侍郎,管三部事,五月清理贴黄,再署部事。其时魏珰求荫,他坚持不配合,因此连上三疏告归,五年九月被削夺官诰,但他从不介意;到魏忠贤伏诛,朝廷数次特诏起用,他也不再出仕,并上请让灵石平阳关恢复隶属汾州,后来居家期间遇上寇乱,他多方守御捐输,救活不少人民,死后追赠尚书,谕祭葬,得恩荫[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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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遇春,涿州学正。祖父李兰,沔县知县。父李贞,庠生、赠文林郎定兴县知县。母单氏,赠孺人。重庆下。娶张氏,封孺人。子本质、本实、本坚、本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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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一·名贤传》:李瑾 字仲鲁,遇春曾孙,兰之孙。初任直隶定兴知县,抚循九载,视民事如家事,祀名宦;行取礼部精膳司主事,改工科给事中,典试浙江,有得人庆。旋升兵科右,继升工科左,升吏科都,有《三垣奏疏》万言,俱补国忠君实绩;由太常寺卿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按顺天,具保疆长策,晋兵部左侍郎署尚书事。时魏珰求荫,公坚持不给,三疏告归,削夺官诰,恬不介意;珰伏诛,特诏数起不出,至于灵石,为平阳关锁,向隶汾州,公具疏力复,阖郡赖之。居家值寇乱,多方守御,灾祲捐输,全活甚众,后赠尚书,谕祭葬有恩荫。
  2.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六·选举表》:(万历)戊子科(举人)……李瑾 见甲科
  3.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履历》:李瑾,念塘,易五房,十二月初十日生。襄陵县人,戊子五十三名,会试二百六十四名,三甲一百五十名。通政司政,丙申授定兴知县,九年考满,升礼部主事,本年行取,丁未考选,戊申八月授工科给事中,己酉巡视厂库,庚戌巡视十库,本年册封韩藩,壬子升兵科右,浙江主考,升工科左,管盔甲、王恭厂,甲寅巡青,升吏科都,丁巳以纠正年例请告,庚申起升太常寺少卿,辛酉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壬戌加兵部右侍郎,本年升左侍郎,回部,甲子养病,乙丑革夺,戊辰奉旨复职,补给诰命,候起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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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一·名贤传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六·选举表
官衔
前任:
杨凤翼
明朝定兴县知县
1596年-1605年
继任:
宋继登
前任:
董汉儒
明朝兵部尚书
1623年
(署)
继任:
赵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