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文明/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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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维基百科: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增加例子的建议
- 当某个人员向你解释某件事时, 你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4:42 (UTC)
- 这可能没有人关注。--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01 (UTC)
- 不过您已经加了的样子。估计会被回退,近些年方针页的修订要走WP:7DAYS流程。--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04 (UTC)
- 谢谢User:YFdyh000。 已经回退。 如果7天后没有人发言,是否是表明不能修改?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50 (UTC)
Wikipedia: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 - 提议增加下面例子
提议在Wikipedia: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一节中增加下面例子:
- 当某个人员向你解释某件事时, 你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你多天不回复, 按维基惯例,就隐含你已经默认。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 (-)反对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你多天不回复, 按维基惯例,就隐含你已经默认。”此条文。此条文可能强迫他人须不断回应他人的已被反驳或不合理之论点,最终演变成出现大量无意义的回复及不利理性讨论的进行。--SCP-0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4:44 (UTC)
- Gluo88的提议有列出要增加的内容,但没有说明要增加这些例子的原因, 建议说明一下。--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4:51 (UTC)
- 谢谢user:Wolfch的提示。User:SCP-2000谢谢您发表意见, 我是新手,我翻译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中文维基百科被某个人(M君)的作出的疑似侵权判断。在讨论中 (见: 1. 柯里悖论疑似侵权讨论 - [1], 2. 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21年2月#研讨如何判定翻译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中文维基百科的版权中的遇到的多个问题(方针问题), ),5名或以上的维基人认为“不是侵权”,并且有维基人认为M君是“恶意推断”。 但仍遇到下面实际问题:
- 1. 当我和其它维基人向M君解释某件事时,M君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只是笼统否定等,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 2. 当提出疑似侵权判断可能是“误判”时,很快有维基人做了比较和鉴定,认为我的版本和第三网站版本相似部分都是由维基英文翻译的,没侵权。他最初不回应那几位维基人。然后, 反复说是“抄袭”。当其它维基人和我向M君指出“第三网站版本没有版权, 问M君是否认可, 讨论已经延续两个多月了, 他至今没有回应这个关键问题。
- 3. 当M君作出的疑似侵权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而且由5名或以上的维基人认为“不是侵权”,并且有维基人认为他是“恶意推断”。 M君一方面不回复某些关键而有理有据的反驳(来自我本人和多名维基人),另一方面相同或不同维基人的新发言中,不断重复他已经被反驳并且没有正面回应的“疑似侵权判断”。
-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5:54 (UTC)
- 谢谢您的回复, 上述的回复主要是以您和M君的互动为主, 我会认为要修改Wikipedia:文明时, 比较需要提到的是Wikipedia:文明有什么不足之处, 以及您举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的相关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22:40 (UTC)
- Wolfch 我发现, 现在Wikipedia: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一节只有两个例子。 我提议有列出要增加的内容都属于Wikipedia#失礼发生的例子。 我觉得好像需要由日常遇到的实际真正问题的例子来补充。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1:53 (UTC)
- 谢谢您的回复, 上述的回复主要是以您和M君的互动为主, 我会认为要修改Wikipedia:文明时, 比较需要提到的是Wikipedia:文明有什么不足之处, 以及您举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的相关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22:40 (UTC)
- 根据User:SCP-2000前面提出对第二条的担忧和反对,修改第二条提议如下:
-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并且你多天不回应反驳(排除了此情况:强迫他人须不断回应他人的已被反驳或很明显不合理之论点,最终演变成出现大量无意义的回复及不利理性讨论的进行)。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现再调整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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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03 (UTC)
- 我仍觉得目前的讨论, 没有提到加入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方针的相关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24 (UTC)
- 谢谢。“失礼发生的例子”这一节是Wikipedia:文明已经有的,我是在假定该章节以前做过已经Wikipedia:文明方针的相关性的讨论,共识和公示等, 才被接受为是和Wikipedia:文明方针的相关而收为其中一节。 对于“失礼发生的例子”节, 我觉得好像需要吧日常遇到的失礼发生的例子补充进来就可以了。 当然,这些例子需要是“失礼发生的例子”。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51 (UTC)
- 并且建议:如有可能, 请将你见到最近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加入到 Wikipedia: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小节或Wikipedia:文明其它有关的例子小节,帮助以后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12:26 (UTC)
- (-)反对修改, 目前增加的例子似乎是和G君及M君的争执有关, 我认为不太有必要加入。--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22:51 (UTC)
- 谢谢分享看法。 上面确实是根据实际发生过的行为抽象为例子,但表述上已经没有关联了,只是对事不对人。加入后好处是: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不知您觉得加入后会有那些坏处呢? 进一步说, 平衡利弊, 我觉得, 正是由于从实际发生过的行为抽象出来得例子, 更有参考价值。 否者, 如何加入例了更合适呢?
由2021年2月1日由[客栈/方针]移到此处-后续讨论
- 针对“反对”的理由进行解释后, 没有得到回应。 对于“一己之见”否定大多数人的意见并且用情绪化过激语言的有管理权的人,看来这次不能通过提案来修改方针, 约束这种行为。 从前面的讨论看到这句话:"看你是谁,维基百科人人平等的,但是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加平等。如果一个人犯了错误但是不被处理,甚至不可以被批评,那么这个人就拥有不文明特权"。 想到本提案,同感。 是否这个提议不能进展了?见: 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21年2月#研讨如何判定翻译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中文维基百科的版权中的遇到的多个问题(方针问题)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00:07 (UTC)
从Wikipedia_talk:文明#关于中文维基百科的文明方针可以看到下面评论:
- "我倒是希望管理员也有定期的考核和能够对管理员的问题进行有效讨论和仲裁的平台。理论上说维基人都是平等的,管理员也应该被一视同仁,事实上只要有足够多的人投票阻止弹劾,一个暴走的管理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无法被抵消的。而作为管理员想GAME也是很容易的,毕竟现状是管理员没法管管理员"
- "应该明白中维近期不会推行政制改革。在现行框架下面努力吧。"
本提案也是“在现行框架下面努力”的尝试。 试图,没有将M君因过激和不礼貌的语言提报到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也没有因其坚持错误将不侵权的版本(按大多数维基人的表态-不侵权)说成侵权而提报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 只是加入隐去当事人名字的例子。希望能对管理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善意的约束, 但不希望“这个人就拥有不文明特权”。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5:11 (UTC)
有关2/1存档的讨论
上述是在2/1存档的讨论,但其中又出现2/7的留言,若要针对该议题继续讨论,建议另外开一个段落讨论--Wolfch (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08:40 (UTC)
- 谢谢。 按建议新开了一个段落讨论。 因为问题是上面的继续,讨论也没有关闭, 也没有在本讨论页存档,在所以开了子段落。--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2:27 (UTC)
在用户页声称支持核武器毁灭某国,并称某国人是垃圾,是否合理正当?
原标题为:提案明确禁止极端/仇恨言论
目前各方针及指引中,只能间接的禁止极端言论,以此提案明确禁止在用户页或讨论中发表极端/仇恨言论。
比如: 声称支持消灭中国,核平台湾,支持核平某一国家/地区的,认为应将某一国家灭绝,杀光***、*那人、*灿、*蛙等仇恨言论/极端言论。
WP:UPNOT、WP:文明、WP:SOAP、WP:NOTSOCIAL等似乎只能间接禁止。 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似乎有明确禁止,但本地没有类似方针。
--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2日 (四) 16:45 (UTC)
- 我说,这种事情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应该是常识性的东西了吧。发表仇恨言论应该是直接抵触五大支柱第四条以礼相待的吧。不过你要明文规定我也不反对就是了。--Milky·Defer 2021年12月2日 (四) 18:18 (UTC)
- 暂时(-)反对此提案。“没坏别修”,WP:5P4已经囊括的这当中的大多数情况。如果曾经有出现因为没有就本具体事项明确规定而导致处置有难度的事件,那么请 ping 在下讨论。至于之前有用户作出“支持纳粹”的言论而未遭处理,也似乎不是因为对此没有直接规定。--Yangwenbo99论 诚邀诸君参与自主隔离运动 2021年12月2日 (四) 22:54 (UTC)
- @Yangwenbo99:比如User:Fggddforchina的用户页。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00 (UTC)
- 此人明显地违反了WP:UPNOT#12,应该不需要另起条文。但我对于为何没有管理员依照指引进行处置,深表疑惑。--Yangwenbo99论 诚邀诸君参与自主隔离运动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5 (UTC)
- 您认为该行为是否违反WP:文明及五大支柱?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4 (UTC)
- @Yangwenbo99:比如User:Fggddforchina的用户页。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00 (UTC)
另外还有一个疑问想请教,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是否可以约束本地?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8 (UTC)
- 当然,为何不能?--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43 (UTC)
- 仍需要本地通过才有约束力,见meta: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zh“本文件为通用行为准则的镜像版本,已于2020年12月9日送经信任理事会批准(见通知及原文),但仍需社群同意。关于如何实现、运用UCoC的全域讨论仍在进行。更多资讯请参阅 答客问。如果您要提出进一步的变更提案,请至通用行为准则的主讨论页。”--(☎) 2021年12月3日 (五) 20:04 (UTC)
- 请教一下,meta的全域方针需要本地通过吗?比如禁止开放代理。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22 (UTC)
- 否。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写明:
It may not be circumvented, eroded, or ignored by Wikimedia Foundation officers or staff nor local policies of any Wikimedia project.
--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30 (UTC) - 而且“仍需社群同意”也不是你维社群,而是整体维基媒体社群。--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33 (UTC)\
- 就算是这样,当前咱也没啥办法,只能等UCoC通过。另外UCoC只是订定说OO行为是违反准则的,并没有列出违反准则后的后果。--(☎) 2021年12月4日 (六) 11:45 (UTC)
- 注:“关于如何实现、运用UCoC的全域讨论仍在进行”,换句话说,当前并没有一个如何把UCoC实现并带入本地社群的计划,所以也无法执行。--(☎) 2021年12月4日 (六) 11:51 (UTC)
- 违反UCoC的行为基本上T&S跑不掉。本地执行或未明确通过,但因该方针为基金会方针,故仍需尽量执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7日 (二) 17:41 (UTC)
- 我是不太喜欢把T&S当靠山这种想法,光是他们的执行效率有待观察了(请注意如果是T&S做事的话那就是另类的基金会行动)。另外您说执行,您在中维连执行办法都没有的情况下您应该是去问管理人员愿不愿意执行,而不是在这问。--(☎) 2021年12月14日 (二) 15:22 (UTC)
- 违反UCoC的行为基本上T&S跑不掉。本地执行或未明确通过,但因该方针为基金会方针,故仍需尽量执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7日 (二) 17:41 (UTC)
- 仍需要本地通过才有约束力,见meta: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zh“本文件为通用行为准则的镜像版本,已于2020年12月9日送经信任理事会批准(见通知及原文),但仍需社群同意。关于如何实现、运用UCoC的全域讨论仍在进行。更多资讯请参阅 答客问。如果您要提出进一步的变更提案,请至通用行为准则的主讨论页。”--(☎) 2021年12月3日 (五) 20:04 (UTC)
- 某种程度上,这可能是管辖力最强的了。通用行为准则不得被任何基金会雇员、志愿者或本地方针绕过。--Milky·Defer 2021年12月3日 (五) 03:18 (UTC)
- 要么就不允许发表任何个人看法,(-)反对只禁止某些类型的看法,不管是所谓“仇恨言论”还是“政治敏感”、“破坏民族团结”。--7(留言) 2021年12月3日 (五) 03:56 (UTC)
- 通用行为准则已禁止,任何本地方针不得绕过。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15:44 (UTC)
- 建议修订WP:UP,不建议另立新案。另
吐槽,以中国的现状,这种行为只会越来越多--Nrya ✰武汉肺炎两周年•Xi病毒来袭 2021年12月3日 (五) 12:29 (UTC)
- 可以考虑参照英维订定反分裂维基社群相关的修订,不过应该会花蛮久时间通过。--(☎) 2021年12月3日 (五) 19:57 (UTC)
- 不必吧,将UCOC本地化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20 (UTC)
- 可以考虑参照英维订定反分裂维基社群相关的修订,不过应该会花蛮久时间通过。--(☎) 2021年12月3日 (五) 19:57 (UTC)
- 参见维基百科:通用行为准则。——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2月3日 (五) 14:41 (UTC)
更新文明方针
原标题为:更新wp: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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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1.上古数据,早已过时。现在也有大陆用户用代理,导致地区访问量统计并不可靠,所以不应该加入。简繁变体的使用没有找到数据,所以没有加入。2.根据两岸用语规范了并列内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6 (UTC)
- (+)赞成,感觉可以。--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15:29 (UTC)
- (+)支持(甚至现原有条文本身也有“中国”中心的问题,确实该修正)。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9 (UTC)
- @落花有意12138:一点建议:可以把拟议条文中的“其中之一是”改成“包括但不限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1 (UTC)
- @sanmosa::认为这两者等价,既然你提出来我就那样写吧。——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1:09 (UTC)
- 任何地域的人都可以参与中文维基百科,中文维基百科本身是没有“海外”人士的,需一并修改。--绀野梦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2:37 (UTC)
- 可以考虑改成“非中文母语人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9日 (三) 03:19 (UTC)
- 对应“地域中心”的话似乎“汉语国家及地区以外的人士”较佳。--绀野梦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3:30 (UTC)
- @Ericliu1912、Yumeto:你们俩都有道理,我觉得两者都该写进去。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10:26 (UTC)
- @Ericliu1912、Yumeto:已修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1:09 (UTC)
- 对应“地域中心”的话似乎“汉语国家及地区以外的人士”较佳。--绀野梦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3:30 (UTC)
- 可以考虑改成“非中文母语人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9日 (三) 03:19 (UTC)
- 删减过多,应当保留限制明显居于强势压力姿态之一方的条款,方针也必要列明和明确使用者之权益,条款必需令使用者可以意识到对应行为之挤压意图或其他同类侵扰不同使用者之意图,均不会为社区及社群目标所容忍。。--约克客(留言) 2023年7月20日 (四) 04:26 (UTC)
- @Longway22:“任何人数居多的群体都保证不会侵害其他的个体”被保留,应该足够说明方针意图。如若您希望明确用户的权益,可以自行提出新的方案,此提案仅是为了更新过时数据。--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0:31 (UTC)
- @落花有意12138:我猜他的意思应该是保留开首两条,具体有可能是这样:
- @Longway22:“任何人数居多的群体都保证不会侵害其他的个体”被保留,应该足够说明方针意图。如若您希望明确用户的权益,可以自行提出新的方案,此提案仅是为了更新过时数据。--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0: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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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但如果要处理“更新过时数据”的事情的话,那两句可能还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措辞调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0日 (四) 13:38 (UTC)
- @Sanmosa:这两条的内容没有来源证明,因此不应该加入,让人产生误解,尤其删去时间后,连这是过时的信息都意识不到。--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1日 (五) 12:12 (UTC)
- 你上面应该有提到过“现在也有大陆用户用代理,导致地区访问量统计并不可靠”,所以我自己是觉得来自中国大陆的用户的比例应该是地区访问量统计中的比例再增加若干百分点,但我们似乎没有现在的地区访问量统计。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1日 (五) 13:36 (UTC)
- @Sanmosa:[2],但是没有大陆--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4:17 (UTC)
- 那你觉得中国大陆的用户会用台湾的代理吗?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2日 (六) 14:20 (UTC)
- @sanmosa:首先至少没有简繁的统计,所以认为应该移除。无论大陆用户用什么地方的代理,都不能认为某个地方的用户全是大陆用户,大陆用户的数量因为代理无法统计。--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5:24 (UTC)
- 从一个大陆用户的角度来看,我无法认同因大陆编辑的VPN使用而去增减某个地区的访问量。目前许多VPN都支持挂多个地区的代理,我身边的大部分朋友是根据实时延迟来选择,可能早上使用的是香港代理,晚上因为台湾代理延迟较低就改用台湾的。——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24日 (一) 07:14 (UTC)
- 有直连技术,无大陆有点奇怪。使用多国IP的用户怎么计算的。超过5次编辑的中国大陆IP地址,没有超过10个?--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22日 (六) 15:19 (UTC)
- 我向来使用美国IP,感觉美国IP人数有点少,看总数也没可能不统计申请IPBE的人数。--Cat on Mars 2023年7月25日 (二) 20:42 (UTC)
- [3],数个地区的数据被屏蔽了。所以该数据似乎缺乏参考性。Special:统计-活跃用户的列表中,达到2位数操作的有1800人,此列表不能涵盖IP用户。--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25日 (二) 21:12 (UTC)
- 那你觉得中国大陆的用户会用台湾的代理吗?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2日 (六) 14:20 (UTC)
- @Sanmosa:[2],但是没有大陆--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4:17 (UTC)
- 你上面应该有提到过“现在也有大陆用户用代理,导致地区访问量统计并不可靠”,所以我自己是觉得来自中国大陆的用户的比例应该是地区访问量统计中的比例再增加若干百分点,但我们似乎没有现在的地区访问量统计。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1日 (五) 13:36 (UTC)
- @Sanmosa:这两条的内容没有来源证明,因此不应该加入,让人产生误解,尤其删去时间后,连这是过时的信息都意识不到。--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1日 (五) 12:12 (UTC)
- 以上,但如果要处理“更新过时数据”的事情的话,那两句可能还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措辞调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0日 (四) 13:38 (UTC)
- @Longway22:不知我对您的意见理解是否有误,请留言指出。
- 由于多日无留言,并且共识倾向支持,现
公示14日。由于文明方针为基石,因此才去较长时间的14日公示。--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31日 (一) 13:01 (UTC)
已阅版本应该可以。--约克客(留言) 2023年7月31日 (一) 14:07 (UTC)
- @Longway22:上面的可以,还是下面的可以?--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4日 (五) 13:08 (UTC)
- 最新UTC之修正案。--约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3:55 (UTC)
- @Longway22:如何确定使用简体的比使用繁体的多?如何确定大陆用户比台湾用户多?没有数据可以说明。--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2日 (六) 04:06 (UTC)
- 谨此引用WP:免责声明和WP:BURO于本案,同时认为需要尝试以常识看待相应衡平之保留。--约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7:51 (UTC)
- 由于Longway22提出反对,公示停止。
- 没看懂您引免责声明是什么意思。您是说“根据常识”就可以说明简体的比繁体的多,大陆用户比台湾用户多?如果您希望保留这两条,应该给出合理的统计,证明这一内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7日 (四) 09:15 (UTC)
- 谨此引用WP:免责声明和WP:BURO于本案,同时认为需要尝试以常识看待相应衡平之保留。--约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7:51 (UTC)
- @Longway22:如何确定使用简体的比使用繁体的多?如何确定大陆用户比台湾用户多?没有数据可以说明。--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2日 (六) 04:06 (UTC)
- 最新UTC之修正案。--约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3:55 (UTC)
- @Longway22:上面的可以,还是下面的可以?--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4日 (五) 13:08 (UTC)
有关社群讨论所需的文明程度的疑问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虽说WP:文明#杜绝不文明行为所列举的那些不文明行为我自己是能完全不碰的,但我还是想知道社群对于社群讨论中所需的文明程度的最低限度到底在哪里。这个问题不针对任何单一事件,因为能被我问这个问题的人不止一个。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9日 (二) 15:01 (UTC)
- (我知道这个问题不针对任何单一事件,但以下是我根据最近的一些讨论存在的一些想法)
- 如讨论串中没有人来扰乱讨论,或者管理员愿意处理扰乱讨论的人的情况下,又或者社群健全能够实行社群禁制自行踢出扰乱讨论的用户时,则应当遵循文明准则。(注意这句话并没有说明什么时候不遵循文明准则是合适的)
- 然而目前的情况是管理员不愿意插手管理扰乱讨论的人,也不愿意去管有不文明行为的人。没有社群禁制也间接导致社群在这方面没有话语权。也许管理员插手操作了一些社群不觉得需要被操作的人,社群可以抗议然后RFDA然后怎么怎么,但是如果管理员不愿意插手操作一些社群觉得需要被操作的人,社群有办法逼管理员来管吗?很显然是没有的。
- 当有人长期扰乱讨论而没有人愿意管这些人的时候,只去追究相对而言造成的损伤很小的不文明行为是对社群没有帮助的。
- 回到我第一段的说法。为什么我要给遵循文明准则加上前提呢?当有人不尊重规矩,而又没有办法使这个不尊重规矩的人得到应得的后果的话,这是系统的无能。若有人杀了人,而不受到惩罚,这是司法系统的无能。而在司法系统无能的情况下,个人或者小团体所执行的“正义”则在一定程度上更被人接受。某人很喜欢用杀人来做比喻,那么我也来比喻一下:若一个在逃杀人犯被你碰见,那么你会选择杀了他吗?这个社群的大多数人见到这种“在逃杀人犯”估计都会先逃跑自保吧。又或者说,如果你真的杀了这个在逃杀人犯了之后,难道大家应当就把你完完全全也当作一个杀人犯来看待吗?你也应当同样面对杀人的罪行吗?我不是律师,我不懂。
- 换一个比喻吧。当你知道有一个人在考试上多次作弊,而每次举报他作弊却没用。而你正巧和他分配到一个团队项目。也许你会因为对他的看法,在项目的一些地方故意让他难堪。那么这是好的团队精神吗?这明显不是的。而老师应当先惩罚你,继续无视考试作弊的学生吗?这就不对了。所以我的想法是,我们在这里更应该讨论的是如何处理作弊的人,而不是问大家团队精神应当是什么样子的。
- 最后的最后,我的这些想法绝对不是在为不文明行为找借口,如果有人读到现在还没能理解这一点的话,那么要么是我语文不好,要么是读者语文不好。--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9日 (二) 15:49 (UTC)
- @0xDeadbeef:容我追问(有可能不是唯一一次追问):“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轻蔑其他编辑”与“讥讽他人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这三种不文明行为在什么时候同时属于扰乱讨论的行为?结合倾向性编辑或WP:FORUMSHOP的情况算吗?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9日 (二) 16:07 (UTC)
- 这个我需要上下文。我无法没有看到实际情况下分辨哪些属于扰乱哪些不属于扰乱。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哪些行为对社群的危害更大,扰乱影响更具有伤害力,哪些人浪费其他编者时间最多,这些才是我们应该注意的。(请随意追问,没问题)--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9日 (二) 16:13 (UTC)
- @0xDeadbeef:那我用email和你说吧,就我给的事例你用email回应即可。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9日 (二) 16:31 (UTC)
- “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轻蔑其他编辑”与“讥讽他人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至少这些罪行还是比较具体的,反而“扰乱”这个罪行过于模糊,从提问里面看出你自己也是不太吃的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01:44 (UTC)
- “扰乱”本身是一种“口袋罪”,在用以指控他人时一般来说应有非常具体定义(如上面指出几种细分方法)。我想单纯用“扰乱”当理由决定一大堆事情很难说得过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10日 (三) 03:09 (UTC)
- 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出有人要单纯用“扰乱”当理由来决定一大堆事情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03:45 (UTC)
- 这里只是假设一种不甚好的情况(或许应该加个“若”),不涉及具体案例。实际上其他管理员过往也偶有运用“扰乱”作为制裁的兜底手段,但一般来说都会提供额外理据,就如您下面所言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10日 (三) 08:14 (UTC)
- 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出有人要单纯用“扰乱”当理由来决定一大堆事情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03:45 (UTC)
- 抱歉,作为英维管理员,我自认在分辨什么是扰乱上还是吃得准的。当然,要是我在描写封禁理由的时候,当然不会只填“扰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03:44 (UTC)
- “扰乱”本身是一种“口袋罪”,在用以指控他人时一般来说应有非常具体定义(如上面指出几种细分方法)。我想单纯用“扰乱”当理由决定一大堆事情很难说得过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10日 (三) 03:09 (UTC)
- 这个我需要上下文。我无法没有看到实际情况下分辨哪些属于扰乱哪些不属于扰乱。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哪些行为对社群的危害更大,扰乱影响更具有伤害力,哪些人浪费其他编者时间最多,这些才是我们应该注意的。(请随意追问,没问题)--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9日 (二) 16:13 (UTC)
- 如果你真的杀了这个在逃杀人犯了之后,你自然也是杀人犯,你也应当同样面对杀人的罪行,你不是法官也不是执法人员,杀人犯应经审判而非私刑。法律上你遇见杀人犯可以做的事情就是:1、报警。2、为防止他逃跑而限制他的自由,然后报警,但你不能杀他。3、对方要杀你或攻击的情况下才属于正当防卫,但你也只能以阻拦或自保为目的而攻击他,不能杀他,也不能对方停止攻击后你还手,否则是防卫过当或不属于正当防卫。--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10日 (三) 11:14 (UTC)
- 应该说,别人犯罪不是你跟着犯罪的借口,WP:别跟着闯红灯,法律上就是要你报警而不是自己行动。更何况其实辱骂、侮辱在现实世界真的也属于违法或犯罪,不论在中国大陆、澳门、台湾等都有此规定。--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10日 (三) 11:33 (UTC)
- 我觉得你没看懂我的意思。若需要面对杀人的罪行是杀了杀人犯的你,这其实体现了司法系统的无能。按理来说,遇上在逃杀人犯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因为在这里讨论的大多数人都居住于有健全司法系统的地方。你所说的
防止他逃跑而限制他的自由,然后报警
仍然是建立在司法系统是健全的这个前提上的。你必须先接受“报警有用”这个假设。若报警无用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14:16 (UTC)- 我懂了,那这还真是问题。不仅要容许一定的“自救行为”(不文明),也需要解决司法系统无能的问题,不知道仲裁委员会能否解决。--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10日 (三) 15:30 (UTC)
- 但愿如此。--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15:35 (UTC)
- 但也有人自己去攻击意见不和的人,然后就找各种借口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开脱,但找的借口和他的不文明行为都没什么关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22:59 (UTC)
- 我很期待你能举出一个具体的例子出来。--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1日 (四) 01:42 (UTC)
- 我懂了,那这还真是问题。不仅要容许一定的“自救行为”(不文明),也需要解决司法系统无能的问题,不知道仲裁委员会能否解决。--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10日 (三) 15:30 (UTC)
- 我觉得你没看懂我的意思。若需要面对杀人的罪行是杀了杀人犯的你,这其实体现了司法系统的无能。按理来说,遇上在逃杀人犯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因为在这里讨论的大多数人都居住于有健全司法系统的地方。你所说的
- 应该说,别人犯罪不是你跟着犯罪的借口,WP:别跟着闯红灯,法律上就是要你报警而不是自己行动。更何况其实辱骂、侮辱在现实世界真的也属于违法或犯罪,不论在中国大陆、澳门、台湾等都有此规定。--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10日 (三) 11:33 (UTC)
- @0xDeadbeef:容我追问(有可能不是唯一一次追问):“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轻蔑其他编辑”与“讥讽他人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这三种不文明行为在什么时候同时属于扰乱讨论的行为?结合倾向性编辑或WP:FORUMSHOP的情况算吗?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9日 (二) 16:07 (UTC)
- 规则永远无法防范善于研究规则漏洞,然后绕过规则的人,即使规则做得再细致也是一样,对付这类人的唯一方法就是由勇敢的管理员实施WP:IAR式的封禁。--高文海(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08:47 (UTC)
- 我实际上是真的想问社群到底能忍让多大程度的“不文明”,而不是想要藉这个问题来“堵漏洞”。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0日 (三) 09:17 (UTC)
- “自我中心的混账”算不算不文明?拿掉混账会比较文明吗?又或者是说对方的“行为宛如自我中心的混账”(我记得我这么说过某位维基人)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11日 (四) 13:28 (UTC)
- 我不清楚,甚至说这也是我想问的东西。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1日 (四) 15:51 (UTC)
- 就“自我中心的混账”这一例子而言,我是否认为其不够文明取决于语境。如果这个短语出现的语境比较平和或者有点带翻译腔,我不会认为其不够文明。反之,如果它出现在尖锐的冲突中,我会认为其不够文明。--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4月13日 (六) 16:41 (UTC)
- 这类问题恐怕见仁见智。我自己的观点是,如果其他讨论者都在积极解决问题,那么骂人者(不管有没有道理)都不对; 如果有些用户屡劝不听,那么当然还是应该以有礼的态度,按程序处理问题; 但毕竟人的耐心有限,有一些编辑忍不住发脾气了,其他人可以尽量包容,不要因语气问题而阻碍了正事。--Temp3600(留言) 2024年4月13日 (六) 18:26 (UTC)
- 现在UUM以身作则,红渡厨效仿([4]),我看社群是越来越文明了。但愿参加这个讨论的人要是以后被人说“愚蠢” 、“脑子有问题”不要生气。--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03:25 (UTC)
- 如三个编者都能够在和你互动后得到一样的结论,你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也许这不是对你的人身攻击,而是真正在评论你讨论事情、给维基百科贡献的能力?顺带一提,我可没说你脑子有问题,我只是对你提出脑子是否有问题的疑问。--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09:11 (UTC)
- 原来骂人愚蠢是讨论事情,以后要不你们见人就开骂好了,也不要讨论什么事情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0:24 (UTC)
- 哇靠所以现在“你的脑子是否有问题”已经不是人身攻击了?你攻击其他人对维基百科贡献的能力,那么你的编辑中有一半都是在Wikipedia空间中煮,条目编辑两百也没有的又对维基百科做出了什么贡献?--某人✉ 2024年4月15日 (一) 10:47 (UTC)
- 冒犯到维基精英了吗,那真是实在抱歉。我只是不知道,你仅仅读了我最后一个评论,然后就开始说我编辑数了,你这样给讨论带来了什么呢?上方进行正常讨论的时候你不加入,到这里了你开始攻击我了。那当然你要觉得是我先开始攻击别人的,因为毕竟我说别人脑子有病了对吗。我有些好奇的是,你对于我问他脑子是否有病的讨论串上下文究竟了解多少呢?你知道我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出了那样的留言吗?
- 你维能不能少点这种连具体事情都不去了解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扯什么有的没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2:25 (UTC)
- 真的要去了解当时的上下文,更显得你那句话不合适,我问你要点例子,你就怀疑我脑子有问题。--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2:30 (UTC)
- 我当时的评论是在表明我所感受到的general vibe,而且我当时很忙,没时间。有人借由我提名的人选间接攻击我,说什么
你提名一个长期违反且不认同站内文明准则的人是想干什么?
、你让一个不遵守站内方针的人去当管理员,这算什么?
也许我应该跟他笑脸相迎咯?我是不是礼貌地表达了我不欢迎你的意见呢?那你为啥还要骚扰我?对我有意见,并且还要到处说我的不是,到现在还在说什么反正社群里面支持他的人,也就那样。
甚至前几回还把这一件事带到meta上。 - 我说过,我是算和善的人了。也许和你说这些没用,那我就写给别人看好了。说我在你维待的时间短来批评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我总是说,要是有人看我不爽可以直接骂我,可是没有人愿意这样干。也许是别人不屑与我讨论吧。两个月前就有类似的,今天更是见识到
你的编辑中有一半都是在Wikipedia空间中煮,条目编辑两百也没有的又对维基百科做出了什么贡献
这种说法。ATannedBurger之前和我有这样的分歧,为啥我现在要支持他当选管理员呢?也许他愿意沟通,愿意听一下我这个人要说什么吧。 - 也许我说“维基百科没有很欢迎我表达我的想法”的时候没哪些特别具体的例子,但没有例子便去创造例子,不是吗?AINH上面不就提供了一个完美的例子。--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3:03 (UTC)
- 我是反对你的提名,理由也阐述多次。当然你可以讲话语气严厉一些,可以不那么礼貌,但直接怀疑别人脑子有问题,显然就情绪化了。
- 那一串讨论你本来就已参与,不认为回应你的言论属于骚扰,而且我也没有特地@你。
- 一个支持他的人还用他骂人的话来骂我,而且理由都站不住脚,这句话重点说的是他,当然你硬要说这句话在说你也没问题,毕竟你提名他当管理员,也算是支持者的一员。
- meta上留言是因为我觉得你的言行不适合去当委员。--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3:12 (UTC)
- 你不觉得属于骚扰就不是骚扰,那随便你咯。--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3:35 (UTC)
- 这个讨论串真是令人遗憾。--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15日 (一) 14:33 (UTC)
- 你不觉得属于骚扰就不是骚扰,那随便你咯。--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3:35 (UTC)
- 我当时的评论是在表明我所感受到的general vibe,而且我当时很忙,没时间。有人借由我提名的人选间接攻击我,说什么
- 真的要去了解当时的上下文,更显得你那句话不合适,我问你要点例子,你就怀疑我脑子有问题。--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2:30 (UTC)
- 如三个编者都能够在和你互动后得到一样的结论,你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也许这不是对你的人身攻击,而是真正在评论你讨论事情、给维基百科贡献的能力?顺带一提,我可没说你脑子有问题,我只是对你提出脑子是否有问题的疑问。--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09:11 (UTC)
- 现在UUM以身作则,红渡厨效仿([4]),我看社群是越来越文明了。但愿参加这个讨论的人要是以后被人说“愚蠢” 、“脑子有问题”不要生气。--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03:25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维基百科对不文明用语的方针的疑问
如题,本人想问,我听说在维基百科发表脏话会被封禁或警告。那如果在维基百科所讨论的词条所涉及的内容或标题不得不涉及到脏话内容的话,该如何处置?有什么处置办法吗?--■■■■(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05:55 (UTC)
- 还有,如果维基百科记载的某个人的自身言论(例如:某国家领导人发表的言论;某人在X上发表的、对维基百科某词条而言很重要的动态)含有脏话的话,这段言论可以直接记载在词条原文里吗?是否需要做什么处置手段?--■■■■(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05:58 (UTC)
- WP:文明是针对用户而言的。脏话通常无助于讨论,会影响到协作。而作为条目内容时不作审查,若是原文更应如实引用。——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06:4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