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霖 (明朝)
外观
胡汝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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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绵州 |
字号 | 字仲望,号青岩、青崖 |
出生 | 正德七年(1512年)闰五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隆庆三年(1569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配偶 | 娶刘氏,继娶聂氏 |
亲属 | (兄)胡汝翼 (子)胡琼 (孙)胡光都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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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汝霖(1512年—1569年),字仲望,号青崖、青崕[1]、青岩[2][3],四川成都府绵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四川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三十名[4],二甲第八十七名进士。改庶吉士[5],十六年(1537年)授户科给事中,巡视皇城[6],二十年(1541年)四月九庙火灾,与刑科给事中聂静论劾诸大臣救火缓慢者,以论劾不尽,下诏狱讯治,谪太平府经历,后攀附严嵩,升礼部祠祭司员外郎[7],三十二年(1553年)出为广东按察司提学佥事[8],三十三年(1554年)六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仍提调学校[8][8],三十五年(1556年)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同年升太仆寺少卿[9],三十六年(1557年)升大理寺右少卿[10],三十七年(1558年)改大理寺左少卿[11],三十八年(1559年)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2]、巡抚甘肃[12],四十年(1561年)任南京右通政[13],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失势,以严嵩党羽罢职闲住[14][15]。隆庆三年(1569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卒于家。
家族
[编辑]曾祖胡清,赠承德郎;祖父胡兰,审理正;父胡秉中,教授。前母古氏;母栗氏。具庆下。兄胡汝贤、胡汝翼、胡汝弼、胡汝为,弟胡汝楫、胡汝梅。
参考资料
[编辑]- ^ 严讷《送胡青崕提学江西》
- ^ 明诗纪事 ,戊签19卷 ,373
- ^ 皇明三元考 ,10卷 ,444
-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174卷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248卷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礼部志稿 ,43卷 ,597
- ^ 8.0 8.1 8.2 明实录:世宗实录 ,411卷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433卷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454卷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458卷
- ^ 12.0 12.1 明实录:世宗实录 ,470卷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501卷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513卷
- ^ 《明史》(卷210):胡汝霖,绵州人。由庶吉士除户科给事中。二十年四月,九庙灾。偕同官聂静、御史李乘云劾文武大臣救火缓慢者二十六人,嵩与焉。帝怒所劾不尽,下诏狱讯治,俱镌级调外。汝霖得太平府经历。既谪官,则请解于嵩,反附以进。累迁至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及嵩败,以嵩党夺官。